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1/2)
1934年3月,《名利场》杂志刊出了一版幽默漫画:一整页欧内斯特·海明威的各式纸偶,展现了他最著名的几个形象。画中有:斗牛士海明威,拎着一只砍下来的公牛头;整日泡在酒吧里沉思的作家海明威(他面前的桌上放着四个酒瓶,而一位招待又拿来了三个);参加了血腥战争的老兵海明威。“欧内斯特·海明威,”漫画的标题写道,“美国自己的文学野人,用力喝酒,用力战斗,用力爱,一切都以艺术之名。” [1]
在海明威的一生中,不断有新形象找上门来:钓深海鱼的硬汉、大型动物猎人、“二战”中巴黎丽兹酒店的解放者、白胡子老爹。所有这些身份,他都很享受,媒体同样津津乐道。就书的销量来看,海明威是美国最多才多艺的畅销书作家,也是美国人最喜闻乐道的文娱人物。
此时,已经没有人记得他最初的角色:没有任何作品出版的无名小卒——海明威有过几个从来不适合他的形象,这就是其中之一。实际上,在20世纪20年代初,海明威身无长物,渴望出名,疯狂地想摆脱小人物的身份。甚至在文学生涯初期,他似乎就有无边的壮志。不走运的是,文学殿堂的“看门人” [2] 们起初似乎并不买他的账。海明威准备好要统治文学世界,但其中的公民却还没有臣服于他的意愿。他的短篇小说纷纷遭到了主流出版社的冷遇;寄出的稿件被拒绝,又退回到他手里,从他公寓门上的投信口塞进来。“饥肠辘辘的时候,收到退稿信是件非常难以接受的事,”后来海明威对一位朋友说,“有好几次,我坐在那张旧木桌前,读着那些随信寄来的语气冷漠的小纸条。那些小说都是我的挚爱,我曾经呕心沥血,信心满满。我就是忍不住落泪。” [3]
失望之时,海明威可能还意识不到,他其实算是现代文学史上一位比较幸运的作家了。冥冥之中他如有神助,他在正确的时间刚好碰上了所有正确的事:几位孜孜不倦的导师,慷慨相助的出版社,几任慷慨的妻子,以及一系列在他最需要的时候出现的写作素材。最后这一条,其实是他那帮朋友难登大雅之堂的行为,很快被海明威转化成了他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太阳照常升起》,并在1926年出版。书中,早已存在的一系列主题——饮酒寻欢、宿醉、偷情、背叛,在一种新的面貌、更高尚的伪装下出现:实验文学。这些被高尚化的不良行为震动了文学界,进而定义了海明威这一整代人。
人人都知道后来的事:单说海明威最终获得了名誉与成功,都未免太小看他了。他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那时被公认为“现代文学之父”,作品被翻译成几十种文字,在全球广为流传。即使在他死后半个多世纪,他仍然能成为媒体头条,占据八卦专栏。
接下来的问题是,海明威最初是如何成为海明威的——本书要呈现的正是所有这些往事。《太阳照常升起》背后的故事就是其作者的发迹史。批评家向来把海明威的第二本长篇小说《永别了,武器》当作确立其文学巨人地位的登堂入室之作,但是《太阳照常升起》从很多方面来讲更为重要。从文学意义上说,它实质上带领着它的大众读者们来到了20世纪。
“《太阳照常升起》的影响不仅仅是打破了坚冰,”《巴黎评论》的编辑洛林·斯坦(lor ste)说,“它标志着现代文学完全被大众所接受。一个小说家如此张扬地成了一整代人的引领者,我想这在历史上可能是绝无仅有的吧。只需读上一句话,你就知道,它和之前的文学都不一样。” [4]
