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天(1/2)
“我叫杰瑞·格雷,这是我被诊断出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第五天。”
“你好,杰瑞。”
“距我上次忘带东西已经有两天了。”
“你真棒,杰瑞。”
要是亨利在写这本日记,他会这样描绘桑德拉想让你去参加的互助小组。你需要了解一下亨利和互助小组的新情况,他们很快将要闯入你的生活了。互助小组是一群同病相怜的人相互扶持和鼓舞,桑德拉觉得这对你有好处。你们俩为此大吵一架——考虑到“大吵一架”这个词太剧烈了,你还需要好好了解一下桑德拉,免得再看到争吵和亨利的文字时又心生嫌隙。你爱桑德拉,当然爱,每个人都爱自己的妻子。娶到桑德拉是你三生有幸,她美丽聪颖,处处为你着想,说话也拿捏有度:遇到低谷时,她会在身边劝慰你;碰到一些不好的评论,她就说这群评论家简直不知所云;要是碰到一些赞誉褒奖,她又立马改口说评论家简直聪慧绝顶。你常常向她征求意见,偶尔和她一起去健身房健身、跑步。年轻时,你还会与她去远足、露营、滑雪。有一次,你们甚至一同高空跳伞,因为只有体验过了才有资格写下真实的感受。你妻子见了猫就忍不住想抱抱它,见了狗就要亲一口、道一声安,见了一只鸡扇动翅膀也会惊喜不已,只要去逛商场至少也要买双鞋子。她简直无法想象你正在经历的一切,而你也不敢想象没有她的生活。
你们已经结婚二十四年了,算术好一点儿你就知道伊娃二十五岁了。你们结婚前曾一起出国五年,其中有三年住在一起。你们是上大学时相识的,你在攻读英文文学学位。这门学科在当时很流行,同时你还在学习心理学课程——心理学101课程。为什么学这些?因为你想成为一个作家。小的时候你就喜欢讲故事,获得英文文学学位会让你讲故事的功力更深一步,至于心理学课程,则有助于进一步了解人物。你就是在这时遇到桑德拉的,在那间求知若渴的教室里,你开口对她说的第一句话是:“我们需要谋生的疯子们来做这些!”她笑了,那是一个热情甜美的笑容,你心中涌出一阵一阵温暖,仿佛全世界都在融化。你迄今对她当时的穿着记忆犹新:腿上裹着蓝色紧身牛仔裤,裤腿上打着几个时尚的窟窿;红色褶边无袖上衣跟她的唇膏十分搭配;一头金发像瀑布一样倾泻在肩头,你一直很喜欢这样的发型。但在后来的十几年里,哪怕是在晚宴上你向众人介绍“这是我的妻子”时,她都只梳着马尾辫,再也没有将一头秀发披在肩头。星期五的晚上,你们一起去看电影,第一次约会就去看电影可能很老土,但土也土得意兴盎然。你们一起去看电影《星际迷航》,她说自己是个星际迷,于是你告诉她你有一柜子的影碟。她问你柜子里还藏着什么,你说还有你的前女友。
