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螺丝人 > 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 C

弗朗哥·塞拉诺和螺丝事件 C(1/2)

目录

“用的是点三八口径的手枪,在死者灰色夹克的左胸上留下了两个弹孔,是吧?”洁问道。

“是的。”

“因为手头没有照片,所以我只能用已经了解到的材料做一个描述。如果说得不对,请您指出来。”

“好。”

“夹克上留下的两个弹孔周围都有焦黑的痕迹,还都沾有从左轮手枪弹匣里喷出来的薄薄的一层火药颗粒,是吗?”

“是的。”

“点三八口径子弹的贯穿孔,从夹克到里面的白衬衫,再到内衣,是越往里越大的,是吧?”

“是的。”

“两个弹孔的子弹都是从上往下,呈四十五度的入射角射进去的。”

“嗯,是的,是这样的。”

“弹孔有两个,但留在弗朗哥体内的子弹却有三颗。”

“是的。”

“内衣和白衬衫都被血染得通红,但是,靠近脖子切断面的衣领上却相对干净。”

“嗯。”

“夹克的衬里上有擦过的血迹。”

“对,不过由于衬里材质的原因,看得不太明显。”

“总之,衬里上沾的血并不多。”

“也有可能不是这样,因为衬里是有光泽、不易沾水的布料。”

“死者弗朗哥的脖子被切断了,还装进了螺丝。脑袋因为在地震发生前被劳鲁·里格尔晃动,从身上松脱掉了下来。”

“嗯。”

“不是因为地震,而是被人晃动才掉下来的,这么说没错吧?”

“没错。”

“而当时并没有目击者在场。在现场实际看到并亲身经历了这个情景的,只有劳鲁·里格尔一个人,是吧?”

“是的。”

“你们赶到现场后,只是事后追认当时发生过的事情,对吧?”

“事后追认,嗯,可以这么说吧……”

“你们认为,从现场的状况看,劳鲁的说法相当合理,于是就接受了,是吧?”

“嗯,应该是吧。”

“我得到的全部材料就是这些了。下面我将用这些材料来进行分析。首先,死者夹克上有焦黑痕迹,越往里,衣服上的弹孔就越大,这是近距离射击的特征,因此枪口是抵着外衣射击的。

“但如果情况是这样,就有些奇怪。极近距离射击,一般是针对倒地后无法抵抗的对手,或从背后射击。这样要让枪口贴紧对方的衣服会比较容易。但在这种情况下,子弹射入的角度一般会呈接近九十度。

“而弗朗哥是正面遭到枪击的,子弹从上方呈四十五度角向下射进去。但不知道为什么,却是极近距离射击。如果凶手以站立姿势,面对跪在地上的对手的胸部进行射击,入射角会呈从上向下的四十五度。但在这种情况下,就很难进行极近距离射击了。因为一旦枪身过于接近对方,遇害者就会抵抗。因此,在枪口离衣服数英寸时射击会比较自然。”

老警察没有说话。

“当然也不能说绝对不可能,只是会相当困难,凶手却迅速而自然地做到了。并在一枪之后,继续把枪口抵住倒地的弗朗哥胸口,又连续击发两枪。”

“嗯,是的。”

“按理说这次射击的角度应该接近九十度。如果凶手采取比较自然的射击姿势,子弹的入射角就不可能是四十五度,因此可以判断,这是有意识动作的结果。

“换句话说,如果保证入射角呈四十五度开枪,外衣上的弹孔周围就不会留下焦痕,衣服上的贯穿孔会越往里越小。相反,如果外衣上有焦痕,而贯穿孔越往里越大的话,射入角就应该呈九十度。这是相互矛盾的。”

“嗯,这么想也有道理。只是死者遭到枪杀时的情况有很多种可能,不一定全都合乎道理。”

“难道没有让这一切顺理成章的方法吗?换句话说,难道没有一种办法,可以把这些疑点都变成基于某种原因所产生的结果吗?我觉得,可以通过把众多不可思议的情节重叠在一起,再进行分析而找出这个办法。”

“所谓不可思议的情节是什么?”

“太多了。弗朗哥尸体的脖子被切断并塞入螺丝;衬衫被血染红,而靠近脖子断面的领子却很干净,还有夹克衬里上没有沾到血迹。”

“并不是一点儿都没沾到。”

“那是抹上去的。而且,还有一个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那是什么?”

