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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冷酷仙境(头骨、劳伦·巴克尔、图书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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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乘出租车回到住处的。走到外面时天已黑尽,街上到处挤满下班的男男女女。加之细雨霏霏,好半天才拦住一辆出租车。

即便不遇上这种情况,我拦出租车也颇费时间。为了避开危险,我要至少放过两辆空车才行。据说符号士们往往开出几辆伪装的出粗车,把刚刚结束工作的计算士捡上车去,直接拉去什么地方。这当然不过是传闻,无论我还是身边任何人都未有过如此遭遇、不过还是小心行事为妙。

因此,平时我尽可能利用地铁或公井汽车。但此时实在人困马乏,况且天又下雨,一想到要挤傍晚正值下班高峰时的电车或公共汽车,便觉不寒而栗,于是花时间拦了一辆出租车。坐车当中好几次险些昏睡过去,勉强咬牙挺住。心想车上万万睡不得,在车上睡过于危险,要睡等回到住处睡个够好了。

这样,我把精神集中在车内收音机中的棒球赛转播上。职业棒球我不大懂行,姑且决定声援正在进攻的一方,而怨恨防守的球队。可惜我声援的队以一比三落后。从二出局二垒倒击中两球,但由于奔胞的人在二三垒间失足跌倒,以致成为三出局,未能得分。解说员大为惋惜,我也感同身受。谁都可能忙中跌倒,但不该在棒球比赛当中跌倒在二三垒之间。或许士气受此影响,投手竟对对方的一号击球员投出自讨苦吃的直球,结果被对手往左打入本垒,以一比四失利。

车开到我公寓跟前时,比分仍是4:1。我付了车费,抱着帽盒和昏昏沉沉的脑袋推门下车。雨差不多已经停了。

信箱里什么邮件也没有,录音电话也没留下口信。看来没有一个人有求于我。也好,我也无求于任何人。我从电冰箱取出冰块,做了一大杯加冰威士忌,又放了少许苏打。然后脱衣上床,靠在床背上一小口一小口地喝起酒来。虽说现在昏昏欲睡,但这一天中最后的美好节目却是省略不得的。我最喜欢的就是上床到入睡前的这短暂时刻。一定要拿饮料上床。听听音乐或看看书。我分外钟爱这一片刻,如同钟爱美丽的黄昏时分的清新空气。

威士忌刚喝到一半,电话铃响了。电话机放在离床头两米多远的圆形茶几上。好容易才钻上床,我实在懒得特意起身走过去,因此只是呆呆注视那电话机不动,任凭它响个不停。铃响了十三四遍。我满不在乎。过去的动画片上,曾有过电话机随着铃响而瑟瑟发抖的场面,其实根本没那回事,电话机稳稳当当地伏在茶几上,任由铃响不止,我则边喝威士忌边看着它。

电话机旁边放着钱夹、小刀和作为礼物拿回来的帽盒。我蓦地想道:此刻是不是该打开看看里面是何货色。说不定应放进电冰箱,也有可能是活物,或者是稀世珍品也未可知。问题是我实在累得一塌糊涂。况且,若果真如此,对方也该向我负责地交待一句才合情理。等电话铃响完,我一口唱干剩下的威士忌,熄掉床头灯,闭起双眼,旋即,睡意如同一张早已张口以待的黑色巨网自天而降。我昏昏沉入梦乡,管它三七二十一。

睁眼醒来,四下若明若暗,时针指在6点15分。我弄不清是早晨还是傍晚,便穿上裤子走到门外,往隔壁房间门上看了看:门上插着一份晨报,由此知道现在是早上。订报在这种时候大有好处,看来我也该订份报纸才是。

