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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所携之物(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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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兰加,1959 年

利娅·普莱斯

我们从佐治亚州的伯利恒来,把贝蒂妙厨蛋糕粉带进了丛林。姐妹们和我都指望在这十二个月的传教期内每人过次生日。“老天都知道,”母亲预言道,“刚果是不会有贝蒂妙厨蛋糕粉的。”

“不管我们去哪里,都绝不会有人做买卖。”父亲纠正道。他的语调表明母亲没能领会这次传教的精神,她对贝蒂妙厨蛋糕粉的担心使她和那些钻在钱眼里的罪人成了一丘之貉,耶稣最烦这种人,后来一发火,就把他们赶出了教堂。“不管我们去到哪里,”父亲想把事情讲得更清楚些,“都不会有‘piggly wiggly’这样的超市。”显然,父亲认为正是这一点帮了刚果的大忙。而我只要往这方面稍一寻思,就浑身直起鸡皮疙瘩。

当然,母亲并不想和他唱反调。但一旦明白了再也没有转圜余地,她就会跑到客房里,把她觉得所有能让我们在刚果勉强度日的尘世之物都摆开来查点一遍。“都是给孩子们用的,最低限度了。”她整天就这样压着嗓门咕哝着。除了蛋糕粉之外,她还积存了十几罐安德伍德牌火腿肉;蕾切尔的象牙色塑料柄手镜,镜背是戴着扑粉假发的女子像;一只不锈钢顶针;一把挺好用的剪刀;十几支2号铅笔;许许多多创可贴、止痛片、止痛搽剂;一支体温计。

现在,我们到了,拖着这么一大堆安全运抵却派不上用场的色彩斑斓的宝贝。我们的货物几乎原封未动,只有止痛片被母亲拿了出来,顶针被露丝·梅掉进了茅坑。然而,我们从家里运来的这些补给品似乎已经成了往昔世界的指代:它们显眼地杵在那儿,在我们的刚果之屋里,犹如灯火通明的派对上的装饰品,被无处不在的泥土色的背景衬得十分突兀。当我凝视着它们时,雨季的光线照进我的眼眸,刚果的沙砾亦嵌入我的牙缝,我已几乎回想不起原来那个地方——在那里放上这些东西真是再平常不过了——只记得一支黄色的铅笔,还有一只放阿司匹林的绿瓶子,就挤在架子高处的许多绿瓶子中间。

母亲想要完备地考虑每一种紧急情况,比如饥荒和生病。(一般而言,父亲也赞同紧急情况一说。因为是上帝将预见的能力唯独赋予了人类。)她从我们的外公巴德·沃顿医生那儿弄到了一大堆抗生素。外公得了老年痴呆症,总喜欢光着身子往外跑,但有两件事仍干得很漂亮:赢棋,以及给我们写处方。我们还带来了一口铸铁煎锅、十包酵母粉、锯齿剪刀、从一把短柄小斧上卸下来的斧头,以及一把铲茅坑用的折叠式工兵铲,七七八八一大堆。这就是我们觉得非得随身带来的全套文明之恶。

来这儿,即便只带上最低限度的行李,也是场考验。就在我们觉得已经全部准备停当、预备动身之际,没承想却得知泛美航空越洋航班只允许带四十四磅行李。每人四十四磅,多一克都不行。唉,我们都被这个坏消息打击得垂头丧气!谁能想到现代的喷气式飞机还会限重?我们把各自的行李都加到一起,包括露丝·梅的箱子——幸好,她虽然还小,但也能单独算一个人了——结果超重六十一磅。父亲审视着我们的绝望,好像老早就料到会这样。他让妻子和女儿们自个儿去想办法,只扔下一句话,要我们想想野地里的百合花,它们可没有手镜和阿司匹林的需求。

