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2/2)
吹爵士小号的,据他儿子说,一辈子都是个嗜酒如命、顽固不化的混蛋。
那他母亲呢?
教五年级的老师。和我母亲一样。
你们一定有很多共同语言。
而且不得不说一句,杜弗伦先生仪表堂堂,外形与众不同。
怎么讲?
个子很高。大概六英尺一或者六英尺二的样子。精瘦,有肌肉,当然,我猜是这样,他当时穿着衣服,所以我也说不太准。但他看起来是个身材保持得不错的前运动员。他说他一有空还会去打篮球。
那挺好。但我还是没明白这算什么与众不同。
是他的脸吧,我觉得,有一些惹人注目的特质。他父亲不仅是黑人,他跟我说,还有乔克托人的血统,把这些和他母亲的白人基因混合在一起,他看上去是个浅色皮肤的黑人,带着一点亚洲人或者欧亚混血儿的容貌特征。肤色很不同寻常,我发现,泛着一种铜的光泽,既不深也不浅,就是金发姑娘那种刚刚好 ,你懂我意思吧,肤色简直太好看了,我和他说话的时候,止不住想摸摸他的脸。
英俊吗?
还好吧,我觉得没到那种程度。但算好看。一张让你想看下去的脸。
那他的……他内心深处的倾向呢?
这个我还真说不准。通常我是能马上感觉出来的,但这个阿尔贝有点儿难琢磨。我猜应该是喜欢男人,但他是那种自己很有男人味,但不太愿意到处广播自己喜欢男人的男人。
男子气概的酷儿。
可能吧。他有几次提到了很喜欢詹姆斯·鲍德温——如果这能说明什么的话——在美国作家中他最喜欢的就是鲍德温。他来巴黎也是因为这个,他说他想追随吉米的脚步 。
我也很喜欢鲍德温,也同意他是美国最好的作家,但仅仅因为鲍德温碰巧喜欢男人,并不能证明喜欢他作品的人也一样。
正是。这个无所谓,反正我跟阿尔贝讲了你的很多事,提到你的书时,他似乎尤其佩服,或许还有点嫉妒。十九岁,他反复说,才十九岁,就要出书了,他都二十好几了,还在磨他第一本小说的前半本。
我希望你跟他讲了那本书很薄。
说了。非常薄的一本书。我还跟他说你一直都想打篮球。巧的是,他就住在第五区的笛卡尔街,楼对面有一块户外篮球场。围栏一直都上着锁,他说,但是很容易就能翻进去,他在里面打篮球的时候,从来没人找过他的麻烦。
我之前有好几次还经过那块球场,但法国人对于锁、钥匙和规矩太严格了,我怕我要是进去的话,会被驱逐出境。
他说他想见见你。你有兴趣吗?
当然有了。我们今晚就跟他约吧。去你特别喜欢的那家摩洛哥小餐厅,护城壕内广场边上的城堡餐厅,上了山坡就是笛卡尔街。如果他没别的计划,或许可以来和我们分享一盘皇家古斯米 。
那晚在城堡餐厅的晚餐是和薇薇安、丽莎以及那个陌生人一起吃的,他迟到了十五分钟,看起来和薇薇安描述的一模一样,肤色不同寻常,举止风度热情、自信。不,不是那种爱闲聊或者开玩笑的人,但如果觉得有什么事情值得笑的话,也会微笑甚至哈哈大笑,无论他内心里锁着什么坚硬的东西,都因为他温柔的声音和好奇的目光而显得柔和了许多。弗格森坐在他正对面。他可以直接看到他的整张脸,薇薇安说那不能算一张英俊的脸,她可能是对的,但弗格森发现它很美。服务生过来给他的玻璃杯里倒红酒时,阿尔贝说,不用了,谢谢,然后转头看着弗格森解释道,他现在不沾这些了 ,看样子似乎是以前沾过,而且毫无疑问还沾过了头,或许是在承认自己的一个缺点,弗格森很是欣慰,这个迹象表明阿尔贝·杜弗伦这样一个克制、冷静的人,终究也还是个普通人。声音那么温柔、平和,让弗格森想起他小时候有多喜欢听他父亲的声音,而且阿尔贝生来会讲两种语言,说法语的时候带着一点加拿大口音,说起地道的北美英语时又带着一点法国口音,弗格森发现自己体验到了一种不尽相同但又似曾相识的快乐。
天南海北的闲聊持续了两个小时,不过丽莎比平时弗格森见她时的话要少很多,只贡献了几句好笑的插话而不是一百句,就好像她也被陌生人迷住了,明白她的滑稽言行会给他带来错误的印象,但阿尔贝在薇薇安面前毫不拘束,当然,大多数人在她面前都会有这种感觉,只是具体到阿尔贝身上,这种感觉可能更强烈,他说,因为她在某些方面很像他母亲,而他和他母亲特别亲近 ,这个黑人的母亲是白人,父亲是个令人鄙视的黑人醉鬼,而且已经死了,这一切肯定很复杂,弗格森意识到,阿尔贝心里必然承受着许多沉重的包袱,接着,他们转而聊起了纽约,大学毕业后他在哈莱姆生活过一年半,后来决定来法国,因为对于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来说,尤其是像他这样的黑人(弗格森心里好奇,是说像他这样喜欢男人的黑人,还是另有所指?),那里就是一个集体坟墓 ,接着,他们又聊到了那些来巴黎生活的美国黑人作家和艺术家的漫长历史,赤裸而神圣 (阿尔贝语)的约瑟芬·贝克,和理查德·赖特、切斯特·海姆斯、康梯·卡伦,以及朱丽特·格蕾科怀抱里的迈尔斯·戴维斯,亨利·克劳德怀抱里的南希·库纳德,还有阿尔贝的英雄吉米,三年前的向华盛顿进军大游行竟然没有邀请吉米去发言,简直是对他粗暴的侮辱,阿尔贝说,但发言人名单上已经有了贝亚德·拉斯廷,或许他们认为有一个黑人基佬就够了 (证据越来越多),然后弗格森插话进来,开始谈《乔万尼的房间》,依他衷心的拙见 ,是他读过的最勇敢、最有文采的书(这个评价赢得了阿尔贝的点头赞许),一会儿之后,就像晚餐桌上的对话经常会发生的那样,他们又换了别的话题,聊起了篮球,波士顿凯尔特人队和比尔·拉塞尔,弗格森问了阿尔贝他多年前问过吉姆的那个问题,拉塞尔根本不行,可为什么说他最棒?对此阿尔贝回答说:但他很行啊,阿奇。如果愿意的话,他一场比赛可以拿二十五分。只不过奥尔巴赫不需要他那么做罢了。他希望他成为球队的指挥,众所周知,指挥不演奏任何乐器。他就站在那儿用指挥棒来引导交响乐团,虽然看起来很简单,可要是没有指挥来做这项工作,乐手们就会跑调,把音符全搞错。
