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利安娜·普莱斯(1/2)
我又看见一个兽从海中上来……
凡有耳的,就应当听。
——《启示录》13:1,9
每隔几年,甚至现在,我仍然能嗅出非洲的气味。那气味让我想要哀号、歌唱,惊雷般击掌,躺在树下,任虫子取走我体内的任何一样东西,只要它们觉得有用。
我感到无法承受。
熟的果,酸的汗,尿液,鲜花,黑色香料,以及我闻所未闻的其他那些东西——我说不清楚是何物构成了这气味;当我心无疑惧地匆匆拐过街角时,它又为何要起身与我对峙。它在这座岛上,在我们的小镇里,在一条背街的小巷中发现了我。巷子里的时髦男孩们置身于当天尚未收走的垃圾堆中,坐在楼梯井里抽着烟。几年前,它也曾在密西西比州墨西哥湾沿岸地区发现了我,我是回去参加家人葬礼的。当时,我正走在码头上,从一群老龟似的老渔夫身边经过,他们将盛着饵料的水桶摆在四周,好似举办宴饮。就在那一刻,非洲起身攫住了我。而每当我走出亚特兰大的图书馆,它也会现身而出,无缘无故地将我击得晕头转向。那感觉从我体内升腾而起,我知道,你仍在此,支配一切。你在我体内的细胞分裂时做了手脚,从此,我的身体便再也无法摆脱曾摄入的那些非洲碎片。非洲,我的一个孩子留在了那阴湿的红土之下。那是责难的气息。你在我灵魂中的驻留,使我觉得除了自己,我一无所知。
你会说,我本可以做个不一样的母亲。本可以表现得更好,看清事情的走向,因为那气息就含混在四周的空气中,那样厚实滞重。那正是基兰加赶集日的气息。每到第五天就是赶集日——不是第七天,亦非第十三天。你根本无法用诸如“礼拜六”或“月初第一天”来称呼它,但如若你用手指头来扳算的话,大拇指就是那一天。真是毫无道理,可一旦你理解了刚果就是这么运行、把一切握在手中的,那它就变得顺理成章了。每到第五天,人们便从步行距离之内的任何一个地方出发,或拿着东西,或空手而去,出现在我们的村子里,形成绵长的队列。走来走去,讨价还价。女人们把货品放在地面上的毯子上,蹲坐着。面前摆放的或是堆成堡垒状的可乐果,或是一捆捆散发着芳香的木枝,或是回收来的瓶瓶罐罐,或是风干的动物脏器。她们一刻不停地嘟囔着,用精巧又坚韧的双手搭建或重新搭建着那金字塔般的斑驳绿橘与芒果,还有一柄柄堤坝似的硬邦邦的青香蕉。我深吸了一口气,告诉自己,在赶集日,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的女人都能彼此理解。然而,我的眼睛却无法解读那些摊贩:她们用鲜艳的布头裹着脑袋,像是开派对似的喜气洋洋,却又永远愁眉紧蹙恶狠狠地面对着这世界。她们脑袋后仰,眯缝着双眼,百无聊赖;却又互相编着头发,编成让人惊异目眩的细长辫子。虽然我可以强装自己是她们的邻人,但她们对此洞若观火。我苍白无助,像一条鱼一样双目圆睁,置身于这集市的尘土之中,想要游动求生,而所有其他女人却在那熟透了的水果、干肉、汗水和香料的氛围中平静地呼吸着,她们的生命充盈着令我害怕的力量。