不过这也并不是说,这次“文学地震”是毫无先兆的。作家们曾发起过一场小规模的运动,想把爱德华时代 [5] 的陈腐氛围从文学中祛除,让文学得以呼吸现代世界的新鲜空气。问题是,谁能率先取得这一突破,谁又能让新的写作方式得到主流读者的青睐?此时,大多数人似乎仍对亨利·詹姆斯(henry jas)和伊迪丝·沃顿(edith wharton)那种过度雕饰、语言烦琐的写作风格甘之如饴。詹姆斯·乔伊斯(jas joyce)激进的新式小说《尤利西斯》让很多“一战”后的小说家眼界大开,但在最初,很难说这部作品在大众视野中掀起了什么波澜:在美国,它甚至要到20世纪30年代才以书的形式出版 [6] 。居住在巴黎的实验作家格特鲁德·斯泰因 [7] 自掏腰包出版作品,而那些真正读过她作品的人常常表示无法理解。据统计,她的一本书在问世18个月后仅仅卖出了73本。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f stt fitzrald)也试图重建美国小说文坛,随着1925年《了不起的盖茨比》一书出版,他觉得自己获得了成功。不过,他的小说虽然在内容上是彻底现代的——有轻佻女子、私酒贩子,或者其他千奇百怪的城市居民——但他的风格绝对是老派的。
“菲茨杰拉德是一个19世纪的灵魂。”查尔斯·斯克里布纳三世(charles scribner iii)说道,他是查尔斯·斯克里布纳父子出版公司(charles scribner&039;s ns)的一位总裁。 [8] 该社出版了菲茨杰拉德和海明威文学生涯中的大部分作品。“(他)为一个伟大的传统做了总结,他是浪漫主义最后的拥趸者。他是施特劳斯。” [9]
相反,海明威则是斯特拉文斯基。
“他发明了一整套全新的风格和语调,”斯克里布纳解释说,“而且他完全属于20世纪。”当时一位有名的批评家指出,海明威在写作领域的成就,相当于毕加索和立体主义流派在绘画领域取得的成就:与立体主义“原始的现代语言” [10] 相似,在海明威式的短句组成的朴实散文 [11] 出现之后,一切都不一样了。现代性找到了其大众创作的领袖。
《太阳照常升起》立即使海明威成了代表一代人声音、一种生活方式的标志。在这部小说出版之前,菲茨杰拉德掌握着绝对的话语权。那些年,小说家有一方相当大的舞台。电影还是一种相对新兴的媒体,电视尚有一二十年才会普及,阅读小说仍然是大众主要的娱乐形式。菲茨杰拉德是全美名人;他的每部新作都会遭到疯抢,人们热烈地讨论小说,就像如今大家热衷于猜测热播电视剧的结局一样。耶鲁大学的学生们蜂拥至纽黑文火车站,因为即将进站的火车上载着收录菲茨杰拉德新作的杂志。 [12]
不过,对于菲茨杰拉德来说,那是腐化的、喝了过多香槟的一代人。《了不起的盖茨比》成了爵士时代(jazz a)的圣经——这个时代的诞生有一部分就要归功于菲茨杰拉德。他被看作一位敏锐的时代记录者,同时也激励了人们用生活模仿艺术:很多人根据菲茨杰拉德笔下鲜活的人物来重塑自我形象,或者直接模仿菲茨杰拉德本人和他靓丽的妻子泽尔达(zelda)。
“司各特为这个时代定下了节奏,”多年后,泽尔达写道,“同时也定下了一个情节梗概,让它得以演绎出自己的精彩。” [13]
海明威的长篇小说处女作全然改写了这个节奏。《太阳照常升起》告诉这一代人,也许他们并非轻浮,不如说是迷惘的一代。世界大战毁掉了每一个人,所以大家权且今朝有酒今朝醉——并且最好是醉在巴黎。在美国,高等院校欣然接受了“迷惘的一代”这一标签,这个词是海明威从格特鲁德·斯泰因那里借来的,通过自己的小说使之广为人知。《太阳照常升起》实际上成了了解当时青年文化的新指南。巴黎的旅馆里挤满了慕名而来的《太阳照常升起》中角色的效仿者:豪爽的杰克·巴恩斯和享乐过度、对一切都感到腻烦的波莱特·阿施利夫人,突然成了流行的偶像。在此之后还有许多影响了一整代人的文化运动——垮掉的一代、x世代、千禧世代——但是没有一次像这一代的青年先锋运动一样,被赋予浓厚的浪漫色彩,它的点点光辉至今还吸引着很多人。
