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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 申正经(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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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间,几个时辰神秘的愉悦时光,因一起血腥事件而中断。

没有比公鸡这种动物更让人信不过的了,有时候它象征魔鬼,有时候又象征复活的基督。我们教会的人知道,有一些懒惰的公鸡,日出时不啼叫。尤其是在冬日里,申正经祷告正值夜阑人静、大自然还在沉睡中就得举行,僧侣们得摸黑起床,在黑暗中祷告,期待着天亮,用炽热虔诚之心照亮黑暗。因此,常常按习惯事先明智地安排人守夜,在兄弟们就寝的时候,按节奏彻夜诵读经文,计算着祈祷的准确次数,以测算已经过去的时间。这样,在规定该睡醒的时辰,就将他们叫醒。

那天晚上我们就是这样被那些摇铃人吵醒的。他们奔走在宿舍楼和朝圣者住所的楼道里,从一个房间喊到另一个房间:“祝福天主。”每个人都回答说:“感谢上帝。”

威廉和我遵照本笃会的教义:不到半个小时我们就准备就绪,迎接新的一天到来。我们下楼进了唱诗堂。僧侣们在那里跪在地上等着,背诵着前十五段赞美诗,直到见习僧们由他们的导师领着进来为止。每个人在各自的位置上就座后,合唱随即开始:主啊,让我张开双唇,开口来将您赞美。歌声直冲教堂的拱顶,有如小孩子的恳求。两位僧侣登上布道坛,吟诵起第九十四段诗篇《皆来颂》,其他人都跟着唱起来。这使得我内心信仰倍增,激情满怀。

唱诗班在座的六十位僧侣,穿戴着清一色的长袍和兜帽,在三足青铜架上大蜡烛昏暗的光照下,像是六十个黑影。六十个声音齐声高唱,赞颂至尊至圣的上帝。我聆听着这像是通向极乐天堂的和谐动人的乐曲,不禁自问,修道院是不是真的隐藏着神秘的怪事,是不是真的有邪恶行径要揭示,是不是真的存在凶险的威胁。因为此刻的修道院是祥和之圣地,美德之源泉,学识之殿堂,修行之方舟,智慧之高塔,谦卑之王国,力量之堡垒,圣德之香炉。

吟诵六首赞美诗之后,开始诵读圣经。有些僧侣摇头晃脑地打起盹来,一位守夜的僧侣提着一盏小灯穿梭在唱诗台长排坐椅之间,叫醒打瞌睡的人。倘若哪个僧侣昏昏入睡被逮个正着,就会被罚,由他执灯继续巡视。接着,唱另外六首赞美诗,随后修道院院长念祝福词,领唱者又大声祈祷,所有的人都朝祭台鞠躬默想一分钟。没有经历过这奇妙激情时刻的人,没有体验过这内心极度平静时刻的人,是不能体会那种温馨之感的。最后,众僧侣重新把兜帽戴好遮住脸,坐下来庄重地唱起《感恩赞》。我也赞美天主,因为他让我摆脱重重疑虑,并消除了我从第一天抵达修道院起就产生的那种不安。我对自己说,我们是一些脆弱的生灵,甚至在这些既有学识又虔诚的僧侣之间,恶魔也煽动嫉羡,挑起微小的纠葛。不过那只是一抹青烟,在信仰的疾风暴雨中定会消散,只要众人聚集在圣父的名义之下,基督仍会降临在他们中间。

在申正经结束赞美经开始之前,尽管依然夜色沉沉,但僧侣是不回宿舍的。见习僧跟随他们的导师到参事厅去学习经文,有些僧侣则留在教堂照料法衣圣器等祭礼用品,多数人则跟我和威廉一样,在庭院里一边散步一边默想。仆人们还在梦乡,他们能一直睡到天亮。我们又摸黑回到唱诗堂唱赞美经。