那个晚上以一份邀请结束。如果弗格森明天下午不忙,四点半左右他可以去笛卡尔街那边阿尔贝的地方,在他楼对面的“私人球场”来一局一对一的友谊赛。弗格森告诉阿尔贝,他已经几个月没摸过球了,肯定会有点儿手生,但没问题,他说,他很乐意去。
就这样,阿尔贝·杜弗伦走进了弗格森的生活。就这样,这个后来被时而称作阿尔熊,时而被称作熊先生 [5] 的年轻人加入了弗格森的兵团,成了他下一场战斗的战友,与他在打不完的无聊战争中,共同反击人类的痛苦,因为阿尔贝和双取向的奥布雷·赫尔不一样,后者满足于和单取向的菲奥娜结婚,给他两个年幼的孩子当一位慈爱的父亲,而单身、单取向的阿尔熊,他内心深处的欲望,更倾向于这个世界的奥布雷们,而不是菲奥娜们,所以随时都可以参加全职战斗任务,由于他和弗格森生活在一个城市,全职就意味着几乎是每一天,至少在战斗持续期间是这样。
他们第一次在一起的那个下午的种种意外发展,始于粗暴、激烈的单挑比赛,球技已经有些生疏的前总突击,和身手矫健的前组织后卫熊先生冲抢篮板,争抢球和阻攻时,两个人的身体不断撞在一起,三局势均力敌的比赛,两个人各犯规二三十次,而且还有个很好笑的意外,白人男孩弗格森的弹跳力竟然好过黑人男孩杜弗伦,虽然弗格森因为外线投篮完全不在状态,最终三盘皆输,但显而易见的是两个人基本上水平相当,一旦弗格森恢复状态,阿尔贝要想赶上他就得拼尽全力了。
打完后,两人已经筋疲力尽,大口喘着粗气,浑身浸透了又咸又黏的汗水,他们翻过铁丝网,然后穿过街道上了阿尔贝位于三楼的公寓。两个房间都井然有序、整洁干净,大一点儿的那间里有一张床和一个大型衣橱,还有一面四百本书堆成的书墙,小的那间里有一张桌子,上面放着一台雷明顿打字机,边上是阿尔贝正在写的小说,纸页整整齐齐地摞在一起,兼做餐厅的厨房也很整洁,阳光透过窗户,落在里面的木桌和四张木椅上。铺满白色瓷砖的浴室里,更多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来,不过不是那种美国的淋浴,而是法国式的手持淋浴,要站在或坐在浴缸里,手里拿着弗格森所谓的电话喷头冲洗。弗格森是客人,阿尔贝便好心让他先洗,于是他就到那间浴室去了,踢脱他的运动鞋,脱下又湿又臭的袜子、短裤和t恤,拧开了水,然后走进了深深的方形浴缸。他用右手举着电话喷头,开始冲全身,水喷溅在他的头上,他的耳朵里全是滋滋的水声,眼睛也紧闭着,不想让热乎乎的液体飞镖溅到里面,他没有听到阿尔贝敲门,一会儿之后也没有看到他走进浴室。
一只手在他的后颈抚摸着他。弗格森放下胳膊,把喷头扔在浴缸里,睁开了眼睛。
阿尔贝还穿着短裤,但是其他东西都已经脱了。
我猜你应该不反对吧,他一边这么跟弗格森说,手一边顺着弗格森的后背往下摸,最后停在了他的屁股上。
怎么会反对,弗格森说,你要是不这样,你的客人从这儿走出去的时候肯定悲伤又失望。
阿尔贝把另一只手放在弗格森的腰上,搂着他的身体靠向自己。你是个很棒的男孩,阿奇,他说,我当然不希望你失望着离开。事实上,你要是留下来,对我们俩会更好,你不觉得吗?
下午变成了晚上,晚上变成了深夜,深夜变成了早晨,早晨变成了另一个下午。依弗格森看来,这就是了,这就是那种一生只能遇上一次的轰轰烈烈的爱情,在接下来的二百五十六天,他去了另一个国家生活,一个既不是法国也不是美国或者其他国家的地方,一个崭新的国家,没有国名,没有国界,没有城市或小镇,全国的人口只有两个。
这并不是说熊先生是个容易相处的人,或者在那混杂着做爱、友情与矛盾的八个多月里,弗格森没经历过什么不开心,因为他这个新朋友携带的行李确实是一个沉重的包袱,无论阿尔贝出现在人前看起来多么年轻或优秀或镇定,他的灵魂却苍老而疲惫,而苍老疲惫的灵魂有时候会很尖酸,有时候会很愤怒,尤其是在面对那些没有同样的尖酸与愤怒的灵魂时。大多数日子里阿尔贝是位深情的爱人,常常温柔地抚摸着弗格森,让他觉得世界上再没有比躺在身边这个温暖柔和的男人更好的人了,但阿尔贝也很骄傲,争强好胜,喜欢对他人进行严厉的道德评判,而火上浇油的是,更年轻那位的书马上就要出版,而更年长的那个还在写他的书,而且弗格森那种孩子气的幽默感,在阿尔贝酸腐的道德正义面前常常显得不合时宜,在云雨之欢后的心满意足中,他老是会冒出一些疯狂到忘乎所以的想法,比如提议他们把身上的毛都刮了,买来假发和女士服装,然后跑到餐厅或者派对上,看看他们能不能蒙混过关,让别人误以为他们真的是女人。阿西 [6] ,弗格森模仿塞莉斯泰因叫他名字时的发音说,如果有一个晚上我真的做一个她,不觉得很有意思吗 ?阿尔贝恼火地回道:别犯傻 ,他说,你是个男人,该为自己是个男人而骄傲,别再提变装皇后这种蠢事了。如果你想变成谁,试试去当一两天黑人,看看你会遭遇什么 。或者,在某次尤其诚心满意的床上运动后,弗格森建议他们一起去给同性恋色情杂志拍裸照,全彩特辑那种,拍他们接吻,给对方口交,互相插对方屁股,还有精液射出来的特写,那该多好玩儿啊,弗格森说,而且想想我们能赚多少钱。
你的自尊去哪儿了?阿尔贝呵斥道,又一次没意识到弗格森是在说笑。还有为什么突然提钱的事?你也许从你父母那儿得到的零花钱不多,但依我看,薇薇安把你照顾得他妈挺好啊,为什么为了多赚几法郎,要说这种糟践自己的事?
