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1/2)
心老想着,再怎么着也是活不下去了,或是一种不安的感情吧,像痛苦的波浪一般在我的心头翻腾,犹如白云急匆匆飞过骤雨初歇的天空,弄得我心脏时而紧缩,时而舒缓。我的脉搏停滞了,呼吸稀薄了,眼前模糊、黯淡,我感到浑身的气力从手指尖儿一下子漏光了。我再不能继续编织毛衣了。
近来一直阴天下雨,不管做什么心里都很忧郁。今天,搬一张藤椅坐在廊缘织毛衣。这是今年春天编了一半,中途撂下来的。毛线是浅色的朦胧的牡丹紫,打算再添加些宝蓝色的毛线,织成一件毛衣。这团牡丹紫毛线,原是二十年前我读初等科时,母亲买来为我编织围巾的。我把围巾的一端当作头巾裹在头上,对着镜子一照,像个小鬼似的。围巾的颜色和其他同学围巾的颜色大不一样,我实在不喜欢。一位关西高额纳税者家庭出身的同学,带着一副大人腔的口吻夸赞我:“好漂亮的围巾!”于是,我更加感到难为情,从那以后再也没有用过这条围巾,一直扔在那里没管。今春,本着废物利用的意思,着手拆了改织一件我的毛衣。可我还是不喜欢这种朦胧的色调,织了一阵子又扔下了。今天颇为无聊,忽地拿出来,姑且继续编织下去吧。不过,织着织着,我发觉这种浅色的牡丹紫毛线,同晦暗的雨空融汇在一起,产生一种难以形容的轻柔而温馨的色感。我不懂得stu必须同天空的颜色调和一致。我对这么重要的事情一概不知。调和,是多么美丽而高雅的事啊!这是一种略略令人颇感迷惘的形式。晦暗的雨空,和浅淡的牡丹紫的毛线,二者组合在一道儿,双方同时洋溢着青春的活力。手中的毛线迅速变得蓬松、温暖,就连寒冷的雨空也像天鹅绒似的柔和起来。而且,使人联想到莫奈那幅雾中寺院的绘画。我借助毛线的色感,觉得开始体悟了go&251;t这个词儿的含义——高尚的情趣。母亲深知这种浅色的牡丹紫和冬季的雪天将会达到多么完美的调和,所以才特别为我挑选的,而我却愚蠢地加以厌弃。但是,母亲并不强制作为孩子的我,而是等着我自己喜欢。就这样,一直等了二十年我真正喜欢这种美丽的颜色为止。其间,她对这种颜色从未做过一个字的说明,只是默默装作无所谓的样子等待着。我越发深深感到母亲的可爱。同时,想到这位可爱的母亲,在我和直治两人的折磨下,会不会愈加痛苦、衰弱,以至于死去呢?我的心头蓦地涌现一种难以承受的恐怖和担心的阴云。越想越觉得前途尽是可怖的厄运。我陷入不安,感到再也活不下去了。手指头失去力量,遂将竹针置于膝头上,深深叹了口气,仰起头,闭上眼睛。
“妈妈!”
我不由叫了一声。
母亲好像坐在客厅一隅的桌子边看书。
“什么事?”
她有些不解地应道。
我一时迟疑起来,紧接着大声地说:
“玫瑰终于开花了。妈妈,您知道吗?我刚才看见了。终于开花啦!”
那是紧挨客厅廊缘的玫瑰,是和田舅舅过去从法国还是英国,一时记不起来了,总之是打很远的地方带来的,两三个月前,舅舅将玫瑰移栽到这座山庄来了。今天早晨,我明明看到好不容易开了一朵花,但我有意瞒着,装出刚刚发觉似的,大肆嚷嚷了一气。花朵呈现浓紫色,凛凛然高傲而又强健。
“我知道了。”
母亲沉静地说。
“对于你来说,这种事儿显得特别重要啊。”
“也许是吧,您觉得可怜吗?”
“不,我只是说你有这份心思。你不是喜欢在厨房的火柴盒上贴着列那狐的画,或者制作小偶人手帕吗?况且,即便是院子里的玫瑰花,一听到你说起来,仿佛是在谈论一个大活人哩。”
“因为我没有孩子嘛。”
这话自己完全没有意识到就脱口而出了,说过了才大吃一惊,很觉难为情地揉弄着膝头上的毛衣。
——都二十九了呀!