“劳鲁·里格尔发现弗朗哥的尸体后,晃了晃死者的身子,死者的脑袋就掉下来了。而发生这一连串奇怪事情时,居然没有一个目击者。”

“没有一个目击者?这是……先生,你觉得这才是最不可思议的事吗?”

“是的,拉莫斯先生,这是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

“我还是不懂你的意思,为什么这件事不可思议?”

“拉莫斯先生。这件如此奇怪的难解案子,居然就这么顺利地破案了,这到底是为什么?”洁问道。

可是拉莫斯没有回答。洁等了一会儿,最终接着说道:“那是因为芮娜丝开枪击伤了洛贝特,对不对?而且是用杀死弗朗哥的点三八口径左轮手枪。”

“嗯。”拉莫斯应道。过了一会儿才又说道:“是的。”

“让人感到意外的是,明知道你们的下一个搜查地点一定是弗朗哥的办公室,芮娜丝却还在那里待着。如果她待在别的地方,要逮捕她就会花很多时间。而且她手上还拿着杀死弗朗哥的手枪,竟还用那把枪向警察射击。”

“嗯。”

“而且那把枪上只有芮娜丝一个人的指纹。”

“是的。”

“只要欠缺其中的任何一项,事情的发展就会完全不同。请你试着假设,如果没有这些事,情况会变成什么样?”

“没有这些事……”

“因为凶手应该也是这样考虑的。也就是说,芮娜丝出现在现场,并朝警察开枪等这些对他有利的情节,凶手事前应该并没有指望出现。”

“你是说那些情节,对凶手而言是预料之外的事?”

“是的,那些应该都是预料之外的事。如果想知道这个案子的真相,就要把那些事情排除之后再作思考。也就是说如果芮娜丝没有开枪,会怎么样呢?你说说看,拉莫斯先生,结果会怎样?”

“我们这些无能的警察无法抓获凶手,案件会变得茫无头绪……”

“怎么可能?!我可并没有这么说。只是案情会变得非常棘手吧?而现在的监狱里也会少一个叫芮娜丝的犯人。可到底是谁,又为什么犯下这个案子呢?”

“嗯。”

“这样思考之后,你们应该会积极按程序开展调查行动,进行侦破,对吗?”

“对,确实如此。”

“这个案子欠缺的就是按程序进行的侦破。因为凶手很快就找到了,出乎意料地顺利破了案。案件便以一种脱离常规的方式,很不自然地终结了。”

“嗯……”

“凶手应该能预料到警方会开始搜查。那么现在开始,请您设想一下,当初警方可能会采取的行动。面对这么不可思议的案子,首先你们会怎么办?”

“先到弗朗哥的办公室去……”

“你们确实去了,并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找到了一些奇怪的东西。”

“没有啊?除了席皮特之外,我们什么都没发现。”

“不,你们还发现了假肢。”

“假肢?你是说,我们发现了假肢?”

“是的。”

“那是席皮特拿在手里的。”

“那是因为席皮特先发现了它。如果你们早到一步的话,应该就是你们先发现了。”

“是这样吗?”

“是的。还发现了什么?”

“还能有什么?”

“手枪。也许你们还会在那里发现一把手枪。”

“你是说杀死弗朗哥的手枪就放在那里?”

“芮娜丝向警察开枪是个意外……”

“等等,那绝不是意外,席皮特是瞄准后开枪的。她是故意开枪的,她想逃离现场。”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承认她是故意开的那一枪。我的意思是,她出现在现场是个意外。而且,如果她不是凶手,那把手枪就有可能是她凑巧在那里发现的。”

“你说她是凑巧发现手枪的?”

“因为那不是一个年轻女孩平常会带在身上的东西。”

“嗯,这么说……”

“如果芮娜丝没有出现在那里,你们就会发现那把手枪,还有假肢。并且会发现假肢的指尖上沾了些开枪时留下的火药。这和假肢曾握过那支手枪的想法并不矛盾。”

“嗯,这样不就更能确定芮娜丝·席皮特的嫌疑了吗?我们就会立即去逮捕她。”

“逮到她之后,万一她能拿出不在场证明,你们怎么办?”

“她有不在场证明?”

“是的,她有不在场证明。”

“我看她没有吧?二十四日晚上七点到八点这段时间内,没有人能证明她不在现场。”

“那是因为她已经被捕了。”洁说。

拉莫斯陷入了沉默。

“何况她是因为向警察开枪,造成警察重伤才被逮捕的。于是谁都以为她就是凶手。检察官和法官就算有所怀疑,最终也认定她就是凶手,判她重刑。这是谁都能预想得到的,因此没有人敢出来为她作证。如果有人挺身而出,证明案发时见过她,这个人会怎么样?当然会被当做凶手的同伙。就算无法马上认定,也可以想象那个人会被怀疑,从而给自己惹上一堆麻烦。”

“嗯,你是说正因为这样,才没人敢为她作证?”

