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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午-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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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在森林中寻人跟在大海中捞针一样,是十分艰难的。到了后半夜,我们都困乏了。坤得停了下来,他说要吸点烟提提神,而我则想去解个手。我对坤得说,我去别处有点事,马上就回来。坤得明白我要去做什么,他嘱咐我不要走远,他和驯鹿在原地等我。我从驯鹿身上跳下来,觉得双腿又酸又软的,只听得坤得在我背后自言自语着:烟丝这么潮,明天准下雨。娜杰什卡真是能折腾人啊!在寂静的夜晚,再微弱的声音都会比白日的要显得响亮。我怕坤得听见我解手的声音,就一直朝密林深处走。那是一片高大的松树林,微风在树梢制造出“哗哗”的声响,好像风儿也在解着小手。我走了很远,认定坤得不会再听到任何声音时,这才蹲下去。我的迷山起于这一蹲一起,由于缺觉,等我站起身时,觉得天旋地转的,眼前发花,一个跟斗栽倒在地。等我再站起来时,我的双脚实际上已经踏向了偏离原路的方向。我迷迷糊糊走了一会儿,没有看见驯鹿的影子,觉得事情不妙了,抬头看了一眼月亮,觉得我应该朝它去的方向走去才对,因为来的时候,营地在我们的后面,也就是西侧。结果这又是一个错误的判断,先前我只是偏离了目的地,这回我是彻底走向了与原路相反的方向。我走了很久,仍然是不见坤得,我就大声地呼唤他。事后我才知道,我离开后,坤得抽过烟后,就趴在驯鹿身上睡着了,否则他发现我那么久没有回来,会寻我的。不过他要是真pa56寻上我的话,我也就不会遇见拉吉达了。

如果不是阵阵凉风把坤得吹醒了,那么他可能还会睡着。他醒来的时候,天已经有亮光了。他发现我不在,知道我出事了,又是放枪又是呼喊的,可那时的我离他越来越遥远了,什么都听不见了。当我度过一个令人胆寒的夜晚后,迎来的是个没有日出的黎明。铅灰的浓云布满天空。没有了太阳,我就更无从判断我该往什么方向走了。于是我就寻找小路,森林中那些曲曲弯弯的小路,都是我们和我们的驯鹿踏出来的。沿着这样的小路走下去,总会找到人烟。身上没有吃的,我就采了一些蘑菇充饥。迷路让我最担心的,是遭遇到野兽。除了那次林克带着我和鲁尼去打过堪达罕,我没有对付野兽的经验。走了没有多久,雨就来了。我跑到一处岩石下避雨。那片岩石是黄褐色的,上面生长着绿苔,那些绿苔形态非常漂亮,有的像云,有的像树,还有的像河流和花朵,看上去就像一幅画。

雨没有停的意思,我觉得在岩石下这么避下去,只能使自己的处境越来越糟糕。于是又开始了对那些小路的寻找。终于,我在一片灌木林中找到了一条弯曲的小路,看见它,就像看见了日出,让我欣喜若狂。然而我高兴得过了头,在一座山前,这条小路消失了。我绝望了,坐在山脚下,想哭,可却哭不出来,于是我就拍着自己的腿,对着山林咒骂娜杰什卡,咒骂坤得,咒骂达玛拉和尼都萨满,我觉得是他们让我陷入绝境的。很奇怪,咒骂完他们以后,我心中的惊恐减淡不少。我站起身,打算去找河流。只要找到河流,沿着河岸走,也一样会摆脱困境。我先是找到了一条小溪,喝了一些水后,就顺着水朝前走,以为一定会找到河流,因为溪流最终要汇入那里。我充满信心地一直把天走得暗淡了,突然发现这条溪流汇入的不是河流,而是一个湖泊。被雨滴敲打的湖泊看上去就像一锅开了的水,沸腾着。我真想投进湖泊。

很多年以后,有一天喜爱看书的瓦罗加指着书页上的一个符号告诉我,说那是句号,如果书里的人说完了一句话,就要画上那样的符号的时候,我对他说,我迷山的时候,见过那样的符号,它写在森林中,是我看到的那个湖泊。不过那个像句号的湖泊给我的生活划上的并不是句号。

