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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六 期以忠义酬明君(十)(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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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奴婢不知道啊!姑姑饶命!奴婢真的不知道啊!”小宫女麻利地跪在地上。双泪横流。

陆素瑶也是在宫里摸爬滚打出来的,自然知道这小宫女背后的人手段不弱,让手下人不敢出卖。虽然她大可以关起门来用私刑,但如此一来却也不明不白结下了仇隙。

“你出去吧。”陆素瑶仔细打量了这小宫女一番,却有些眼熟,想想应该是自己手下的杂役。没想到已经被别人挖去了,也不知道挖了多久,控制得有多深。

这就是内宫啊!

陆素瑶掀开茶盏,哪里还敢喝连茶带水泼了出去。

看来。就连自己贴身的人都有些靠不住啊!端茶倒水如此重要的事,竟然让个外人来做。

——想将我当枪使,找错了人!

陆素瑶坐回椅子。突然觉得胸口发闷。重重拍了一下书案,只觉得手掌发麻,胸口才松了一些。

让她胸闷的非但有内宫中的钩心斗角,还有这则消息本身。

李明睿要补大理寺卿了!

大理寺古称廷尉,汉景帝更名“大理”,在唐高宗、武则天时一度改名详刑寺、司刑寺。国朝在洪武十四年始置大理寺。由李仕鲁出掌首任大理寺卿。洪武二十二年升大理寺卿为正三品,少卿正四品,丞正五品。

大理寺卿位列九卿,实在是个显赫的职位。

陆素瑶跟在皇太子身边,知道皇太子对于大明三法司的设置颇有微词。照太子殿下所著《原法》中的意思。刑侦审讯、诉讼、审判,当由三个不相隶属的衙门来分担。现在大明的三法司虽然管的严。抓人、审人却是不分的。

皇太子对于如何区分也有过简单的描述:即由刑部掌刑侦之权。破获刑案之后,交由都察院检查,作为朝廷的公诉人与刑犯对簿公堂,列明证据。

审理者便是大理寺。

在过去的两千年里,大理寺已经是个很重要衙门了,可以预见,从皇太子改制之后,大理寺的作用将更大,甚至朝过通政使司,与六部、都察院持平。

陆素瑶知道李明睿势必会进入皇太子的眼帘。

前不久,皇太子还对李明睿的《治古象以典刑论》大加赞赏。

在这篇论作中,李明睿考究了《尚书》中尧舜时期的法制典章,明确提出:“治古”时代,圣皇在位,一样要用法律和刑罚来治理天下、防夷猾夏、惩治奸宄。

这就为皇太子殿下以律令典章治理地方提供了道德、法理上的依据。

同时,李明睿驳斥了那些指责皇太子殿下“以商李申韩之余毒,乱圣人之法度”的人。

之前,那些人别有用心地将皇太子殿下刻画成商鞅再世,申、韩复出,欲行暴秦之苛政。

在这个问题上,朱慈烺真心不知道该如何反驳,而且他虽然明知自己这样做不符合主流思想,但并不觉得自己就是错的。

现在李明睿站出来了,在他的《治古象以典刑论》的后半段,剖析了“法治”和“法制”的不同概念。

首先,尧舜那样的明君,是将刑法条律画成图像、书成文字,令人民知其行止,令奸徒有所畏惧。他们行的是法治,是真正公平如水的“灋”。而商鞅、韩非等人所提倡的法制,却是提倡“刑不可知而威不可测”,是让黎民百姓单纯畏惧头上钢刀,生活在恐怖之中的恶法。

“故以法治天下者,乃圣帝明王之属;以法制黎民者,乃独夫暴君之类。国朝太祖以《大诰》治天下之疮痍,养百姓,约百官,此法治于我朝之渊薮也。今皇太子奉行祖宗法度,申公明义,立公器,保邦本,岂商韩之辈可及哉!”

陆素瑶亲眼见到皇太子读到这段时,整个人容光焕发,仿佛遇到了久违的故友一般,简直就差抚掌赞叹了。这也促成她事后找了一些李明睿的文章,以备皇太子咨问。

因为工作岗位的关系,陆素瑶见过许多受皇太子殿下器重和信任的官员、武将,知道皇太子面对臣下的姿态一向低伏,不见高高在上的君威。然而李明睿却是个例外,他与皇太子殿下已经超出了人臣与君侯的框架,反倒像是一对知音,在无形之中相互呼应唱和。

由此看来,李明睿从山东按察使走上大理寺卿的位置,并不算是突如其来一步登天。

为何有人会对他步入九卿之位如此忌惮甚至不惜暴露一颗埋得极深的棋子陆素瑶心中没底,本想置之不理,却又觉得如此消极被动并非上策。恍惚之间,她突然想起了一个高深莫测的老太监。

或许该去请教一番……

陆素瑶想到的,便是布衣总管,刘若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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