大学时代,你还并非一位真正的作家。你总在怀疑接受的教育耽误时间,担心自己会落伍,怕出版社的退稿单堆满自己的房间。你心急火燎地想快点儿成为一个作家,但是你的母亲鼓励你继续完成学业,她说获得英文文学学位会让你的创作如虎添翼。遇到桑德拉时,你已经写了几十篇短篇小说,相处了几个月后你才敢拿出来给她看。一开始,你以为她读完后会含糊地表示:“还好,是的,还好,我的意思是说,肯定……我敢肯定有人会喜欢的。还有,我星期五晚上不能见你了,因为我要洗头发/到机场去接表姐/我感冒了,不要给我打电话,等会儿我打给你吧。”诸如此类。结果呢,她还没看就说,你天赋异禀、才华横溢,这些小说肯定无比绝妙。读完之后,她说你的故事还需要完善,每个人物形象还可以更加饱满和鲜活一些。这么多年,她始终在鼓舞你写一部长篇小说,你写了,但很糟糕,桑德拉客观地给你指出了不足之处。接着你又写了第二部小说,还是很糟糕,但是她说比上一部好多了。你写了一部,又写了一部。几年后,你的大学学位终于派上用场,让你可以从容地面对创作的瓶颈。桑德拉学了几年的心理学,觉得有些厌倦,想改专业去学法律,这时她发现自己怀孕了。
生活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几天后你向她求婚,起初她并不同意,不想让怀孕成为结婚的理由,但你说服了她,告诉她怀孕并不只是你求婚的理由。你的生活因为有了她而多姿多彩,若是失去了她,又会重回一片灰暗。她答应了。伊娃出生后的十八个月,你们步入了婚姻的殿堂。那时,你也不再读书了,在家装修房子,桑德拉在家当全职妈妈。等到伊娃上学后,她才重回学校继续念书,研究民事权利,并且获得了法律学位。那时,你完成了《圣诞节谋杀案》,一年后成为畅销书,为你开启了一个绚丽多姿的世界。桑德拉去了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多年以后,你患上阿尔茨海默病,并与她“大吵一架”。
桑德拉开始担心了。昨天一整天你都躲在办公室里郁郁寡欢,但你告诉桑德拉你正在着手准备下一本书,编辑刚刚寄来了约稿函,你并没有意志消沉。当然了,并没有什么约稿函,倒是你今天早上给编辑打过电话,她说话时出现了口误,她说:“很高兴你打电话过来,杰瑞,我觉得你还不错吧?”她的口气就像是相信政客们会全心全意把人民的甘苦放在心头一样。你跟她谈及了这几天的生活,不过并不像写日记一样事无巨细,而是像科尔斯笔记法 (1) 一样简单地描绘了一番。你向曼蒂坦承,其实你过得并不好,在这五天的时间里,你正逐渐变成另一个人,目前你手头正在写作的是这部“狂人日记”。听了你的话,她有些烦忧,你也很烦忧,这事儿本来就挺让人烦忧的。
“这倒对稿件中所有出现的错误是个合理的解释。”曼蒂说,你也假装这话并没有刺伤你,“我早就应该知道……我应该……”
“你早就应该知道我是个三流的作家。”说完,你笑了起来,好让她知道这不过是自嘲罢了,她也笑了。不过这并不好笑。
这是第五天了,桑德拉对你大动肝火。要是你数一数她对你大动肝火的日子,说不定你会发现真是时光荏苒、沧海桑田(这是个玩笑,杰瑞,我真希望你笑!)。你们从来没有吵过架,从来没有!你们只是偶尔拌嘴罢了,但哪对夫妻没有拌过嘴呢?
所以,问题来了:你不肯参加互助小组,不想去见一群你终将忘掉的陌生人,何况他们也终将忘掉你,你们彼此相互遗忘,遗忘的速度变成了两倍,就像两列火车向着相反的方向疾驰驶离。其实,你是害怕为了再给生锈的大脑腾出新空间装新结识的人。万一你认识了其他人,你的家人怎么办?这是布莱尔,那桑德拉又是谁?