你说对了,弗格森说,现在抛开了心血来潮的幻想,聊起了过去几个月里一直萦绕在他心头的一个现实。薇薇安确实把我照顾得挺好,我都开始觉得自己像个要饭的了,我不喜欢这种感觉,反正现在是不喜欢了。从她那里索取太多不合适,可这个国家又不许我工作,这你也清楚,所以我该怎么办?
实在不行,你总可以到基佬酒吧去卖屁股,阿尔贝说,那你就能真的体验一下生活在烂泥里是什么感觉了。
这个我早就想过,弗格森想起了钱和泪之夜,回道,但我不感兴趣。
作为两人中年龄小的那个,差阿尔贝七岁的弗格森是这段关系中的低级合伙人,是跟在大男生后面的那个小男生,当然,他觉得自己挺适合这个角色,因为没有什么能比受阿尔贝的呵护,不用再做那个总是负责的人,或者应该把一切都想清楚的人,更让他舒服的感觉了,而大体上讲,阿尔贝也确实对他呵护有加,大体上讲,阿尔贝对他照顾得超乎寻常的好。而且在他认识的人里,阿尔贝是第一个和他一样同时酷爱脑力和体力活动的人,体力首先是性爱,性爱雄踞所有人类活动之上,但篮球、锻炼和跑步也包括在内,去植物园跑步,在篮球场或者公寓里做俯卧撑、仰卧起坐、深蹲、开合跳,还有凶猛、激烈的篮球单挑,虽然本身很挑战人,很有成就感,但同时又像某种纷繁复杂的性爱前戏,因为现在弗格森已经对阿尔贝的身体了如指掌,看着他在球场上闪转腾挪的时候,很难不去想象熊先生那隐藏在短裤和t恤之下的裸体,想象他的肉体上那些让人流连忘返的美好细节。脑力活动不仅是大脑的机能和认知能力,还有对书籍、电影、艺术作品的欣赏,对写作的需要,试着理解和重塑世界的基本使命,考虑自己时也要考虑到别人以及拒绝被只为自己活着这种想法而诱惑的义务,当弗格森发现阿尔贝既喜欢看书也喜欢看电影时,或者说,和他自己现在喜欢看书一样喜欢看电影时,两个人就有了在大多数晚上一起去看电影的习惯,各种电影都看,因为弗格森口味很杂,而不管他选择什么电影院,阿尔贝都愿意跟着他去,但在他们看过的那么多电影中,没有哪部能比布列松的新片对他们更重要,5月25号《驴子巴特萨》在巴黎上映后,他们连着四个晚上一起看了四遍,这部电影就像神启一样狂热地席卷了他们的心与灵,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白痴》,现在成了法国乡下一头驴的故事,遭人蹂躏、虐待的巴特萨,象征的是人类的痛苦与圣人般的隐忍,弗格森和阿尔贝怎么都看不够,因为他们俩都在巴特萨的故事里看到各自人生的影子,电影在银幕上播放时,他们都感觉自己就是巴特萨,所以看完第一遍之后,他们又回去看了三遍,到看完最后一遍时,弗格森已经学会了怎么模仿在电影关键时刻从驴嘴里爆发出来的那种尖利、刺耳的声音,一种被迫害的动物挣扎着想要喘下一口气的哀嚎,可怕的叫声,令人心碎的叫声,从那之后,每当弗格森想要告诉阿尔贝他的心情跌入了谷底,或者正在为他看到的世界上的什么不公而痛苦时,就会抛开语言,模仿巴特萨那种毫无音调、一呼一吸式的双尖叫来表达,阿尔贝称之为,惨绝人寰的号叫 ,但因为阿尔贝自己总是放不开,没法和他一起叫,每次弗格森变成那头受苦受难的驴子,都会觉得是在替他们俩一起叫。
大多数事情上都志趣相投,对书、电影和人的反应也相近(阿尔贝很喜欢薇薇安),但在写作上他们陷入了僵局,两人谁都没有勇气给对方看自己的作品。弗格森想让阿尔贝看看他的书,但不愿意逼他看,加上阿尔贝从没要求过,弗格森便忍着什么都没说。他也没有跟他说奥布雷从伦敦寄来了编校稿,决定用他母亲拍的那张照片做封面,或者选了十张劳莱和哈台的剧照,又从1954年末和1955年上映的电影中选了十张其他人的剧照(其中包括《娱乐至上》中的玛丽莲·梦露,《艺术家与模特》中的迪恩·马丁和杰瑞·刘易斯,《野餐》中的金·诺瓦克和威廉·霍尔登,《红男绿女》中的马龙·白兰度和简·西蒙斯,《乱世情天》中的吉恩·蒂尔尼和亨弗莱·鲍嘉),也没有说过7月初、7月末和9月初分别收到的一校样、二校样和最终的校样,或者提到他收到了一封奥布雷写来的信,说他的书在英国上市一个月之后,纽约兰登书屋的保罗·桑德勒(弗格森曾经的姨夫保罗)会推出该书的美国版。
弗格森曾问过阿尔贝,能不能看看他正在写的小说的前半部(据说有两百页多一点儿),但阿尔贝说稿子还太糙,在完成之前他不想给任何人看。弗格森说他理解,这是实话,因为他自己的书在写完以前也没有给任何人看过,但也许至少可以告诉他书名是什么吧。阿尔贝摇摇头,声称还没起好书名,或者更确切一点儿,他已经想出了三个备选,但还没想好更喜欢哪个,这个回答或许是实情,但也可能只是礼貌的托词。弗格森第一次走进阿尔贝的书房时,手稿就放在桌上的雷明顿打字机旁边,但那天之后手稿就不见了,无疑是被放在了那个大木桌的某个抽屉里。他们在一起的那几个月里,阿尔贝曾有好几次到附近什么地方办事,留下弗格森自己一个人在公寓待着,也就是说,他其实可以走进书房,找到手稿藏匿的抽屉,然后拿出来看看,但弗格森从没有这么做,因为他不想变成做这种事的人,趁没人的时候背叛他人的信任,违背诺言,鬼鬼祟祟,因为偷看阿尔贝的手稿,就和把它偷了或者烧了没什么两样,如此令人憎恶的背叛行为无法被饶恕。