我怕夜晚遇见狼或熊,就在湖畔坐了一夜。想着如果它们出现了,我就跳进湖里。我宁愿湖水吞灭我,也不想让野兽尝到我身上的一滴鲜血。雨停了,星星pa57出来了,我浑身都是湿的,又冷又饿。就在那个夜晚,我遇见了两只来喝水的鹿。它们一大一小,出现在湖泊的对面。小鹿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母鹿不慌不忙地跟在后面。小鹿喝水很淘气,喝着喝着就用嘴巴去拱母鹿的腿,母鹿就势去舔小鹿的脸,那一瞬间,我的心底突然涌起一股暖流,我非常渴望着有人能那么温暖地舔着我的脸,我觉得呼吸急促,脸颊发烫,眼前这个暗淡的世界突然间变得光明起来。当两只鹿一前一后离开湖泊的时候,我的心里充满了喜悦和幸福的感觉,我对自己说,我还没有尝过被喜欢的人所舔舐的滋味,我不能离开这个世界,我一定要活下去!

天亮了,太阳升起来了。我采了几只白蘑和几把红豆当作早饭,爬上一座高山,想眺望一下附近有没有河流,结果令我失望。我的眼前是一座连着一座的山,它们像坟墓一样,带给我凄凉的心境。我是多想看到河水那白亮的身影啊。我走下山来的时候,腿越发没有力气了。既没有小路又没有河流,我该往哪里去呢?我求助地看着太阳,一会觉得该往日出方向走,一会又觉得该朝日落方向走。我的脑子嗡嗡叫着,就像一只撞到蜘蛛网上的蜜蜂一样,不得要领地团团转着。忽然,我听见前方传来一阵“咔嚓、喀嚓”的声响,好像有人在砍树。我以为那是幻觉,就停下脚步,仔细一听,确实是“喀嚓、喀嚓”的声响,我兴奋得简直要晕了,直奔响声而去。

前方果然有一块空场,那上面堆着一些碗口粗的松树。我冲向空场,只见前方有一个黑影,正在折一棵树,它那毛茸茸的身躯使我发出惊恐的叫声,哪里是什么人啊,那是一头黑熊!听到响声,它转过身来,把两只前掌抬着,直立着朝我走来,就像一个人。黑熊走路的样子使我相信父亲曾对我讲过的话,他说熊的前世是人,只因犯了罪,上天才让它变成兽,用四条腿走路。不过有的时候,它仍能做出人的样子,直着身子走路。我看着它一步步地朝我逼近,它像个悠闲地逛着风景的人一样,好不得意地摇晃着脑袋。我突然想起了依芙琳的话,她对我说,熊是不伤害在它面前露出rx房的女人的。我赶紧甩掉上衣,我觉得自己就是一棵树,那两只裸露的rx房就是经过雨水滋润后生出的一对新鲜的猴头蘑,如果熊真想吃这样的蘑菇,我只能奉献给它。所以这世上第一个看到我rx房的,并不是拉吉达,而是黑熊。黑熊在我露出rx房的一刻,停顿了一下,怔了怔,似在回忆什么。很快,它pa58放下前掌,在地上走了几步,转过身,接着折树去了。

我知道黑熊放过了我,或者说是放过了我的rx房。我想尽快逃跑,可却一步也走不动,我就那么呆呆地看着它把树一棵棵地拔起。当它拔第三棵树的时候,我才觉得腿脚有了力气。我离开那片空场。开始时走得很慢,后来恐惧感再次袭来,我怕它再跟上来,就跑了起来。跑了一刻,我想起父亲说过,跟熊周旋的时候,千万不能顶风跑,不然风会把熊眼皮上的毛吹开,使它能更清楚地看到人。我停下来,判断了一下风的走向,然后顺着风又跑起来。我跑不动的时候,太阳已经在中天了。我跌坐在一片灌木林中,这才发现自己仍然裸露着rx房,我忘了把脱掉的衣服拿在手上。不过即使有衣服我也不敢穿了,我怎么能知道我不会再遇见熊?