就是说,我几乎睡了10个钟头,本来身体还在要求休息,加上反正今天整日无事,再睡一觉其实也无所谓。但我还是决心起床。同崭新的纤尘不染的太阳一同醒来时的惬意之感是任凭什么都无法替代的。我用淋浴精心洗罢身体,刮了胡须,又一如往常地做了大约20分钟体操,开始吃现成的早餐。电冰箱里已空空如也,需要补充食品。我坐在厨房餐桌前,一边喝橘汁,一边用铅笔在便笺上开列购物清单,一页写不下,又写了一页。反正超级商场尚未开门,外出吃饭时顺便采购即可。

我把卫生间衣篓里的脏衣物扔进洗衣机,拧开水龙头哗哗啦啦洗网球鞋。这当儿,我陡然想起老人送的那件谜一样的礼物。于是把右脚那只尚未洗完的网球鞋扔在一边,用厨房毛巾擦擦手,折回寝室拿起帽盒。较之体积,盒子依然那么轻,轻得令人不无生厌,委实轻得出格。有东西触动了我头脑中的那根弦。这并非有什么具体根据,不妨说只是一种职业性敏感。

我转身环视房间。房间静得出奇。仿佛声音已被消除殆尽。我试着咳嗽一声,咳嗽声倒还真真切切。我掏出小刀,用刀背敲敲茶几,同样囊囊有声,一旦体验过消音事件之后,一段时间里总是难免对寂静疑神疑鬼。打开阳台窗扇,车声鸟鸣随即传来,我这才一阵释然。

进化也罢什么也罢,世界还是充满各种音响才对头。

接着,我用小刀划开包装胶带,划得很小心,以防损伤里面的东西。盒的最上边塞满揉成一团团的报纸。我展开两三张看了看,全是三周前的《每日新闻》,不见任何特征。便从厨房里拿来塑料垃圾袋,将报纸一古脑儿扔了进去。报纸着实塞了不少,足有两个星期的份数。无不是《每日新闻》。除掉报纸,下面是小孩小指大小的软绵绵的东西,不知是聚乙烯还是泡沫塑料。我用双手捧起,一捧接一捧放进垃圾袋,里面到底装的什么虽不晓得,麻烦事却是添了不少。去掉一半聚乙烯或泡沫塑料之后,从中又落出一个报纸包。我不由有些厌烦,折回厨房从冰箱里拿来一罐可口可乐,坐在床沿不紧不慢地喝着,用小刀尖不经意地削着指甲。阳台飞来一只黑胸脯小鸟,像往常一样咚咚有声地啄食茶几上散落的面包屑。一个祥和的清晨。

不久,我又鼓起精神面对茶几,从盒中轻轻掏出报纸包裹的物体。报纸上左一圈右一圈缠着胶带,使人联想起一件现代派美术作品。形状如同长得细长的西瓜,仍无重量可言。我把盒子和小刀从茶几撤去,在宽大的茶几上小心翼翼地剥去报纸,里面出现的竟是一块动物头骨。

莫名其妙!老人怎么居然想到我会为接受一块头骨而兴高采烈呢?何况以动物头骨送人一事本身就已相当荒唐,天论怎么看都断非神经地道者所为。

头骨的形状与马头相似,但尺寸比马小得多。总之,根据我掌握的生物学知识判断,这头骨应当存在于生有蹄甲、面部狭长、食草而又个头不很大的哺乳动物的肩上,这点大致不会有误。我在脑海中推出几种此类动物:鹿、羊、羚羊、驯鹿、驴……此外也许还有一些,但我已无从想起。

我决定暂且把头骨放在电视机上。虽然不大雅观,可又想不出其他位置。若是海明威,必定把它同壁炉上的大鹿头并放在一起,而我这房间当然没有什么壁炉。别说壁炉,连地柜也没有,鞋柜也没有。因此除了电视机,再没有可放这莫名其妙的头骨的位置。

我把帽盒底所剩的填充物统统倒进垃圾袋,发现最下面有个同样用报纸包着的细细长长的东西。打开一看,原来是老人用来敲头骨的不锈钢火筷。我拿在手里端详了半天,火筷与头骨相反,沉甸甸的,且颇具威严,恰如威廉·富特文格勒指挥柏林爱乐乐团用的象牙指挥棒。