在书的问题上阿尔贝秘而不宣,但在其他方面,他令人惊讶地毫无保留,有时甚至很乐于聊他自己,在一起的最初几周,弗格森就了解到他的很多过往。正如他认识薇薇安那晚在里德楼跟她讲的那样,他六岁时便被父亲抛弃了,但杳无音信地过了十七年后,他父亲在遗嘱里给他留下了六万美元的遗产,足够他在巴黎衣食无忧地生活五年甚至以上,专心去写他的小说。他和母亲关系亲密,他母亲因为嫁给了一个黑人,被严守天主教教规的家人赶出了门,虽然那个黑人离开之后,家人愿意既往不咎,可他坚强勇敢的母亲一直没有回去,因为她不愿意既往不咎。蒙特利尔那个城市当时根本没有黑人或者有色人种,小时候的阿尔贝曾在那里茁壮成长,体育运动顶尖,学习顶尖,但是到十四五岁时,他已经越来越明白自己和其他男生不一样 ,且不论其他男生是黑是白还是混血,他很担心他母亲会发现真相,阿尔贝觉得这会让她崩溃,所以十七岁时他离开蒙特利尔去了美国,来到当时黑人占大多数的华盛顿,上了黑人占全部的霍华德大学,学校是个好学校,但不是什么适合生活的好地方,事实上糟糕透顶,在那儿上学的第一年,他便一点点地把自己给毁了。先是酒,后来是可卡因,再后来是海洛因,在大崩溃中陷入冷漠的困惑与愤怒的执拗,而这种致命的组合最终让他一瘸一拐地回到了蒙特利尔,回到她母亲的怀抱,但吸毒儿子怎么也要比基佬儿子好,他心里这样争辩道,那个暑假,他母亲拖着他去了劳伦山,把他锁到谷仓里,接受被她称为迈尔斯·戴维斯疗法的戒毒治疗,他连着吐了、拉了、叫了四天,突然戒断法的可怕反应让他浑身颤抖、号啕大哭,让他残酷地直面了自身可悲的虚无,直面了拒绝守护他的那位渺小神灵,然后他母亲把他从谷仓里放出来,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默默地坐在他身旁,陪他学会了如何重新吃饭和重新思考,不再为自己感到难过。秋天开学时他回到霍华德,从那天起没再沾一滴红酒、啤酒或白酒,抽一口大麻或者吸一点可卡因,过去八年来洁身自好,但骨子里仍然害怕自己会一时糊涂,最终吸毒过量而死。阿尔贝在他们在一起的第三天告诉他这个故事后,弗格森决定以后不在他面前喝酒了,尽管他自己那么喜欢喝酒,几乎和享受做爱一样享受红酒,但决不再和亲爱的熊先生喝了,是的,这么做并不好玩,一点儿都不,但这是必要的。
三天之后又过了十天,弗格森再次提笔写作。他最初的计划是回头翻一翻高中那些旧文章,看看是否能从里面抢救出什么东西,借此来慢慢恢复状态,他找出了以前觉得自己写得最好的文章,一篇有关约翰·福特和他的非西部片的随笔,但细读过后发现文章生硬粗糙、乏善可陈,不值得再去费心思。自那时以来,他已经走到了这么远的地方,既然内心在哭喊着让他向前,为什么还要回头呢?他已经积攒了足够多的好例子来开始写那篇有关电影中儿童形象的文章,而一直在不断改进的“废品站和天才”,现在换了一个更简单直接的题目——“影片和电影”,这样的区分将允许他去探索艺术影片与娱乐电影之间往往很模糊的界限,但就在他纠结该先写哪一篇时,出现了一个新想法,一个大到足够把那两个想法都容纳进去的想法冒了出来,弗格森已经跃跃欲试了。
这之前,吉尔和他母亲在阿姆斯特丹玩的最后一天,去参观了王子运河路263号的安妮·弗兰克故居,然后给他寄来了一封信和一个包裹,里面是与弗兰克有关的书、小册子和明信片。这里是座博物馆了,吉尔写道,参观者可以爬上楼梯,来到密室,置身当年小安妮·弗兰克写下日记的房间,由于他想起来弗格森在滨河学院上八年级英语课时读到那本书后爱不释手,沉迷其中而无法自拔,以至于承认你已经深深地迷上了安妮 ·弗兰克,有一次甚至说你“疯狂地爱上了她”,所以我觉得你应该会对包裹里的资料感兴趣。我知道,对于这个可怜姑娘的盲目迷恋有些不合适 ,吉尔继续写道,先是畅销书,接着是话剧和电影,现在安妮 ·弗兰克已经变成了犹太人大屠杀的媚俗代表,迎合着美国和其他地方那些非犹太人,但这怪不到安妮 ·弗兰克头上,安妮 ·弗兰克已经死了,她写的那本书是一部优秀的作品,是一位有着真正写作天赋的新生作家的作品,实话讲,你母亲和我参观完她的故居后都深受感动。你之前跟我们讲过你正打算写一写电影里的儿童,所以看到安妮贴在密室墙上的那些照片后——全是从报纸和杂志里剪下来的好莱坞明星——金吉 ·罗杰斯、葛丽泰 ·嘉宝、雷 ·米兰德、兰恩姐妹——我忍不住就想到了你,给你买了她这本与日记无关的作品,《后屋故事集》。看看那篇题目叫《明星梦》的故事,一个圆梦的幻想,讲的是十七岁的欧洲姑娘安妮 ·弗兰克林(安妮 ·弗兰克没有活到十七岁)写信给普瑞丝希拉 ·兰恩,最终受邀去了好莱坞和兰恩一家过暑假。经过漫长的飞行,先是越过大洋,接着又横跨美国大陆后,她终于抵达了加利福尼亚,普瑞丝希拉随后带着她来到华纳兄弟电影公司,又是给她拍照,又是让她试镜——最后她获得了一份为网球服当模特的工作。简直欣喜如狂!对了,阿奇,还记得安妮在日记里贴的那张照片吧,下面的注释写的是:“我希望我永远都能像这张照片里的我。那样我或许就有机会去好莱坞了。”百万生灵涂炭,文明毁于一旦,可一个注定会死在集中营里的荷兰小姑娘,却在做好莱坞的梦。你或许该好好想想这一点。
这成为了弗格森的下一个项目,一篇长度未定的文章,题目就叫《安妮·弗兰克在好莱坞》。他不仅会写电影中 的儿童,还要写电影对 儿童的影响,尤其是好莱坞电影,而且不光是美国儿童,还有世界各地的儿童,因为他记得曾在哪里读过,萨蒂亚吉特·雷伊小时候曾从印度给远在加利福尼亚的少年影星狄安娜·德宾写过一封仰慕的信,用雷伊和安妮·弗兰克作为主要例子,他还可以去探究自从他开始思考电影以来就一直在想的那条艺术与娱乐之间的分界线。进入一个充满魅力与自由的平行世界的诱惑,渴望自己融入到那些大于真实、优于真实的故事里的欲望,让自我从自我中升离,将世界抛在身后。这不是一个无关紧要的话题,具体到安妮·弗兰克身上,这还是一个生死攸关的话题。电影与影片。他曾经挚爱的安妮,他仍然深爱的安妮,被困在密室中,渴望着前往好莱坞,却在十五岁时死去了,十五岁时在贝尔根——贝尔森集中营被谋杀,然后好莱坞拍了一部讲述她人生最后几年的电影,把她变成了明星。
