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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红头发协会(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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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没吃亏,先生。我只想弄清他们是谁,玩这套把戏耍弄我的目的是什么?这玩笑可真昂贵,他们花了三十二英镑呢。”

“我们会为你解开疑团的,不过,威尔逊先生,我得先问你几个问题。是你的伙计让你看到那张广告的吗?他在你那儿干了多久?”

“当时才一个月。”

“他怎么来的?”

“他看了我登的招聘广告后找来的。”

“他是唯一来应聘的吗?”

“不,有十多个人来应聘。”

“你是怎么选中他的?”

“因为他挺机灵,要的工资也不多。”

“这个温森特·斯波尔丁长什么模样?”

“个儿不高,但很健壮,手脚麻利,年纪在三十岁左右,没长胡子,前额有块被硫酸烧伤留下的疤痕。”

福尔摩斯有些激动地坐直了身子:“这些我都预料到了,不知你有没有注意到,他扎了耳孔没有?”

“是啊,先生,他说那是小时候被一个吉卜赛人给扎的。”

“哦。”福尔摩斯又靠到椅子上,陷入了沉思。过了一会儿,他说:“他现在还在你那儿吗?”

“是的,我来时他还在那儿。”

“你不在的时候,当铺由他照管?”

“是的,先生。我对他很信任,而且,上午没什么生意。”

“好啦,威尔逊先生,我会在两天内把调查结果告诉你,今天是星期六,我想到星期一就能给你个答复了。”

“喂,华生,”威尔逊走后,福尔摩斯问我,“你怎么看这件事?”

“我没看出什么,”我老实地说,“这事太古怪了。”

福尔摩斯说:“一般说来,越是离奇古怪的事,真相大白之后它就越简单。就像一张很普通的面孔让人很难辨认一样,没有特征的案子侦破起来也挺让人头疼。现在,我们得马上行动。”

“那你现在从何下手?”我问。

“先抽烟。”他回答道,“这事得好好想想。请你五十分钟内别和我说话。”说完他就蜷起身子,曲着的膝盖快要碰到他的鼻子了。他眯了眼睛坐在那儿,叼在嘴里的黑色陶制烟斗像是某种鸟类又尖又长的喙。我以为他睡着了,而我自己也禁不住打起了瞌睡。突然间,福尔摩斯跳了起来,看起来已经胸有成竹了。

他把烟斗放到壁炉台后说:“今天下午在圣·詹姆斯有萨拉沙蒂的演出,华生,你没什么事吧!”

“我今天没什么事,我的工作并不忙。”

“那就戴上帽子跟我走吧,我们先到市区吃午饭,我看到节目单上有很多德国音乐。我觉得德国音乐比意大利的或法国的音乐都好听得多,它能让人有所领悟。我正好需要好好领悟,走吧。”

我们乘地铁到了阿尔得斯盖特,然后没走多远,就到了科伯格广场——那个离奇的故事就发生在这儿。这是一个简陋的小巷,狭窄破落,在一个铁栏杆围成的墙里面,是四排灰暗破旧的两层楼的砖房。旁边杂草丛生的草坪上有几簇要枯萎的月桂。拐角处的房子上挂着三个镀金圆球和一块棕色的招牌,上面写着“加贝兹·威尔逊”几个白色大字,看到这个招牌,我们就知道这是威尔逊开的当铺。福尔摩斯在那幢房子前面仔细地观察着。然后,他沿着街道徘徊着。最后,我们回到当铺那儿,他用手杖使劲地戳了戳人行道后才走到当铺门口去敲门。一个小伙子把门打开了,他看上去精明能干,他请我们进去。

福尔摩斯说:“对不起,请问到斯特兰特怎么走?”

“到第三个路口往右拐,往右走到第四个路口再向左拐。”那伙计很快地说完后就把门关上了。

“好精明的伙计!”我们离开那儿后,福尔摩斯说,“据我所知,他是伦敦第四精明的人,而他的胆大妄为,我还不能肯定是不是排在第三。我以前就对他有一些了解。”

“很明显,”我说,“这个伙计在这个神秘的红发会一案中是个关键人物,我想你去问路,不只是想看一看他吧。”

“不是看他。”

“那你看什么呢?”

“看他的裤子,膝盖那一部分。”

“看到什么了没有?”