我情不自禁地拿着火筷站在电视机前,轻轻敲了敲动物头骨的额头部位。“咕”——一声类似巨犬鼻音的声响。我本来预想的是“通”或“砰”那样硬物相撞之声,因此可以说颇感意外,但毕竟不便因此而说三道四。既然作为现实问题发出的是如此声响,再说什么也无济于事——一来声音不至于因说三道四而出现变化,二来纵使出现变化也不会带来整个情况的转变。

头骨看得厌了敲得烦了,我便离开电视机在床沿坐下,把电话机放在膝头,拨动“组织”正式代理人的电话号码,以确认工作日程。负责我的人接起电话,说四天后有一项任务,问我有无问题。我说没有。为确保日后万无一失,我很想向他强碉使用“模糊”的正当性。但考虑到说来话长,只好作罢。反正文件正确无误,报酬也够可观。而且老人说过未曾通过代理人,没有必要弄出节外生枝的事来。

况且从个人角度我不大喜欢负责我的这个人,此君30光景,瘦瘦高高,总以为自己无所不知。我可不愿意使自己陷入必须同这等人物交涉棘手事儿的境地,除非万不得己。

三言两语商谈完事务性工作,我放下电话,坐在客厅沙发上打开一罐啤酒,放录像带看汉弗里·勃格特的《基·拉戈》。我非常喜欢里边的劳伦·巴克尔。《数点一二三》里的巴克尔固然不坏,但我觉得《基·拉戈》中的她似乎多了一种其他作品所见不到的特殊气质。为了弄清到底是怎样的气质,我不知看了多少遍,但终究未得出正确答案。或许类似一种为将人这一存在简单化所需要的寓言性。我无法断言。

老实看录像的时间里,视线总是不由自主地落在电视机上的动物头骨上面。这么着,我再也不能如平时那样聚精会神地盯视画面,在哈里肯出场时关掉录像,转而边喝啤酒边愣愣地看电视机上的头骨。凝眸之间,我发觉对那头骨似乎有点印象。可又全然想不出究竟是怎样一种印象。我从抽屉掏出t恤,把头骨整个罩起,继续看《基·拉戈》。这才总算得以把注意力集中在劳伦·巴克尔身上。

11点,我走出公寓,在车站附近的超级商场随手买了些食品,又去酒店买了红葡萄酒、汽水和橘汁。接着在洗衣店取了一件上衣和两件衬衫,在文具店买了圆珠笔、信封和信笺,在杂货店买了纹路最细的磨石。还到书店买了两本杂志,在电气品店买了灯泡和盒式磁带,在照相帽买了立拍立现式照相机用的胶卷,顺路进唱片店买了几张唱片。结果我这辆小型车的后座给购物袋堆得满满的。大概我天生喜欢购物吧。偶尔上街一次,每次都像11月的松鼠买一大堆零零碎碎的物品。

就拿我这辆车来说,也是百分之百的购物车。所以买车,就是因为购物太多拿不过来。当时我抱着购物袋,走进刚好撞见的旧车出售场,发现车的种类实在令人眼花缭乱。我不大喜欢车,加之不懂行,便说什么样的无所谓,只想要一辆不是很大的。

接待我的中年男子为便于决定车种,拿出了很多样本给我看。我告诉他自己没心思看什么样本,我需要的纯属购物车,既不跑高速公路,又不拉女孩子兜风,更不为全家旅行之用。既不需要高效引擎,又无需空调无需随车音响无需天窗。要的只是转弯灵活、少排废气、噪音不大、故障不多、足可信赖、性能良好的小型车。颜色以深蓝色为最佳。

他推荐的是一辆黄色小型国产车。颜色诚然不甚理想,但坐上一试性能不坏,转弯也相当敏捷。设计简练毫无多余设备这点也适合我的口味,而且由于车型旧,价格也便宜。

“车这东西本来就该是这个样子。”中年推销员说道,“不客气地说,人们头脑都有点神经兮兮。”

