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侦探小说纯文学论(1/2)
日本的侦探小说界自出发以来,本格侦探小说支持派(以谜团与逻辑为主)与文学派便始终对立。从大正末期到昭和初期,侦探小说界习惯以本格派及变格派这种模糊的称呼来区别二者,变格派中有许多作家的创作依当时的标准来看应归入文学作品类。昭和十年前后,这样的对立愈演愈烈,极端本格派(文学无用论)的甲贺三郎与极端文学派(侦探小说至高文学论)的木木高太郎的论战即为代表。过去算属于文学派的我,此时没有偏袒位于两端的任何一方,而采取了“文学式本格论”的立场。经过战争中的空白时期,进入战后第三次侦探小说兴盛期后,这场对立转而成为木木高太郎与我的论战。我并非甲贺那般极端的本格论者,也非文学排斥论者。如同我在其他篇目《两种比较论》、《英美侦探小说评论界的现状》中详述的,我是个文学式本格论者。可木木不满足于现状,也不满足于从爱伦·坡以来的一切侦探小说,想创造出完全不同形式的纯文学侦探小说,然而我无法想象被木木当成目标的新侦探小说会是什么样的形态。木木对《蝴蝶梦》赞誉有加,也将鸥外的《如同那般》视为推理小说,但我实在不明白为什么非把这些一直以来被视为一般文学的作品也纳入侦探小说的范畴?西方也有把《蝴蝶梦》甚至是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当做侦探小说的,但这是为了丰富侦探小说,他们并未排斥《蝴蝶梦》以外的旧式侦探小说。西方的侦探小说界并非无视爱伦·坡以来的所有侦探小说,也不曾有过要把侦探小说全部变成和《蝴蝶梦》一模一样的想法。然而木木认为爱伦·坡以来的一般侦探小说全都不值一提,于是欲把侦探小说引向《蝴蝶梦》,或者我不知道的其他路线,总之是异于过去我们并不称为侦探小说的作品方向。
木木还没有明确提出他所谓的新侦探小说的形态,所以或许是我误会了。但据我推测,依木木平常的风格还有他赞赏的外国作品来看,他的目标应该是几乎没有解谜小说趣味,而是带着某些犯罪意味、或人生谜团的一般文学的方向。这虽然只是我之前的推测,但若真是如此,对于侦探小说往这种方向前进,融入一般文学的发展趋势,我大感不满。因为这样一来,就失去了侦探小说这个特殊类别存在的意义,而那种可称为一般文学的,也用不着勉强冠上侦探小说之名。
简单来说,以上述的内容为背景,木木与我的论战在战后一直持续着。为了纪念,也作为记录,我将我的《对于纯文学论》三篇收录于下。《一名芭蕉的问题》是这场论战的第一篇文章,可以看出我们的论战是源于何种契机;此外,因为我的想法完全表达在那篇文章中了,所以再加上两篇新短文,一并收录。
侦探问答
(客人)木木高太郎先生在《星期日每日》的春季特别号写了一篇《侦探小说问答》。您读过了吗?
(主人)读过了。是一篇切中要点的侦探小说入门介绍文章,可完全没提到木木真正想说的事情。他在最后稍微提到了纯文学,但没有深入解释。是想要保留问题以供思考,还是因为截稿日的关系割爱了?我想应该是后者吧。
(客人)对于那篇问答,您有没有不同的意见?
(主人)几乎没有,不过对于推理小说这个名称,我有几点意见。木木说除了侦探小说以外,科学小说、怪奇小说、悬疑小说、考证小说、心理小说、思想小说等全都要归入推理小说名称中,他的这个想法无视“推理”的字义,我无法赞同。把怪奇小说和悬疑小说统称为推理小说,未免太牵强了。科学小说也是,比起推理,过去的这类作品更注重科学的幻想,实在谈不上有什么推理的元素。而且连思想小说都称为推理小说的话,文学史上绝大部分的作品都是推理小说了。这样会让侦探小说这个特殊的类别变得暧昧,与一般文学混淆,把难得分化出来的东西又丢回未分化的过去了。
(客人)您不喜欢推理小说这个称呼,是吗?