“我看到了我想看到的东西。”

“那你干嘛用手杖使劲戳人行道呢?”

“华生,现在不是我们聊天的时候,还是细心去观察吧,就像在敌国侦察一样,我们知道科伯格广场有问题,现在得查清它背后隐藏着的东西。”

我们离开了偏僻的科伯格广场,转过街角,我们看到了与先前的街道完全不同的景象,这是一条繁华的大街,是贯通市西和市北的交通要道,路上车水马龙,人行道上黑压压一群来来往往的人。当那一排排华丽的商店和豪华的商业楼呈现在眼前时,我简直无法相信它真的紧挨着我们刚刚离开的那个萧条破落的广场。

福尔摩斯在街道拐角处沿着那些商铺一路望了过去。“让我好好看看,”他说,“我必须记住这些房子的顺序,希望能一清二楚地了解伦敦——先是墨地兰烟草店,再是报亭,再往那边是城郊银行科伯格支行、素食馆、麦可法兰马车行,往下就是另一条街了。好了,华生,我们的工作已经完成了,该休息了。先来一份三明治和一杯咖啡吧,然后再去听小提琴演奏会,那里只有悦耳动听的音乐,而没有什么麻烦打扰我们。”

福尔摩斯是一个对音乐充满了热情的家伙,他不仅善于演奏,而且还是一个具有很强创作能力的作曲家。整个下午,他在观众席上,完全陶醉在一种幸福中——他修长的手指随着音乐的节奏轻轻挥舞,他满脸微笑,目光痴迷。此时此刻的他和那个断案如神,敏锐机智的大侦探判若两人。在他异乎寻常的个性中,双重性格交替出现。他的机智、敏锐和多愁善感的诗人气质真是鲜明的对比。这双重性格一会儿使他精力旺盛,一会儿使他疲惫不堪。而且我很熟悉的是,他会一连几天懒洋洋地靠在他的扶手椅上,终日冥思或创作,在这种时候,他会突然地产生一种强烈的欲望——追捕罪犯的欲望。那个时候,他的推理能力会上升到直觉的程度,以至于不了解他的人不敢正视他,认为他无所不知。所以,当我看见他沉醉在音乐中时,我就感觉到他要捉的人肯定得倒霉了。

听完音乐走出来时,福尔摩斯说:“华生,你要回家了吧?”

“是的,也该回去了。”

“我还要办几个小时的事,科伯格广场的事是一件大案。”

“怎么说是大案呢?”

“有人策划了一宗大的犯罪,我相信我能及时制止他们,可惜今天星期六,事情难办了些。我希望今晚你能帮我。”

“晚上什么时候?”

“十点。”

“好,那我十点钟到贝克街。”

“太好了,华生,不过这次可能有危险,你最好带上你那把在军队里用过的手枪。”

说完,他挥手向我告别,然后一转身消失在人群中。

我相信我并不笨,可和福尔摩斯在一起,我总觉得我还是太笨了。就说这件事吧,他看见的我也看见了,他听到的我也听到了,从他的话里面,我明显地感到他不仅对已经发生的事了如指掌,对将要发生的事也一清二楚;而我呢,什么也没有觉察出来,对这件事还是一无所知。在回家的路上,我又把整个事情从头到尾想了一遍。从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那位红发老先生离奇的经历,到对科伯格广场的勘察,到临分别时福尔摩斯给我的那番暗示。晚上会发生什么事?为什么让我带上枪?到底要去哪儿,干什么?从福尔摩斯的话中,我觉出当铺的那个伙计肯定很难对付,他可能会耍一些花招。我总想把这些谜给解开,可最终还是绝望地放弃了。反正到晚上事情就会水落石出,所以我把这事搁到了一边。

我九点十五分从家里出来,先穿过公园,再穿过牛津街,贝克街就到了。有两辆双轮双座马车停在了福尔摩斯的家门口。过道里传来楼上说话的声音,进门看见他正和两个人说得挺热闹。其中的一个我认识,警察局的侦探彼特琼斯;另一个男人是个瘦高个,头上戴着闪光的帽子,身穿很考究的礼服大衣。