说这话的人的声音,仿佛是令人麻酥酥的男低音,在电话里听得十分清晰。我一时羞愧难当,脸上热辣辣地像着了火。
母亲什么也没说,又开始看书了。母亲近来戴上了纱布口罩,也许是这个缘故,最近很少说话了。那口罩是听了直治的规劝戴上的。直治十天前,带着一副青黄的面孔,从南方回来了。
没有任何预告,夏天的傍晚,他从后门走进院子。
“哇,好惨,这么一座没情趣的宅子,干脆贴上‘来来轩,出售烧卖’的广告好了。”
这是我第一眼看到直治时,直治给我的见面礼。
在这之前的两三天,母亲患舌病一直躺着。舌尖儿看起来没有任何异样,可是动一动就疼得受不了。吃饭时只能喝点儿稀粥。我提议去看医生,她只是摇头。
“要被人取笑的。”
母亲苦笑着说。我给她涂了紫药水,一点儿也不见效,我真有些焦躁不安了。
这当儿,直治复员回家了。
直治坐在母亲的枕头边,“我回来了。”他说着鞠了个躬,随即又站起来,在小小的宅子里各处巡视了一圈儿。我跟在他的后头问道:
“怎么样?母亲有变化吗?”
“变了,变了,憔悴多了,不如早点儿死了好。在这世上,像妈妈这号人,是很难生活的。太可怜了,叫人不忍看下去。”
“我呢?”
“变庸俗了,看样子,像是有两三个男人了。有酒吗?今晚上要喝一气啊。”
我去村中唯一一家旅馆,对老板娘阿笑说,弟弟复员回家来了,请卖些酒给我。可阿笑说,酒刚刚不巧卖光了。回家后给直治一说,直治带着一副像从未见过面的陌生人般的表情。
“嗨,真不会办事儿。”他向我打听了旅馆的地址,换上庭院里的木屐,一溜烟跑去了。一旦出去,等了半天都不回来。我做了直治爱吃的烤苹果和蒸鸡蛋等菜肴,把餐厅的电灯换上更亮堂的灯泡,一直等他归来。这时,阿笑在后门口闪了一下面孔。
“喂,喂,可以吗?他在喝烧酒呢。”
她那鲤鱼般的圆眼睁得更大了,像遇见什么大事似的压低了嗓门。
“你说烧酒,是那种甲醇吗?”
“不是,不是甲醇。”
“喝了不会生病吧?”
“是的,不过……”
“那就让他喝吧。”
阿笑像咽了口唾沫,点点头回去了。
我走到母亲身旁,对她说:
“在阿笑店里喝酒呢。”
母亲听罢,微微撇撇嘴笑了。
“是吗,也许鸦片戒掉了。你呀,快些吃饭吧。今天晚上,我们娘仨就睡在这间房子里,把直治的被褥铺在中间。”
我心里直想哭。
深夜,直治步子踏得山响回来了。我们一起睡在客厅里,三个人共支一顶蚊帐。
“讲讲南方的故事,给妈妈听听?”
我睡下说。
“没意思,没意思。我全忘了。到了日本乘上火车,看到车窗外的水田实在漂亮。就是这些。熄灯吧,我睡不着啊。”
我关上电灯。夏夜的月光像洪水涨满了蚊帐。
翌日早晨,直治趴在被窝里,一面吸烟一面眺望远方的海面。
“妈妈舌头疼吗?”
从他的口气里似乎感觉到,这时候他才想起母亲的病情。
母亲只是幽幽地笑着。
“这种病,肯定是心理原因。您夜间张着嘴睡觉吧?太不像话啦。戴上口罩吧,将利凡诺药水浸过的纱布裹在口罩里。”
我听罢“噗嗤”笑了。
“这是哪家的疗法呀?”