你想不到这些东西对我来说有多珍贵 ,弗格森写信给他的继父,感谢他寄来的信和书,它们让我的想法变得明朗起来,并为我接下来要写的内容提供了一个新路径。真的。因为你,这件事的意义已经被提升到一个新的更严肃的层次,我只希望我有这本事,最后不辜负它。网球服。机关枪监视着周围遍布铁丝网的村镇。葛丽泰 ·嘉宝第一次大笑。 在加利福尼亚的海滩上嬉戏,而肆虐的伤寒疫情却在泥巴之都爆发 [7] 。该 喝鸡尾酒了,大伙儿。该去石灰坑了,我饥饿的垂死的孩子们。我们还 能怎么彼此相爱?我们怎么还能继续想着我们自私的念头?你当时在 场,吉尔,你亲眼看到过,闻过那些气味,但你却把你的生命献给了音乐。 我无法表达我有多么敬佩你,有多爱你。
和阿尔贝在一起,意味着白天大部分时间不会和阿尔贝在一起。阿尔贝在笛卡尔街继续为他的小说添砖加瓦,弗格森在他的女仆房读吉尔书单上的书,写他的文章,然后在五点钟左右,弗格森会放下笔,走路去阿尔贝的住处,在那里他们有时候会打篮球,有时候不会,根据打还是没打,之后他们要么去穆浮塔街上那家喧闹的市场买晚饭,要么不去买吃的,晚些时候去饭店,因为弗格森没闲钱下馆子,所以阿尔贝会替他付账(他在钱这方面一直很大度,一次又一次地告诉弗格森,吃你的吧,忘了钱的事 ),接着,去或者不去看电影(通常会去),然后他们会回到球场对面公寓的三楼,一起爬到床上,但如果阿尔贝去薇薇安的公寓吃晚饭,他们会在弗格森六楼的小房间里过夜。
弗格森想象它会永远这样继续下去,如果不是永远,也会是很长一段时间,还有很多个月,很多年,但在这种让人神魂颠倒的日子里享受了二百五十六天后,他在和他母亲告别的那个5月早晨一直担心会发生在她身上的事,离奇、意外地发生在了阿尔贝的母亲身上。1月21号早上七点钟,一封电报送到了笛卡儿街上的公寓。当时两个人还在阿尔贝的床上睡着,听见公寓的管理员大声敲门喊,杜弗伦先生,有您一封急电 ,两个人赶紧下床穿好衣服,接着,阿尔贝读到了电报,那封蓝色的电报带来了一条黑色消息,阿尔贝六十岁的母亲失足从蒙特利尔家中的楼梯上摔下来后去世了。阿尔贝没说话。他把电报递给了弗格森,还是没说话,但弗格森读完电报上的最后几个字时——“立即回家”——阿尔贝已经开始嚎哭起来。
当天下午一点他便动身返回加拿大了,由于回去之后有很多复杂的家庭事务和财务问题需要处理,由于安顿完他母亲的后事之后他决定南下新奥尔良——他在给弗格森的信里这样写道——去多了解一下他父亲的人生 ,他在世界的另一边停留了两个月,而由于在阿尔贝离开巴黎那天,弗格森的生命只剩下了四十三天,他们再也没有见过彼此。
弗格森很平静。他知道阿尔贝会在某个时候回来,与此同时,他要继续好好写他的文章,并且利用阿尔贝的缺席,恢复了晚餐时喝红酒的老习惯,如果有必要,就一杯接一杯地直到喝醉,因为尽管他很平静,但他也担心阿尔贝,那封电报对他而言无异于晴天霹雳,他们俩在机场拥抱告别时,他看起来甚至有些精神错乱,要是他没挺住,一时糊涂又开始吸毒了怎么办?保持冷静,他告诉自己,再喝一杯酒,冷静一下,继续前进。那篇安妮·弗兰克的文章现在已经有一百多页,差不多又要变成一本书了,估计至少还需要一年才能写完,但那会儿已经不是1月,而是2月,“劳莱和哈台”的书再有一个月就要出版了,他开始觉得自己很难集中注意力。
4月的短暂来访之后,奥布雷没有再来过巴黎,但在过去十个月里他和弗格森互相通过几十封信。很多是有关书的大大小小的细节讨论,但也有对他们在乔治五世酒店五楼房间里共度的时光充满诙谐和深情的暗示,尽管弗格森已经在信里说过,他现在多少可以算是在巴黎和某人同居 了,但小精灵的统治者不以为意,而且准备好了等他的作者到伦敦时再重复一次或者好几次那晚的经历。在弗格森现在行走的这个没有女人的世界里,事情似乎就是这样的。阿尔贝跟他解释过这一点,说忠贞原则只对男女关系有效,不适用于男男关系,如果说当一个于法不容的基佬要比当一个奉公守法的已婚公民有什么好处,就是你有随心所欲去做爱的自由,无论和谁,无论在什么时间,只要你愿意就行——只要没有伤害到你最爱的人的感受。但这究竟是什么意思?弗格森猜测,就是不告诉你最爱的人你和别人上过床,因为阿尔贝如果在他的北美之行中和某个人或者好几个人上过床,弗格森绝不会想知道,而如果弗格森自己最终和奥布雷在伦敦发生了性关系,他也不会对阿尔贝说什么。不,不是如果 ,他心里想,而是什么时候 ——是他在伦敦期间的日日夜夜,什么时候,在哪里,多少次的问题,因为尽管他很爱阿尔贝,但也发现奥布雷令人无法抗拒。
按计划,书会在3月6号星期一上市;3号时,弗格森将在巴黎庆祝他的二十岁生日,然后4号晚上去巴黎北站乘坐海陆联运列车,5号早晨到达维多利亚火车站。在最新发来的信件中,奥布雷确认了采访和活动已经如约安排妥当,在国家电影剧场举行的劳莱和哈台之夜会放映二人的几部短片,包括时长二十分钟的《大买卖》、二十一分钟的《两个水手》、二十六分钟的《烂醉如泥》和三十一分钟的世纪爆笑短片《音乐盒》,奥布雷把国家电影剧场的决定转达给他后,弗格森担心自己要是不用稿子,在台上临场发挥很可能会在观众面前怯场,所以他用整整一周的时间,为这四部片子各写了一页的介绍,加上他想让这些小文章既风趣迷人,又能增进观众对影片的了解,因此花了很多个小时反复修改后,才差不多对结果满意。但那天晚上会多有意思啊——而且奥布雷为他做了多么周到而慷慨的安排啊——接着,2月15号星期三下午,写完这些介绍才刚过去二十四小时,他就收到了两本成品样书,在世间活了这么久,这是弗格森第一次体会到过去、未来和现在融为一体。他在过去写了这本书,然后等待这本书在未来出版,而现在这本书就在他手中。
弗格森把其中一本送给了薇薇安,她请他为自己在书上签名题词,弗格森笑了起来,说,我从没干过这种事。应该往哪儿签,签什么?
