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1/2)
城市即人。
——莎士比亚,《科利奥兰纳斯》
英明的忽必烈啊,没有人比你更清楚,描述城市的字句不能跟城市本身混为一谈。然而二者之间又确实有关系。
——伊塔洛·卡尔维诺,《看不见的城市》
世上只有一个伦敦,好比我也只有这么一个屁股。
——泰晤士河上的一个船夫
我在加拿大西部的一个海边小村长大,在童年的大多数夏天,我都穿越整个国家,来到位于安大略省南部的锡姆科湖畔,在我祖母的夏季度假屋度夏。小屋的墙面布满经典的村舍装饰,包括一组来自不同国家的毡制纪念旗——这些旗子是祖母在20世纪60年代早期的一次欧洲游览中得来的。除此之外,墙上还钉着一些剪报、泛黄的菜谱和一些新闻条目。在房子后部那永远氤氲着松节油气味的厨房里,不知道是谁贴了一张伦敦的俯视图——是位于英国的那个伦敦,不是离这里很近的安大略省的伦敦。我花了不少时间观察这个神秘的图景。在这张海报底部,写着那句我现在已经听过被无数次重复、糟蹋,或是改述的塞缪尔·约翰逊 (1) 名言:“当一个人厌倦了伦敦,那他肯定也厌倦了生活;因为在伦敦,有生活可以给人的一切。”那时候我不甚明白这句话的含义。画里的伦敦塔桥看起来灰暗又令人生畏。这样一个问题浮现出来:“什么样的人到头来会在伦敦落脚?”
几年后,这个人是我。我在2000年秋季搬到伦敦,那个时候,正好遇上汽油涨价罢工 (2) ——那是一个被恐慌购买、政治指摘和对食物分配的忧虑交相充盈的时期。我搭乘从多伦多起飞的跨大西洋夜航班机抵达伦敦,并且于下午时分出现在克拉珀姆枢纽站 (3) 。交通畅通。阳光暖和。报纸上刊登着对即将到来的灾难、骚乱还有20世纪70年代 (4) 可能回归的警告,好像这个城市可以时光倒流一般。
我在这里没有什么熟人,但有一个可以联系的人。我朋友的一个澳大利亚朋友把我从火车站解救出来,他车上的汽油刚好够把我送到位于布里克斯顿 (5) 一条短街上的新家,我们幸免于下来推车这一难。就这样,我们这两个殖民地居民在新世纪开端的伦敦一帆风顺地抵达目的地。
从新房间的窗户看出去,我可以看到金丝雀码头 (6) 汇丰银行大楼的闪烁灯光;那时候,那可是英格兰最高的大楼。但是我和那闪烁的灯光之间有什么关系,却还是一个谜。于是,我向一个朋友送给我的《伦敦大全》求助,这位朋友几年前住在伦敦,后来因为实在无法忍受这里的潮湿而搬到布拉格。我很快就明白,《伦敦大全》真是行走在伦敦的人坚定不移的信条。在20世纪30年代,它和那标志性的地铁交通图大约同期设计出版,也跟地铁图一样在城市中无所不在,居民使用它的频率几乎和游客一样高。《伦敦大全》的存在,与其说是为了给你指路回家,不如说是为了向你证明,伦敦那些你日常不会行经的地方仍然存在。在伦敦的头几周,我看到它一次次地被人塞进手提包或汽车仪表板里。它是你行走此城的必需旅伴。
