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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住在萨莫维尔一所一居室的公寓里,而我出差期间,盛德把我安排在校园旁边豪华的查尔斯酒店。我们睡在平整舒适的床上,贝拉克一个人基本不做饭,这下好了,在上午上课前他还可以吃上一顿热气腾腾的早餐。晚上,他来我的房间做功课,简单地穿着酒店那种厚厚的毛巾布浴袍。
那年圣诞节,我们一起飞去火奴鲁鲁。我从未去过夏威夷,但他很肯定我会喜欢那里。毕竟,我是芝加哥人,芝加哥的冬天会一直持续到第二年4月,人们需要在车的后备厢里常备一把雪铲。我羊毛料子的衣服多得吓人。所以,逃离冬天在我的感觉中就像是出去兜风。大学时,我曾经和来自巴哈马的男朋友大卫去过巴哈马旅行,还跟苏珊娜一起去过牙买加。在那两次旅行中,我尽情地享受触着我皮肤的柔和的空气,还有每次走近海洋时感受到的愉悦。也许,我总被来自海岛的人吸引并非偶然。
在金斯敦,苏珊娜把我带到白色的海滩上,那儿的沙子像粉末一样细腻,我们在翡翠色的海水里躲避海浪。她还熟练地穿梭于一个喧闹的市场,和街头小贩叽里咕噜地说话。
“尝尝这个。”她向我喊道,口音更重了,兴高采烈地递给我一些烤鱼、油炸红薯、几根甘蔗还有切成块的芒果。她坚持让我什么都尝一下,打定主意要让我感受一下这个地方是多么可爱。
贝拉克也一样。虽然到目前为止他已经在大陆上生活了十多年,但是夏威夷对他来说意义非凡。他想要我了解这里的一切,从火奴鲁鲁街道两旁的大棕榈树,到半月形的威基基海滩,再到城市周围翠绿的群山。我们在一个朋友借给我们的公寓里住了大约一周,每天都去海边,游泳、晒太阳。我见到了贝拉克同母异父的妹妹玛雅,她当时十九岁,和善、聪明,马上要从巴纳德学院 [8] 毕业。她两颊圆润,有一双棕色的大眼睛,一头鬈曲的黑发披在肩上。我还见到了他的外祖父母斯坦利·邓纳姆和梅德林·邓纳姆,贝拉克叫他们“姥爷”“姥姥”。他们还住在抚养贝拉克长大的那栋高楼里的一所小公寓里,里面装饰着印尼风格的织物,都是那些年安寄回来的。
我还见到了安本人,她身材丰满,充满活力,一头黑色的卷发,有着和贝拉克一样的尖下巴。她带着很粗的银首饰,穿着一条鲜艳的蜡染花布长裙,脚上是一双耐穿的凉鞋,我猜是人类学家会穿的那一种。她对我很友好,对我的背景和职业很好奇。很明显,她爱她的儿子,几乎是崇拜他,她迫不及待地要坐下来和他聊天,描述自己的论文进展,两人互相推荐图书,就好像是见到老朋友叙旧的感觉。
家里每个人仍叫他贝里,我觉得很亲切。尽管他的外祖父母20世纪40年代就从他们在堪萨斯州的老家搬来这里,但他们给我的感觉依旧是移居他乡的美国中西部人,贝拉克也是这么说的。外祖父是个大块头,像大熊一样,爱讲无厘头的笑话。外祖母胖胖的,一头白发,退休前是当地一家银行的副行长。她午餐会给我们做金枪鱼沙拉三明治,到了傍晚,给我们端上乐之饼干配沙丁鱼当作开胃小吃,晚饭会放在托盘里,这样每个人可以边吃边看新闻或者进行激烈的拼字比赛。这是一个普通的中产家庭,在很多方面跟我的家庭并无不同。
这样的家庭氛围对我和贝拉克来说,都有某种让人深感慰藉的东西。我们虽然有很多不同,但有趣的是我们很合得来。我好像找到我们轻松相处和互相吸引的原因了。
