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九章 意外(1/2)
黑暗精灵很麻烦,但比黑暗精灵更麻烦的,却是世人的偏见。
马车队面前的,是已经聚集到一起的人群,当执剑的拜尔皇家骑士询问我时,我却皱起了眉。
“是维多利亚还是戴安娜,我不是说过要她们暂时不要出门吗”
听到黑暗精灵,我自然就会想到了家中的两位,而也是为了避免麻烦,我并没有让她们离开住所。
但不管维多利亚还是戴安娜,都不是那么听话的人,之前城管大队也有集体违规的事项,想到她们又惹出了麻烦,我当即有些恼火了。
“真是麻烦,黑暗精灵……”
人的偏见和习惯是很难纠正的,尤其是这个世界上大部分地区的信息和交通都极其不方便,观念和常识一旦形成根本无法改变,在某个偏远地区还在有三四百年前朝历法的情况都时有发生。
而如今虽然罗丝倒下了,也不代表黑暗精灵种族已经完全洗白,大部分人类王国对黑暗精灵和魔鬼的态度依旧没有什么区别——抓到直接烧死再来搜集罪证一般没错。
而若是其他的地区,不管是奥兰或是北地,至少会给我一个面子,但在这里……
“发生了什么。”
让骑士开道,推开拥堵的人群,果不其然看到了黑色的皮肤。
“戴安……咦你是谁”
好吧,看来我也偏见了一次,正在被团团围住的,却是一个陌生的男性黑暗精灵,灰黑色的皮肤上全是轻微的烧伤,显然并没有进行月光仪式。
他倒在地上,似乎无法动弹了。
“……我……我只是想在这座城市隐居。我什么都没有做!”
但显然,他的求饶被当做了狡辩,而那些举着长叉的市民却满是恐惧和厌恶的看着他,而远远的还有熊孩子在向他丢石子,还有人摇摇欲试把火把丢在他身上。
他身上并没有罗丝的徽记。却也没有任何一个善神的徽记。若不是他隐藏了信仰的话,就是一个少见的无信者精灵。
“我看到他在小木房中炼制毒药,他居然还敢把毒药到处贩卖。若是他忘记了带他邪恶的魔法面具,我们还会被他愚弄!”
有个满脸雀斑的褐发年轻人指着他怒吼。
“……那只是治疗伤患的药剂,你们不是用过吗你们之前还夸这药剂效果特别好。”
看来这个黑暗精灵还真是成功在这座城市落根了,但却不知道还是泄了底。
“是的,但你没有说那些恶毒的魔药。我虽然治好了外伤。但却拉了三天的肚子,虚弱不堪,你这是透支生命的邪恶药剂。呸!亏我以前还以为你是好人,我真是瞎了狗眼!”
那个壮汉一脸不堪回首,
“我已经在这座城市居住了十年,我什么都没有做!若我做了什么……”
他这话一出口就糟了,先前有人还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现在听说黑暗精灵居然在这里居住十年。想到邪恶的黑暗精灵就在身边待了这么久,当即场面就沸腾起来了。
“……难怪这个街区有这么多失踪案件。都被这个黑皮当做了试验品吧。”
“我是说最近这么多盗窃案。搞不好入室偷窃的也是他。”
“……难道我始终生不出孩子,也是这个邪恶精灵的诡毒巫术。”
看起来很荒诞,但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就是这个时代的现实,而即使在科技文明异常发达的那个世界,在中世纪时期,实际上和这也差不多。
某个孩子传说被诅咒了,结果最后连村头的家猪生出畸形也怪他,这就是偏见和愚昧共同造就的结果。
“……若那个孩子是悲风,就真的不是黑他了。”
“……别说,我也想起这个可能性,算了,还是不要黑他,怪可怜的。我问过他,他说对猪没兴趣。”
“你居然还真问过他,但他说的你也信吗,他还说自己是正常人……话说,我们再这么看戏聊天下去,这家伙似乎要被打死了。”
此时不知是谁先出手了,结果就是一拥而上的铁叉和石头雨,若不是这黑暗精灵还有两把刷子,肯定已经挂掉了。
“不对啊,这家伙居然不还手,他就这么想死吗。”
强者的意志在血脉中流走,仅仅只是怒意就能够让普通人感到恐惧,这是黄金阶武职的共同特点,这黑暗精灵是个黄金阶的战职并不奇怪,既然他是十年前都来到这来了,那么能够在地面活上十年,显然不是菜鸟。
但让人稍微有些奇怪的是这家伙居然光挨打不还手,还不逃跑,让人怀疑他怎么能够在地面世界活下来。
稍微看了一下,确定不是某人给我下的套,我也决定插手了,但……
“请让一让,请让一让。”
推开拥挤人群进来的,是一个颇为英俊的华服青年,满头的红发梳理的整整齐齐,面容上的刀伤不仅没有毁容,反而让其多出些英武的气势。
从气势来估算,他个人的实力大概在白银巅峰和准黄金之间,考虑到其三十五岁未到的年龄,在人类之中已经算得上天才人物。
他穿着装饰作用大于实战作用的华丽金甲,腰间的却是一把史诗级神兵,背后还有两个至少是白银阶位的跟班。
“二十七皇子!”
“是米尔斯殿下!”
而从周边的反应来看,这位主动来参合的,居然还是个皇子。
而对照周遭的反应来看,他的名望还非常高,至少这商业区的市民很给他面子。
当然,既然是充当外交人员,我事前也做足了功课,这个米尔斯虽然在兄弟之中排名很低,在皇子中颇为低调,但实际上却是排名前五的继承人。
在现在的皇子内斗之中,有的人把手伸向了皇室掌握的军队。有的人的政策倾向于大商人,但和外部大贵族勾结的自然是大多数,米尔斯算是其中不错的一块料,早年在战场上立下功绩,就被奥罗斯亲自授勋并收为义子。
而和其他的兄弟拼命的走上层路线收敛势力不同。他在以军方出身的天然优势之下。走的却是“亲民路线”,经常在闹市中出现,或是如圣骑士(游侠儿)一般的审判恶徒,或是如传奇故事中一般的王子般的英雄救美、打击不法商人,街边的吟游诗人的常见曲目中不少他个人的传奇事迹。
是的,传奇事迹,这可不是传奇满地走的地下世界。一个不到四十岁的黄金大师。已经足以做出让世人传颂的英雄事迹了,而甚至有市民为其组织游行请愿,要求奥罗斯立其为皇太子。
但在我看来,不,在不少强者眼中,米尔斯却并不像他表现的那么纯良,那些负责吹捧的吟游诗人或多或少都收了赞助,请愿者的亲戚就在米尔斯手下做事。
最重要的。而要如何的好运气,才能每次都正在美人时分英雄救美。每次都在阴谋即将达成之时突然看穿一切,扭曲战局。
“若不是他自己安排的,就是他有不少探子,已经布满了整座城市,时时刻刻等着事件发生,准备着刷声望。”
考虑到其他皇子也不会看着他布置假局来刷民望,我还是比较倾向于他手下的探子很多这个选项,而看着情况,这次似乎又是来刷声望了。
“……你觉得他会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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