又开始吟诵赞美诗了。在规定星期一必唱的那些赞美诗中,特别有一首让我重又陷入原先的恐惧之中:“他那渎神的叛逆之心充斥了罪恶——他眼中没有惧怕上帝的目光——他对上帝采用欺诈的手段——他的语言变得那么恶毒。”我觉得那是不祥之兆,教规为那一天竟然事先写下了一条如此可怕的警示。赞美诗唱毕后,按惯例是念《启示录》,但那并没有使我惶恐不安的心平静下来,我又想起头天门廊上那些令我胆战心惊的可怕图像和目光。然而,当我们唱完应答歌、颂歌和几段短诗,正要开始吟唱《福音书》的时候,我瞥见唱诗堂大祭台上方的窗口出现了朦胧的亮光,使得这以前还笼罩着黑暗的五颜六色的窗玻璃熠熠生辉。此刻还不到黎明,通常在晨祷时才看得见黎明的曙光,届时正值我们唱起“主啊,你是神奇无比的神圣的光辉”和“星辰消逝,白昼已经来临”。这是冬日破晓时的第一缕晨曦,那么微弱和惨淡,不过教堂中殿里这缕正取代黑暗的苍白微光,已足以抚慰我的心了。

当我们唱着圣书里的赞歌,目睹福音之光照亮人们的心灵时,我觉得似乎整个教堂都沐浴着灿烂的阳光。初现的黎明曙光,伴随着拱顶上那圣洁地绽放的百合花浓郁的芳香,似乎充溢在赞美诗的字里行间了。“上天啊,感谢您给予我们这无比欢愉的时刻,”我默默地祈祷,并对自己说,“你这个笨蛋,你究竟在害怕什么啊?”

突然,从北面门廊传来了一阵喧闹声。我正纳闷,准备干活的仆人怎么能如此打搅宗教圣礼呢!这时候闯进来三个猪倌,他们带着一脸惊恐的神情走近修道院院长,并对他低声耳语些什么。院长先做了个手势让他们平静下来,像是不想中断礼拜,但是又有一些仆人进来了,喊声更大。“是个人,一个死人!”有人说,其他人也说:“是个僧侣,你没有见到他的鞋吗?”

祈祷中止了,院长急忙走了出去,招呼食品总管跟他走。威廉跟在他们后面,别的僧侣也离开了唱诗堂,拥向门外。

已是黎明时分,茫茫积雪把整个台地映照得更加明亮。在唱诗堂与牲口棚之间的空地上,即头天矗立着的盛猪血的大缸里,有一个近乎十字架的奇怪东西倚靠在猪血大缸内沿上,就像是两根插在地上、挂着破布条以吓唬麻雀的大桩子。

那是两条人腿,一个脑袋倒栽在猪血缸里的人的两条腿。

院长下令把尸体从那黏稠的猪血里拉出来(活人不可能保持那么不堪入目的姿态)。猪倌们犹豫着走近缸边,顾不得衣服溅上猪血,从里面拉出了血淋淋的尸体。我在前面已经说过,猪血倒进缸后,若马上搅拌冷却,是不会很快凝固的,但沾在尸体上的猪血已开始结块,死者的衣服全被猪血浸透,他的面部也难以辨认。一个仆人提过来一桶水,泼在那可怜的死者脸上。另一个仆人俯身用一块布擦拭他的面部。立刻,我们眼前现出来的竟是韦南齐奥苍白的面孔,他是来自萨尔维麦克的希腊语学者,头天下午我们在阿德尔摩绘制的插图手稿前还跟他谈过话。

“阿德尔摩也许是自杀的,”威廉凝望着那张脸说道,“但这个人肯定不是,不能设想他是不慎掉进猪血缸里而倒栽在里面的。”

修道院院长走近威廉,说道:“威廉修士,修道院里居然发生了这种事情,这您都看见了,需要用您的智慧来揭秘。但我恳请您,得赶紧行动。”

“刚才做礼拜的时候他在唱诗堂吗?”威廉指着尸体问道。

“没有。”院长说道,“我注意到他的座位是空着的。”

“没有别的人缺席吗?”

“好像没有。我没有留意。”

威廉在提出新问题之前迟疑了一下,然后,为了不让其他人听见,低声问道:“贝伦加在他的位置上吗?”

