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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美丽邂逅(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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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向前早年毕业于g省w市的一所化工学校,因为学校太烂,几乎没有当地的人在里面就读,到这所学校里来上学的,都是一些外市的不了解内情的学生。宁向前在这所学校里读了三年,知识收获的虽然不是太多,但他却收获了人生的另一半,那就是娶了与自己同一届的校花——陆紫菲——做老婆。

陆紫菲瓜子脸蛋,身材高挑,眸如秋水含情,鼻似悬胆纤直,樱口如丹,秀发飘逸,天生一幅仕女图。她的嘴角略向上翘,即便不笑,也给人一种笑的印象,真正笑起来的时候,小脸更是灿烂,腮上的两个酒窝足可以装得下二两酒,属于长相非常甜美的那种女孩。人都说薄嘴薄唇的人伶牙俐齿,陆紫菲的口才很好,富有演讲才能,学校里举行个演唱会或者其他的集体活动啥的,女主持人的位置非她莫属。

宁向前和陆紫菲根本不是同一类型的人,虽然学校里很多人都认识他,但是在活跃性和知名度上,他跟她相比都要逊色许多。

宁向前除了长相平平,木讷寡言之外,日常表现也很有些个另类。这主要跟他的家庭条件有关。宁向前出身农村,家境贫寒,家里为他到这所学校里上学,东挪西借才凑够了学费,在学校里的生活费,全靠他自己勤工俭学解决。学校领导为了帮助那些贫困的学生,特意在学校里设置了一些勤工俭学的岗位,譬如帮厨,宁向前每天都会到学校的食堂里帮厨,别的学生在吃饭的时候,他帮着厨房打饭打菜,别的学生吃完饭回宿舍休息,他才能吃饭,吃完饭后,还要在厨房里帮着涮锅洗碗。当然,他的辛苦换来的是吃喝免费,每个月由此还能挣到几个零花钱。

因为帮厨,宁向前是没少挨同学们的戏谑。平日走在路上,大家看他的眼神都有些个异样,既不是不屑,也不是鄙夷,横竖是给人一种自己有着某种优越感的那种神态,有的目光里甚至还含有一些同情的成份。因此,无论是在班级里,还是在寝室里,宁向前的朋友都很少,至于知心的更是没有一个。他把自己的心门关得很紧,有时同学的善意的关心,他也会理解为对自己心灵的刺伤,其实人家根本没有另外的意思,但是他的心里就是有着一种摆脱不了的自卑感。

花儿开得美丽,必定招蜂引蝶。陆紫菲人长得漂亮,身边从来就不缺乏追求者。陆紫菲跟宁向前同届不同班,在宁向前的眼中,陆紫菲就是一只洁白的天鹅,一只在高高的蓝天中自由翱翔的天鹅,而自己则是躲在烂泥沟的一隅只能偷偷窥视的癞蛤蟆。癞蛤蟆是不可能吃到天鹅肉的,关于这一点,宁向前很有自知之明。陆紫菲对于自己来说,永远都是可望而不可及的梦,这样的梦他甚至连想的资格都不应该有。

不能想却又不能捂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就如美丽的风景,领地虽然不属于自己,但是谁都没有权力剥夺你远观的资格,远观风景如画,心驰神往一通,即便不能解渴,却也是一种慰籍。

按理说,陆紫菲与宁向前之间的距离,就像火星与地球一样,是不太可能碰到一起的,即便运行到一条直线上,也不可能相互吸引。因为不在一个班,陆紫菲恐怕连宁向前是何许人也都不知道,更不要说拿正眼去看他了。但是,不管人们相信与否,缘分这个东西是的的确确存在的。为什么有的人在天南,有的人在地北,甚至有的远在异国他乡,当两个人一朝穿越时空,邂逅擦肩,会花开连理比翼双飞呢缘分这个东西,更像是传说中的月下老人,看不见,摸不着,留给人们的,永远是扑朔迷离不可掌控的神秘感。