我说我也有同感。

这样,搞到手一辆购物专用车。很少用于购物以外的目的。

采购完毕,我把车开进附近一家餐馆停车场,要了啤酒、鲜虾色拉和洋葱片,一个人闷头吃着。虾太凉,洋葱片水分过大。我环顾一圈餐厅,没有发现哪个食客抓住女侍发牢骚或往地板上摔碟摔碗,便也不声不响地一扫而光。有期望才有失望。

从饭店窗口可以看见高速公路。路上各种颜色和型号的汽车奔流不息。我一边看车,一边回想昨天打交道的奇妙老人和他的胖孙女。无论怎样善意看待,我觉得两人都是远远超越我想象的另一个异常世界的居民。那傻里傻气的电梯,那壁橱后面巨大的洞穴,那夜鬼那消音作业,没有一样不异乎寻常。不仅如此,还居然把动物头骨作为我归家礼物送给我。

饭后等咖啡的时间里,由于闲得无聊,我逐一回想了胖女郎身上的有关部位——方耳环、粉红色西服裙、高跟鞋,以及大腿和脖颈的脂肪附着状况、面部神态等等。我可以使以上每个细节历历浮现在眼前,然而当把这些归纳为一个整体时,其印象却意外依稀起来。我猜想这恐怕是最近我未同胖女性睡过觉的缘故。惟其这样,我才无法完整地想象出胖女性的身段。我最后一次同胖女性睡觉,已是差不多两年前的事了。

但正如老人所说,同样是胖,而胖法却千差万别。往日——大约是发生联合赤军事件那年——我曾同一个腰和大腿胖得堪称离谱的女孩睡过。她是银行职员,我们经常在窗口面面相觑,一来二去便亲切地搭起话来,一道出去喝啤酒,顺便睡了。直到同她睡觉时我才发觉她的下半身委实胖得超乎常规。因为,平时她总是坐在柜台里面,根本瞧不见其下半身。她解释说是学生时代一直打乒乓球造成的,我却不明了二者间的因果关系,从未听人说过打乒乓球只胖下半身。

不过她胖得极富魅力。把耳朵贴在她胯骨上,竟觉得像在天晴气清的午后睡在春日原野一般。大腿绵软得如干爽的棉絮,顺势划一个轻盈盈的弧形静静通往隐秘之处。我一赞美她的胖法——我每次遇到开心事都马上出声赞赏——她则只说一句“真的吗”,看样子不大信以为真。

自然也同浑身胖得不成体统的女性睡过。同全身长满结结实实肌肉的女性也睡过。前一个是电子琴教师,后一个是天马行空的文体评论家。的确,胖法林林总总,各有千秋。在同如此众多女子睡觉过程中,人似乎越来越具有学术性倾向。性交本身的欢愉随之一

点点减退。当然,性欲本身无所谓学术性。然而性欲若沿着特定水路而上,前头势必出现性交这一瀑布,作为其结果而抵达充满某种学术性的瀑布渊源。不久,将像巴甫洛夫的狗那样生出由性欲直达瀑布渊源的意识线路。但归根结底,或许不过是我日益年老体衰而己。

我不再围绕胖女郎的裸体想入非非,付罢款离开餐馆。然后走到附近的图书馆。参考文献室的桌旁坐着一个苗条的长发女孩,我问她有没有关于哺乳类动物头盖骨的资料。女孩正专心看一本袖珍读物。此时扬起脸来看着我:

“什么?”