传统上都是在扉页签,薇薇安说,你想写什么都可以。如果想不出来,只签个名字也可以。
不,那不行。我必须得说点什么。给我一分钟,好吗?
他们当时正在客厅,薇薇安坐在沙发上,书放在她的腿上,但弗格森没有在她旁边坐下,而是在她面前来回踱步,走过几个来回之后,他离开了沙发附近的区域,走到屋子里最远的那面墙,向右转后走到下一堵墙,再向右转走到第三堵墙,然后他回转身走回沙发旁边,最后在薇薇安身旁坐了下来。
好吧,他说,我想好了。把书给我,我给你签。
薇薇安说:阿奇,我认为你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奇怪、最好玩的人。
对啊,我就是。正牌的搞笑大王。穿着紫色小丑装的哈哈先生。快把书给我。
薇薇安把书递给他。
弗格森翻到扉页,从口袋里掏出钢笔,但就在刚要落笔的时候,他停顿了一下,转头对薇薇安说,题词很短。希望你不介意。
不会,阿奇,怎么会介意。一点也不。
弗格森写道:献给薇薇安,挚爱的友人与救星——阿奇 。
地球又自转了十六圈。3月3号晚上,他们在公寓举办了一场小型晚宴为他庆祝二十岁生日。薇薇安说他愿意请多少朋友尽管请,但弗格森说不请谁了,谢谢你,我想自家人聚聚 就好,换句话说,就是他们俩、丽莎,以及缺席的阿尔贝——他还在美国南部到处跑,努力寻找他父亲那边的家人——尽管弗格森知道这很荒唐,但他还是问薇薇安,能不能也给阿尔贝留一个位置,就像逾越节晚餐时会给以利亚留位置那样。薇薇安并不觉得荒唐,叫塞莉斯泰因摆了四个人的桌子。过了一会儿,她决定把人数增加到六个,这样弗格森的母亲和继父也可以加入。
他的生命只剩两天了,这是他最后一次和她们说话,但电话已经事先约好了,3号晚上他坐下来和薇薇安、丽莎吃晚餐前一小时,弗格森的母亲和吉尔从纽约打来电话,祝他生日快乐,伦敦之行一切顺利。弗格森告诉吉尔,他会随身带着《我们共同的朋友》(书单上的第九十一本书),陪他度过跨越英吉利海峡的两次漫长旅途(每次要十一个小时),但他怀疑到了伦敦之后能有多少时间看书,因为他的日程安排得非常紧。无论如何,这本之后书单上就只剩下九本了,他和薇薇安打算在5月底之前全部完成,但是能够生活在这个英国人熙熙攘攘的脑袋里 真让人乐此不疲啊,他评价道,在和薇薇安教授解决掉第一百本之后,他想补上所有还没看过的狄更斯小说。
然后他母亲接过了电话,开始跟他聊天气。英格兰是个潮湿的地方,她说,他要记得随身带伞,穿上雨衣,或许应该再买一双防水套鞋来保护他的鞋和脚。换成其他日子,弗格森肯定会嫌烦。她跟他说话的口气,就好像他还是个七岁的孩子,通常情况下他会哼一声,或者来一两句逗趣的刻薄话一笑置之,但是在这个特定的日子里,他并没有感到心烦,反而觉得很有意思,她内心永不熄灭的母爱之火让他感到温暖又愉快。知道了,妈,他说,没有我的雨伞我不会去任何地方。我保证。
事实上,5号早上抵达伦敦后,弗格森把他的伞落在了火车上。他不是故意弄丢的,但在慌慌张张收拾东西并冲上站台去找奥布雷的时候,这把伞已经被遗忘了。是的,那天早晨伦敦城正在下雨,正如他母亲预料的那样,因为英格兰确实是个潮湿的地方,而弗格森对它的第一印象是气味,一离开车厢的空气,走进车站的空气中,各种新奇的气味便向他袭来,闻起来完全不同于巴黎和纽约的气味,一种更浓重、更刺鼻的空气,混杂着潮湿的羊毛外套、燃煤和湿润的石墙的气味,以及玩家牌香烟的烟雾——弗吉尼亚烟草的甜腻味,不如高卢香烟那么淡雅,也不像幸运和骆驼香烟那种焦香。一个不同的世界。一切都完全不同,而且因为还是3月初,春天尚未到来,所以还有一种崭新的寒冷刺骨之感。
接着,奥布雷微笑着出现在他面前,伸出他的小胳膊抱住弗格森,宣布这个漂亮的男孩终于下车了,他们将会度过非常美好的一周。走到外面的出租车候车站后,两个人挤在奥布雷那把黑伞下面,一边排队一边寒暄再次见到对方有多高兴,但片刻之后,出版人奥布雷就开始跟作家弗格森讲,第一批书评已经在过去几天里陆续出来了,除了一篇之外,全都是好评,《新政治家》那篇写得很棒,《观察家报》赞不绝口,其他媒体也没有低于好的评价,除了屁话连篇的《笨拙周报》。不错啊,弗格森说。他明白这些意见对奥布雷来说有多重要,但他自己却奇怪地跟这一切有种疏离之感,好像那些评论写的是别人的书,也许是一个同名同姓的人,但不是这个第一次坐在伦敦出租车里的人——就是他多年以来在无数电影里见过的那种著名的黑色大车,甚至比他想象的还要大,又一样不同于美国和法国物品的英国物品——但是多享受啊,坐在宽敞的后座上,听着奥布雷如数家珍地跟他讲那些杂志编辑和书评人的名字,虽然他一个都没听过,对他来说,这些人就跟一部十八世纪戏剧里的龙套角色一样陌生。接着,出租车启动,开始往酒店的方向跑去,突然间一切就没那么享受了,让人不安,甚至有点可怕。车的方向盘装错方向了,而且司机还在逆行!弗格森非常清楚英国人就是这么开车,可他自己从未亲身体验过,加上长期的习惯和一辈子的本能反应,他第一次坐车在伦敦的大街上穿行时,司机每次拐个弯儿,或者有辆车在相反的方向迎面驶来,都会让他往一边儿躲,一次又一次,他不得不闭上双眼,担心他们要撞车了。