我对得到这份礼物感到由衷的感激,即便它篇页泛黄,有些篇页还从塑料活页圈上脱落。第一晚,我特地对它做了个测试,我的新家位于《伦敦大全》的第93页,往东是第94页,往北就到了第79页,金丝雀码头以东则位于第80页。对一个新读者来说,这种设置真是让人印象深刻。这两页的下半部分是杂乱的街道,曲折又戛然而止,有的街名小得看不清。还有些街道好像是被干脆放弃明确标示了,画面没有再往页沿延伸,而是朝着页内模糊掉了。在79页和80页的上方,泰晤士河随着道格斯岛弯曲,然后在靠近布莱克沃尔角 (7) 的地方形成一个u形弯。在蓝色的河之上,倒列着一张表,都是码头的名字——莫登、恩德比、派普斯、巴德科克、洛弗尔、帕尔默、哥伦比亚——我挺想知道这些码头是否仍供航行用途,还是说已经变成单纯的装饰名称。我的这本《伦敦大全》在20世纪90年代印刷出版,所以上面还画着那已经被拆毁的东南煤气厂——现在矗立在这个位置上的则是千禧圆顶馆。《伦敦大全》中记录的半数事物都已“死亡”,因为记录伦敦这样一座鲜活、不断变化的城市,永远都是一个不可能的任务。
◇◆◇
我在家附近四处走动,背着帆布包蹒跚而行,样子有些粗野。我盯着手扶电梯上的人们的脸,不留神盯得有点久。我还没有变成“城市水獭”:打扮时髦光鲜、在城市中轻松穿行的伦敦人。他们看起来动作缓慢又优雅,可总不会因此而耽误事;他们穿过马路时,不会前后看了又看;他们知道怎么在拥挤的地铁中麻利地把一份报纸叠整齐。
在家附近的布里克斯顿市场,我遇到一个售卖廉价又令人眼花缭乱的牛仔裤和手机配件的摊贩。他坐在一张桌子后,这张桌子被电话卡和写着不同国家电话费率的海报覆盖。国家的名字被排成三列,字体字号相同。我的国家也在其中,目前来说费率不是最高的——它也只不过是众多国名中的一个罢了。我准备买一张面值5英镑的电话卡。坐在桌后的男人说:4英镑。我指着另外一张同样面值5英镑的卡问他:那张多少钱呢?3英镑,他回应说。看来这其中有一套体系。我犹豫了一下,而他趁着这个当儿离开我,去向另外一个人兜售牛仔裤。
后来,我打开一个电话亭的门,准备进去打电话——整个电话亭都被肯德基的广告贴满,所以我根本没看到亭子里蜷缩着的男人。他大大地吸了一口气,准备好好地跟电话那头的人理论一下他家水管破裂的事——这时我们的眼神交会了。他马上道歉,然后我也道歉,这么一来他又道歉一次,我就把门关上了。
有一天,在跟一个朋友一起步行回家的路上,我往左一看,刚好瞧见一个“高尚的动作”——一个扒手正把手伸进我朋友的大衣口袋里。我盯着扒手的脸看。他也回看我,并收回手。他保持面无表情的状态,看起来是故意的,然后退回到人流中,消失在车水马龙之间。那景象,就好像看着一个对街头障眼法极其纯熟的老手,排在一条长队的最后面。