当年,最能代表那个时髦的迷惘世界的人,就是海明威本人了。这多亏了当时的公共宣传机器,把海明威与《太阳照常升起》一起宣传,将他推崇为一位个性鲜明的人物。那些为海明威做营销的人明白,自己这次交了好运:某种程度上,他们拿到的是两个大有可说的故事,却只掏了一份钱。很快出版社便看出,公众对海明威本人的兴趣,与他们对海明威小说的兴趣一样高涨,而海明威和他的营销团队也很乐意满足公众。就这样,一类新式作家诞生了——头脑发达,四肢也发达,与普鲁斯特和他那些满身灰尘、离群索居的同道截然不同。 [14] 《太阳照常升起》一经出版,立即有至少一家报社指出,有一种“海明威狂热”已经在欧美两大洲横空出世。
海明威最好的推广者就是他本人。他比自己的大多数竞争对手都更有商业头脑,并且果断到近乎粗暴。1921年底他来到巴黎时年仅21岁,带着新婚妻子哈德莉。用旅法作家、海明威的好友阿奇博尔德·迈克利什(archibald acleish)的话说,那时海明威“在完全默默无闻的时候就已决意当一个非常非常伟大的作家” [15] 。海明威并不是想一炮走红:那时他知道自己需要学习的还有很多,但是对于他想达到的成就,他有着强烈的意愿,并将自己的目标精确地执行。
“(他)想做一个伟大的作家,”在海明威当时所写的一篇短篇小说中,他这样评论笔下的一个人物,不过,他其实也可以这样评论自己,“他很确定自己的将来……他对此几乎怀着一种近乎神圣的感情。绝不儿戏,绝不含糊。” [16]
对于那些在巴黎初次见到海明威的人来说,他的名字可算起得十分贴切:欧内斯特(earnest) [17] 。而最终,他展示了用不是那么崇高的写法和素材,达成他崇高目标的能力。作者和他的处女作都被一颗破釜沉舟的雄心所支配。甚至在他初到巴黎的那几周、几个月间,海明威也并没有只沉浸在巴黎的奇迹光芒中,仅满足于做城市风景的一部分。他不满足于从他侨居巴黎的美国同胞中脱颖而出,他要的是一骑绝尘。
他的工作准则在巴黎远近闻名。任何来到他常去的丁香园咖啡馆( closerie des lis),以送祝福之名在他写作时对他“瞎咧咧”的人,都应该去见上帝。 [18] 他痛斥那些装模作样的“作家”,他们在圆亭咖啡馆( rotonde)之类的地方挥霍大量的时间喝酒、说闲话。海明威把写作放在第一位,此外一切都是次要的——包括哈德莉,以及他们在巴黎之旅开始两年后生下的年幼的儿子。海明威的另一个儿子帕特里克 [19] 曾说,在父亲看来,“家庭生活是成就的敌人。海明威曾说过好几次,做个好丈夫、好父亲……书评人在评论你的书时,不会(把这些)算作你的成就。” [20]
那时候,很多侨居巴黎的美国人在文学上都有类似的崇高抱负,但是海明威除了好运气、工作准则和不容忽视的才华之外,还拥有另一张别人比不了的王牌:一种特别的人格魅力。他善于交际、天资聪明、外表英俊,因而成了一个社交宠儿。他喜欢固执己见,所以会把不那么坚定的人吸引到他身边去,就像光亮吸引飞蛾一样。不过拥有这些特质,还只能算是人见人爱,不一定称得上有号召力。而海明威初次和人见面,就能唤起对方的盲目崇拜。在同辈人中有如此的吸引力,没人解释得清楚他是怎么做到的。有人认为,他的魅力可能来自他坏坏的小聪明 [21] ,能放射出一圈让人兴奋的光环;也可能来自他那种能感染人的热情——冰镇桑赛尔白葡萄酒、英武的斗牛士,或是刚刚从塞纳河里钓上来的鱼,当场下锅油炸,都可以让他高兴不已;抑或是因为他倾听你的方式:认真、从不打岔。
“如果你知道关于玫瑰的一切,他就和你聊玫瑰,直到他学习了你所知的一切,”他的朋友约瑟夫·德莱尔(joseph dryer)回忆说,“他会向你鼓励地微笑,问你问题。有人能这样听你说话,真是莫大的恭维。” [22]
直到谈话结束,你可能才会发觉,其实你的那点儿见识他都知道,但他就是很少表露出来。
即使最热衷诋毁海明威的人也无法摆脱他——其中有些人即使为他的进步出了力,也对他最终的成功心怀不快。海明威早期的一位出版商把他称作“聚光灯下的小屁孩”(liht kid) [23] 和“传奇的骗子”(fabulo phony),但是最后写回忆录时,还是花了很多篇幅写海明威。
