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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微笑之国(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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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易斯看不太明白,在舞台上那一大片喧哗中,到底是谁结了婚。为什么丽莎这么紧张,把张开的手指贴在了心口?音乐也没有提供任何解释。为什么化了东方人妆的小孩子往路上扔罂粟花,让它们像弹子球一样蹦得老高?苏崇王子出现了,他胸前挂了一大堆勋章,就像是赫尔曼·戈林 [119] 一样。身穿金色和紫罗兰色衣服的男人围住他,用孔雀羽毛给他陷入沉思的脸打扇。啊,现在我明白了。他同时娶了三位公主,丽莎就是为了这个而生气的。但是王子很明智地要求她克制住自己。“在东方是轮不到女人们说话的。”妈妈悄声说。

“你用一个骗人的童话囚禁了我!”丽莎唱道,“你真残忍,残忍得和这国家一样!你尽可打我,你尽可折磨我,我的心你奈何不得!”王子怒气冲冲地敲了一下锣。丽莎被拖走了。王子倒下了。“我都做了什么?我都做了什么?”因为他没有意识到亚洲礼节有多么残酷。我们就是这么无知。无知中犯下罪孽。不论我们想,还是不想。路易斯还从来没有这么撕心裂肺地看清楚寄宿学校里、奥登阿尔茨大道、整个世界上发生的事情。

在门厅里,看戏的人正叽叽喳喳说话,而不是严肃地思考演出的内容。妈妈到门厅里喝了一杯“拿破仑满大林”,橙汁甜烧酒,是开花店的梅赛多先生替她买的,他还打听说路易斯以后想不想做医生。

“他的手挺有劲的。”妈妈敷衍道,“这一点还行。”

梅赛多先生说,他从可靠的来源听到,德国军官学的外语比以前还多,其中也有弗拉芒语。“这可是墙上画符了,塞涅夫夫人。《微笑之国》其实德国也在上演。维也纳现在是德国的了。弗兰茨·莱哈尔 [120] 也是个德国人了,虽然他是在匈牙利的科马尔诺出生的——‘莱厄之子’选了这部剧真的好吗,在我们这个保持中立的地区?”

“我觉得《卢森堡伯爵》 [121] 更人性化。”有人说。

“既然您这么说,那多半是吧。”妈妈说。

“更有感情。”有人说。

“确实是这么回事。”路易斯不明白,为什么妈妈没骨气地赞同那些胡说八道。或者说,她也许是让她的孩子,那个新孩子,肚子里藏着的那个,感觉到她心地柔和,对周围的人都很顺从?

梅赛多先生说,妈妈在给路易斯买玩具的时候要多留心了,因为他从可靠来源听说,希特勒亲自下令,往纽伦堡出产的著名玩具上喷病菌,再半价卖给走私贩子,贩子们再低价卖到我们的祖国、法国和荷兰。

休息过后,丽莎变得忧伤。女舞者努力要博她开心,但都没有用。她哀叹道,一切都结束了。就连弥,苏崇王子的妹妹,也用同样高亢的调子唱道:“嗞咯、嗞咯、嗞咯、嗞咯、咿!”(路易斯试着不出声地跟着唱,因为他以后一定要在使徒面前唱一唱这个调子。)她也挺不幸,与她那位穿白衣的未婚夫或朋友或同志,剧一开始出现过的古斯特尔,分了手。丽莎想逃跑,跑到维也纳去。苏崇锁上了大门。但亲爱的上帝还是让他心生慈悲,他看出来自己不放她走也不行了,这位黄皮肤的圣徒,他说:“那就走吧,你,这尘世中最贵的珍宝!别了!”然后就剩了他一个人,独自一个人。他这时唱道,他不会为此而哭泣。接着又响起了危险的靡靡之音,颂扬着那个可怕的法则:“时刻都要微笑,不论伤痛多少 。”

又是一阵烟雾,这一次是在表现晨雾。第一排的观众清嗓子、咳嗽。一座花园出现了,里面到处是尖叫的小孩、推小车的苦力、士兵、嘈杂的中国音乐声,嗞咯、嗞咯、嗞咯、咿!花团锦簇的猫叫音乐。妈妈变得烦躁,的确是让人受不了。她扯扯路易斯的袖子。“你看到他了吗?”

“当然咯。”王子穿着黄色外套,那是皇帝赐给他的,他神情木讷。时刻都要微笑 。

“不,是那儿。”她往舞台上指。(别这样,妈妈,人们会看到你的。)

“你说的是哪一个呀?”