这些伦敦人都是谁?不久之后,在布里克斯顿地铁站外,一个女孩走近我。她的睫毛膏融掉了,眼睛周围脏脏的;她已经哭了好一会儿。她穿着校服,打着哭嗝儿告诉我说,她家在很远的地方。我说,很抱歉,我帮不到你,然后继续往前走;她却跟着我,又一次把我拦下——这时我们到了地铁站旁边。她把手臂搭在我的夹克上;一种新的感觉,带着真诚的触摸。“你要去哪里呢?”我问。她回答说,“斯泰恩斯 (8) 。”——这个答案让我更加迷惑了,听起来像是恶作剧。要知道,在斯泰恩斯这样的地方,母亲们可都是在窗前抱着手臂等女儿们回家的。她耸耸肩,期待地看着我,于是我把她送到一个公交站,给了她一枚一英镑硬币,然后站在她身边,手插进口袋。我们一起看着好几辆双层巴士靠站又离站。几分钟后,她轻蔑地转身离开。这会儿我想:我真正成为一个伦敦人时,就不会这么容易被占便宜了。
我经常会出现寂寞、受骗、没有准备、丢脸、无助等情绪。但这些情绪交杂的巅峰基本发生在这样的场景出现的夜晚:我在159路公交车上,被嘟嘟囔囔的老男人、大屁股的强势女人或非要把折叠单车带到公交车上来占空间的伦敦人挤压在蒸气朦胧的车窗上。潮湿的水汽渗透在本来就湿嗒嗒的双层巴士里;我想我要是把手伸到座位下,可能都拔得出蘑菇来。有些夜晚,当这座城市慢慢显现出更多它本来的样子,我穿过新的街道组合,抱着对周遭的留心和警惕走路回家。在我租住的房间不远处,就是南维克住宅区,人们也把这个地方叫作“路障”——这是布里克斯顿最不受欢迎的公共住宅区。这个住宅区本来的设计目的是为居民减少噪音,但是成品居然有一堵巨大的多层墙,上面星星点点地开着令人看了就压抑的小窗。总有人把这里认成是布里克斯顿监狱。有一天晚上,我喝多了,步行回家的路上,被这个建筑物惊住了。我都没法判断哪样东西最吓人,是钠光灯、那小小的长方形窗户、更个人化的恐怖感受,还是窗子上透出的填充玩具的剪影?“路障”看起来比英格兰银行还强大,比国会大厦更有威慑力;但是,又有谁知道住在里面的人的生活是怎样的呢?为什么我的旧《伦敦大全》现在似乎越来越不完整,且没有骨血了?
有很多个夜晚,在回家路上我都会遇到这样一个男人,他嘴里总是嘟囔着:“兄弟,兄弟,兄弟,要不要大麻啊?兄弟,兄弟……”我总会“略带歉意地”挥手让他走开,好像在说:“抱歉啊,不要。”自第一次跟那个穿着校服的女孩打交道后,我总能看见她在布里斯克顿主街人行道的一端、靠近一家鞋店的位置观察人群,寻找机会。她缓慢地循着圈走,在通勤的人们从地铁站涌出时,斜靠在电话亭上。我差不多每周都会见到她,她脸上挂着同样的眼泪,穿着同样的校服。
我学会了保护自己:不让自己被层层雨幕所困,注意拱门上方是否会滴水,留心坏掉的雨篷;我还学会了怎么轻轻收拢雨伞,以让它回归原状,也学会了在强风里抱着跟风搏斗的态度使用它,甚至知道迎面的雨伞和我的雨伞将要相撞时,对方如果把伞举高,我就得马上知趣地把伞降低,让我们顺利通过对方身边。我甚至感到这座城市对我有些敌意。一天晚上,我在空无一人的地铁车厢里醒来,一个清洁工人轻轻拍了拍我的腿,把我叫醒。我想:“为什么这班地铁不能把我带去别的什么地方呢?”
“要大麻吗?”那个男人又轻声问道。我低着头,默默走过。这一定是一场考验:这坚持不懈的声音,一定是测试我生存意志的码尺。我的外壳变得越来越坚硬。但是有人叫你“兄弟”,叫你“哥们儿”,尽管只是一瞬间,也会让你感觉不同吧,不是吗?
