首页 > 武侠仙侠 > 明尊 > 第一百五十六章 原罪受胎圣子诞

第一百五十六章 原罪受胎圣子诞(2/2)

目录

“我已成为完全之人!”

主教高声宣告:“我已完成受胎仪式,成为圣母真正的子!”

原罪主教屹立于圣堂之上。

“你只是堕落于原罪,篡夺了灯父之光!”

教堂外传来一声怒斥,另一位穿着黑色神甫袍的神甫高举着手中的水晶吊坠,踏入了教堂。

他举着圣物对着原罪主教:“梅诺尔!你终于是堕落了!你自愿辞去教廷红衣主教之位,来到刚刚武力排斥教会的东大陆,那时候我便知道会有这一天。”

“但你终是亵渎了圣母,或许从你在宗教会议上,提议重新修订圣母教义的时候,便注定会有这一天。”

主教的神色温和:“堕落的不是我,而是你们!”

“灯父拒绝了我们,所以我们只有圣母,圣子终会降临,但那将是我们所有人。我们谁都是圣母的子嗣,唯有救世主不是!”

“审判庭西诺赛尔,我已经是完全之人!”

原罪主教举起了右手,他背后无数双手一同举起来,伸出了食指指向劳广铭他们:“天后宫下,我终将取回圣母的遗物,将所有人的血,熔炼为一,纵然你们拒绝了我,但我依旧爱着你们,我的兄弟姐妹们!”

“所有的战争,罪恶,暴行都将会消失,所有的欲望都会被满足。”

“我们终将为一,圣子终将降临!”

他的指尖之上,浮现一丝黑暗,随即黑暗贯穿了一切,朝着两人笼罩而去。

劳广铭感觉到自己的血都在沸腾,所有的血肉都仿佛有了自己的意志,向着原罪主教朝拜而去,那一刻他本应该所有的血肉都融入主教的意志,但终究是服下的黑太岁拒绝了主教。

劳广铭大吼一声,转身就逃。

面对一个第五境的大修士,仅差一步成为长生圣境的存在

他可没有疯!

黑暗吞没他之前,身后的黑衣神甫手中的水晶吊坠突然发出刺眼的光芒,撕破了黑暗,但那时候,一只手已经刺入了他的胸口,只是一个瞬间,黑衣神甫就失去了反抗的能力。

面对容纳了一切原罪的圣子,即便同样是完全之人。

但审判庭的完全之人,指的是‘无罪之人’。

而原罪教派的完全之人指的是重新从圣母体内诞生,容纳了原罪之血的人。

从神秘层次来看差得太远了!

秒杀。

若非劳广铭逃走之前,秉着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的理念,拉了他一把,黑衣神甫一个照面就要容纳在血河之中。

看着逃走的两人,主教的面色平静,唯一让他无法预料的,还是劳广铭背后的存在。

“神圣的血肉”

“东大陆的兄弟姐妹果然最受母亲、父亲的宠爱,非但至圣的骨杯,就连人最初的血肉也在这里。果然,人最初的血肉是容纳七种原罪的,而并非教会所说的无罪之躯!”

“这里有最初的血肉和圣母的骨杯,我也将在这里,容纳这片土地上的所有兄弟姐妹,完成圣子诞生的仪式!”

“纪元已经到了末期,登神的长阶即将落下,我必将屹立其上,带着所有兄弟姐妹一起回归圣母!”

主教来到了教堂的地下室,这里停放着无数棺椁,他身后是密密麻麻的已经成为尸体的信徒。

在东方传教以来,每一次信徒礼拜的圣餐之中,都会有着银杯和葡萄酒。

没有人知道他们饮下的葡萄酒中都有着微量的血药,这些年下来,因为饥渴而死的信徒,暂时还没有死的信徒,都已经来到了这里。

受胎秘仪:摆脱灯父之光,舍弃自由意志,将灵魂沉入深渊,用血肉将至少一万人合为一个整体,容纳完美的原罪之血。

要求:用一万人,无论活人还是尸体,承载原罪。

在仪式中,饮下完美的原罪之血,步入死亡,灵魂沉入深渊,然后以原罪圣子之躯,复活!

受胎告知:告知他人,我已成为完全之人,告知圣子诞生的消息!

原罪教派不相信自由意志,他们认为自由意志只是灯父对所有人的否定,他们相信罪恶并非源于肉体欲望的引诱,而是灵魂让人们自我之间的‘分别’。

一切苦难源于分别心。

所以,只有人人放弃灵魂,肉体融为一体,由圣母重新诞下。

那么人人都会再没有别人和自己的分别,爱也就再无阻隔,罪恶也将消失。

主教回想起自己在世间见到的种种罪恶,战争,苦难,泪水终于流淌而下。

所有人的记忆,所有人的灵魂由他亲手献祭。

他们肉体的欲望,原罪,都融化在他的血中,与他合一。

这一刻主教终于确定。

“没有了灵魂,我们依然存在,人人皆是圣母之子,每一个人都能像爱自己一样爱别人。”

“我感受到了!我终于感受到了‘爱’!”

他回头看向背后,那些密密麻麻的信徒,身后无数只手,伸向他们。

他拉住信徒们的手,他的双手也拉着自己背后的手,那一刻,他们合为一体!

“我会将这爱带给所有人……”

主教发誓道。

他慈爱的看着身后那密密麻麻的尸体,它们都是他的一部分。

随即,主教抬头看向了地下室内的水渠,这里连接着海河,也是教堂取水的地方。

主教打开了水闸,身后密密麻麻的尸体一步步的踏入河中。

逆着海河而上,向着水网密布的直沽口而去……

棺材中,教堂里,除去融入主教的九百九十九人。

九千具尸体沿着水网,向着四面八方而去,它们带着主教的一部分,将他的存在延伸,引导全人类融为一体的真正的圣子的诞生!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