在夏威夷,贝拉克身上似乎少了一些紧张和聪明,悠闲的一面充分展现出来。他到家了。在家里,他不需要向任何人证明任何事。我们干什么都会迟到,不过没关系,连我都觉得没关系。贝拉克高中时的好朋友鲍比是一名商业渔民,一天他开船带我们去潜水,然后在海上随便转转。这个时候,我看到了贝拉克最放松的状态。他懒洋洋地躺在蓝天下,手里拿着一瓶冰啤酒,和他的好朋友一起,不再看每天的新闻、读法学院的书,或者思考怎么解决收入不平等的问题。这个阳光充沛、怡然自得的岛屿让我们度过了从未有过的休闲时光,为我们俩打开了空间。
我的许多朋友都是从外在条件来评判潜在的结婚对象的,首先是看他们的长相,还有经济前景。如果她们选中的人不擅长沟通,或者不愿意把脆弱的一面示人,她们就认为时间或者结婚誓言会把问题解决。但是,贝拉克是以一个完整的人的状态进入我的生活的。从我们第一次谈话开始,他就让我看到,他并不羞于表达恐惧或脆弱,他看重的是真实。在工作中,我看到了他的谦卑,还有他愿意为了更宏大的目标而牺牲自己的需求。
来到夏威夷,我从其他一些细节进一步了解了他。他和高中好朋友持久的友谊显示了他在人际关系上的连贯性。他深爱自己意志坚强的母亲,我从中看到他对女性及其独立性的尊重。不需要充分讨论,我知道他可以接受一个有自己的热情和主张的伴侣。在两性关系中,有些东西是教不了的,甚至是爱情也无法建立或改变的。贝拉克把他的世界向我敞开,也向我展示了他以后会成为哪种生活伴侣。
那天下午,我们借了一辆车,开到了瓦胡岛北岸。我们坐在一片柔软的沙滩上,看着冲浪者在巨浪中出没。我们在那儿待了好几个小时,一直在聊天,看着一道道海浪不断涌来,太阳落下了地平线,海滩上其他人都收拾好回家了。我们还在聊,天空从粉红变成紫色,最后变成黑色,虫子开始咬人,我们肚子饿了。如果说我来夏威夷原本是想看一下贝拉克的过去,那此刻我们坐在大海边上,正畅想未来。我们讨论以后我们想住什么样的房子,我们想成为什么样的父母。谈论这些感觉有点儿过早,有点儿草率,但是也让人感到安心,因为这样好像我们永远不会停下,我们之间的这种谈话会持续一辈子。
回到芝加哥,跟贝拉克再次分开后,我有时还会去之前的那些酒吧聚会,不过我很少待到很晚。贝拉克对读书的酷爱也影响了我。我也乐于星期六晚上窝在沙发上读一本好小说。
无聊时,我会打电话给老朋友。即使我有一个在认真交往的男朋友,我和我的女性朋友们的交往也依然稳定。桑蒂塔作为罗贝塔·弗莱克的伴唱当时正在全美国巡回演唱,但是我们一有机会就通电话。大概在那一年之前,我和父母坐在起居室里,充满自豪地看着电视里桑蒂塔和她的弟弟妹妹在1988年民主党全国代表大会上介绍他们的父亲。杰西·杰克逊牧师的总统竞选结果很不错,赢得了十几个州的初选,之后他把党内候选人提名让给了迈克尔·杜卡基斯 [9] 。在这个过程中,他让我们这样的家庭充满了新的、更深层次的希望和兴奋,尽管我们心里明白他竞选成功的概率微乎其微。
我会定期和读法学院时的好朋友弗娜·威廉姆斯通电话,她一直到最近还住在剑桥市。她见过贝拉克几次,对他很有好感,但是她调侃我说我的高标准有所降低,居然接纳了一个吸烟者进入我的生活。安吉拉·肯尼迪在新泽西州当老师,有一个小儿子,她仍然和我一起大笑着聊天,尽管她的婚姻出现了问题,正在努力应对。我们相识时彼此都是傻乎乎、半成熟的大学女生,现在我们是成年人了,过着成年人的生活,面对着成年人的问题。想到这个,我们有时会觉得滑稽搞笑。
