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争强急辩并不会让别人真正信服(1/2)
第十一章第6节争强急辩并不会让别人真正信服
争论的结果不仅伤了和气,往往使对方更加坚持其主张。
你可能有理,但要想在争论中改变别人的主意,你一切都是徒劳。
不论对方才智如何,都不可能靠辩论改变他的想法。
在人际交往中,很容易出现双方观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怎样对待这种不一致,是检验一个人社交能力高低的一个重要尺度。善于交往的人应采取不争论的策略,可能有人认为这是缺乏原则性的表现,明明自己有看法,却有意隐蔽起来,这岂不是有点虚伪吗
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具体表现很多,但不外乎两大类:一类是与己无关的情况,比如几个人闲聊,某人说拿破仑是英国人,这当然是一个明显的错误,这时你可以讲究一点策略,暗地提醒一下,他若仍然坚持,你可默不作声,而不必大张旗鼓、针锋相对地跟他争论,因为争论的结果他必输无疑,何必在大庭广众之下让他丢面子呢再说经过人家提醒,他必定心虚,回去后查查书或问问别人也不难解决,大可不必用争论的办法为他纠正错误。另一类则是与已有关的情况。这时候的不争论绝不是轻易放弃自己的意见。恰恰相反,是通过种种方法、策略让对方自动放弃他的意见,从而按自己的意见办,只不过这“种种方法、策略”决不包括争论的方法。因为争论的结果不仅伤了和气,往往使对方更加坚持其主张。我们的目的既然是让他放弃,为什么要通过争论反而令其更加坚持呢这方面生活、工作中有不少例子。
我曾在伦敦学到一个极有价值的教训。有一天晚上,我参加一次宴会。宴席中,坐在他右边的一位先生讲了一个故事,并引用了一句话,意思是“谋事在人,成事在天”。
他说那句话出白《圣经》,我知道,他错了。为了表现出优越感,我很讨嫌地纠正他。他立刻反唇相讥:“什么出自莎士比亚不可能,绝对不可能!那句话出白《圣经》。”他自信确实如此!
那位先生坐在右首,我的老朋友弗兰克格蒙在左首,他研究莎士比亚的著作已有多年;于是,我俩都同意向他请教。格蒙说:“戴尔,这位先生没说错,《圣经》里有这句话。”
那晚回家路上,我对格蒙说:“弗兰克,你明明知道那句话出白莎士比亚。”
“是的,当然,”他回答,“哈姆雷特第五幕第二场。可是亲爱的戴尔,我们是宴会上的客人,为什么要证明他错了那样会使他喜欢你吗为什么不给他留点面子他并没问你的意见啊!他不需要你的意见,为什么要跟他抬杠应该永远避免跟人家正面冲突。”
永远避免跟人家正面冲突。
天底下只有一种能在争论中获胜的方式,那就是避免争论。避免争论,要像你避免响尾蛇和地震那样。
十之八九,争论的结果会使双方比以前更相信自己绝对正确。你赢不了争论。要是输了,当然你就输了;即使赢了,但实际上你还是输了。为什么如果你的胜利,使对方的论点被攻击得千疮百孔,证明他一无是处,那又怎么样你会觉得洋洋自得;但他呢他会自惭形秽,你伤了他的自尊,他会怨恨你的胜利。而且——
“一个人即使口服,但心里并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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