如果不是那座无名山,如果不是那场及时雨,宁向前和陆紫菲今生很可能不会有任何关联。

那是一个秋日的午后,周末无事,宁向前独自一人前往离学校不远的一座无名山上去休闲。说山无名,却也有名,土人称其为馒头山。山不太高,五、六十米的样子,也不很大,远看上去更像是一个坟包,这也就是馒头山名字的来历。山上树木葱郁,草色青青,人迹稀少,鸟鸣清幽,称得上是个修身养性的好地方。宁向前每个周末都会来这个地方消磨时光,他来这里,并不是因为这里的风景优美,也不是因为此处有什么特别值得留意的东西,他到这里完全是为了逃避孤独。因为每逢周末,寝室里的室友皆三五成群地结伴逛街潇洒去了,宁向前的口袋里没有钱,不愿意跟着出去相眼看人买东西,更不愿意出去接受同学的一瓶饮料,或一根冰棍的施舍,所以他选择留守。

留守是孤独的,长期地处于一个环境的孤独,容易使人感到压抑。有一天,宁向前在寝室里看着《晋书.阮籍传》,看到阮籍途穷那一节,不由得放下书本喟然长叹,他很想感受一下阮籍当时的心理状态,便独自一人夹着一本书出了校门。据说阮籍当年是一边喝酒,一边骑着毛驴信步而行,骑至途穷,无路可走,于是恸哭而返。宁向前没有毛驴,也舍不得花钱去坐公交车;他也没有酒,只有腋下夹着的一本书。他走啊走啊,不知走了多久,就走到了这座土山前,也许这就是所谓的途穷了吧但宁向前没有服输,逢水必观,逢高必登,乡村青年血液里的野性,使他对这座山产生了攀爬的欲望,他一口气登上了山巅,举目四望,发现这座山居然是城市与乡村的分水岭,一侧是鳞次栉比高楼林立的喧嚣的城市,一侧是稻浪翻滚一望无垠的恬静的乡村。他被眼前的景色迷住了,结果没有像阮籍一样哭着回去,而是心情愉悦的躺在山顶上看了半天书,呼吸了半天新鲜的空气。

打那以后,每个周末他都会独自到这里来徜徉。

从一种孤独,走进另外一种孤独,人的心境便有了不同。

寝室里的孤独是压抑而又沉闷的,山顶上的孤独是清新而又惬意的,这里没有世俗的目光,没有攀比的炫耀,只有沉默的自然,宁向前变得喜欢这里了。

今天,宁向前没有同往常一样爬到山巅,而是选择在半山腰处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躺了下来。他的头枕在一块裸露着的青石上,身下是柔软泛黄的草皮,耳畔是啾啾唧唧的鸟鸣,清风习习肋下过,白云悠悠自流连。沐浴着自然的恩赐,任思绪恣意的蔓延,许久,他才把目光收回到带来的那本书上。这是一本《世说新语》,是他在化工学校百读不厌的两本书之一,另一本书的名字是《晋书》。之所以比较喜欢这两本书,跟他在高中时读的一篇文章有关,那就是鲁迅的《论魏晋风度及文章与酒及药的关系》,他觉得魏晋时期的人物个个洒脱不羁,率真可爱,活得很唯我。穷通荣辱,不改其行;喜怒哀乐,无拘无束,全不像现代人这般的世俗势利,虚伪冷漠。

“咦!快来看看,这儿还卧着一位隐士呢!”宁向前正看到《文学篇》里孙安国和殷中军谈论处,二人至暮忘食,彼我奋掷塵尾,而塵毛悉落饭中一节,心中兀自觉得搞笑,耳边就想起了女孩说话的声音。他有些诧异,放下书来抬眼一望,在离自己不远的地方站着两个女孩正朝自己这边看,一位穿着白色的连衫裙,一位穿着绛色的连衫裙,秋风袭过,衣袂飘飘,乍看上去,还以为是天上刚刚下凡的两位仙女。

“两位......好!”见是熟人,宁向前连忙爬了起来向两位姑娘请安。穿白色连衫裙的女孩,是校园里男生的梦中偶像——校花陆紫菲。第一次这样近距离的向她问好,他紧张得有些口吃。穿绛色连衫裙的女孩也很面熟,估计是陆紫菲的好友,因为自己每次在食堂的窗口给同学打饭时,总是看见她跟陆紫菲黏在一起,只是叫不上来她的名字。

“喂,隐士,是什么好书让你读的这么入迷”绛衫女孩问宁向前。

“哪里是什么好书,随便借着看的。”宁向前说着话,捡起草地上的书递了过去,问道:“你们怎么想起会来这里”

“无聊呗!w市就这么巴掌大一块地方,该玩的都玩遍了,瞎溜就溜到这边来了。”绛衫女孩说着话,接过书来翻了翻,觉得没有什么意思,正准备还给宁向前,被陆紫菲从半空接了过去。绛衫女孩问宁向前:“你呢怎么会在这里”