“哈,我们的人都到了。”福尔摩斯边说边系粗呢大衣的扣子,然后从架子上拿下了那根打猎的鞭子,“华生,我想你应该认识伦敦警察厅的琼斯先生吧?我来给你介绍这位,梅里维瑟先生,我们这次冒险行动的搭档。”

“你看,医生,我们又一起行动了。”琼斯还是那副很神气的样子。“我们这位朋友是个猎神,他需要我这样的狗去帮他捕获猎物。”

“希望我们今晚的行动别白费了。”梅里维瑟先生嘟哝着。

琼斯说:“先生,你应该相信福尔摩斯,他总是很有办法的,尽管他那些办法有些不可思议,但他具备侦探的素质,有时比官方警察的推断都正确,真的,我没夸张,比如在侦破萧尔拖凶杀案和阿克拉珍宝盗窃案中就这样。”

陌生的梅里维瑟先生不屑地说:“琼斯先生,你这样说我也不反对。不过,我错过了一场牌局,二十七年来我可是第一次在周六晚上不打桥牌。”

“我想,”福尔摩斯说,“你很快就会发现今晚不仅赌注下得很大,而且牌会打得更精彩激烈。梅里维瑟先生,你今天的赌注大约有三万英镑。琼斯先生,你呢,你的赌注就是你一直要抓的那个人。”

“约翰·克雷!这个杀人犯、强盗、小偷、骗子,梅里维瑟先生,他年龄不大,却是一个犯罪团伙的头头。抓住他比任何事情都重要,我们必须对他高度警惕。他祖父是皇家公爵,他在伊顿公学和牛津大学读过书,头脑相当灵活,尽管我们知道他到处作案,可就是抓不住他。他这个星期还在苏格兰撬门盗窃,下星期却跑到科维尔筹集资金兴办孤儿院。我注意他好多年了,可连他的影子都没见到过。”

“我想今晚我能给你介绍一下,我也曾和他打过一两次交道,你说的没错,他确实是一个盗窃集团的头子。好了,现在十点多了,我们该行动了。你们两位坐前面那辆车,我和华生坐后面那辆跟上。”

一路上,福尔摩斯没说什么话。他背靠在座位上,嘴里哼着下午刚听过的乐曲。马车在迷宫般闪烁着煤气灯的街道上穿行,直到法林顿街,福尔摩斯才开了口。

“快到了,”福尔摩斯说,“梅里维瑟是银行的董事长,对这个案子很有兴趣;而我把琼斯带上,是因为他还不错,他最大的特点是,尽管他有点笨,但对他要抓的人,他会像猎狗一样凶猛,像龙虾一样顽强。好了,我们该下车了,他们在等着呢!”

我们到了上午去过的那条繁华的街道。把马车打发走后,梅里维瑟先生领着我们走过一条狭窄的通道,闪进一扇侧门后,里面又有一条小走廊,走廊尽头是一扇巨大的铁门。梅里维瑟打开铁门,带着我们下了一段旋转式石头阶梯,最后来到一扇看了让人有几分恐惧的大门前面。梅里维瑟先生点亮一盏提灯,又领着我们走上一条散发着泥土气息的通道。把第三道门打开后,我们便进入了一个庞大的拱形地下室,地下室里堆满了大箱子。

“要从上面打入这里还真不容易呢。”福尔摩斯举起灯四下打量着说。

“从下面也很难进来。”梅里维瑟先生说着,用拐杖狠狠地捅了捅地板石,“哎呀,上帝,听起来下面是空的!”

“请你小声点!”福尔摩斯很严肃地说,“别给我们的行动添麻烦,劳驾你坐到一个箱子上去行吗?”

梅里维瑟先生委屈地坐到了一个箱子上。福尔摩斯跪到地上,借着灯光,用放大镜仔细查看石板间的缝隙,只一会儿,他就满意地站了起来,把放大镜放进口袋。

“我们还得等一个小时,”他说,“在那个当铺老板沉睡之前他们不会行动的,他一睡着,他们就会很快地行动起来,他们干得越快,逃跑的时间就越多。华生,我看你已经猜出来了,我们这是在伦敦一家大银行的分行地下室。梅里维瑟先生就是这家银行的董事长,他会告诉你为什么那些胆大包天的家伙对这个地下室那么有兴趣。”

“这里有法国的黄金,”这位董事长轻声对我说,“我们已经接到警报,有人在打它的主意。”

“法国的黄金?”

