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借一世光阴4(2/2)
耕种出来的庄稼是要全部上交的,之后再由族老们分去大头,剩下的按人头分配——监工之类的小头领可以多分一点。好在那里还算风调雨顺,又无强人恶兽,虽然人人吃不饱,到还真没有人饿死。
如果有谁好运打了猎物,也是要全部上交的,通常不会分配下来,但会给打了猎物的人记一功,标准是二十只兔子可以升一级,如果运气特别好打到了野猪之类的大型动物可以直接做小头领,还能分一点下水。
只有族长一脉的男子有资格认字读书,翻阅先人留下的书籍笔墨。
村子里出生的男孩由各家自己养着,女孩长到六岁不死就要交给族里统一养活,长大后没被族长一脉挑走的适龄女孩会被分给适龄男子。
无论男女,都是六岁后由专管族谱的族老统一按辈分取名,字则由父母亲自取——他们把取字这个习惯也保留了下来。
方微字芥子,是族长某一个女人的孩子。按照习俗,不是族长妻子生的女儿不算族长的孩子,不过那时村里活下来的女孩越来越少,而族长认为以那个女人的身份是养不活孩子的,就把方芥子认到了自己家里。
也许是巧合,也许是注定,也许是天慧,也许是思想的萌芽,方芥子从小极为机敏,耳聪目明。
她如饥似渴地汲取知识,不到四岁的时候就能把有用的事情长久地记忆下来,可以理清所有的人际关系,男孩子们认字的时候她从远处听一耳朵就能记得八九不离十。
她发现了自己和男孩受到的不同待遇,自己和村民的不同待遇,并对听到的历史保留疑问,开始自己思考原因。
她认为这是由于族长一脉想要享受特权并永远享受下去,她的待遇比这一脉的男孩差,也许是因为族长就是男的,比村民们好只是特权的辐射。
这样看来,她和其他村民,甚至其他村民的女孩,其实并无分别。
有了这样的想法,她开始想要脱出这种权威。
六岁时,她和另外一个女孩子一起住进了祠堂后的一间屋,屋里还有七到十三岁的十九个女孩。
七岁时,没有新来的女孩。她煽动了所有人,带着她们,还有负责看护她们的、一个给族老守寡的年轻寡妇一起跑了。
方芥子后来告诉过言讷,她们其实很好说动,看到这个年纪青青的寡妇,想起家里苍老的、病弱的、早死的母亲,联系到她们自己身上,吓得慌了。
而她自己,当时也没有细想,没有想过外面有什么,是不是书中那样“昏聩”的世道,没有想过她们能否逃出山林,就只是憋着一口气,一口对明明是同样父母生的孩子、明明同样是父母生的孩子,命运却最终天差地别的气。
她仗着这口气硬是跑了出来。
她们二十二个人,有的夭折在了半路,有的迷失在了大山,更有的跑出来却感到更没有安全感因而回去了。
最终,她和另外两个小姑娘,还有那个寡妇,终于看到了外面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