院长以赞许的目光不安地看了威廉一眼,他感到吃惊的似乎是:我导师的怀疑居然就是他一瞬间也曾产生过的,不过他怀疑的理由更能让人理解。然后他赶忙说道:“贝伦加他在场,坐在第一排,差不多就在我的右首。”

“自然,”威廉说道,“这一切不能说明什么。我不相信没有人从教堂的后殿进入唱诗堂,因此尸体可能已经在这里停留了好几个小时了,至少是大家都去睡觉之后。”

“当然,头班仆人天亮才起床,因此他们是现在才发现尸体的。”

威廉俯下身子凑近尸体,像是习惯于处理死人遗体似的。他沾湿放在水桶旁的那块布,把韦南齐奥的脸擦得更干净些。这时候其他僧侣惊恐地挤在一旁,你一言我一语地围成一圈,院长让他们安静下来。领头的是塞韦里诺,他是负责修道院全体人员医疗保健的,他走过来,靠近我的导师。为了听清他们的对话,也为了帮威廉从水桶里再取出一块干净的湿布,我克服了自己的恐怖和厌恶情绪,凑到他们跟前。

“你见过淹死的人吗?”威廉问道。

“见过很多次,”塞韦里诺说道,“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你是想说,淹死的人面部不是这样的,而应该是肿胀的。”

“那么说,在有人把他扔进缸里之前他早就死了。”

“为什么那人要这样做呢?”

“为什么那人非杀死他不可呢?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心理扭曲的人所干的事。不过现在我们得看看死者身上是不是有伤和淤血的痕迹。我建议把尸体抬到浴室里去,脱去他的衣服,好好冲洗干净后再仔细检查。我马上就去找你。”

征得院长允许后,塞韦里诺让猪倌们把尸体抬走,威廉要求僧侣们按原路回到唱诗堂去,仆人们也照样退回去,以便把场地空出来。院长没有问为什么,就满足了他的要求。这样,猪血缸旁边只留下我和威廉两个人。把尸体从缸里拉出来时,猪血从缸里溢了出来,周围的雪地被染红了,血水把地上的雪融化出好几处水坑,停过尸的地方还渗出一大滩深红色的血迹。

“真是乱透了。”威廉指着四周僧侣和仆人们留下的凌乱的脚印说道,“亲爱的阿德索,瑞雪是最好的羊皮纸,人的躯体在上面会留下最易读懂的文字,可这张羊皮纸手稿却被拙劣地涂改得难以辨认,我们从上面读不到任何有意思的东西。从这里到教堂,有僧侣们踏过的一长溜脚印,从这里到谷仓和马厩,有仆人们蜂拥而至的足迹,唯一没有动过的就是谷仓至楼堡之间的空地,我们去那里看看是不是会发现什么有意思的东西。”

“您想找什么呢?”我问道。

“若死者不是自己跳进缸里去的,那么,我想一定是有人把死尸驮到那里去的。而驮尸体的人,就一定会在雪地上留下较深的足迹,那是与喧闹的僧侣们破坏了现场的脚印不一样的,你就在这周围寻找一下吧。”

我们找到了。让上帝宽恕我的虚荣心吧,我要马上告诉你们,是我发现了猪血缸和楼堡之间的地面上有异样的脚印。那是一块还没有人踩踏过的地面,脚印相当明显,我的导师也立刻注意到了,但看上去比僧侣和仆人们留下的脚印要浅,上面被新降的雪覆盖了薄薄的一层,因此那脚印应该是较早时留下的。而最值得我们注意的,就是那些脚印中间夹杂着一溜几乎连续不断的印痕,像是留下脚印的人拖拽过什么东西。总之,就在南角楼和东角楼之间的楼堡一侧,有一道异样的印痕从猪血缸一直延伸到膳厅的门口。

“膳厅、缮写室、藏书馆,”威廉说道,“又是藏书馆。那么韦南齐奥是死在楼堡里的,而且很可能是死在藏书馆里的。”

“可为什么偏偏是在藏书馆呢?”

“我尽量设身处地从凶手的角度思考。如果韦南齐奥是在膳厅、缮写室或是厨房里被杀死的,那凶手为什么不把尸体留在那里呢?而如果他是在藏书馆被杀死的,就得把他驮运到别的地方,一来,因为在藏书馆里,尸体是永远不会被人发现的(也许凶手就希望被人发现);二来,因为凶手很可能不愿意把人们的注意力引到藏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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