“是的,几年前,我们为加强资金来源,向法国银行借了三万法国金币。你们现在都看到了,我们至今连箱子都没打开,金币原封不动地放在这儿。我坐的这个箱子里就有两千个用锡箔纸包着的法国金币。我们这儿库存的黄金量比任何一家分行的储备量都大得多。没想到竟然走露了风声,董事们对此一直忧心忡忡。”

福尔摩斯说:“你们的担忧是有道理的,现在我们得准备一下,我估计一小时内事情就会弄清楚的。梅里维瑟先生,我们得把提灯用灯罩罩上。”

“在黑暗里等吗?”

“恐怕只好这样了。我本来带了一副牌,我们四个人正好可以打牌,你也就不会错过牌局了。可我们的敌人恐怕快要动手了,所以我们不能亮灯,以免发生意外。首先我们要选好各自的位置,这些家伙都是胆大包天的人,我们要趁他们不及防备突然袭击。我们必须格外小心,否则很危险。我就站在这个箱子后面,你们到那些箱子后面去躲着吧。等我把灯照到他们身上,你们就扑上去。要是他们开枪,华生,你就别手软,干掉他们几个。”

我拿出枪,上好了膛,把它放在我前面的木箱上。福尔摩斯把提灯给罩上了,我们突然陷入一片漆黑之中——这么大了,我还从未经历过这种黑暗。我闻到一股烧焦的金属味,这说明灯还亮着,一有动静福尔摩斯就会把灯罩拉开。我们在紧张的气氛中等候着,突如其来的黑暗,地下室阴冷潮湿的空气,让人有一种压抑感。

“他们只有一条路,”福尔摩斯把声音压得很低,“那就是退回科伯格广场的那家当铺,琼斯,你已经按我的要求去布置了吗?”

“我已经派了一个警官和两名警员守在大门外了。”

“这样我们就把他们的退路堵死了,我们好好等着吧!”

时间过得真慢!我事后对了一下表,我们只不过等了一小时十五分,但我当时却觉得等了一夜。我手脚麻木了,都不敢活动一下,我的神经高度紧张,我的听觉异常灵敏起来,我不仅能听出福尔摩斯轻微的呼吸声,还能分辨出粗重的呼吸声是琼斯的,而那位董事长发出的是微弱的叹息。从我藏身的箱子向前望过去,能够看到石板。突然间,我看到了隐约可见的一丝光亮。

开始还只是火花般零零星星地漏了出来,然后,这些一点点的光亮连成一条光线了。地板上无声无息地裂了一条缝,一只手伸了上来,在光亮的地方四下摸着,这只手白白的,活像是女人的手。这手摸了一会儿又缩回去了,四周又是一片黑暗,只有一丝微弱的光亮从石板缝里透出来。

那只手消失一会儿后,随着一声刺耳的迸裂声,中间一块宽大的石板翻了过来,一个四方形洞口出现了。灯光从洞口射了上来,紧接着,一张清秀的脸在洞口边露了出来。他四周扫视了一遍后,两手扒着洞口往上爬,不一会儿就爬上来了。他站在洞口边拉下面的同伙,那个同伙也身手敏捷,个子不高,面色苍白,一头乱蓬蓬的火红头发。

“一切正常。”他低声说,“带凿子和口袋没有?——天哪!阿奇,快逃,跳下去!别的我来对付!”

歇洛克·福尔摩斯从藏身的地方跳了出来,一把抓住那人的领子。另一个则猛地往下跳,只听“嘶”的一声,琼斯只抓住了他的衣服下襟。慌乱中一支左轮手枪伸了出来,福尔摩斯的猎鞭猛地一抽,手枪掉到地上了。福尔摩斯不急不慢地说:“没用的,约翰·克雷,你跑不了。”

“我看是的。”对方竟也非常平静地说,“不过,我的朋友会逃掉的,你们只抓住了他的衣襟。”

福尔摩斯说:“我们有另外三个人在那边等着他呢!”

“噢,是呀?!你们布置得很周密,我得向你们表示敬意!”

“彼此,彼此,”福尔摩斯说,“你出的那个红发会的主意,也挺周密的。”

“你很快就会见到你的同伙的,尽管他钻洞的动作比我快。”琼斯说,“把手伸出来,让我铐上!”