“我觉得百合花倒是需要圣经,还需要他那把铲茅坑用的工兵铲。”蕾切尔嘟囔着,因为她心爱的梳妆用品被一件件从行李箱里拿了出来。蕾切尔对经文的理解从未如此透彻过。

但即便我们尽己所能地琢磨百合花的需求,再怎么缩减还是根本无法达标。把蕾切尔的化妆品全拿走也没用。我们再也没辙了。后来,哈利路亚!就在最后一刻,我们得救了。由于疏漏(仔细想想,也很可能仅仅出于礼貌),他们只称行李,不称乘客。南方浸信会传教联盟给了我们这个暗示,没那么直接,只是说别太把四十四磅的规定当回事。于是我们规划了一番。我们出发去非洲的时候,把所有超重的行李都带在了身上,塞在衣服里面。而且,我们还衣服里面套衣服。我们姐妹离开家时,各自都穿了六条衬裤、两件衬裙和背心,里三层外三层地罩上几条裙子,里面还有几条紧身裤,最外面则是晴雨风衣。(大百科全书建议我们要把下雨问题考虑到。)其他物品、工具、装蛋糕粉的盒子等这下子都毫不显山露水——或藏于口袋里,或掖于腰带间,我们像是从头到脚地套了层丁零当啷的铠甲。

我们在外面穿上了最漂亮的衣服,以期给人留下好印象。蕾切尔穿上了她复活节时才会穿的最得意的绿色亚麻套装,泛白的长发用粉色的宽条发带束起,额头尽露。蕾切尔十五岁——或像她自己说的,马上要十六了——除了外表,对一切漠不关心。她的教名全名是蕾切尔·丽贝卡,于是她自觉可以随心所欲地仿效那个井边处女利百加 1 ,《创世记》里说“那少女容貌极其美丽”,她在取水时遇到了亚伯拉罕的仆人,后者立刻向她奉上了金耳坠作为结婚聘礼。(由于比我大一岁,她就说自己和圣经里利亚的妹妹可怜的拉结没丝毫关系,因为拉结要等上许多年才能出嫁。)飞机上,她就坐我旁边,一个劲儿地眨巴着兔毛似的睫毛,没完没了地调整她那粉色发带,想让我注意到她为和发带相配悄悄涂了泡泡糖粉色的指甲油。我侧头瞅了眼父亲,我们普莱斯一家占了一整排位子,他坐在另一头靠窗的位置。太阳像一个血红的球悬在窗外。他一直眺望着地平线那边的非洲,眼睛映得通红。蕾切尔很走运,因为父亲此刻正好心事重重。她都这么大了,还曾因涂指甲油受皮带鞭笞之痛。但蕾切尔就是这样的人,试图在离开文明之前犯下最后一桩罪行。照我看来,蕾切尔俗气、讨厌,于是我一直看着窗外,窗外的风景更棒。父亲认为,化妆和涂指甲油小瞧不得,那是卖淫的信号,穿耳洞也是。

他对野地里百合花的看法也没错。在飞越大西洋的旅途中,六条衬裤和蛋糕粉渐渐变成了令人难以承受的十字架。每次蕾切尔探身去掏手提包时,都得腾出一只手来按住亚麻外套的胸口,可那儿仍会发出轻微的叮当声。我现在忘了她在里面藏了哪种居家武器。当时,我不搭理她,于是她就老找艾达聊天。艾达也不搭理她。但艾达从不和任何人说话,所以也没什么好大惊小怪的。

蕾切尔喜欢取笑一切事物,但主要还是拿家人开涮。“嘿,艾德 2 ,”她轻声对艾达说,“要是我们现在来玩‘阿特·林克莱特的家庭聚会’ 3 ,会怎么样?”

我忍不住笑了起来。林克莱特先生喜欢出其不意地偷袭女士,比如拿来她们的手提包,把包里的东西拽出来展示给电视观众。如果他掏出了开罐器或胡佛总统肖像照一类的东西,观众就会觉得很搞笑。想想看,如果他来摇晃我们,锯齿剪刀和小斧头就都会掉出来。一想到这个,我就神经紧张。而且,我已经开始觉得燥热和幽闭恐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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