“跟你们一样,也是无聊!”宁向前回答。又补充说道:“不过我是这里的常客,每个周末我都会来这里。”

“常客就你一个人么”绛衫女孩奇怪地问。

“对呀!就我一个人。”宁向前的眼神不经意地在陆紫菲的脸上飘了一下,又很快的转开了,看着绛衫女孩的脸答道。

“此山,此景,此人,真是适宜读此书呢!”陆紫菲一边翻着书,一边笑着抬起头来插口说道。

“你这话是什么意思”绛衫女孩不明白陆紫菲的话意,问她。

“看到这本书了么”陆紫菲将书的封面亮给绛衫女孩看,说道:“《世说新语》,南宋刘义庆所撰,记载的都是些魏晋时期的人物故事,那个时代人喜欢谈玄论道,崇尚隐居山林,在这样一个所在,读这样的书,想必宁同学已经产生隐士的情结了。”

“才女见笑了!才女见笑了!”宁向前被陆紫菲的玩笑臊得满脸通红,忙用恭维的话掩饰自己。说实话,对于陆紫菲的才气,从第一次看见她做主持人的时候,他就深深领教了,妙语连珠,出口成章,除了佩服,还是佩服。

“我哪里敢称什么才女!”看见宁向前红了脸,陆紫菲的脸也微微泛起了红晕,她的话题依旧停留在手中的书上,说道:“想那竹林七贤隐居山林的时候,是何等的逍遥自在,一旦出了竹林,便饱受尘俗之累,各自有了不同的归宿,有的人甚至因此丢了性命,可见选择做隐士,并不是一件坏事情。”

“你不敢称才女,我当然也不敢称隐士的。”陆紫菲所说的,正是宁向前所熟悉的,对于这个话题,他听了很有兴趣:“其实隐士也分三六九等,既有真隐士,也有假隐士。”

“你说的是!”陆紫菲接口说道:“有的人是为了修身养性,明哲保身;有的人是为了沽名钓誉,东山再起。”

“不知道我们的宁隐士是属于哪一类人”绛衫女孩在边上一时说不上话,等陆紫菲的话刚说完,她便拿话调侃宁向前。

“我么真的不够隐士的级别!”宁向前谦虚的笑着说道:“我只是一个孤独的人,找一个孤独的地方读书而已。”

“好一个孤独的人!”陆紫菲把书递给了宁向前,用敬佩的语气说道:“这年头肯静下心来读书的人不是太多了,肯静下心来读古典书籍的人就更少了。”

陆紫菲也是一个爱好读书的人,她的语文成绩一直很好,数理化是一塌糊涂,这也是为什么她会到化工学校来读书的原因,因为高考时分数太烂的缘故。她酷爱读书,尤其爱读古典书籍,她的最爱读的书是《红楼梦》,看了不知有多少遍,可是每次还是会读出眼泪来,也许正是印证了书中的主人公贾宝玉说的那句话,女人是水做的。两个人站着东拉西扯的聊了一会儿历史典籍,彼此都为对方的知识博洽所折服,宁向前从来没有跟一个女孩这样近距离的旁征博引夸夸其谈过,也第一次发现自己的口才原来还是不错的。

“你们两个聊够了没有我看竹林七贤应该改成竹林九贤了!”两个人在一旁聊得起劲,绛衫女孩完全成了他俩的听众,久了,便感觉很没趣,她拉了一下陆紫菲的手,说道:“紫菲,我们快点走吧,别妨碍人家宁大隐士在这里清修了!”说完,拽着陆紫菲的手就往山顶上走。

陆紫菲身不由己,礼貌地笑着冲宁向前摆了摆手,道了“再见”,跟着绛衫女孩登山去了。宁向前目送着两个人的背影到山林深处,初秋,树叶尚茂,阳光不能穿透山林,树荫很快地将两个女孩的身影淹没了。宁向前坐了下来,重新翻开了书,可是不知怎么的,他连一个字也看不进去。