而苏珊娜依然与当初在普林斯顿和我同住时一样无拘无束,她在我的生活中毫无规律可循地进进出出,仍然纯粹基于是否好玩来衡量生活的每一天的价值。我们有时很长时间不通话,但又会很轻松地拾起友谊的线头。和从前一样,我叫她“苏傻娜”,她叫我“米西”。我们的生活依旧和在学校时一样不同,那时她跑去参加饮食俱乐部的派对,把脏衣服踢到床底下,而我则用不同颜色的笔给我社会学201 [10] 课程的笔记做标注。即使在那时,苏珊娜也是一个和我秉性不同的姐妹,隔着一道鸿沟,她的生活我只能远远地观望。她可爱迷人,令人痴狂,一直是我生命中一个重要的人。她会征求我的意见,然后又任性地不予理会。跟一个花心的半紫不红的流行歌星约会是不是不好?这还用问吗?当然不好,但她还是去做了。为什么不呢?最令我恼火的是,她在大学毕业后放弃了一个去常青藤名校商学院的机会,理由是觉得功课太繁重不好玩。她后来从一所压力没那么大的州立大学拿到了工商管理学硕士学位,我认为那是一种懒惰的选择。
苏珊娜做出的选择有时似乎是对我行事方式的一种挑战,她总倾向于多放松、少努力。现在我可以说我对她的评判有失公允。而在当时,我觉得自己才是对的。
和贝拉克开始交往后不久,我就打电话给苏珊娜,向她倾诉我对他的感觉。她听到我很开心便激动不已。开心就能得到她的认可。她也跟我通报了近况:她丢下了美联储电脑专家的工作,不是离开几周,而是几个月。苏珊娜和她的母亲很快就要踏上环游世界的冒险旅程。为什么不呢?
我不知道苏珊娜潜意识里是否知道她身体的细胞发生了某种奇怪的变化,一场悄无声息的“劫持行动”正在进行。我只知道,在1989年秋天,当我穿着名牌皮鞋,在盛德开一些漫长而无聊的会议时,苏珊娜和她的母亲在柬埔寨小心翼翼地避免咖喱洒在背心裙上,她们在黎明时泰姬陵那宏伟的走廊上翩翩起舞。当我在结算账单、取干洗的衣服、看着欧几里得大道两旁的树叶枯萎掉落时,苏珊娜正坐着嘟嘟车疾驰在曼谷炎热潮湿的街道上,在我的想象中,她还兴奋地高声大笑着。事实上,我并不知道她的旅行是什么样子,也不知道她都去过哪里,因为她不爱寄明信片,也不爱随时保持联系。她在忙着生活,忙着享受世界所给予的一切。
等她回到马里兰的家,有时间跟我联系时,我听到了与设想中截然不同的消息。我怎么都无法把这个消息与我心目中的苏珊娜联系起来,我根本无法接受。
“我身体里发现了癌细胞,”苏珊娜跟我说,她的声音因为激动而有些沙哑,“很多很多。”
她的医生刚刚确诊她得了恶性淋巴瘤,癌细胞已经开始侵蚀她的器官。她描述了一个治疗方案,把希望寄托在治疗的结果上,但是我当时过于震惊以至于没有记住细节。在电话挂断之前,她告诉我她的母亲也患了重病,真是造化弄人。
我从不认为生活是公平的,但我一直坚信通过努力,我们可以找出解决所有问题的方法。苏珊娜的癌症是我这一信念遇到的第一次真正的挑战,是对我理想的破坏。因为虽然我还没有想清楚具体的细节,但我对于未来已经有了规划。为了我心目中的这个计划,我从大学一年级便开始苦心经营,于是才有了那整齐的一列需要画钩的方框。
对我和苏珊娜来说,我们的生活按计划是这样的:我们会在对方的婚礼上做伴娘。我们的丈夫会非常不同,但他们还是很合得来。我们会在同一时间生孩子,两家人一起去牙买加海滩旅行。我们会善意地挑剔彼此的育儿方法,在对方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成为他们最爱的有趣的阿姨。我会在她的孩子生日时送书作为礼物,她会送给我的孩子跳跳杆。我们会一起大笑,分享秘密,对各自眼里对方可笑的怪癖翻白眼,直到有一天,我们成了两个老太太,意识到对方是自己此生最好的朋友,并突然惶惑于时间都去了哪儿。