“他让别人乐意去谈论他。”莫里·卡拉汉(han)回忆说。他是海明威在《多伦多星报》时的一位同事。 [24]
事实表明,即使是交际广泛的文学大家,也对海明威没有抵抗力——即使在他什么小说都还没有发表过的时候。到巴黎几周后,他俘获了现代主义的两位巨匠,格特鲁德·斯泰因和埃兹拉·庞德。在众多不遗余力帮助海明威的大师中,他们是最早伸出援手的两个,可能再也没有别的作家会如此受到前辈的青睐。
“这些人初见海明威时,他们不会孤立地看待他的作品,而是同时关注作品和海明威本人。”瓦莱丽·海明威(valerie heway)说。她是海明威晚年的助手,后来成了他的儿媳。“海明威是魅力非凡的偶像,但他不是那种卖弄魅力、无所事事的人,只有当他有目标时,他才有魅力。”
这些名流把年轻的海明威邀请到自己家里去,把所知的一切传授给他,把他打造成一个小有所成的现代作家的样子,这是他梦寐以求的。他与他们一同喝茶、饮酒,自始至终用心看着、听着。很快,在巴黎混得最好的那些美国人,作家、编辑以及文学殿堂的“看门人”,也都纷纷把手中的资源敬奉到他的脚下。他会毫不客气地从中选取需要的,然后不作停留,继续前行。说得委婉点儿,他总是用一些出人意料的方式报答赞助者们的慷慨。
尽管有贵人相助,自己也在努力拼搏,但海明威就是无法取得突破。到了1923年,他快要被逼疯了,似乎每周都会有一篇菲茨杰拉德短篇新作问世,但就是没有人愿意发表海明威的小说。最后,巴黎几家由美国侨民经营的小出版社出版了海明威的两本小书,其中收录了他的一些诗、随笔和短篇小说。这两本小书很好地展示了他革命性的新风格,但是并没有为他赢得什么读者;实际上,它们流入市面的数量,加起来也没有超过500本。
对于读到这两本书的少数人来说,它们带来了引人入胜的一瞥,让人可以略微猜到海明威的长篇小说会是什么样子。对那个时代的杂志来说,发表短篇小说是重要的业务;但是只要涉及出版社,畅销的长篇小说还是各方孜孜以求的圣杯。那些希望从长远角度获利的出版社,已经在私下里把海明威的未来搬上了谈判桌。在20世纪20年代中期的纽约,一个美国出版商满怀希望地在一封信里写道:“海明威的第一本长篇小说可能将震动整个美国。” [25] 海明威是时候出一记险招了。
“我意识到必须写一部长篇。”海明威后来回忆说。 [26]
坦白讲,他很早之前就意识到了这一点,但话虽如此,长篇小说可不是一蹴而就的。那时,海明威至少有过三次失败的尝试。第一个想法刚成形就胎死腹中;第二次倒是付诸实践了,但是稿子写到27页,就被他放弃;第三次尝试看上去已经到达了相对成熟的阶段,但是一次痛彻心扉的意外使他失去了这部小说,也让他和哈德莉刚刚缔结的婚姻以及誓做一个作家的意志经受了严峻的考验。他还是决定继续。《多伦多星报》的记者工作占据了他很多可以用来写作的宝贵时间。他大胆辞掉报道工作,得到的回报便是贫穷:没有钱买炭火,家人在室内要多穿一件毛衣保暖。他饱受文思枯竭之苦,有时候整整一上午只能在纸上挤出几句话,同时又担心年轻的文坛新秀会超过他。所以,每当他把自己的散文笔法打磨得更好时,他就如惊弓之鸟,生怕别人会窃走他的新风格,抢在他前面搞出点儿轰动来。
但是海明威也不愿意揠苗助长。写作这部长篇小说是一件瓜熟蒂落的事。“我要拖到忍无可忍时再动笔,”海明威回忆说,“当我必须要写的时候,它就成了当务之急,没有其他选择。”那时在他看来,可走的路只有一条。
“就让压力一点点积聚吧。” [27]
如果你摇晃一瓶香槟,摇得足够猛,塞子就终将以爆炸般的力量冲出来。当各方面的压力积聚到不能忍受的地步时,造化给了海明威一个最为幸运的突破口。这次机遇实际上是这样的:一个放荡、沉溺酒色的英国女贵族,前来男人圈里寻找临时情人。当杜芙·特怀斯登夫人(dy duff ysden)出现在巴黎时,一切对海明威来说都不一样了。
