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八十五章 我杀了我自己(2/2)
柳溥的儿子柳承庆要搬离太尉府,袁彬得到了敕谕,这太尉府换牌为安远侯府,仍然留给柳承庆作为海外侯府。
郡县安南之后,再无安南,只有交趾,交趾成为大明的四方之地,按理来说,这柳承庆明明是海外侯爵,不得入明,柳承庆全家应该搬到六合、八荒之地才是。
景泰十年大年初一,安南才改名交趾。
所以柳承庆的侯府的的确确、明明白白的建在了海外的六合之地,不是柳承庆不遵皇命回明,而是大明向安远侯府而来。
这是柳溥知道了天命,竭尽全力为大明做事,一死以报皇恩换来的。
袁彬和唐兴不日就要启程回到广州府,便多叨扰了几日,没有挪窝。
“你这是…”袁彬看着唐兴身边的女子,摇了摇头,这放荡不羁的唐兴,在办完正事之后,又勾搭了个女人。
很显然,唐兴这样的男人,真的是走到哪里,播种到哪里,不过稍微想想,袁彬也就释然了,指不定谁勾搭谁呢。
唐兴两手一摊说道:“你清高,你了不起!那郑氏女,说送人就送人了,我这不是被缠闹的没办法了吗”
袁彬看着那靓丽女子一脸心甘情愿的样子,也只能摇摇头,毕竟是唐兴的私事。
“我今天听到个传闻,你想不想听听。”唐兴神秘兮兮的说道。
袁彬一愣好奇的说道:“哦说来听听。”
唐兴低声说道:“这老大黎宜民不是个东西,但是那老四黎思诚,啧啧,据说浚国公请黎思诚来升龙城监刑的时候,整个麓南诸国,都派了使者,到了清化府。”
“嗯他们想干嘛”袁彬眉头一皱,意识到事情并不简单。
唐兴坐直身子连连摇头说道:“这个暹罗、真腊、老挝、缅甸,还有渤泥等地,这些人自然是不想看到大明在万里海塘扬帆万里,耀武扬威的,如果连安南都输了,他们这些人更没有抵抗的份儿了。”
“要不说这老四是个人物咧,这帮人到了清化府共襄盛举,连那个丁烈都在劝老四,这老四只了一句,就动身来到升龙城了。”
“这老四说:仗是在安南打的。”
安南上下都觉得老四是个人物,柳溥、唐兴、袁彬也认为老四是个人物,连陈懋、于谦也认为老四是个人物,陛下也觉得老四是个人物。
这老四还真是个人物,他很是清楚,仗是在安南打的,再打下去,无论胜负,都是安南输的体无完肤。
大明和安南,同文同种同宗同源,就连那第三等的越人,绝大多数都是秦汉魏晋隋唐时候的侨民,打的一地狼藉,不是让一群猴子看笑话是什么
“你怎么知道的”袁彬满是疑惑的问道。
唐兴看了看身边的女子,笑着说道:“这位,丁烈的女儿。”
袁彬乐了出来,不住的摇头,继续写着塘报。
而此时的陈懋和于谦,看着面前的交趾的堪舆图,不停的比比划划。
“黎宜民死了,就是剿匪灭兽、劝百姓下山出林了。”陈懋看着堪舆图上的一片片密林、一座座的山头,只能感慨这黎宜民真的是作孽无数。
陈懋在福建积累了非常丰富的治理地方经验,知道眼下的当务之急,安定民生,首先要清理各地的流匪,杀掉勐兽,要知道此时的交趾全境,即便是在升龙城都能看到鳄鱼龇牙。
劝百姓下山是个细致活,对于陈懋而言,这不是什么难事。
总结来说,就是安土牧民。
于谦犹豫了下说道:“浚国公,陛下让浚国公留在交趾,实在是无奈之举,当年若是英国公留在交趾,也没有这么多事儿了。”
云南有黔国公府,所以无论麓川如何反复,云南都是大明疆域。
把浚国公府留在交趾,是陛下对安南长治久安的思量。
这对浚国公府不太公平,交趾交趾,人的脚指头的地方,自然没有大明顺天府和南衙富硕,在这边就是为大明戍边。
要知道大明讲武堂的勋军们,若是想领兵,第一年考不过就要戍开平卫,再考不过就是戍交趾三卫。
这等同于流放之说。
“了却君王天下事,赢得生前身后名。”陈懋笑着说道:“戍边也挺好的,交趾得天独厚,大抵是三个浙江了,人丁也和浙江大抵相同,不算贫瘠之地。”
交趾一年三熟,的确是称得上得天独厚的自然环境,而且也算是地广人稀,三倍浙江的面积,人数和浙江大抵相同,不是贫瘠之地,休养生息,发展几年,交趾不会太差。
于谦的手在堪舆图上划了一下说道:“攘外必先安内,交趾十五府内部安定之后,要向西扩,一举解决麓川反复之事。”
想要大明的西南方向安定,必然要郡县安南,这是稳定的一切基石,而后由云贵南下,由交趾西进,方才有彻底安定麓川的可能。
麓川安稳,则云贵川黔的生苗就不会被人挑唆生事了。
大明郡县安南的目的,也有平定麓川反复、云贵川黔生苗民变的意图,打下安南,是大明开疆拓土的开始,而不是结束。
陈懋看着漫山遍野的山林无奈的说道:“这些树木就是他们最好的伪装啊,想进入麓南,难啊。”
于谦摸出一本题本,颇为郑重的说道:“此事不难,麓南,老挝、缅甸、暹罗、真腊等地,盛产柚木,而柚木是造船最好的木料,眼下大明需求极多,只需要大肆采买柚木,他们自己会把树木全部伐光,麓南便没有密林作为依仗了。”
这都是郡县安南之前,都已经有了粗略的计划,也是大明政治胜利、经济胜利、文化胜利的一部分。
“他们以密林遮蔽,怎么肯自毁长城这不是让他们自己杀自己吗”陈懋看完了题本,眉头紧皱的问道。
这些麓川小国宣慰司们,不就是仗着密林密布,大明军行军不便,才敢生事吗
我杀了我自己,在逻辑上,的确是个悖论,可似乎古今中外,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