后来拉吉达告诉我,黑熊有“打场”的习惯,它们喜欢清理出一块地方来戏耍。而我觉得它们之所以喜欢打场,是因为那一身的力气没处使。黑熊的出现,使我确定了前行的方向,那就是一直顺着风走下去,这样起码可以使我不会那么轻易地成为黑熊口中的食物。那时节的风还是西南风,所以我是朝着东北方向走的。一直走到太阳快落山的时候,又累又饿的我终于发现了一条小路,沿着它走了没多远,一座“靠老宝”出现在我眼前。

几乎每个乌力楞在山中都建有靠老宝,少则两三个,多则四五个。盖靠老宝要在林子中选择四棵粗细相等、间距适中的松树,把树身的枝桠打掉,然后再截断树冠,以这四根自然竖立着的树干为柱子,然后在这四柱上,搭上用松木杆铺成的底座和长方形的四框,框子上面苫上桦树皮,在底部留一个开口,作为送取东西的进出口。搬迁的时候,我们会把平时闲置和富余的东西放在里面,比如衣物、皮张、食品等,以备需要的时候来取。靠老宝高高在上,所以野兽是不能把它毁坏的。有了靠老宝,还一定要做一个梯子,因为那仓库足足有两人高,不靠梯子是无法攀爬上去的。梯子一般放在靠老宝下面的树林中,平放着,需要时才竖起来。早期的时候,我们的靠老宝还常遭到黄鼠狼和山猫的偷袭,它们顺着四柱爬到靠老宝里面,偷取食物。为了防备它们,以后再建靠老宝时,我们就把四柱的外皮剥掉,树一变得光滑起来,它们就不容易爬上去了。再后来,我们还用薄铁皮包裹上四柱,铰出一些锯齿,这样再灵敏的动物也不敢以损伤爪子为代价而去攀爬了。除了黑熊有能力搬起梯子爬上靠老宝,其他动物只能眼巴巴地看着pa59这座肥美的空中仓库,空舔着舌头。我在离靠老宝很近的一棵枫桦树下找到了梯子,将它立起来,爬到上面。从我记事的时候起,大人们爱跟我们说这样两句话,一句是“你出门是不会带着自己的家的,外来的人也不会背着自己的锅走的”,另一句是“有烟火的屋子才有人进来,有枝的树才有鸟落”,所以我们的靠老宝从不上锁,即使你路过的不是本氏族的靠老宝,如果确实急需东西,完全可以自取。取过后,将来把东西再还回来就是。就是不还的话,也没有人抱怨过路人取了里面的东西。那个靠老宝里面的东西并不很多,只有一些闲置的炊具和卧具,没有贵重的皮张,但有我迫切需要的一桦皮篓狍肉干,还有两罐雪白的熊油。想着熊刚刚放过了我,满怀敬畏的我就没有吃熊油。我嚼起了狍肉干,也许是雨水的影响,肉干不那么脆了,咬起来很费力。开始时我吃得很慢,吃着吃着,饿的感觉却越来越强烈了,我大口大口地吞咽着。我知道自己得救了。我不仅有了食物,而且还有了一个可以暂时休息和躲避风雨的地方。我弯着腰坐在里面嚼着肉干,觉得自己是天下最幸运的女人。我打算吃完后先睡上一觉,然后再寻找回营地的路。以我的判断,靠老宝的附近一定会有人的。太阳已经落了一半了,从靠老宝里面的松木缝隙中,仍然可以感受到它们那暖融融的余晖。肚子里有了食物,就更加觉得困倦了。正当我斜着身子躺倒,屈起腿,打算睡上一会的时候,突然听见下面传来一阵“嚓嚓”的脚步声,脚步声很快到了身下,只听“扑通——”一声,梯子倒在地上,是谁把梯子撤了。我以为聪明的黑熊一路跟了过来,想把我永远困在靠老宝里呢。我探出头来一看,哪里是熊啊,原来是一个活生生的男人,他正端着枪虎视眈眈地望着我!他就是拉吉达。那个靠老宝是他们乌力楞的,他那天从这路过,看见梯子竖着,听着靠老宝里有响声,以为是黑熊在糟蹋东西,正准备撤了梯子绝了它的后路,一枪把它打死的时候,谁料我探出了头,而且我的rx房也跟着探了出来,拉吉达说他第一眼看见我的时候,吓了一跳。我头发散乱,脸颊和上身不仅被树枝刮伤,还有被蚊虫叮咬而起的疙瘩,不过我的眼睛却打动了他,他说那眼睛又清澈又湿润,他看一眼就心动了。拉吉达看出我是因为迷山才落得那副样子,他什么也没有问,把梯子又竖了pa60起来,让我顺着它走下来。一落地,我就软绵绵地扑入他的怀抱。那时我早已忘却了自己是光着身子的。拉吉达说当我那双柔软的、温热的rx房一埋入他的怀抱;他就觉得浑身躁热。他想这个女人的rx房既然进了我怀里,就不能让它们再入别的男人怀抱了。他萌生了娶我的念头,就是在那个时刻。那是落日时刻,也是一天中最美的时刻。

