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四章 航空力量(1/2)
第九十四章 航空力量
这种后来被命名为“海鹰”的战斗机能否在一九四一年初服役,得看成都飞机制造厂能否及时完成后期设计。
所幸的是,成都飞机制造厂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复。
冯承乾来到成都的时候,成飞正在组装“海鹰”的生产线,而为“海鹰”配套建设的发动机生产线已经投产,国产的十四缸星型发动机在可靠性与使用寿命等指标上,已经达到了基本设计指标。如果一切顺利的话,“海鹰”将在试飞结束之后、也就是十二月初开始小批量生产,在一九四一年开始大规模生产。
只是,冯承乾的目的没有这么简单。
在得到肯定答复之后,冯承乾提出了一个要求,即海军可以把所有专利技术转交给成都飞机制造厂,让成飞在此基础上为空军开发新式战斗机,但是成飞也得拿出专利权,让其他飞机制造厂能够生产这种战机。
最初的时候,成飞并不想答应冯承乾的要求,也不好直接拒绝。
要知道,这意味着其他飞机制造厂也能从海军获得订单,等于降低了成飞的利润,而损失得由成飞承担。
冯承乾没有做出让步,而是明确提出,成飞不可能按时完成海军的订单,而按照战时动员法,成飞必须服从海军的要求。说白了,如果成飞不能在此事上做出让步,就算海军不会取消订单,也会按照战士动员法,强制成飞交出专利权,或者以成飞没能按计划完成海军的订单而给予罚款。
与此同时,冯承乾也让了一步。
这就是,海军所有“海鹰”式舰载战斗机的维护工作都由成飞负责,而且所有零部件都从成飞采购,而其他参与制造的厂商在一年之内,只能从成飞采购包括发动机在内的主要零部件。
说白了,其他厂商暂时只参与组装作业。
这下,成飞才表示,愿意接受海军的提议,让其他厂商参与生产。
冯承乾让成飞交出生产专利,一是为了尽快为海军提供足够多的先进战斗机,弥补舰载航空兵的不足。更加长远的打算,则是要利用这次机会,整合中国的航空制造产业,提升该产业的生产效率。
当然,获益者不仅仅是海军。
后来,成飞在“海鹰”的基础上,开发出了一种空军型战斗机,主要就是简化了舰载战斗机上的必要设备。别的不说,仅是降低机身的结构强度就减轻了近三百公斤,着舰系统省去了数十公斤的重量。这种战斗机被空军命名为“雄鹰”,并且是中国空军在大战前两年最新式的战斗机。
以当时的情况,如果空军单独研制一架类似的战斗机,不但不可能在一九四一年上半年投产,还需要承担巨额研制费用,而且批量生产的价格肯定不会太低。与海军通用一种战斗机,仅在批量采购上就节省了不少费用。
事实上,成飞也是最终受益者。
在“海鹰”与“雄鹰”陆续投产之后,成飞超越沈飞,成为中国最大的飞机制造厂,而且是唯一能够同时为海军与空军提供战术飞机的厂商,其规模即便在全球范围内,也排得进前十名。
更重要的是,通过控制发动机等关键设备的生产与制造,成飞成了中国航空制造业的翘楚,甚至可以说是霸主。
要知道,大大战后期,中国海军与空军所用的发动机中,有八成不是成飞制造,就是由成飞授权其他厂商制造。
离开成都后,冯承乾达成专列翻越了秦岭,前往西安。
去西安,也是视察飞机制造厂。
在中国,西飞的名气没有沈飞打,锐气也比不上成飞,但是西安飞机制造厂有一个沈飞与成飞都无法比拟的优势。这就是,西飞从一开始就专著于大型飞机的研制、设计与制造工作,没有参与战术飞机的竞争。
当时,西飞是中国唯一能够制造双发以上大型与中型飞机的厂商。
与沈飞、成飞一样,西飞在发展的时候,也得到了来自德意志第二帝国的支持,但是西飞受德意志第二帝国航空工业的影响更小一些,反而受美国航空工业的影响更大,甚至与多家美国企业保持着良好关系。
当然,这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与成飞一样,西飞的前身,也是从沈飞中分离出来的一部分工程师与设计人员,而且当时成立西飞的主要目的,就是把大飞机的设计、制造等拿出来,以免全部集中在沈飞,使沈飞一家独大。
在一九三三年之前,西飞一直跟美国的波音公司是合作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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