“别用你的脏手碰我!”把他铐上时,我们的猎物说,“你也许还不知道我有皇家血统吧,跟我说话的时候,最好用‘阁下’和‘请’字!”

“行啊!”琼斯瞪了他一眼,嘲笑着说,“那么,阁下,请你上楼吧,然后我们用马车把阁下送到警察局去,这样行吗?”

“这还像话。”约翰·克雷说着,向我们三个鞠了一躬,在琼斯的监护下默默地走了。

我们跟着也离开了地下室。“果真如此,福尔摩斯先生!”梅里维瑟先生说,“我真不知道该怎么代表银行方面感谢您,毫无疑问,是您挫败了一起精心策划的银行盗窃案。我还从未见过这样的案子呢!”

福尔摩斯说:“我为这个案子花了一点儿钱,我想银行会帮我付账的。除此而外,我已经得到丰厚的回报了,破获这起案子独特的经历给了我很宝贵的经验,就是光听一个红发会不平凡的故事,我也长不少见识。”

天亮后,我们在贝克街喝威士忌对苏打水时,福尔摩斯向我解释说:“华生,不知你看出来没有,这事从一开始就很明显,荒唐的红发会和抄写《大英百科全书》的工作后面,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把那个糊里糊涂的当铺老板每天支开几个小时。这个办法虽然有点古怪,但很管用。毫无疑问,克雷是因为他同伙那头红发而想出这个绝妙主意的。每周四镑对当铺老板是个不小的诱惑,但对想得到几万金币的他们来说,根本小菜一碟。所以他们先在报纸上登广告,然后由一个坏蛋去租办公室,另一个坏蛋怂恿当铺老板去应聘。这样一唱双簧戏,老头很容易地就支开了,他们就有时间干他们想干的事。当初我一听到那学徒只要一半工资时,我就觉得这肯定有什么阴谋。”

“你是怎么知道他的真实动机的呢?”

“假如当铺里有女人,那么我可能会认为他只不过是想做些风流快活的勾当,可事情并不是这样。店里的生意又小,没什么值得如此费心费力费时的东西,由此看来,他们的目标是店外的东西。那会是什么呢?我想到那个伙计喜欢照相,成天往地下室跑,那么,问题肯定在地下室。随后我又询问了一些那个伙计的情况,结果发现他是全伦敦最冷静、最聪明、最胆大妄为的罪犯之一。他在地下室的勾当——是件每天要花几个小时,总共要用几个月的时间去完成的事。这会是什么事呢?除了挖一条通往其他地方的地道外,我想不出还有比这更费时的事。

“我们到现场去侦察的时候,我想到的就是这个。你很奇怪我用手杖戳地面,其实我是为了弄清楚地道是通向前面的,还是通向后面的。当我知道它不是通向前面的后,我就去按门铃,结果,正好是我想见到的那个伙计来开门。以前我们有过较量,但从没有面对面看过对方。我没去看他的脸,而是低头看他的膝部。你可能也看到了,他裤子的膝部又脏又破,那是长时间跪着挖地道弄成的。这样一来,就只剩一个疑问了,他们挖地道是想干什么?后来,我在它的周围查看,发现他们的铺子和城郊银行相隔不远。谜底彻底解开了。当你在听完音乐回家后,我去了趟伦敦警察厅,又拜访了银行董事长。最后的结局,你全看到了。”

“那你怎么知道他们会在今晚动手呢?”我又问。

“哦!红发会解散是一个信号,这说明,他们不在乎当铺老板是否在家了,也就是说,地道已经挖好了。重要的是他们得赶紧使用地道,否则时间长了就会被发现。黄金也可能会转移。星期六比其他日子更合适,他们有两天逃跑的时间。所以,我觉得他们会在当晚行动。”

“你的推理真绝了!”我禁不住赞叹起来,“这么长的一连串推理,竟然全被你说中了。”

“这样可以让我不感到无聊。”他打了个哈欠说,“我又无聊起来了,我需要在忙碌中过日子,这些案子真帮了我的忙。”

“你真是我们的福分呢!”我说。

“也许是吧,”他耸了耸肩,“多少有一点点用,就像居斯塔夫·福楼拜在给乔治·桑的信中所说的那样——‘人是渺小的,造物主才是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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