你没有向桑德拉解释,她不是你,不会感同身受的。其他人也不是你,更不会感同身受的。
看来,你终究还是要向桑德拉道歉的,不过,会不会参加就是另一回事了。即便在事业巅峰的时候,你也没有忙于交际应酬,何况现在也不在巅峰时刻。妈的,你也不算在最低谷,你只是刚从一个人生节点起航,仍在漂泊当中,未来还有一丝曙光,路上也有湍急的旋涡,这就是人生。
你仍在努力适应出现在你身上的症状。这个星期晚些时候,你跟人有约,不过并不是和古德斯特里医生,而是和一位心理咨询师,一起谋划接下来的打算。他们都说,忧伤有七个阶段——等等,我弄混了,是七宗罪、七个小矮人、七头驯鹿——而忧伤只有五个阶段:否认、愤怒、挫败、麻木乃至与忧伤达成协商。而你正处在震惊当中,难以置信正在发生的一切,再加上一点儿已经时过境迁的愤怒,以及……高度数的加了奎宁水的杜松子酒。混合杜松子酒和奎宁水是你即便得了痴呆也必须要的。未来的杰瑞,这可能就是你与桑德拉大吵一架的原因。不是加了奎宁水的杜松子酒,而是像你爷爷常挂在嘴上的那句“见鬼的世道”,你爷爷那时候也正出发前往巴特希特县。
你爷爷是个老学究,他患上的疾病同样残忍而痛苦。他经常会喃喃自语,说什么不应该让女人们工作,不然就抢了男人的饭碗,要么就说同性恋是引发地震和洪水的罪魁祸首。阿尔茨海默病给了他自由,让他无拘无束,他可以在疗养院拍护士的屁股,叫她们给他做个汉堡。他宁可给自己倒一杯苏格兰威士忌,端坐在皮革椅子上,好整以暇地整理自己的领带,最后用手枪打爆自己的脑袋,也不肯慢慢等死。但阿尔茨海默病让他一路在遗忘的道路上渐行渐远,最终没有给他选择终结自己生命方式的权利。
这种终结自己生命的方式同样也适用于你。
桑德拉并不知道枪的事,你知道她绝不会同意的。你买枪是为了进行研究,毕竟作家只有对熟悉的东西才有发言权。现在,你知道了如果扣动扳机时不戴护耳器,枪声将会刺穿你的耳膜;你也摸清了枪的重量、手感和气味。你几年前曾开过枪,从那以后它就一直悄无声息地躺在桌子底下的地板里,在黑暗中等待着,等待着在这事儿上派上用场。你是从汉斯那儿非法买来的。你可还记得汉斯?到时候我会一一向你揭露关于他的一切,不过要是一个布满文身的人来找你,说你欠他的钱,那这人就是汉斯。你真的不欠他的钱,不过汉斯是会做这种事儿的人。你若还记得他就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了。
还是没有人告诉伊娃你患阿尔茨海默病的事儿。她请了几天假,今天上午过来了,桑德拉也请了几个星期假来陪你。一整天她们都不停地谈论着婚礼:舞会、蛋糕、鲜花、礼服、伴娘——这就是未来。但对于现在的你来说,这已是过去。伊娃将要嫁给一个叫瑞克的小伙子,你挺喜欢他的。今天你准备了烧烤,你们三个共进了一顿丰盛的午餐,你很庆幸没有告诉她。可不久以后呢?
我来给你说说伊娃。伊娃是上苍赐给你的礼物。得知桑德拉怀孕的那天,你激动得差点儿晕厥。其实,你没有马上向桑德拉求婚,你在沙发上坐了两天,觉得责任重大。你就要当爸爸了,这个念头简直把你吓得魂不守舍。以前你一直以为养个孩子并不需要父母付出太多,但其实是需要的,不然书店里怎么会满是育儿图书呢?桑德拉买了一堆回来放在书柜里,但从未打开过,你也不怎么读,也没必要读,因为一切就像是顺其自然地发生了。你会花几个小时来给伊娃组装新玩具,而在此前的人生中你何尝做过这种事?