“我今天跟陆紫菲说话了!陆紫菲居然跟我讲话了!”宁向前在心里激动地自言自语着。要知道,自己在学校里自卑得连正眼都不敢看她一眼的,更不要说是同她有言语上的交流了。她方才对自己说话时,一点儿高傲的姿态都没有,朴实文静,落落大方,她还对自己笑来着,她笑起来的样子真的很美!一股甜蜜的情愫,一波又一波的在宁向前的心海弥漫开来,他想着自己是不是应该留在这里等着她们回来,如果能有那么荣幸的话,兴许还可以与她们结伴回学校的,哪怕在回去的路上不说一句话,对于自己来说也是一种奢侈的幸福啊!这样想着,他便有些心不在焉,坐在那里装模做样的看着书,而不时地拿眼睛往山顶上偷觑,希望能早一些实现自己的这个小小的愿望。

等人的滋味不好受,等自己心仪的人时间就更显得漫长。一个多小时过去了,还没有见到两个女生下山的影子,西边的天际有一片铅色的云朵,正向着山顶的方向不紧不慢的飘了过来,老天该不会是要下雨吧宁向前抬头看了看头顶高悬着的太阳,不由得在心里嘲笑自己是在杞人忧天。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陆紫菲和绛衫女孩依旧没有下来的意思,也许自己应该上山去找一找她们,从聊天时的态度上看,至少她们对自己是存有善意的,大家是校友,又处在同一座山上,在一起走走应该是没有什么的,为什么自己刚才没有提出跟她们一起上山呢宁向前的心里着实有些个懊恼,暗暗地在心底责备自己真是太笨,错过了大好的机会。也许现在我还可以上山去找她们的,就说自己一个人在山下呆着没有意思,愿意和她们一起欣赏这秋日的美景。我要是真的上山去找她们的话,会不会显得过于唐突

就在宁向前左顾右盼搔首踟蹰拿不定主意的时候,那片铅色的云朵已经不知不觉地漂移到了山顶,并且还实实在在的下起雨来了。雨下得很急,也很密,下得让人猝不及防。宁向前一时找不着躲雨的去处,情急之中赶紧把书装进了塑料提袋内,以防被雨打湿,尔后索性张开双臂,畅快地接受秋雨的洗礼。因为没有见着两位女生,他还没有拿定主意,是继续在这里淋雨,还是要迅速的逃离这个地方。雨打在脸上,也打在身上,一点一滴的凉意,不断地刺激着宁向前敏感的神经,他的思维由此而变得活跃起来,他想着古人的话是没有错的,说天有不测风云,说秋雨不盖天,还说东边日出西边雨,道是无晴却有晴。可不是么!那句诗正好印证了眼前的现状,雨是沿着一条直线走的,云朵的四周,阳光的光线是那么的斑斓,毫不吝啬的洒在山脚下的那片草地上,仅仅数步之遥,却是晴雨两重天!这就是现实!出现在他的生活里,与自己的生活境遇是多么的相像啊!

宁向前正站在那里胡思乱想,忽然听见从山顶上传来急促的叫喊声,他抬头往上一看,正是陆紫菲和那个绛衫女孩。她们在雨中奔跑,她们在雨中嬉笑,她们手挽着手,宛如翩跹的蝴蝶。说来也怪,当两个女孩跑到宁向前的身旁时,雨恰好就停了,调皮的太阳又从云朵里钻了出来。

“这鬼天气,说下雨就下雨!”两个人在宁向前的身边住了脚,绛衫女孩一边用手捋着头发上的雨水,一边喘着粗气抱怨着说道。她问宁向前:“宁大隐士,下这么大的雨,你怎么呆在这里不跑呀”

宁向前正盯着陆紫菲在走神,见她用两手拎着裙子的前胸发愣,便明白了她此刻的心境。陆紫菲比绛衫女孩要狼狈得多,因为她穿的是白色连衫裙,经雨一淋,便黏在了身上,洁白的肌肤清晰可见。听见绛衫女孩在问自己的话,宁向前赶紧收回了自己的眼神,笑着回答说:“雨是老天爷恩赐的甘霖,我为什么要拒绝上苍的好意而逃走呢”

“人都淋成落汤鸡了,你还有心思这么的潇洒自在,把你归为隐士的行列,真是一点儿没有冤枉了你!”绛衫女孩白了他一眼,笑着说道。

“落汤鸡这个比喻用在我的身上还成,若是用在两位姑娘的身上,便有些个不雅,照我说,两位此刻的情景应该称为落汤仙子才对!”宁向前不敢再去看人,他看着天调侃着说道。

“人都淋成这样了,你还有心思在这里取笑人家!”陆紫菲无心玩笑,她红着脸佯装生气的嗔了宁向前一句,转而用撒娇的口吻对绛衫女孩说道:“哎哟!现在可怎么办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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