“是的,有点儿常识的人都不会这么做。当时的菲律宾,吸大麻、吃迷幻药的大有人在,一旦惹上麻烦,被追查起来谁能保证自己清清白白?”

“你的意思是,席皮特确实有不在场证明?”

“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那是当然的。如果这样的话,就应该有人站出来为她作证,但实际上那个人没有站出来。又因为芮娜丝开枪打伤了警察,等于亲口承认自己就是凶手。

“也就是说,如果芮娜丝·席皮特没有向警察开枪,只是被怀疑对象的话,能证明她不在犯罪现场的人还是有可能站出来的。这个能证明她无罪的人也许是熟悉她的朋友,也许是她的亲戚,总之这个人很可能会出来作证。如果这样,警方会怎么办?她是个女人,而且还只有一只手,要砍断死者的脖子,搬动一个一百八十多厘米的高大男人,这种费力的事情,对她来说,几乎是不可能做到的。更何况她既没有办法弄到大型螺丝和切割工具,也没有地方可以对尸体进行加工。”

“嗯。”

“还有,凶手会把自己沾着火药颗粒的假肢和行凶时用的枪支一起扔在现场附近吗?再怎么样都会带走吧。这样,警方就会马上识破这是有意识的造假布置。在这种情况下,就算逮捕了她,也很难提起诉讼。检察官再怎么能说会道,也很难给她定罪。警方则更难把她从关押转为正式逮捕。同时,在这种情形下,法庭也不会轻易下达逮捕令。”

“嗯。”

“虽然菲律宾的法庭比较容易签发逮捕令,不过面对这种情况他们会如何处理呢?我想应该不会那么轻易作决定吧?

“要是在现场发现了她的指纹也行,或者有谁亲眼见到她从现场离去,要不就是在她家地板上找到弗朗哥的血迹。当然了,得是没有添加过抗凝固剂的新鲜血迹才能说明问题。要是真的发现以上这些证据也就罢了,然而事实却不然。在这种情况下签发逮捕令,就表示法庭认为在缺乏证据的情况下,一个独臂且尚未成年的女孩能独自犯下如此重大的案子。如果你是法官,肯定不会愿意由你来批准逮捕她吧?”

“你是说,如果那个女孩没开枪,就很难逮捕她了?”

“说得对,拉莫斯先生。就算她开过枪,但只要对象不是警察,也会变成另一个故事了。也许会以和弗朗哥案子无关的名义起诉她,罪名也会轻些。不过正因为她开了枪,而且是冲着警察,事情才会变成那样。”

“对席皮特而言,这是能想到的最坏的结果。”

“没错,她被当成了杀害弗朗哥的凶手。如果缺少上述情节中的任何一环,她都应该不至于被怀疑杀害了弗朗哥。”

“我能理解。可她为什么要开枪?如果她不是凶手的话,有什么特殊的理由一定要开枪?还是对警察。”

“这些我们以后再探讨吧。”

“等等,先生,身为一名退休的菲律宾警官,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同意你的分析。一个不是凶手的人,竟然开枪袭警?这无论如何我都想象不出。”

“法官大概也是这么想的吧。但我认为她也许真的有非这么做不可的理由。”

“什么理由?”

洁似乎不大愿意主动说出来,但被问到了,只好回答道:“我想唯一的可能就是,有一个对她来说极其重要的人身受重伤、濒临死亡了,不立刻赶去救助,那个人就很可能会没命了。如果她被警方当成重要嫌疑人带走,就会暂时失去自由,那个人就会死。这逼得她不得不反抗。这就是她当时的处境。”

“哦……”这位老警察似乎很诧异,说,“先生,你说得好像当时就在现场一样,对这个案子似乎知道得比我们还多。”

“旁观者清嘛。”

“你说,当时有个对她很重要的人刚好身负重伤?有这么凑巧的事吗?”老人好像故意挖苦似的干笑了几声。

“拉莫斯先生,请别忘了那天的地震,当时八打雁不是发生了空前的大地震吗?”

“哦,对了,地震!你是说,一位对她来说十分重要的人在地震中受伤了,快要死了?那这个人会是谁呢?当年她的祖父还在,并且在地震中平安无事啊。”

“她的祖父是叫荷西吗?”