有那么一个日子让我始终难以忘怀。当时,我正努力不跟丢姑娘们,却只找到了利娅。我记得她穿了件浅蓝色的裙子,腰带在背后系成结。除了蕾切尔,其他孩子在平日里都是粗衣旧裙。所以这天——对我们家而言——肯定是礼拜天。碰巧,我们家的大日子与村民们的大日子撞在了一起。利娅胳膊上挽了只篮子,她是替我提着的。平常她最喜欢走在前头,此时却因负重落在了后面。其他人则走着走着就不见了。我知道拿单正不耐烦地等着我们回去,于是我招手示意利娅过来。她得穿过一排货物才能到我这儿来。她想都没想就把篮子移至左侧,迈出一大步想要跨过金字塔般的橘子堆。双胞胎中的利娅,步伐一向很稳当。我伸出手去接她,但就在她握住我手的当口,却不知怎的卡住不动了,一只脚停在了橘子堆上方,另一只脚没法跨过来。呼啦!蹲在橘子堆旁的女人跳将起来,嘶嘶地喘着气,双手像剪刀的刀刃般削过来,灼热的双眼中巧克力色的虹膜似要熔成白色,怒气冲冲地要把我烤焦。坐在条凳上的一排男人都从刚倒上的一碗碗啤酒中抬起头来,用同样乌云密布的眼神盯着我们,看着我把孩子接过去:蠢货!异类!竟然想在赶集日从一个女人的财物上跨过去。一想到我和利娅那时的处境,利娅的生殖器——谁都以为,无遮无拦的——还悬在那女人的橘子堆上,我就尴尬得要命。一对外国母女自以为一切尽在掌控,却突然在他们眼里丢份儿丢得一无是处。
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自己可以两者兼顾:成为他们中的一分子,以及做好丈夫的妻子。真是不知天高地厚!我是他的工具,他的牲口。仅此而已。我们这些当妻子和母亲的正是这样凋亡在自己的所谓正直之下的。我也不过是那些女人中的一个:每当她们的国家通过战争征服他国时,她们便全都缄口不言,只是挥舞旗子。有罪抑或无辜,她们都输得两手空空。而所输的便是她们自己。妻子就是土地,再三易手,满身伤痕。
我们只能另寻他途,以逃离非洲。我们中有些人如今已埋入土中。有些则还在大地之上。但我们都是女人,是用同样伤痕累累的泥土造就的。如今,我关注着长大后的姑娘们,寻找着她们都还处于某种平和当中的迹象。她们到底是如何应付这一切的?要到何时,我才会摆脱审判的追猎?树之眼可以看到我的梦境。天光之下,当我在潮湿的小花园里扒拉着泥土时,它们注视着我弯曲的双手。你想从我这儿得到什么?当我抬起沧桑而疯魔的双眼,开始自言自语,你想让我对你说什么呢?
哦,小兽,小心肝。你难道看不出我也已经死了吗?
有时,我祈求回忆,有时,我又祈求忘却。其实没什么区别。集市上那些人拍着手,明摆着想把我们赶走,那之后,我如何才能在这世上行走无碍?我受到过警告。我如何才能承受那股追逐我的气息呢?
当我几乎不知道自己身处何方时,极少有时间去思考对与错。唉,刚到的那几个月,有一半时间我都会从睡梦中惊醒,回想以前住在密西西比珍珠居民区的那段日子。婚前,入教前,万事之前。刚果的清晨雾气蒙蒙,云降到地面,什么都看不见。要是能在别处就好了。玛玛·塔塔巴会出现在我面前,站于卧室门口,穿着她那件只扣了一半纽扣的橄榄绿羊毛衫,肘部有好几个五美元硬币大小的破洞,一顶起了球的针织羊毛帽直拉到眉毛处。她的手似兽皮般厚实;她就像是我主纪年一九三九年,我还是个孩子的时候,站在勒顿杂货店后门的某个女人。
然后,这女人开口了:“玛玛·普莱兹 1 ,白面粉里逮到了一只獴。”我只觉得周围的景物天旋地转,就像水在下水道里打旋,我不得不抓住床架,将自己拽回来。此地。此时。在这世上,一个人是怎么走到我这般地步的呢?