看到她脸上的表情,天啊,那笑容,那双跟她妈妈一模一样的蓝色大眼睛,还有看到新鲜事物流露出来的好奇神色……如果阿尔茨海默病还为你保留有一丝记忆,愿上苍保佑,这些画面就是其中之一。你一直在想,也许随着她一天天长大,对女儿的痴迷也许会消耗殆尽,但也没有,只是趋于朴实和平淡而已。那一年她七岁,喜欢看记录你成长的录影带。那一天她向汽车飞奔而去,想模仿电影《正义前锋》里那样帅气地滑过引擎盖,结果摔在车道上,扭伤了胳膊。你镇定地把她抱起来送到医院。那一晚,你和桑德拉都没有合眼,都知道万一伊娃有个三长两短,那就是你们的世界末日。直到如今,这种担忧仍旧萦绕在你的内心。总之,伊娃热情聪慧、善解人意。在学校,她是个好学生,门门功课都是优秀,排球、赛跑、游泳等运动项目都很出色。九岁时,她就能跟着唱音响里任何一首滚石乐队的歌;十岁时,她就能在万圣节扮演《加州公路巡警》中的巡警,因为她知道你小时候经常看这个电视节目;十一岁时,她就能独自一人去看你母亲,在你母亲生前最后几个月,伊娃每天给她读书念报。每次看到邻居家的猫抓到小鸟,她就把猫赶走,把小鸟救出来带回家悉心照料,直到它恢复健康。有时候也有小鸟救不活,她就叫你挖个洞将它埋葬,和她一起举行一个小型的葬礼。十三岁时,她恳求你给她买了一把吉他当作生日礼物,然后自学自弹。上大学后,她开始学习艺术、政治、法律,不过仍住在家里,直到旅行让她决定放弃自己的学业。十九岁时,她独自去了欧洲,在那儿待了一年,学会了法语,在巴黎生活了一段时间。接着,又是一年过去了,她学会了西班牙语。她背着背包走遍十几个国家,这一走就是近三年。你去欧洲做作品宣传时还见过她。旅行让她见识了这个世界,回到家时,她俨然就是个旅游顾问。后来,她遇到了瑞克,很快与他坠入爱河。未来的杰瑞,这就是你的女儿伊娃,她很幸福。如果上帝是因为你女儿的幸福而将阿尔茨海默病加诸你身上作为代价,那你也无怨无悔。它会毁灭你的记忆,但毁灭不了你有一个出色女儿的事实。只是,她仍旧不知道她的父亲已经病入膏肓了。
顺便说一下,瑞克摆弄软件方面的玩意儿。他编写代码、设计网站或整天玩电脑游戏,诸如此类。等到下个星期见完心理咨询师后,你和桑德拉打算将此事告诉伊娃和瑞克。心理咨询师会让你准备好即将到来的一切,要是她敢提什么“纸尿裤”之类的,你肯定会回家撬开地板,饮弹自尽。
好消息:你仍然神志清醒,你还是你。尽管今天早上你把手表弄丢了,它没有在它应该在的架子上。另一个好消息:很快你就不需要手表了。坏消息:你和桑德拉大吵一架。你不喜欢吵架,所以你会弥补她。等你找到信用卡,就给她买几束花。哦对了,这也是另一个坏消息:信用卡不知道扔在哪个角落里了,天知道它在哪儿。好消息:这个月的账单变少了。
(1) 科尔斯笔记法是加拿大的一种叫法,美国也称之为克利夫笔记法,是指对于一本内容和结构纷繁复杂的作品,用一两句话简单地概括。
一想到自助早餐,杰瑞的胃里就一阵翻涌。他坐在床边,揉了揉眼睛,甩了甩腿,又伸了个懒腰。耳边传来翻页的声音,原来床上有一本《保险箱》,这是一本关于银行劫案的小说,书中的内容惊心动魄,结尾还来了场反转。这是他的早期著作之一,他不记得昨晚是否读过了,更不记得它为什么会出现在这儿。他旅行的时候通常轻装简从。