◇◆◇
在伦敦的头几个月里,我感到我得对这个城市知道得多一些,我得走得离家远一点。我不希望我的这段经历被限制在第一人称叙述的程度上。一想到把伦敦塞得满满当当的人群,还有这座城市装着的种种经历和故事,我就感到一阵冲击性的眩晕。我不知道历史的压迫会何时到来。一天早上,我在柏孟塞 (9) 的一个被改装成公寓的旧校舍门口,突然感到一阵眩晕。我当时的女朋友住在那里,当我离开她的公寓时,她正在厨房抽烟、喝着红牛伸懒腰。在房子大堂里挂着一幅黑白照片,照片上是一百年前在这里上学的学生们,他们都看着镜头,脑袋上扬,脸上带着期待的表情,肯定不知道有一天他们会变成时尚的艺术品。就在那个时刻,我感受到:属于我的伦敦,是多么简单而短暂。
我当时的那位女朋友在英国皇家芭蕾舞团工作,一周之后,在去舞团看她的路上,我在考文特花园的花街跟一个正在表演活体雕塑 (10) 的人聊了太久,而导致取票晚了。雕塑先生那会儿正在休息,我就问他是怎么坚持一动不动的。他回答说:“爱沙尼亚总会让一个人学会什么是纪律。”然后,他抽了一口烟,银色的油漆印在香烟的过滤嘴上。
那天晚上,我看到一大群十几岁的孩子涌到皇家歌剧院外面的大街上,大部分是女孩。她们是因为芭蕾而来到伦敦的。我嫉妒她们现在拥有的、对伦敦的第一感受。这种第一感受停留的时间是如此短暂,对我来说,已经消逝了。即使有时候,这第一感受是这样呈现的:她们在弓街差点被一辆黑色出租车撞上,因为她们天真地以为这车会在斑马线前面停下,让她们先过去。
我搬到北伦敦的海布里,大部分时间,我都是在霍洛威路上度过的。这条路的人行道上总是堆满单个的旧办公用具,这些旧椅子旁边有卖溏心煎蛋的小餐厅、情趣用品店、一家古老的图书馆、一家自行车店、一个佛教中心,还有一个卖香烟的土耳其男人。不久前,伦敦城市大学委托丹尼尔·李博斯金 (11) 在这条路上建一座大楼,但是这座大楼好像并没有提升这里的格调。那些始终存在的废弃包装袋、垃圾等好像才跟这条路关系密切。我在这里的网吧上网,用着那已经发黄的键盘,一群十几岁的少年正在我背后玩多人电脑游戏。我发现电脑的下载文件夹里装满别的用户遗留下来的、尝试在伦敦扎根的痕迹。有一天,我打开这些文件,里面有尼日利亚人的简历、新西兰人的简历、波兰人的简历,还有用旧伦敦地图做的游览计划的pdf文件、面试注意事项……这些都是尝试削尖了脑袋在这座城市生存下来的人遗留下来的电子碎片。那里面满满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历啊。在别的地方的成就,在这里是不是不值一提?
我又搬回到河的南边。我在海布里的房东太太说:“我以前有朋友住在河的南边。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样了。”说得好像要有护照才能去河的南边一样。又一次,我和二手家具、地毯和网眼窗帘住在一起。公寓楼下的葡萄牙商店卖蛋挞和沾满灰尘的咸鱼干。葡萄牙男人在店后方的房间里聚在一起;有时候,店主人把门拉开一厘米,而在早晨去楼下想买一个松脆柔软的牛角包的我就能看到他们坐在那里,双手扣在一起,轻声交谈着。在伦敦,这样半开的门到处都是。我有时瞥见圣詹姆斯广场的一些俱乐部,有时看到加里克酒吧墙上的画,有时看到多尔斯顿的旧费内巴切俱乐部桌球台上飘起来的缭绕烟雾。在伦敦,即使敲了门,我能进的门也没有多少扇。