从我们失去玛玛·塔塔巴和那只该死的鹦鹉的那天起,一切就都变了,他们都是被拿单放走的。那一天过的!对我们家的当地成员而言,那就是独立日。那只鸟盘桓不去,飞于树间,焦虑地往下瞅着我们,仍想着有人给它喂食。而另一个,我们生活之依靠,自此从村里消失不见了。雨瓢泼而下,我寻思着:我们是否就在此刻迷失,却不自知?在我这一辈子里,已发生了好多次这样的事(我想起了婚礼那天):我自以为逃出了丛林,却未曾想只是在漫长的坠落中途,暂停在了另一处窄狭的峭壁边缘。
我仍记得在刚果的时候,为了让丈夫和孩子们活下来,每天都千方百计地给他们做东西吃。漫无尽头的旅途总是始于枯坐床上、听公鸡打鸣、掀开蚊帐、套上鞋子的那一刻——钩虫就蜷在地上,想方设法要钻入我们的光脚丫。穿鞋,然后,悄无声息地走出去,迎接那一天。真想喝咖啡啊。我担心丈夫不在的时候,我对他肉身的思念都比不上我对咖啡的思念强烈。接下来,出后门,进入潮湿的酷热之中。我忽然好想去河边看看,那一路上我都在压抑着不让自己跑起来。
哦,那条希望之河,那滑溜的鳄鱼梦中的河流。如何才能让我的身子顺流而下,穿过形形色色闪烁不定的沙洲,直至大海。每天最艰难的事情就是再次决定和自己的家人待在一起。他们却全然不知。当我撬开那把不让野兽和好奇的孩子们进入灶间的锁子后,几乎又得转身锁上它,把自己关在里面。阴暗、潮湿、雨季永远不散的酸腐气,犹如令人厌烦的情人压在我身上。灌木丛里散发着夜间泥土的新鲜臭气。我们家的茅厕,就在一步远的地方。
一站在案台前,我就万念俱抛,只是看着自己用一把钝刀剖杀橙子,划开它们的肚子,挤出它们鲜红的血来。哦,不对,先要把这果子洗干净;这些奇怪的、所谓的血橙都是从野外森林里摘来的。从玛玛·莫卡拉那儿买来橙子时,我就知道它们过了她家男孩子们的手,那几个男孩子的眼睛和阴茎上都结了层白痂。把果子洗净,然后滴一滴宝贵的次氯酸钠溶液,算准了滴,就像在滴羔羊之血。我知道这样很滑稽,但那些天,我眼前一直浮现出在家时看到的那张广受欢迎的宣传画,画中是一群脏兮兮的男孩子,上方有一行大写的祈祷语:这里需要次氯酸钠!
好啦,果汁从消过毒的橙子皮中挤了出来,要是我还想让这些珍贵的橙子迟点消逝,就得用水将汁水稀释一番。很难说哪样东西最昂贵:次氯酸钠,橙子,还是水。次氯酸钠和橙子都是我讨价还价买来或求来的。有货供应时,可怕的埃本·阿克塞尔罗特就会飞来我们这儿。每过几个礼拜,他便会毫无征兆地现身,突然出现在我家门口,穿着一双破烂的靴子,戴着一顶满是汗渍的呢帽,抽着蒂帕里罗香烟,要我支付已经属于我们的那些东西的货款,可那些东西都是传教联盟捐赠的。他就连信件都卖!那时候,对我们来说没有一样东西是免费的。甚至水都不是。水要从一英里半远的地方提过来,再烧开。“烧水”,这么一个轻飘飘的词,却意味着要在轰隆作响的炉子上烧二十分钟。那炉子就像奥兹莫比尔汽车锈蚀斑斑的车架子。“火”,则意味着要到村里收集一捆木柴。打从上帝还是个孩子时起,村里人就一直收集木柴,地上的可燃物都被拾了个精光,就像动物篦身上的跳蚤一样。所以,“火”就意味着要花愈来愈久的时间进犯森林,在蛇的虎视眈眈之下,把掉落的树枝偷来,而这样也只够烧一桶水喝。每一次卫生方面的微小努力最后都变成了大工程,因为得耗上好几个小时的劳动去弄来最简单的元素:水,热能,任何一样可用来消毒的东西。
至于食物,那又说来话长了。寻找可吃的东西,了解它们叫什么,把它们切、捶、砸得稀巴烂,好做成家里人都能忍受的吃食。有好长一段时间,我实在不明白其他人家都是怎么过日子的。似乎根本就没什么能被当作食物的东西。甚至赶集日上,即使每个人都尽可能把自己所有的货品堆得老高,也没什么可吃的。那些东西加起来,似乎并不够村里二十几户人家维生。诚然,我看见了烧食物用的木炭,调味用的皱巴巴的霹雳椒,盛食物用的葫芦做的碗,可那食物到底是什么,哪儿才有呢?在上帝的这片土地上,他们究竟吃什么呢?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