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孙传庭(1/2)
孙传庭是个相当奇怪的人,因为在杀死高迎祥之前,他从未带过兵,从未打过仗,过去三十多年里,他从事的主要工作,是人事干部。
孙传庭,字伯雅,山西代县人,万历四十七年进士。在崇祯九年之前,历任永城、商丘知县,吏部主事。
其实他的运气不错。我查了查,万历四十七年的进士,到天启初年,竟然就当上了吏部郎中,人事部正厅级干部,专管表彰奖励。
六部之中,吏部最大,而按照惯例,吏部尚书,一般都是从吏部郎中里挑选的。孙传庭万历二十一年(1593)出生,照这个算法,他当郎中的时候,还不到三十岁,年轻就是资本,照这个状态,就算从此不干,光是熬,都能熬到尚书。
然而没过两年,孙传庭退休了,提前三十年退休。
他丢弃了所有的前途和官位,毅然回到了家乡,因为他看不顺眼一个人——魏忠贤。
看不顺眼的人,很多,愿意辞官的,不多。
崇祯元年,魏忠贤被办挺了,无论在朝还是在野,包括当年给魏大人鞠躬、提鞋的人,都跳出来对准尸体踩几脚,骂几句,图个前程。
但孙传庭依然毫无动静,没有人来找他,他也不去找人,只是平静地在老家呆着,生活十分平静。
八年后,他打破了平静,主动前往京城,请求复职。
出发之前,他说出了自己复出的动机:
“待天下平定之日,即当返乡归隐。”
朝廷很够意思,这人没打招呼就跑了,也没点组织原则,十年之后又跑回来,依然让他官复原职,考虑到他原先老干人事工作,就让他回了吏部,接着搞人事考核。
对他而言,这份工作的意思,大致就是混吃等死,但他没有提出异议,平静地接受,然后,平静地等待。
一年后,机会出现了,在陕西。
当时的陕西巡抚,是个非常仁义的人,具体表现为每次在城墙上观战,都不睁眼。据他自己说,是不忍心看,但大多数人认为,他是不敢,这号人在和平时期,估计还能混混,这年头,就只能下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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