鲁尼和哈谢一直追到额尔古纳河,也没有把娜杰什卡、吉兰特和娜拉追回来。他们消失得无影无踪。不知他们是找到了桦皮船、顺利地渡过河去了左岸,还是游水过去时被河水给卷走了?他们离开我们后,我们再到额尔古纳河的时候,大家都沉默着,就像在内心哀悼着失去的亲人。

鲁尼和哈谢在返回的途中遇见了寻找我的坤得和依芙琳。他们以为我走失了三天,一定是死了。谁也没有想到,在第四天的时候,我不仅平安回来了,而且还带回了一个男人。

拉吉达所在的乌力楞是他们那个氏族最大的,有三十多人。仅他家,就有十六口人。他有父亲,三个哥哥,两个妹妹,一个弟弟。这些哥哥娶了女人,生下了自己的孩子,又为他们的家族增添了人口。我们成亲的那一年,他最小的弟弟拉吉米只有三岁。拉吉达告诉我,他母亲是个热爱生育的女人,她在六十岁的时候难产生下拉吉米后就死了。她是在看了一眼哇哇哭着的拉吉米后,笑着走的。我遇见拉吉达的时候,他刚好为母亲守满三年的孝,不然我们的婚期还要拖长一段时日。

我对拉吉达说,我不能离开我们乌力楞,母亲有些疯癫了,她身边需要人照顾。拉吉达说,那我就去你们那儿,反正我有那么多兄弟留在了父亲身边。

拉吉达的父亲是个善良的老人,他不仅同意儿子来我们乌力楞“入赘”,而且我们成亲的那天,他还亲自带着一行人,把拉吉达送来。在送拉吉达的同时,他还带来二十头驯鹿作为我们结婚的礼物。

我的嫁衣是依芙琳为我赶做的。伊万把娜拉染的那块粉色的布送给了我,我让依芙琳用它镶嵌了嫁衣。那件蓝色的大襟长袍的圆领、马蹄袖口和腰身,滚的都是那块粉布。我穿着它做了两次新娘。如今这衣服还在我身边,不过我已穿不得了。我老了,干枯了,那件衣服对我来说太宽大了。那衣服的颜色也旧了,尤其是粉色,它比蓝色还不禁老,乌突突的,根本看不出它原来的鲜润和明媚的气pa61象了。

我的婚礼是简朴的,不过是两个乌力楞的人聚集在一起,围着篝火吃了一次饭。那个聚会没有喜庆的气氛,伊万喝醉了,把酒肉呕吐在篝火上,依芙琳直蹙眉,我知道,她觉得这是不吉祥的征兆。达玛拉和尼都萨满表情冷淡,他们甚至都没有对我说一句祝福的话。可我却觉得无比幸福。当那个晚上我和拉吉达紧紧拥抱在一起,在新搭建的一座希楞柱里,制造出属于我们自己的强劲的风声的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女人。我记得那是个月圆之夜,从希楞柱的尖顶,可以看见一轮银白的月亮。我把头埋进拉吉达的怀里,告诉他我从来没有觉得这么温暖过。拉吉达对我说,他会让这种温暖永远伴随我。他亲吻着我的一双rx房,称它们一个是他的太阳,一个是他的月亮,它们会给他带来永远的光明。拉吉达那天晚上说了好几个“永远”,这很像誓言,而誓言很少有永远的。拉吉达喜欢打猎,而我为了能更多地和他在一起,常跟他出去打猎。一般来说,猎人是忌讳有女人跟着的,尤其是女人身上有月事的时候,认为那会带来厄运。但拉吉达不忌讳,只要是在营地附近狩猎,他肯定会脱离大家,把我带上。我跟他蹲碱场打过野鹿,在灌木丛的洞穴中捕捉过水狗,在松树林中射中过山猫。不过要是遇见“蹲仓”的黑熊,我一定会劝拉吉达放过它。