对我来说,那才是世界应有的样子。
现在回想起来,让我讶异的是,在那年年初的冬天到春天,我只是在忙工作。我是一名律师,律师工作很忙,忙得不可开交。我们的价值取决于我们工作的时间。我告诉自己,没有其他选择。我告诉自己,这份工作很重要。所以,我每天早晨出现在芝加哥市区,到达一个众多公司聚集的名为第一国民银行广场一号大厦的地方,埋下头,开始工作。
那时,在马里兰州,苏珊娜正在和病魔斗争。她要预约看病、做手术,同时还要照顾母亲。她的母亲也得了一种侵袭性的癌症,医生坚持说它跟苏珊娜的病完全没有关联。这就是运气不好,是厄运,恐怖到让人不敢去想。苏珊娜家里的其他人和她们走得不近,只有两个关系最好的表姐妹在尽力帮助她。安吉拉有时会从新泽西开车去看她,但毕竟她自己也有年幼的孩子需要照顾,还要工作。所以我就麻烦读法学院时的朋友弗娜,在有空的时候代我去看望她。我们在哈佛读书的时候,弗娜见过苏珊娜几次,非常凑巧的是,她当时就住在银泉市,和苏珊娜的家隔着一个停车场。
我对弗娜的要求有点儿过分,因为她的父亲刚去世,她本人还没从悲痛中走出来。但她是一个真正的朋友,一个富有同情心的人。5月的一天,她打电话到我的办公室,向我描述她去看望苏珊娜的细节。
“我给她梳了头发。”她说。
苏珊娜现在需要别人给她梳头发,这件事应该告诉了我一切,但是我刻意让自己回避真相。我内心的一部分还在坚持这件事没有发生。我固执地认为苏珊娜的身体会好起来,虽然我得到的消息越来越表明事情并非如此。
最后是安吉拉打电话给我,那是6月的一天,她开门见山地说:“要是你打算来的话,米西,那最好现在就过来。”
那时候,苏珊娜已经住进了医院。她身体虚弱到已经无法讲话,意识时有时无。我无法再继续拒绝真相了。我挂断电话,买了机票,向东飞去,而后打出租车赶到医院,坐电梯到苏珊娜所在的楼层,穿过走廊到了她的病房。她躺在病床上,安吉拉和她的表姐妹在守着她,大家都默默无言。我那时才得知,苏珊娜的母亲于几天前刚刚去世,接着苏珊娜也昏迷了。安吉拉给我腾出地方,让我伏在苏珊娜的床边。
我紧紧盯着苏珊娜,看着她完美的心形脸、她红褐色的皮肤,她的脸依然光滑青春,嘴唇有少女的曲线,那让我感到一点儿安慰。她的容貌似乎并没有被疾病损害。她的长发依旧黝黑光亮,不知谁给她编了两条及腰的发辫。她那田径运动员般的长腿藏在毯子下。她看起来很年轻,像一个在睡梦中的可爱而美丽的二十六岁女孩。
我后悔自己没有早点儿过来。我后悔在我们拉锯般的友谊中,我许多次都坚持说她的行为是错的,但也许她做的是对的。我突然对她一直无视我的建议感到高兴。我高兴她没有为了拿到某个耀眼的商学院学位而让自己劳累过度,我高兴她为了好玩而和一个半紫不红的流行歌星在周末约会,我高兴她和母亲一起去了泰姬陵看日出。苏珊娜的生活是我未曾体验过的。
那天,我握着她无力的手,看着她的呼吸变得窘迫,最后两次呼吸之间有个长长的停顿。在某个时刻,护士会意地向我们点点头。事情要发生了。苏珊娜就要走了。我的大脑一片空白。我没有什么深沉的思考,没有什么对生活和死亡的顿悟。我只是情绪崩溃了。