开始他没有意识到这一点,但1925年的夏天,海明威去参加潘普洛纳的圣佛明奔牛节(san fer fiesta) [28] 时,杜芙·特怀斯登夫人跟他一同前往。海明威热爱西班牙,后来他说:“除了祖国之外,我爱西班牙超过了任何其他的国家。” [29] 他从西班牙文化中深受启迪,尤其是斗牛文化:海明威曾写到,坐在场边看斗牛,就像见证一场战争一样。他们抵达奔牛节庆典现场的时候,海明威似乎渐渐迷上了特怀斯登,但是定情并非易事,她另外两个同行的情人让事情更加复杂。其中一个情人,帕特·格思里(pat guthrie),是一个永远醉醺醺的、背了一身债的苏格兰人;另一个情人是位作家,哈罗德·勒布(harold loeb),毕业于普林斯顿大学,他背后是纽约两个最有声望、最有钱的犹太家族。在特怀斯登前来“搅局”之前,勒布是海明威的网球球友,也是后者最热忱的拥护者之一。现在,他成了海明威的情敌。
这次出行很快变成一场纵酒无度、争风吃醋、同室操戈的闹剧。到了节庆的最后,勒布和格思里公开地互相鄙视,海明威和勒布为了同行的“活耶洗别” [30] ,几乎大打出手,而杜芙夫人自己呢,有一天吃午饭时人们发现,她的一只眼眶被打得乌青,额头上也有擦伤,很可能是在某个深夜被格思里揍的。虽然特怀斯登带来的是殴斗和不愉快的气氛,但她仍然在整场节庆期间熠熠生辉。她成就了一场好戏。
海明威也成就了一场好戏,不过与特怀斯登方式不同。看到特怀斯登沉溺于享乐主义的颓废,海明威心里有什么被触动了。他立即意识到,自己可以用这些素材写出一个喜闻乐见的故事。当他和哈德莉离开潘普洛纳,去附近各地看斗牛时,他开始把这整场欢闹记在纸上,写作时几乎进入了一种恍惚的疯狂状态。突然,节庆期间发生的每一桩不伦勾当、每一次冒犯、每一次得不到回应的单相思,都获得了严肃的文学价值。海明威夫妇不知疲倦地辗转旅行,同时海明威文思泉涌,有一部分故事是他在巴伦西亚、马德里和昂代伊写成的。
海明威最终返回巴黎,在1925年9月完成了小说的第一稿。很快,他把成稿命名为“太阳照常升起”,这是从《圣经》中借来的一句话。海明威知道他正握着一只烫手的山芋,而这也是他驶出文学死水的船票。
“这真是篇不赖的小说,”他给一位编辑朋友写信时说,并且补充道,“那些杂种评论我时不是常说‘是啊,他能写点儿优美的小段子’吗?让他们看看自己是多么有眼无珠。” [31]
经过数年的挫败和积累,海明威的首部长篇小说从无到有只用了短短六周。他终于加入了长篇小说俱乐部。一夜之间,很多人的财运来了。
一年后《太阳照常升起》出版时,那些书中角色的原型都不相信它竟然会被当作一部虚构作品来销售。
“初读这本书,我并没有看出人们的兴奋点在哪里。”唐纳德·奥格登·斯图尔特(donald ogden stewart)回忆说。他是一位畅销的幽默作家,也一同参加了潘普洛纳的旅行,海明威把他塑造成了书中的比尔·戈顿。在斯图尔特看来,《太阳照常升起》“只不过是一篇忠于事实的报道罢了。这是新闻写作。” [32] 不只斯图尔特一个人认为,海明威除了新闻报道那一套外再没有别的创建。甚至,海明威写下这整件事的方式,就像在及时报道一则有料新闻。
开始动笔的时候,海明威没有预先通知他的几位人物原型,所以他们也不知道自己即将参演海明威的“文学政变”。不过,有天晚上海明威把消息透给了凯蒂·坎奈尔(kitty cannell) [33] ,后者也在毫无察觉的情况下被他写进了小说。在巴黎,几个同去潘普洛纳的人曾经聚餐过一次,希望修补他们的友谊。节庆是两个月之前的事,但是大家仍然记忆犹新。晚饭后,众人一起去了附近的一家咖啡馆。海明威和坎奈尔并肩走着,他突然承认了这件不可思议的事。
“我正在写一本书,”他告诉她,“每个人都在里面,而且我要撕了那两个混小子。” [34] 他说,暗指哈罗德·勒布和海明威自己的发小比尔·史密斯(bill sith),这两个人当时正在稍远一些的地方走着。另外,海明威还向她透露:“勒布那个犹太佬是大反派。” [35] 海明威向坎奈尔保证不会把她写进小说里,因为他觉得她是个极好的姑娘。