他们安全到达了乔治大街(西一区)26号的达伦慈酒店,离华莱士收藏馆和圣詹姆斯罗马天主教堂不远。奥布雷说,他专门为弗格森选了达伦慈,因为这里非常的英国,很体面,不是摩登时髦的伦敦,而是典型的古色古香的伦敦,底楼那间镶着木板的酒吧很老派,而且少有人知,连查尔斯·奥布雷·史密斯都是这儿的常客,虽然他已经死了二十年了。
除此以外,小精灵的统治者继续说,这里的床也舒服得不得了 。
你和你那龌龊的思想,弗格森说,难怪我们相处得很好。
物以类聚,我的洋基小朋友。我们的裤裆有一样棒的杜德尔,还有一对漂亮的小马带我们去城里逛 [8] 。
奥布雷帮助弗格森办理了入住,但随后他得赶回家。那天是星期日,保姆放假休息,他答应要陪菲奥娜和孩子们待到下午茶时间,到时候他会回到酒店,和弗格森骑个小马,然后带他出去吃晚饭。
菲奥娜等不及想见你,他说,不过只能等到明天了。
至于我,我等不及你今天下午回来找我。对了,下午茶时间是几点?
我们家的话,大概是四点到六点之间。在那之前,你可以好好休息。横跨英吉利海峡对身体是极大的考验,你肯定被熬坏了吧——或者至少被嫩煎了。
信不信由你,我在火车上睡了会儿,所以还好。可以说,还很新鲜。生的,鲜的,等不及下锅。
弗格森收拾了行李,来到底楼的餐厅吃早饭,虽然已经是上午十点,但是还有东西可吃,就这样,他第一次品尝到了英式菜肴——一个大拼盘,其中包括一个单面煎的鸡蛋(油腻但美味),两片夹生的培根(稍微有点儿恶心,但好吃),两根猪肉香肠,一个全熟的烤番茄,两大片厚厚的手工制作的白面包,上面抹了德文郡黄油,比他这辈子吃过的任何黄油都要美味。咖啡难以下咽,他换了一壶茶,毫无疑问是基督教世界里泡得最浓的茶,他必须用热水稀释之后才勉强灌下喉咙,接着他感谢了服务生,从椅子上站起身,一路小跑去了卫生间,和他隆隆响的肚子打了一场痛苦的持久战。
他想出去散步,但早先时候温和的小雨已经变成了一场滂沱大雨,可他不想上楼锁在自己的房间里,便决定去那家著名的镶木酒吧找一找查尔斯·奥布雷·史密斯的幽灵。
那个酒吧还没人,可当他问能不能在里面坐一会儿避避雨时(天气预报说下午会出太阳),似乎没有人介意,而且他问的时候,那个接应他的门童特别和善,所以弗格森决定,他挺喜欢英国人,这是一个高贵、慷慨的民族,不会像法国人那么僵硬,也不会像美国人那么愤怒,而是性情温厚冷静,一个宽容的民族,坦然接受他人的弱点,不会指手画脚,也不会嫌弃你说话的口音不对。
弗格森坐在这家空空如也的镶木酒吧里,琢磨了一会儿英国人,尤其是查尔斯·奥布雷·史密斯,他想到了一个有趣而琐碎的事实,那就是这位所有英国绅士中最英国的绅士,对美国观众而言就是英国的化身,而他,同样是一位小精灵的统治者,具体说来,统治的是电影王国的小精灵们,弗格森随即从外套口袋里掏出他随身携带的小笔记本,开始历数那些在加利福尼亚工作的英国演员,那天上午之前弗格森基本没考虑过这一点,但事实是,正是这些英国人帮助创造了全世界眼中所谓的美国电影 。太多名字了,太多电影的演员表上都有这些名字,弗格森想到哪个就记下来,或者说,一个名字在他脑海里冒出来后,他就把它摘出来,还在人名后面加上了他们出演过的电影,结果让他很惊讶,太多了,一大堆电影,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数不胜数,到最后多得简直令人咋舌,而且毫无疑问被他漏掉的还有很多。
名单上的第一个名字,不用说,肯定是斯坦,也就是奥列的搭档,他的本名叫阿瑟·斯坦利·杰弗逊,1890年出生于小集镇阿尔弗斯顿,1910年作为查理·卓别林的替补,跟着弗莱德·卡尔诺的综艺班子来到了美国,八十多部斯坦·劳莱参演的电影,五十多部卓别林参演的电影,至少二十部查尔斯·奥布雷·史密斯参演的电影(包括《瑞典女王》《放荡的女皇》《傲世军魂》《中国海》《小公子》《罗宫秘史》),以及几百部由罗纳德·考尔曼、巴斯尔·拉斯博、费雷迪·巴塞洛缪、葛丽亚·嘉逊、加里·格兰特、詹姆斯·梅森、波利斯·卡洛夫、雷·米兰德、大卫·尼文、劳伦斯·奥利弗、拉尔夫·理查德森、费雯·丽、黛博拉·蔻儿、埃德蒙·戈温、乔治·桑德斯、劳伦斯·哈维、迈克尔·雷德格瑞夫、瓦妮莎·雷德格瑞夫、琳恩·雷德格瑞夫、罗伯特·多纳特、里奥·格拉滕·卡罗尔、罗兰德·杨、尼格尔·布鲁斯、格拉黛丝·库珀、克劳德·雷恩斯、唐纳德·克里斯普、罗伯特·莫利、艾德娜·梅·奥立佛、阿尔伯特·芬尼、朱莉·克里斯蒂、阿兰·贝茨、罗伯特·肖、汤姆·康特奈、彼得·塞勒斯、赫伯特·马歇尔、罗迪·麦克道尔、爱尔莎·兰切斯特、查尔斯·劳顿、维尔弗雷德·海德——怀特、阿兰·莫布雷、埃里克·布洛尔、亨利·斯蒂芬森、彼得·乌斯蒂诺夫、亨利·崔佛斯、芬利·柯里、亨利·丹尼尔、温蒂·希勒、安吉拉·兰斯伯瑞、莱昂内尔·阿特威尔、彼得·芬奇、理查德·伯顿、特伦斯·斯坦普、雷克斯·哈里森、朱莉·安德鲁斯、乔治·亚理斯、莱斯利·霍华德、特瑞沃·霍华德、塞德里克·哈德威克、约翰·吉尔古德、约翰·米尔斯、海莉·米尔斯、亚历克·吉尼斯、雷吉纳德·欧文、斯图尔特·格兰杰、简·西蒙斯、迈克尔·凯恩、肖恩·康纳利和伊丽莎白·泰勒参演的电影。