我的签证过期了。过期日悄悄地就过去了。我咨询了律师,她建议我马上离开英国,逾期居留在世界各国的移民法上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我接受建议,马上离开,然后在多伦多的一个朋友的沙发上借住。朋友问我,是否要回伦敦,对伦敦感觉如何。面对这个问题,我在各种可能的回答中跟自己交战。我有一种错综复杂的感觉:有爱,有犹豫,又有反感。在加拿大,我记得住在乡下的感受:我在阴暗的天底下走路,听到树摇动的声音,感受着那种始终如一的节奏感,那种生命的节奏。一天是分上午和下午的,而每周的周日都有固定要做的事情,有仪式感。我曾经想,这就是生命应有的样子。成长、家庭、死亡。可是伦敦,让所有这些都被免除了。伦敦鼓励对仪式和规则的抵抗和违背。我想念伦敦给我的一切,还有伦敦允许我成为的那个样子。在那里,有那么一些为数不多的夜晚,我付得起车费,坐小出租车回家;我摇下车窗,看着泰晤士河上的点点灯光。大多数夜班出租车司机都会对我强调他们对伦敦的爱,他们也有与我相似的观感。我爱伦敦的混乱,还有混乱之中人们尝试找寻的那种秩序感。我爱它提供的隐匿性。
而我最想念的,是伦敦的能量。伦敦是推进力的化身:它给那些上进的人回报。我记得我行走在纽约时感受到的失望、走投无路和退缩。在伦敦,我即使膝盖疼、腰疼、跟腱疼,也能继续往前走。我可以继续努力。
我不是一个亲英派。我的口音可没有为这种大西洋主义 (12) 让步。伦敦对我来说不是一件装饰品,我不是想成为一个“曾在伦敦待过的人”,然后给我父母已退休的朋友制作一下旅行行程单。我只是想回到伦敦。
我跟伦敦的关系可不是双向的。想都不用想,这座城市根本不可能因为我而失眠。这座城市每天都目睹着埋头苦干、灰头土脸的人离开,回到这个国家的其他角落或是这个世界上更远的一些角落。可与此同时,这座城市也吸收着那些坐着私人飞机抵达这里的、有钱的俄罗斯人。来自华沙的24小时大巴,同时抵达维多利亚汽车站。25高速公路 (13) 上,挤满从这个国家别的地方来的车辆,车上装满行李箱和盆栽。在过去十年里,非英国出生的伦敦人口数量翻了一番,现在超过220万人,占这座城市总人口的大约1/3。除了早已长期存在的爱尔兰人、印度人、牙买加人和孟加拉国人群体,现在突然又多了来自尼日利亚、斯洛文尼亚、越南和索马里的许多移民。伦敦就像一台呼吸着的手风琴,人如气流一样,进来又出去。这些移民挤进伦敦这个大盒子里,这盒子的内墙闪闪发光又滑滑腻腻,人们死死地靠在墙上,想办法抓住些什么。
不知怎的,我被给予了回到伦敦的许可。来自英国内政部 (14) 的这一张纸变成我的防身器,我记得自己是怎么向希思罗机场的移民官大方地展开我的护照,朝他展示这标示了我的归属的、无可争议的证据的。这真是有点受虐狂倾向了;伦敦是幸福,是目的,是一个决定、一条道路。没有什么能比再次漫步在一个你本来已离开的城市更能让人发现自我内心的改变。我感到不一样了;我感到更自主、更大胆、更成功了。
◇◆◇
我不敢把自己称作伦敦人。但是到这个时候,我开始问自己:那谁又是伦敦人呢?谁才选择成为伦敦人?我开始有了归属感。我偷偷地想,我应该是给“伦敦人”这个字眼附上了另一个非常具有包容性的定义:如果一个人能来到这里,无论他凭什么方式留下来,那这个人就成了伦敦人。写这本书的想法随后开始形成。
对我来说,这座城市的地理、建筑,或者关于它的大量事实和数据,它全部的历史,在21世纪第一个十年的末尾,对比起在这里生活的人来说,都是次要的。我开始构思这样一本书:这本书要表现出伦敦当下的丰富多彩——错综复杂的声音聚集、拼接在一起,展现出城市的图景,在这生机勃勃的、充满大众生活气息的讲述中,关于这座城市的证词将会出现,就好像斯特兹·特克尔 (15) 和罗纳德·布莱斯 (16) 先锋式地开创了基于口述史的文学创作一样。