“但是,他当然还是把我写进去了。”数年后她忧伤地写道。 [36]
坎奈尔、勒布、杜芙·特怀斯登夫人,以及其他被海明威写进小说里的人,对《太阳照常升起》的反应都是清一色的愤怒和失落,只是程度有所不同罢了。这本书不仅把他们从巴黎到潘普洛纳的丑事暴露得淋漓尽致,还毫不避讳地把他们的私人背景直接套在书中人物身上。勒布发现自己成了讨人嫌的倒霉鬼罗伯特·科恩。坎奈尔被写成了科恩的美国女友弗朗西斯·克莱恩,一个因年华渐逝而陷入绝望的女人。特怀斯登变成了外表靓丽但内心苦闷的波莱特·阿施利夫人,小说把她永远禁锢在了“嗜酒的女色魔” [37] 这一标签下,而海明威后来也是这么描述特怀斯登本人的。他描绘了朋友们失败的婚姻、大学参加的体育活动、独特的口头禅,还有各种不检点的言行。
“他的记忆滴水不漏,”海明威的儿子帕特里克说,“经历过的事都可以立马回想起来。这是他宝贵的天赋之一。” [38]
因为涉及哈罗德·勒布、唐纳德·斯图尔特、杜芙夫人和另外一些有名气的人,《太阳照常升起》曝出了巴黎左岸咖啡馆、伦敦和纽约的丑闻,使公众哗然。一开始,海明威的美国同胞们并没有意识到这本书在文学上的重要性。一些人把《太阳照常升起》当作又一本逗趣的“用假名写真事”的纪实小说(roans à clef),这类书对于他们来说并不少见。巴黎的作家区 [39] 文人们常常把酒友、情人和同僚写进小说,暴露他们的生活,嘲笑他们;这片地方就是一间没有隐私的玻璃房,每个人都在朝别人丢石子。
对《太阳照常升起》的原型人物来说,最倒霉的是另一些人把这本书看作了一部具有开创意义的作品,甚至认为它可以称得上一部绝对的经典。从前,有不止一位批评家提到过,海明威的短篇小说和场景描写中有才华的闪光,而现在他证明了这一点。当然,也有一些批评家不喜欢《太阳照常升起》,但是很少有人会轻视它的重要性。毕竟小说有个带有圣经色彩的名字,有一句有分量的、从格特鲁德·斯泰因那里“偷来”的卷首语:“你们都是迷惘的一代。”海明威很聪明地为小说加进了这些元素,立竿见影地告知读者:《太阳照常升起》不是一本稀松平常的八卦小说,而是一部意义深刻的文化评论。海明威明确表示,他对f司各特·菲茨杰拉德那种爵士时代的愚蠢小短篇不感兴趣。虽然这两位作家笔下的人物都行为放荡,饮酒过度,和不该上床的人上床,但是海明威敏锐地指出,自己的作品探讨的是死亡、重生和人生的意义。(如果这还不能吸引读者的话,他补充说,书里还有“关于上流社会的很多内情” [40] ——这一招总能吊人胃口,屡试不爽。)
希望讨好所有人的作品,可能在任何人那里都不落好——《太阳照常升起》也冒着这样的风险。不过海明威避开了这种情形,他那种雅俗共赏的散文风格为他守住了阵地。精英阶层的批评家接受它,认为它令人信服地展现了战后的焦虑,预示着文学新风格的到来。另一方面,正如海明威希望的,书中所有关于光鲜亮丽的上层社会、性和酒的内容,也成功地引诱了不那么精英的读者。似乎一夜之间,海明威就从一个有潜力的新手变为一个呼风唤雨的重磅作家。
那些充当了《太阳照常升起》角色原型的人,他们的生活被小说的成功打乱了,再也无法回归过去。于是小说出版前的岁月“被我们中的一些人称作‘bs’(指before the sun al rises ,在《太阳照常升起》之前)”,凯蒂·坎奈尔回忆说。 [41] “a s”(指after the sun al rises ,在《太阳照常升起》之后)纪元到来后,一些人的生活成了海明威雄心壮志的牺牲品。小说中的人物将像鬼影一般终生纠缠着坎奈尔、勒布等人。不过对海明威来说,和几个朋友翻脸,都是成功附带的损失,没什么大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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