两点时雨停了,但太阳没有出来。相反,多云的天空中布满了更多的乌云,云层如此厚重,以至于它们开始往下沉,从它们在天空中惯常的位置徐徐下降,直到落在地面上,到弗格森最终从酒店出来,打算在附近散个步时,大街小巷已经变成了一座雾的迷宫。他还从未在光天化日之下有过这种眼前一片昏暗的感觉,有些困惑英国人是怎么在这种湿漉漉、雾蒙蒙的黑暗里做事的,但他又心想,或许英国人和乌云的关系很密切,毕竟,如果说他从狄更斯那儿学到了什么的话,那就是伦敦上空的乌云经常会下来拜访伦敦人,看样子,它们今天甚至还带了自己的牙刷,打算在这里过一夜。
时间已经是三点多了,弗格森决定往酒店走,回去准备一下迎接奥布雷的到来,虽然他最早四点才来,最晚还可能是六点,但他希望能在四点就准备好,盼着奥布雷能早点儿从家里脱身,而不是晚点儿。先泡个澡或者淋浴,然后换上薇薇安上个星期在巴黎给他买的生日礼物,新裤子、新衬衫、新外套,她说,让他看上去就像一百万美元 ,为了奥布雷,他想穿上这些新衣服,看起来像一百万美元,再然后,衣服会脱掉,他们会爬到床上,干他们在乔治五世酒店干过的那些事,啊,不,他不会对此感到愧疚,他心想,他会很享受,至于阿尔贝,在他的脑海中,熊先生或许正在和别人干同样的事情,而且也和他一样享受,反正弗格森是这么安慰自己的,他一边走一边想着奥布雷和阿尔贝,以及他们之间的区别,不光是皮肤深浅、身材大小这类外貌上的不同,还有心灵、文化和生活态度上的区别,比如阿尔贝内心忧郁,而奥布雷则幽默风趣,弗格森继续往酒店的方向走,突然又想到明天早上十点要接受《电讯报》的采访,这会是他平生第一次接受采访,虽然奥布雷告诉他别担心,放轻松,做你自己 ,可他还是忍不住有点焦虑,而且做他自己到底是什么意思,他心想,他有好几个自己,甚至是很多个自己,坚强的和懦弱的,思虑周全的和心血来潮的,慷慨大方的和自私自利的,太多不同的自己了,到最后,他可以和每个人一样大,或者像没有人一样小,如果这在他身上成立的话,肯定也适用于每个人,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同时是每个人和没有人,就这样,他脑海里跳跃着这些想法,走到了马里波恩大街和布兰德福德街上的十字路口,在这儿一拐,可以从马里波恩街走到塞耶街上,然后再一拐,就是酒店所在的乔治大街了。虽然雾越来越浓,好像要把他包起来,弗格森还是能从一片模糊中隐约分辨出一直在闪的红色交通信号灯,一道闪烁的红色灯光相当于一个停车标志,于是弗格森停下脚步,等着一辆汽车通过,但他仍然沉浸在每个人和没有人的幻想中,所以他转过头看向了左边,也就是说,像他从小到大过街时一直做的那样,条件反射似的自动朝左扭头,确保没有车驶来,忘记了他在伦敦,而在英国的城市里,人们应该朝右看,而不是朝左看,因此他没有看到那辆绛紫色的英国福特从布兰德福德街的拐弯处飞驰而来,他从人行道上走下来,开始穿过马路,没有意识到他没看到的那辆车有先行权,当车撞到弗格森身上时,撞的力量非常大,直接把他抛到了天上,就好像他是一个飞向太空的人体导弹,一个要冲向月亮和星辰之外的年轻人,接着他飞到了轨道的,开始下落,到达最低点时他的头部撞在了路缘上,砸碎了他的头骨,从那一刻起,每一个未来的想法,这个头骨内可能会诞生的每一个思想、词语和感受都被彻底抹去了。
诸神从他们的山上向下望了一眼,然后耸了耸肩。
注释:
[1] arianne,法兰西共和国的国家象征,其头像经常出现在邮票上。
[2] 指堂吉诃德。这是桑丘给他起的绰号。
[3] 此处原文为asi-bck sheep。bck sheep意为“黑羊”,英文俗语,指家族或集体中的败类。
[4] 此句化用的是门罗主义的口号之一“美洲是美洲人的美洲”。
[5] 阿尔贝(albert)中的bert,发音与bear(熊)相同。
[6] 阿西(ar-shee)的发音,与“一个她”(a she)接近。
[7] 此处应该是指安妮·弗兰克所在的集中营爆发过斑疹伤寒(typh)和伤寒(typhoid),安妮有可能是死于其中一种。而泥巴(ud)则应该是指非雅利安人种。
[8] 此句化用了英美歌谣《洋基歌》(yankee doodle)的歌词,yankee doodle went to town,upon a pony…yankee doodle dandy…(洋基·杜德尔骑着小马去城里逛……洋基·杜德尔公子哥儿……)。其中的go to town在俚语中有寻欢作乐的意思,dandy则是指那种有钱没品的公子哥儿,doodle有傻子的意思,yankee曾是对美国北方人的蔑称。前文61中出现的爱国歌曲《胜利之歌》(yankee doodle dandy,出自同名百老汇音乐剧,这首歌中融合了多首美国传统歌曲)中,也有类似的歌词,yankee doodle ca to london, jt to ride the ponies(洋基·杜德尔来到伦敦,就为了骑小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