很多人都说林中最狡猾的动物是狐狸,而我觉得最狡猾的是山猫,也就是猞猁。猞猁的外形很像猫,但比猫要大多了。它通身黄褐色,附着灰色的斑点。它有着短短的身子,短短的尾巴,细长的四肢,耳端耸着两撮长毛。山猫爬树是最厉害的,转眼间就能爬到一棵大树的树梢。它喜欢捕食野兔、灰鼠、山鸡和狍子。它对这些动物发起攻击。通常以树为据点。它猫在树上,看到它们从树下经过,俯冲下来,咬断它们的喉管,先吮吸血,然后再用爪子扒开皮,慢慢享用肉。我觉得它吮血的举动是残忍的,所以很讨厌它。它不仅残忍,而且狡猾,当它突然遇见黑熊或者野猪威胁它时,它会飞快地爬到树上,当黑熊和野猪尾随到树底下的时候,它会猛然间撒下一泡尿来,淋在野兽身上,使它们沾染了臊气后,再无与它周旋的兴致,败兴溜掉。所以在我眼里,山猫像猎人一样拥有子弹,它的子弹就是自己的尿水。山猫在冬天时喜欢埋藏吃不完的猎物,以备没有捕食到猎物的时候充饥,是个留有后手的家伙。拉吉达打山猫,很少动用枪支和子弹,他用的是原始的弓箭。往往在山猫爬pa62树的瞬间,埋伏在林中的拉吉达就会把箭射出,它基本都能直接扎在山猫的咽喉上,使它一个跟斗栽下来。有一次,我们发现一只山猫上树追逐一只山鸡,拉吉达眼疾手快地拉弓射箭,真的是一箭双雕啊,山猫和山鸡同时被击中了!

我能够怀孕,生下第一个孩子维克特,我想与水狗有关。从那以后,我就不打水狗了。

水狗就是水獭,它很喜欢吃水中的鱼,所以它的洞穴与水源是相通的。只要在靠近河流的地方发现了洞穴,而这洞穴旁又有散落的鱼骨的话,十有八九会找到水狗。水狗很悠闲,它白天时喜欢在河里游水吃小鱼,晚上回到洞穴休息。通常是我寻找到水狗所在的洞穴后,由拉吉达捕杀它们。那是我和拉吉达在一起后的第三年春天,我们发现了四只还没睁开眼睛的水狗幼仔。拉吉达说,水狗仔睁眼睛很慢,大约出生后一个月才睁开眼睛呢。我们知道它们的妈妈就在附近,所以没动小水狗。傍晚时,大水狗从河水中游回洞穴,当它露出光亮的头、拉吉达要对它下手的时候,被我制止了。我想那四只小水狗还没有见过妈妈,如果它们睁开眼睛,看到的仅仅是山峦、河流和追逐着它们的猎人,一定会伤心的。

我们放过了它们。之后不久,三年中一直没有怀孕的我,肚腹中有了新生命的气象,这使依芙琳看待我和拉吉达的目光发生了改变。在最初的那两年中,她看到我的肚子一直瘪着,总是冷言冷语地挖苦我们,说什么拉吉达的外表像只虎,骨子里却软得像老鼠,不然跟他在一起的女人为什么会不怀孕?她还埋怨我,不该跟着拉吉达打猎,打猎的女人怎么会有孩子呢?有一天晚上她睡不着觉,在营地溜达着,忽然听见了我们的希楞柱里传来的我的呻吟和拉吉达的吼声。第二天她就撇着嘴、歪着鼻子对我说,你们做那种事用了那么大的力气,怎么还弄不出孩子来?把我说得两颊的肉就像火塘中的火炭,滚烫滚烫的。

我怀孕之后,就不跟着拉吉达出猎了。

拉吉达在相貌和性情上都很像父亲。他虽然很瘦,但肩宽臂长,骨骼强健。他的眉毛不像别的男人那么疏淡,很浓,这使他的眼睛仿佛笼罩了一片郁郁葱葱的树林,看上去分外的宁静。他跟林克一样爱开玩笑,夏天时捉过花瓢虫塞进我的裤腰里,冬天下雪时悄悄往手里攥上一把雪,塞到我的脖子里,把我冰得跳起来。我“哎哟”叫着,他就发出哈哈的笑声。瓢虫我是能忍受的,雪就不一样了,所以一到下雪的时候,看见他攥着拳头从希楞柱外进来,我就咯咯笑着躲闪,拉pa63吉达会说,你说一句好听的话,我就饶过你。我怕冷,就说一大堆温暖的话来求饶,让那些肉麻的话融化了拉吉达手中的雪。