“关于哺乳类动物、头盖骨的、资料。”我一字一板地重复一遍。

“哺乳类动物头盖骨。”女孩儿唱歌一般鹦鹉学舌。经她如此一说,听起来绝对像一首诗的标题——俨然诗人在朗读诗之前向听众宣布标题。我暗自思忖:莫非谁来询问她都如此重复一句不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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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倘若真有如此标题的诗,倒也令人饶有兴味。

女孩咬着下唇沉吟片刻,说道“请等一下,查查看”。便迅速向后一转,在电脑键盘打下“哺乳类”三字,于是屏幕上出现20多个书名。她用光笔消去其中的三分之二,尔后储存下来,这回打出“骨骼”一词。随即现出七八个书名。她只留下其中两个,排列在所储书名的下面。图书馆也不同以往了。借阅卡装在纸袋里贴于书后页的时代竟如一场梦。我曾特别喜欢在小时候用过的借阅卡上寻找借书日期来着。

女孩动作娴熟地操作键盘的时间里,我一直打量着她苗条的背和修长的黑发。我相当困惑,不知是否该对她怀以好意。她容貌俊俏,态度热情,头脑也似不笨,而且讲话像朗诵诗歌的标题。我觉得自己没有任何理由不可以对她怀有好意。

女孩按下复印键,将电脑显示屏上的内容打印下来递给我,说:

“请从这9册中挑选。”

1、《哺乳类概论》

2、《图解哺乳类》

3、《哺乳类的骨骼》

4、《哺乳类动物史》

5、《作为哺乳类的我》

6、《哺乳类的解剖》

7、《哺乳类的脑》

8、《动物骨髂》

9、《谈骨骼》

我的借书卡最多可借3册,我挑选了2、3、8三册。《作为哺乳类的我》和《谈骨骼》等估计也很有趣,但同眼下的问题似无直接关系,留待日后再借不迟。

“十分抱歉,《图解哺乳类》禁止带出,不能外借。”女孩边说边用圆珠笔搔太阳穴。

“喂喂,”我说,“此书事关重大,就请借我一天好吗?保证明天上午归还,不会给你添麻烦。”

“可图解系列受人欢迎,再说事情一旦暴露,上边的人肯定狠狠训我。”

“只一天,没那么快暴露。”

女孩左右为难,踌躇了好一会,她把舌尖贴在下齿内侧,舌尖粉红,极为动人。

“ok,就借你一次,下不为例。明天上午9点半前务必带来!”

“谢谢。”

“不客气。”她说。

“我想作为私人对你表示一点谢意,你喜欢什么?”

“对面有‘三十一种冰淇淋’,能买来一支?双头圆筒形,下边是意大利奶酪,上边是咖啡——可记得住?”

“双头圆筒形,上边是咖啡,下边是意大利奶酪。”我确认一遍。

之后,我走出图书馆,朝“三十一种冰淇淋”那里走去,她则到里面为我取书。我买好冰淇淋回来时,女孩尚未转出,我只得手拿冰淇淋在桌前乖乖等候。不巧的是,凳子上正有几个看报纸的老人,好奇地轮番看着我的脸和我手上的冰淇淋。好在冰淇淋十分坚挺,不至于马上溶化。问题是不吃冰淇淋而仅仅拿着不动,看起来未免如一尊铜像,令人心里格外不是滋味。

桌面上她已开读的袖珍书活像一只熟睡的小兔趴着。书是h·g·威尔斯的传记《时间旅人》下册。看来不是图书馆的,是她自己的书。书旁排列着三支削得整整齐齐的铅笔。此外还散放着七八个回形针。为什么到处都有回形针呢?实在不得其解。

或许是某种缘故致使回形针满世界流行。也可能纯属偶然,而自己却过于耿耿于怀。不过,我总觉得这有欠自然,有些不合常理:这回形针简直就像早有预谋似的,散落在我所到之处的最显眼位置。是有什么碰上了我头脑中的弦。近来碰上那根弦的东西实在太多——野兽头骨、回形针,不一而足。其中似乎有某种关联。但若回野兽头骨同回形针之间有何关联性,却又浑然不觉。

一会,长发女孩捧着三本书转来。她把书递给我,反过来从我手中接过冰淇淋。为了不使外人瞧见,在柜台里面低头吃着。从上面俯视,其脖颈一览无余,十分好看。

“太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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