(主人)也不是。战争刚结束的时候,我曾在《改造》上写过一篇随笔,提倡如果将广义的侦探小说(也包括悬疑小说等类别),以及以逻辑游戏为主的本格作品统称为推理小说,那么本格、变格这种古怪名称即使消失也无妨,但没有获得多少共鸣。后来我不再使用推理小说这个名称,是因为它已经不是我当初提倡的那种语义了。
(客人)逻辑游戏啊,您在无意中透露了真心话了。
(主人)就是这样,我是个侦探小说游戏论者。不过在进入游戏论之前,先说说我对文学论的看法吧。有样东西要让你看,就是这个,大正十四年九月发行的《侦探趣味》第一期。那时候我刚开始写侦探小说,还住在大阪,和《大阪每日新闻》的春日野绿还有神户的西田政治、横沟正史等人创办的同人杂志。
(客人)咦,您还保存着这么久以前的东西啊。说到大正十四年,已经是二十五六年前的事了呢。
(主人)我是搜集狂嘛,尤其喜欢收集这类旧物。最初这本杂志是由成员轮流担任编辑,第一期由我负责。上面有一个专栏叫“侦探问答”,由我向各成员以回函明信片的形式提出四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侦探小说是否为艺术?”换成今天的说法,就是“侦探小说有没有可能是纯文学?”这里有二十四个人的回答,大多数的回答都是“侦探小说也是艺术。”此外也有很多“视作者与作品,有可能是艺术,也可能不是”的回答。后来变成文学排斥论者的甲贺三郎也回答,“侦探小说中也有艺术性作品,艺术小说中也有侦探小说式的作品,简而言之,侦探小说也可能是艺术。”
(客人)那么您本身是艺术派吗?
(主人)我却不是如此。我也一样回答了这个问题,但我是这么写的:“虽然我想说侦探小说是艺术,却无法斩钉截铁地断定。我总觉得既然侦探小说是刻意写出来的,本质上就不能算是艺术。”所以我想知道其他人怎么回答。
(客人)您的回答让人觉着您很贪心。
(主人)当时也有人这么奚落我。二十五年后的现在,我的想法仍然和当时的十分接近,真是本性难移。这就是我最近常说的,侦探小说有着无法完全成为纯文学的宿命。
(客人)您是说与木木先生的论战吗?
(主人)是的,木木说他对从爱伦·坡到现在的所有侦探小说不满意,心中描绘着完全不同的纯文学式的侦探小说。可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那会是何种形态的侦探小说。从木木过去的作品来看,也不能说没有类似的种子,可我觉得由那些种子萌芽而成的作品只是略带侦探小说趣味的一般文学而已。我认为越是深入那种方向,就越远离了侦探小说,只单纯地往纯文学靠拢。光靠抽象的理论说不明白,所以我要他拿出范本来。
(客人)您肯定既有的侦探小说,范本当然要多少就有多少,只要拿出排行榜上前十名的作品就行了。然而木木先生设想的是未来的一种趋势,并没有现成范本。您要他拿出那样的东西,岂不是不公平吗?
(主人)所以我不想深入追究这一点,但是抽象理论说服不了我,我必须看具体的作品。前阵子我也问过木木,外国文学里有没有什么可以拿来当成范本的即成作品?结果他还是只说得出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卡拉马佐夫兄弟》或类似的作品。以文学标准来看,《罪与罚》和《卡拉马佐夫兄弟》是很伟大;但以侦探小说的标准来看,并没有什么大不了的。它们不是着重解谜逻辑之类的东西。所以这类特征的作品,没办法成为新侦探小说的范本。
(客人)话说回来,您刚才本来要详细介绍游戏论的,那么谈谈游戏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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