“最右边那个。”她哧哧地笑起来,我的这位母亲,高兴地和着音乐节拍揉着自己的肚子。“你这个笨蛋!”她又往那个方向指了指。她难道不知道,不可以用手指指别人,整个大厅的人都看着呢。(“简直不能和她一起走到人群里去。”爸爸有次说过。)妈妈用胳膊肘撞他的胸肋,路易斯现在看到了右边一个苦力,肚子晃晃荡荡,被涂成砖红色。(如果在太阳下坐一会儿再到阴影里看红色的东西,就会看到这种红。)那个长了爸爸的鼻子和嘴的男人一边唱一边摇晃着身子,他穿的那条扎脚灯笼裤挂在他肚子下,他的歌声混在一片尖叫声中。“我是田沃门 [122] 。”一个苦力。一个父亲。半裸着身子,身上涂了颜料。他为什么不在家里这样晃悠?她,在我身旁,挺着大肚子,为他感到骄傲。不管怎样,她微微带点感动地笑起来,笑他,笑他的投入,笑他突然轻盈如羽毛的小跑步子。乔装打扮之后,他就有了勇气,化身为苦力的爸爸。掌声响起。爸爸鞠躬,同那位发出西方人才有的开心大笑的苏崇王子离得不远,这时我们看出来王子是阿尔弗雷德·拉贾瑟,高音歌手兼药房师傅。爸爸在四处找他儿子,但并没有发现他。

妈妈挥手,但是苦力太兴奋,连他怀孕的妻子也没看到。当观众都往外涌的时候,妈妈坐着没动。

“走吧,妈妈。”人们肯定要问,她出了什么状况,生病了吗,还是现在就要把孩子生出来了,伴随着渐渐远去的寺庙钟声。

“不要。”

路易斯突然明白她要做什么了,这个疯狂的母亲。她要做的,正是他好几年前还是个小毛孩时第一次到这个剧院里来看歌剧《滑稽男爵》时做过的事儿。那时候,当大厅里在一片叫好声和掌声中响起“我们是月亮见过的最风雅的客人”的歌声时,他哭了,因为他感到这个剧马上就完了。当聚光灯上下晃动,开开灭灭了十次之后,终于彻底熄灭。而观众离开大厅时,他还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不愿意走出去,既不理解也不接受,天国亮光里的男神女神,扑着粉,发着颤音,披着闪闪发光的装饰,穿着黑礼服和簌簌响的舞台服的那几位真的就这么扔下他不管了。他又是跳又是跺脚,在他紧紧攥住座位的颤抖手指被拉开的时候。爸爸拎起他的衣领,扯住他的头发,把他拖了出去。

“走吧。我们必须走了。”她往鼻子上扑了扑粉。她朝他眨眨眼睛。女人们是不能眨眼睛的。婆妈妈除外。她毫不拘束地站起来,将白色手套拉拉紧,挽着他手臂很快地走过了空无一人的走道。路易斯看到,她腿那里的裙子都湿透了。他用黄色的细长嘴唇朝她微笑,可她呢,她没有认出那位绝对不让人看出他深不可测的远东内心的王子,时刻都要微笑 [123] 。

在假期最后一天,贝卡·可塞恩斯说,她祖父头一天晚上死了。他已经瞎了很多年,因为他有一次抚摸过一个坏女人,然后又擦了擦眼睛。贝卡在额头上绑了一条黑围巾,就像海盗那样,穿上了她妈妈的鞋子,鞋子太大,但去葬礼就得穿这双鞋子。

贝卡正靠在路易斯的屁股上擦鞋子,弗洛伦特叔叔骑着自行车路过。他刹住了车。

“哦,正亲热嘛,路易斯?”

“这家伙吗?这家伙耳朵背后还没干呢。”贝卡说。

“我要去参军了。国王在召唤我。”弗洛伦特叔叔说。

“没有您,比利时的军队就不完整呀。”贝卡放肆地叫道。

他们三人一起看着对面街上那个每天都要戴上防毒面具的小女孩。她手插在腰间,站在那儿,看上去是在自言自语,因为她那条难看的满是褶子的象鼻子一直在动。弗洛伦特叔叔正要把他的英国香烟的烟蒂按到窗台上,贝卡以闪电般的速度把它夺了过去。她深深地吸了一口,火都快烧到鼻子了。

“你倒是开始得挺早的。”弗洛伦特叔叔说。

“开始什么?”

“开始抽烟。比如说。”

“对神经有好处。”这个吉卜赛女孩说。她在赤裸的脚后跟上按灭了烟蒂。

在假期最后一个晚上,路易斯坐在沙发的一角,读爸爸的一本《李斯特勋爵历险故事集》——《维特斯普恩博士的遗嘱》。妈妈对莫娜姑妈说:“现在你倒是看看,他怎么坐那儿的,我的路易斯。他要么坐那儿,要么四处乱跑,你永远没法知道他在想什么。他的脸上一点儿活力都没有。”

“那个秀兰·邓波儿,真是个机灵鬼。”莫娜姑妈说,“她所有的心情都能从脸上看出来。——但这可能就是学校里的新方法,从小就教会孩子们不要……”

妈妈变得不安。“路易斯,是她们在哈尔贝克教你摆出这样的表情的吗?”

“才没有呢。我的脸就长成这样,就这么简单。”

“我只好说,这样的脸真让我喜欢不起来。”

然后,两个女人谈起了新窗帘,谈起了孩子出生后的日子,谈起了最新的时尚,主要就是多穿苏格兰格子风格,晚上是欧根纱配有大花图案的中国绉纱,谈起了一种弹性材料做成的不带长针的腰带,等孩子生出来以后。妈妈说,如果一切都按部就班顺顺利利,孩子很可能恰好在她父亲的忌辰出生,而梅尔克多半会很高兴的。“只不过,我母亲,永远都不好说的。”她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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