母亲送我的新婚礼物,是一团火,也就是我眼前守着的火。这团火是她和父亲结合时,母亲的父亲——我的那吉勒耶业送给她的,她从未让它熄灭过,即使她疯癫以后,搬迁的,时候,总不会忘了带着火种。当她看到我穿上依芙琳缝制的嫁衣后,明白我是要做新娘了,她用手抚摩着我的脸颊,叹息着说,你要有自己的男人了,额尼送你一团火吧。

母亲从那吉勒耶业送给她的火上,取了一团火给我,那个瞬间我抱着她哭了。我突然觉得她是那么的可怜,那么的孤单!我们抵制她和尼都萨满的情感,也许是罪过的。因为虽然我们维护的是氏族的规矩,可我们实际做的,不正是熄灭她心中火焰的勾当吗!我们让她的心彻底凉了,所以即使她还守着火,过的却是冰冷的日子。

看着眼前这团比我还要苍老的火,就仿佛看见了母亲的身影。

也许是因为拉吉达太像父亲了,母亲很喜欢看拉吉达,看着他吃东西,看着他喝茶,看着他擦枪,看着他跟我开玩笑。她总是那么痴痴地看着,很知足的样子。可当我的肚子大了起来以后,她就不喜欢看拉吉达了,对他还表现出某种嫌恶。依芙琳说,达玛拉是把拉吉达当作了林克的幻影,当她发现拉吉达使我怀孕后,她感觉是林克对她不忠了,所以才仇恨拉吉达。

我知道父亲与尼都萨满之间的恩怨,是在临产的时候。拉吉达帮我搭了一个产房,我们叫它“亚塔珠”,男人是绝对不能进亚塔珠的。女人呢,也很忌讳帮别人助产,据说那样会使自己的丈夫早死。当阵痛把我搅得发出野兽一样的嚎叫的时候,依芙琳来了。依芙琳为了安抚我,给我讲了两个神话故事。她以为那美妙的故事会减轻我的痛苦,谁料它起的是相反的作用。我大叫着,说那都是骗人的鬼话!我完全被疼痛折磨得丧失了理智。依芙琳见状,就没有好气地对我说,那我就给你讲一个真实的故事吧,这可不是骗人的故事,你听了这个故事,可不要再叫了!

依芙琳一开始讲述,我就停止了嚎叫,因为那是两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的故事,而且故事的主角是林克、达玛拉和尼都萨满,我完全被它吸引住了。

那还是一个疼痛的故事,它使我忘却了自己的疼痛。当我听完它的时候,维pa64克特平安降生了,他的哭声为这个故事划上了一个句号。我的祖父在世的时候,有一年夏天,他带着氏族的人搬迁,走到约谷斯根河畔的时候,与另一个氏族的人相遇了,他们也在搬迁。于是两个不同氏族的人停了下来,开始了三天三夜的聚会和狂欢。大家打来野兽,围着篝火喝酒吃肉,唱歌跳舞。林克和尼都萨满就是在那里与达玛拉相识的。依芙琳说,达玛拉是那个氏族中最爱跳舞的姑娘,她穿着一条灰布长裙,能从黄昏跳到深夜,从深夜又跳到黎明。她那欢蹦乱跳的样子格外讨人喜欢,林克和尼都萨满都喜欢上了她。他们几乎是同时跟我的祖父说,他们喜欢那个叫达玛拉的姑娘,要娶她为妻。祖父为难了,他没有想到自己的两个儿子爱上的是同一个姑娘。祖父把这事悄悄说与达玛拉的父亲,想让他问问自己的女儿,她相中了哪一个?如果她一个也没看上的话,事情就好办了。谁知这个爱跳舞的姑娘跟她的父亲说,这两个小伙子都不错,胖的看上去温和、忠厚;瘦的看上去精明、开朗,她跟哪一个都行。这让达玛拉的父亲和我的祖父都犯了难。她自己却不犯难,她把林克和尼都萨满的魂儿都勾出来了,而她自己却稳着神,依然跳她的舞,每跳完一曲还要甜甜地冲别人笑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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