“这叫美学疗法。”
“不过,妈妈肯定不愿意带口罩。”
不仅口罩,妈妈也非常讨厌眼罩、眼镜这些脸部上的附属品。
“哎,妈妈,您肯带口罩吗?”我问。
“我戴。”
母亲认真地低声回答。我心中一振,直治的话她似乎是绝对相信的。
我吃罢早饭,按照刚才直治所说的,在纱布里浸上利凡诺杀菌药,做成口罩,拿到母亲身旁。母亲默默接过去,照旧躺在被窝里,顺从地将口罩带儿挂在两边的耳朵上。那样子酷似一个小女孩儿,我心里一阵难过。
过午,直治说要去东京看望朋友和教过他文学的老师,换上西装,
向母亲要了两千元钱,出发去东京了。自那之后快十天了,直治一直没有回家。母亲每天戴着口罩,盼着直治回来。
“利凡诺真是好药,一戴上这种口罩,舌头的疼痛就消失了。”
母亲笑着说。可是我却一个劲儿认为母亲在说谎,她虽说没事了,目前也起来了,但仍然没胃口,也很少言语,这些我都注意到了。直治在东京干什么来着,他肯定和那位小说家上原先生一起漫游东京,陶醉于东京发狂的漩涡里吧?我越想越苦恼,才没头没脑地向母亲报知玫瑰开花的消息,又出乎意料地扯到自己没有孩子,越说越走嘴了,这才“啊”地一声站起身子。我心神不定,也不知该到哪里去,昏昏然登上楼梯,走进楼上的西式房间。
这里今后就成为直治的房间了。四五天前,我同母亲商量之后,请下边农家的中井前来帮忙,将直治的衣橱、书桌,还有塞满书籍、日记簿等杂物的五六只木箱子。总之,包括西片町老家直治房间的全部东西都搬到这里来了。等直治从东京回来之后,可以按照他的喜好将衣橱和书箱等放在适当的位置,目前暂时先堆在这里为好。房里一派散乱,连个下脚的空儿都没有。我若无其事地顺手从木箱里抽出一册直治的日记簿,瞥见封皮上标着:《葫芦花日志》,记满了以下事情,这是直治因麻药中毒而痛苦不堪那些日子的手记。
活活烧死的感觉。即便痛苦,也不能喊出一言半语。古来,未曾有过。自从有了这世界以来,史无前例。如此无底地狱的情景马虎不得。
思想?谎言。主义?谎言。理想?谎言。秩序?谎言。诚实?真理?纯粹?都是谎言。牛岛之藤,号称树龄千年,熊野之藤,号称数百年,其花穗,前者最长九尺,后者据闻五尺余,仅其花穗,令人鼓舞。
彼亦人之子,他活着。
论理,毕竟是对论理的爱。不是对活着人的爱。
金钱和女人。论理怯怯而退去。
历史、哲学、教育、宗教、法律、政治、经济、社会,较之这些学问,一个处女的微笑更为可贵。此乃浮士德博士勇敢的实证。
所谓学问,只是虚荣的别名。人,努力不使自己成为人。
我向歌德起誓,任何精巧的诗文均可作出。全篇结构无误,适度的滑稽,令读者酸目的悲哀。或者严肃,所谓正襟危坐,面对完美的小说琅琅阅读之,犹如银幕的解说词,实在难为情,此种小说做得出来吗?如此的杰作意识实在卑琐。正襟危坐读小说,乃狂人所为。若此,则必须穿礼服大褂方可为也。好的作品并非装腔作势而写成。我只是想看到朋友发自内心的欢乐的笑脸,将一篇小说故意写得很糟,摔个屁股墩儿抱头鼠窜。啊,当时朋友的脸上简直乐开了花!
作文不成,做人不成之风情,吹吹玩具喇叭给人听听,此乃日本头号傻瓜。你尚好,但愿你健康常在,此种爱情究竟是什么?
朋友,扬扬自得地讲述:那就是那家伙的恶癖,很可惜啊!全然不懂被爱的滋味。
有无并非属于不良的人物呢?
无味的发想。
想有钱。
否则,
就睡着了死去。
药店有近于千元的欠债。今天悄悄将当铺老板带到家里,走进我的卧室。问他这屋里有无值钱的物件可供典当,有就拿走,我急需用钱。老板约略环顾一下屋内,说:“算了吧,又不是你的家具。”我故意逞强地说:“那好,就把我过去用零钱买的东西拿去吧。”说罢收集了一些破烂货,可是一件可典当的也没有。
首先是一只胳膊的石膏像。这是维纳斯的右臂。大丽花似的右臂,雪白的右臂。只放在一个台座上。但仔细观看,这维纳斯在男人的眼里则是,她惊讶之余含羞旋转,蓦地变成薄红色,扭动着灼热的身子。这种手势遂将维纳斯气绝般的的羞涩,依靠着指尖无指纹、手掌无青筋的纯白娇嫩之右手,那种哀伤之情看了使人满心惆怅。然而,这到底是一件非实用的破烂。老板只付了五十文钱。
其他,巴黎近郊的大地图、直径近一尺的赛璐珞陀螺、写出细丝般小字的特制笔尖的,无一不是作为古董搜购而来,可老板笑着打算告辞。“等等!”我留住他,结果让老板背走一大包书,收他五元。我书架上的书大都是袖珍本,而且都是从旧书店买来,估价自然便宜。
想解决千元的借款,结果只得了五元。我于这世界的实力大致如此。这可不是笑话。
颓废?但不这样就无法活下去。比起拿这类事非难我的人,那些当面骂我该死的人更可贵,干净利索。但很少有人骂我该死。你们这些吝啬鬼,用心叵测的伪善家!
正义?所谓阶级斗争的本质不在于此。人道?简直是笑话。我很清楚,为了自己的幸福,必须打倒对手,杀死他,宣告他:“快去死吧!”否则能是什么?这一点别装糊涂了。
但是,我们的阶级当中,没有一个像样的人,尽是一些白痴、幽灵、守财奴、疯狗、牛皮大王以及站在云里撒尿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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