苏珊娜才二十六岁就生病离世是不公平的,你可以简单地这样说。但这是事实,虽然它冰冷、丑陋。最后离开她的病房时,我心里想的是:她走了,而我依然在这里。在病房外的走廊里,穿着病号服的人走来走去,他们看起来比苏珊娜要老得多,病情要重得多,但是他们依旧还在这里。我搭乘一架满员的航班回到芝加哥,开车驶过一条交通繁忙的道路,坐电梯上到我的办公室。一路上我看到人们开心地开着车,穿着夏天的衣服走在人行道上,无所事事地坐在咖啡馆里,或在办公桌前工作,所有人都不知道苏珊娜发生了什么事,当然更不会去想他们自己可能也会随时死去。世界就这样继续运行着,这让我有种怪异的感觉。所有人都还在这里,除了我的苏珊娜。
[1] 托妮·莫里森(toni orrin,1931— ),美国黑人女作家,世界文坛最重要的作家之一, 1993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此外,她获得过许多文学奖项,包括美国国家图书奖、国家图书评论奖、普利策奖。其作品主要表现美国黑人的生活,视角敏锐,情感炽烈。2012年5月29日,美国时任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授予托妮·莫里森总统自由勋章,该勋章是美国最高荣誉的文职勋章,由美国总统一年一度颁发,与国会金质奖章并列为美国最高的平民荣誉。
[2] 罗杰·埃伯特(ror ebert, 1942—2013),全美最负盛名的影评人,也是美国有史以来第一位获得普利策奖的影评家。
[3] 斯派克·李 (spike lee,1957— ),美国黑人电影导演、制片人、作家、演员。1986年,其处女作《稳操胜券》大获成功,令斯派克一举成名。他一直致力于“拍出真正的黑人电影”,因而,其作品充满了对种族歧视、城市贫困、城市暴力等议题的关注和探讨。
[4] 马文·盖伊(aye,1939—1984),美国摩城唱片著名歌手、曲作者,有“摩城王子”之称,对许多灵魂歌手都有巨大影响,可以说是黑人流行音乐史上一位最受人敬重的超级巨星。
[5] 麦卡洛尼芝士意面(acaroni and cheese),这款意面在美国广受欢迎,餐厅居家都很常见。非洲裔美国人将其划为“灵魂食物”(ul food)的代表。多数黑人家庭在感恩节时,烤火鸡边上必定有盘烤的奶酪麦卡洛尼。这也是著名脱口秀主持人奥普拉·温弗瑞的最爱。读非洲裔美国人的传记,常常可以看到关于母亲或祖母制作的麦卡洛尼芝士意面的温馨回忆。
[6] 剑桥市(cae),与美国马萨诸塞州波士顿市紧邻的一个市,与波士顿市区隔查尔斯河相对,属于波士顿都市区。那里是两所世界著名大学哈佛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所在地。
[7] 非洲裔卫理圣公会教堂,建于1838年,是非洲裔美国人独立的宗教教会。
[8] 巴纳德学院(barnard lle),创建于1889年,是哥伦比亚大学的本科学院之一。它位于纽约曼哈顿晨边高地,占地面积约4英亩。巴纳德学院是美国的一所私立女子文理学院,是七姐妹学院之一。
[9] 迈克尔·杜卡基斯(ichael dukakis,1933— ),美国政治家,美国民主党成员,曾出任马萨诸塞州州长。1988年美国总统大选中,杜卡基斯被选为民主党总统候选人,负于老布什。
[10] 201为课程序号,美国大学多用10x~3xx区分课程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