要想写一部关于伦敦的作品,就得面对一大堆已有著作的压力。我想没有必要期望超过彼得·阿克罗伊德 (17) 或是伊恩·辛克莱 (18) ,也绝不要尝试写出比杰瑞·怀特 (19) 写得更精细又实在的、关于过去两个世纪的史实。可是,也许我能够接触到另外一种不同的历史。我想要找到那些对伦敦充满幻想、跟伦敦角力、被伦敦回报、又或是被伦敦伤害的人。那些在这里只待了一天,然后就逃掉的人。还有那些从来没离开过这座城市的人。说不定我能找到跟这座城市的日常运作息息相关的人,让这座城市每天运转起来的人。
有人告诉我,每个伦敦人都有故事。但是这个话并不对。有的人与这座城市一接触,就会退缩,就好像把盐撒到海葵上一样;他们变得害怕、退缩,对这个国家感到失望。但是更常发生的情况是,“伦敦”这个词本身,就搅动起很多很激烈的情绪。当他们被问起关于这座城市的事情时,他们毫不遮掩地露齿而笑、皱眉蹙额、连声嗟叹,又或翻起白眼、追溯过去。伦敦代表着新的开始,既是地狱,又是乐园;它太大、太污秽;是安全毯,是一点骄傲,是不幸发生的问题,是临时床垫的位置;也是安全、拯救、毕生的工作。这是一个堆满太多空啤酒瓶的地方。这里是舞台,是朝圣者的麦加,是我的圣水、我的氧气。也是囚笼、监狱,和充满善行的地方。伦敦代表着“一片不像英格兰的英格兰土地”,它意味着“忽略我爸说的话”,或者“我希望自己会喜欢待会儿在机场与我初次见面的丈夫”。伦敦人坚持着那种自我保护,但是如果你找到那个关键的原因,问出那个关键的问题,他们的自保壁垒就会崩塌。鲜活的历史令人激动,尤其是在这么一座拥有这么多故事的城市,人们争抢着来到这里,努力留下,又拼了命地想离开。
有这么一些人,他们以自己的理由爱着伦敦;也有另外一些人,仍然感受着伦敦的震慑人心。有些人来自很糟糕的境地,从他们的表达和姿态中,你似乎就能感受到那种生活环境——在那种环境中,人似乎不太能做自己。你能感受到那种低矮的视野,甚至好像能看到那些破旧的房子。有这么一个男人,他砍破卡车的帆布盖,然后冲出来,在高速公路上往伦敦的方向跑。有另外一些人没法相信他们居然有此运气,也没想到在普雷特 (20) 居然有这么多种三明治可供选择。又有一些人悄悄地赚得盆满钵满。我慢慢学会在对伦敦的爱的多种多样面前不再惊叹连连——这样的爱,通常都深入骨髓。
在五年间,我在全伦敦采访了大约两百人。对有些采访,我花了几个月来安排会面,但是访谈全程不过十分钟。有另外一些采访,我抱着试探性的心态开始,最终却多次回访,每次交谈时间超过数小时。跟我聊完之后,受访者中的大多数都会说:“还有另一个人,你也应该去跟他聊聊。”总是有这么“另一个人”。我有时候甚至感到这些声音和故事汹涌而来、轮次上演,都要让我的脑子混乱了。伦敦一直不管不顾地、滔滔不绝地讲述着。
我避开了伦敦的那些“官方声音”。我不想采访当地政客,也不想看市政厅的报告。我也避免引用乏味的专家观点,更没有去听在海德公园的演说者之角流连的男人们(他们确实大多数都是男的)的慷慨言辞。我跟几个出租车司机谈过话——出租车司机是出了名的伦敦故事讲述者——但是我没有采纳他们中那些一听就是“专业受访者”之人的说法。那存货满满的娴熟回答得益于多年“表演”的良好储备。这个时候,我一般都会不禁感到:在另一个地方,一定有另一场更加紧张、另类而火花四溅的对话正在展开。在伦敦,“我知道答案”从来不比“我不太确定,但我或许有个办法”更令人激动。史学家的个人视角为相互矛盾、冲突的讲述让步了。我对一个少年说:给我讲讲伦敦的历史吧。他说:“它从我这里开始,也在我这里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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