“是的,你知道得可真详细啊。你是怎么知道的?”

“这些事我一会儿再告诉你。她祖父在日本占领时期,鼻子被日军割掉了,是吗?”

“是的。你知道的还真多。”

“他现在还活着吗?”

“早就死了。不过听说他生前经常到监狱去探望孙女。”

“哦。”

“等等,先生,你说那个人是在地震中负了重伤濒临死亡,但是据我所知,当时皮拉尔大道附近的房子虽然倒塌了几间,却没有发现任何人受了重伤或者死去。杰森大楼这幢商住两用楼里有人受伤,但也不是很严重。受灾严重的反倒是八打雁警署,因为建筑物的年头已经久了。”

“那么,那位重伤者所在的位置也许不在皮拉尔大道附近。”

“可是,她居住的公寓及附近都没事啊。”

“可能也不在那一带。”

“那能在哪里?话说回来,这种猜测我们当初的确没想到过。但若果真如此,席皮特为什么要到杰森大楼弗朗哥的办公室去?不是应该直接去医院吗?即使她搬不动伤者,也应该火速赶往医院,告诉警方自己的朋友受了重伤才对。”

“她当然也想这么做,但在那之前,她还有一件无论如何都必须要做的事。那件事很快就能完成,而且是救那个人必须要做的。只是,她到达现场的时候,刚巧和你们碰了个正着,还被要求跟你们一起走。在分秒必争的情况下,你们却不肯放她走,她无计可施,不得不用手中的枪对准警察射击。”

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拉莫斯说:“这真是个很有趣的故事,先生,实在很有趣。隔了三十年,还能从你嘴里听到这个故事,真是很有意思。不过,你的证据呢?”

“当然有了。”

“那就奇怪了。”

“奇怪?”

“当然奇怪了。首先,为什么当时席皮特手上会有那把点三八口径、留有杀死弗朗哥痕迹的s&w手枪呢?照你刚才说的,席皮特并没有机会从凶手那里拿到这把杀死弗朗哥的手枪,不是吗?”

“嗯,所以我才认为那把枪是她在弗朗哥的办公室里捡到的。”

“捡到的?你说枪是捡到的?”拉莫斯大叫起来,接着大笑不止。

洁也笑了。

只听拉莫斯说道:“一个十九岁的女孩,通常不会去捡那种东西吧?”

“也许吧。可是,通常女孩子也不会装假肢啊。”

“装假肢?说得也对。假肢……为什么提到假肢?”

“那应该就是她当时着急要做的事。她急着到办公室取自己的假肢,并且找到了。但假肢的指尖上沾了火药,旁边还有一把枪。她感到不安,才会把假肢和枪都捡起来。这和她是不是十九岁,是不是女孩没有关系,这只是人之常情。”

“你说什么?她当时是想干什么……”

“来取她的假肢,结果刚巧和你们碰个正着。我想当时弗朗哥把她的假肢硬给收走了。”

“弗朗哥?他把假肢收走?他为什么要这么做?”

“假肢的指尖上沾有火药,是为了证明用它开过枪,也就是想要嫁祸给芮娜丝,不是吗?”

“谁要嫁祸给芮娜丝?”老警察的声音仿佛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

洁笑了笑,然后说:“除了弗朗哥之外,还能有谁?”

“等等,先生,你是不是疯了?”老人说。

我也有同感。

“你是说,弗朗哥想把杀人罪名嫁祸给席皮特?是这样吗?”

“正是如此。”

“先生,你别忘了,被杀的人可是弗朗哥。你的意思是说,弗朗哥要把杀害自己的罪名嫁祸给席皮特?”

“拉莫斯先生,我正要提醒你,别忘了,杀害弗朗哥的凶手不是别人,正是弗朗哥本人。弗朗哥本来想杀的另有其人,他想把杀死那个人的罪名嫁祸给芮娜丝·席皮特。”

“证据呢?你得出这一结论的根据在哪里?先生。”

“证据就是打进墙里的子弹。那颗把小提琴打成两半,又飞进墙里的子弹。这枚子弹的弹道和其他几枚不一样吧?”

“哦,那颗啊……哦,对了,那颗……”拉莫斯似乎想到了什么,却一时说不出话来。

“我认为那一枪不是凶手打的,而是弗朗哥打的。怎么样?事情就此清楚了吧?”

“完全不清楚!”老警察说。我也默默同意他的说法。“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