他走进卫生间冲了个澡,又回到房间打开电视。电视一打开就是新闻频道,他猜以前住在这里的肯定是个英国人,因为这是一个英文频道,不然英文频道就是酒店的默认设置。他的胃里又是一阵翻涌。之前因作家盛典或签名售书他常常四处奔波,而最让他感到舒适的就是能住上个好酒店,吃顿丰盛的早餐。他忽然很想看看这家酒店都提供些什么,不过他记不得日程安排的细节了,诸如早上的哪一班火车,从哪个国家赶往哪个国家。杰瑞喜欢待在德国,即使他只知道几个短语,“ na ist henry”(我的名字叫亨利),他就是他们念念不忘的亨利·卡特。他在房间里到处找他的手表,但就是找不到。不管它了。他是一个习惯早起的人,从来没有超过十点钟起床,所以现在肯定没过十点。要是超过十点钟了,与他一同而来的德国编辑就会敲他的门。他有点儿担心手表被偷了,他的钱包曾在德国被偷过,所以这几天他总是把钱包和护照锁在保险柜里,可能手表也在那里。不过,他也总是记不住保险箱的密码,话说回来,保险箱又在哪儿?他快速地扫了一眼房间,却没有看到,这意味着他应该是把所有的东西都落在接待处了。
他来到走廊,心想这酒店是有点儿乏味。他走过拐角,看见两个穿着睡袍的老人站在门外,其中一个冲他点点头,称呼他的名字。这人应该是他昨晚在酒吧见过的,要么就在他书上签过名。这个人居然称他“杰瑞”,说明他很喜欢他,不然他不会透露自己的真名的。只凭一个单词,他还不能判断他的英文怎样。他没看到电梯,但看到了餐厅,这说明他在一楼。餐厅里人头攒动,大多数是老人,有的凭窗远眺,有的穿着睡衣,有的大嚼大咽,一个人正用匙子喂另一个人吃饭,这场面真让他困惑不已:这得是个什么样的酒店啊!他的编辑不在这儿,要么还在睡觉,要么就在外面抽烟。他看见一张空桌,就坐了下来,等着服务员,他们通常会主动端来一杯咖啡,检查一下房间号。但没有人来,没关系,刚好他也不记得房间号,趁着这个机会回想回想,他一定是把门卡锁在房间里了。他又去看了看自助区,结果没有一个菜合他胃口。他夹了几个水煮蛋、几块烤面包,盛了碗麦片粥,然后走回餐桌。
走到一半,粥洒了一些,这时他忽然察觉到他仍然穿着睡袍,这是他刚刚洗完澡走出浴室时穿上的。他撩起衣襟一看,里面空空如也,顿时十分尴尬。桑德拉说过,旅行时他喝醉了就会做这种糗事。见鬼,谁经常会在清晨出门忘记穿好衣服?他停得太突然,撞到了餐桌,打翻了橙汁。还是别骂骂咧咧的好,但他就是管不住嘴;还是别东张西望的好,但他还是环顾四周发现人们正盯着他看。他觉得这里的氛围很诡异,但又说不上来。他一路低着头走出餐厅,一到走廊上,他就飞跑起来。他想离开这个鬼地方,最好就在今晚出发前往下一个城市。他不停地在胸口画着十字,想着不如就地死掉算了。他暗暗发誓,一定要戒掉加了奎宁水的杜松子酒。不然,赤身裸体地出现在众目睽睽之下,简直恍如梦中。他跑回门口,把手搭在把手上,希望门能打开。
“杰瑞,喂,杰瑞,你没事吧?”
这时,走廊上一个男人朝他走来。他穿着白色的制服,看起来不像门卫,不像门房,反正不像在酒店供职的人,倒更像个厨师。他人高马大的,像个橄榄球运动员,至多不过四十岁,他已经秃顶,周围留着一圈头发,杰瑞一看到这发型就怕。他戴着一副金丝边框眼镜,脏兮兮油污污的,眼镜上面是两道浓眉;一方大大的下巴比鼻子还要突出,胡子剃得干干净净。
“我忘带钥匙了。”杰瑞说,他不想说自己还忘记了穿衣服。要是这家伙还想要小费的话,他应该也会视而不见。
“门没有锁。”男人说。杰瑞试了一下,果然,门“吱呀”一声开了。
“门不会自动锁上吗?”
“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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