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案情分析(1/2)
杨槊继续说道:“在明确了案由后,接下来就是看双方的证据材料了,客户这边目前只有一项证据,就是将钱转给对方的银行转账凭证,但凭证上并没有载明借款,昨天下午,我也通过电话再次向客户进行了确认。另外,在通话过程中,客户还向我反应了一个情况,那便是之前她尝试通过报警来处理此事,虽然公安部门最终没有受理,但在民警的调解过程中,客户也确认了一件事情,那便是对方极大可能没有任何证据。因此,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我们这边只要向法院提交了转账凭证,即应当认为我们就借贷关系的事实完成了初步举证,若对方在庭审过程中,真没有相应反驳的证据,那么就双方借贷关系及借款金额的认定应该就没有多大的问题。
以上是案件的实体部分,接下来我再说说程序部分。
从转账凭证显示的时间来看,客户是在二〇一九年三月一日以及三月十五日,分两次一共给对方转了一百三十万,乍一看,似乎已经超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但我认为没有,因为双方之间并无借款合同或者借条,也没有约定还款时间,所以诉讼时效应当从客户催告、必要的债务履行准备期届满之次日起计算,在这个案子中,根据通话记录,客户首次向对方表示要求还款的时间是在二〇二一年的五月二日,至今两年零三个月,故而,我认为这个案子的诉讼时效并不存在问题。
再说说管辖法院的问题,除了双方有约定外,大多数民事案件的管辖法院都是被告所在地法院,但民间借贷案件有所不同,除了被告所在地法院外,原告所在地的法院也有管辖权。由于客户的户籍地就在渝州江北区,因此,不管被告这几年是否将户籍地址迁出了渝州,这个案子我们都可以在渝州江北区人民法院进行立案诉讼。唯一需要我们做的就是,由于客户这边并没有对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所以我们还需要抽时间向公安部分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
以上就是我整理的办案思路了,如果有错或者有遗漏的,还请老师和师姐指正。”
杨槊话音刚落,皮骏和郑媛便相视一眼,随即两人均是鼓起了掌声。
“杨槊,说实话,虽然案子不复杂,但我真没想到你能把案子分析到这个地步,不仅道出了涉及的法律法规、管辖依据,还指出了案子可能存在的问题且提出了解决思路,要是不知道你的旁人听了,说你已经是执业律师了,十有八九也会确信无疑。不错,相当不错”,皮骏笑着说道。
“对,老师说得对!师弟,没想到,你真是个天才,像你这样的,以后妥妥的会成为大律师一枚”,郑媛拍了拍杨槊的肩膀,同样笑着说道。
杨槊有些不好意思,笑着说道:“老师和师姐谬赞了,如果我的分析有不妥的地方,还请你们一定要指出来。”
皮骏摆摆手,说道:“你的分析大体没有问题,后面案件的推进就按你的思路来,只不过,具体办案可不比案件分析,中间的过程务必要细心谨慎,不可出半点错误。”
杨槊点点头,“老师,我明白的”。
“我相信你应该不会在细节上出错,毕竟你那过目不忘的本领,几乎就不可能犯一些低级错误。话说到这里,郑媛,倒是你,这几年你犯的错误加在一起没有十个,也有八个了吧,所幸,都不是什么大错,否则,必然要遭到客户责难”,皮骏缓缓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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