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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第十七起凶杀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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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梦到我在巴尔的摩 〔1〕 ,坐在某处长椅上,面朝哈莱姆公园里起起落落的喷泉,旁边坐着一位蒙着面纱的女人。她是和我一起来的,我们非常熟悉,但我却忽然忘记她是谁了。又因为她蒙着长长的黑纱,我无法看清她的容貌。

我觉得如果对她说点儿什么,或许能通过她的回答认出她的声音。可我非常不好意思,想了很久也没找到话说。最后我问她认不认识一位叫卡罗尔·t哈里斯的人。

她回答了我,但被喷泉沙沙的声音盖住了,我什么都没听到。

从埃德蒙森大道开来一辆消防车,她抛下我去追车子,边跑边喊:“着火了!着火了!”我这才认出她的声音,知道了她是谁——一个对我很重要的人。我起身去追她,可惜太迟了,她已经和消防车一起消失无踪了。

我走遍大街小巷寻找她,走完了美国大半的街道——巴尔的摩的盖街和皇家山麓大道;丹佛的科尔法大道;克利夫兰的安泰路和圣克莱尔大道;达拉斯的麦金尼大道;波士顿的勒马丁街、康奈尔街和埃默利街;路易斯维尔的贝里林荫道;纽约的列克星敦大道。直到我踏上杰克逊维尔的维多利亚街,才又听到她的声音,但仍不见她的身影。

我又多走了几条街,倾听她的声音。她在呼唤一个名字,不是我的,是一个陌生的名字,但不管我走得多快或往哪个方向,都无法靠近她的声音。不管在厄尔巴索联邦大楼前的街道上,还是在底特律的马戏团公园,她跟我的距离始终不变。然后声音停止了。

我又累又失望,走进一家正对着北卡罗来纳州落基山市火车站的旅馆大厅休息。我正坐着的时候,一辆火车驶进站。她下了火车,走进大厅,来到我身边,开始吻我。我非常不自在,因为周围的人都在围观并嘲笑我们。

那场梦到此结束。

我又梦到我在一个陌生的城市寻找一个我憎恨的人。我的口袋里有一把锋利的刀子,打算一找到他就用刀子杀死他。时间是星期日的早晨,教堂的钟声回荡,人们成群结队地走在街上,去教堂或刚从那里出来。我走了几乎和第一个梦一样远的路,不同的是,这次一直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

然后那个我正寻找的人对我大叫。我看见他了。他是个棕色皮肤的小个子,戴着一顶奇大无比的墨西哥宽檐帽。他站在广场另一头一栋大厦的阶梯上,嘲笑着我。我们之间的宽阔广场上挤满了人,肩碰肩的。

我一手握着口袋里的刀,跑向那个棕色的小个子男人,脚踩在广场上那些人的头上和肩上。人们头和肩膀的高度不同,分布也不平均,我在上面跑得跌跌撞撞。

棕色的小个子男人一直站在楼梯上大笑,直到我就要够着他时,他突然跑进了大厦里。我追着他爬上螺旋形楼梯,总是差一英寸就能抓到他了。最终我们爬上屋顶。他毫不犹豫地冲到边缘处,我的手都碰到他了,他却纵身一跳。

他的肩膀滑出我的手指,我的手碰掉了他的宽檐帽,直接贴在了他的头上。这是个光滑、坚硬的圆脑袋,不比一个大个儿的鸡蛋大多少,我一只手就可以完全握住。我一手用力抓着他的头,另一只手拼命从口袋里掏刀子——这时才发现我已经随他一起踏出屋顶的边缘了。我们打着转,朝几英里下方广场上仰起的几百万张脸上掉落。

我睁开眼睛,幽幽的晨光从百叶窗的缝隙间照射进来。

我脸朝下趴在饭厅的地板上,头枕着左前臂,右臂直直地伸出去,右手握着黛娜·布兰德那个蓝白条纹圆柄的冰锥。六英寸长的锥形利刃埋在黛娜·布兰德的左胸里。

她平躺着,死了。结实的长腿伸向厨房门口,右腿的丝袜上又脱了一条丝。

缓缓的,轻轻的,仿佛唯恐吵醒她似的,我放开冰锥柄,收回我的手,站起身来。

我的眼球在燃烧,喉咙和嘴巴炽热而干燥。我走进厨房,找到一瓶杜松子酒,直接塞进嘴里,一直灌到我必须喘气为止。厨房的钟指向七点四十一分。

我带着满肚子杜松子酒走回饭厅,打开电灯,看着死了的女郎。

没流太多血,只在她蓝色丝绸长裙被冰锥弄破的洞那里有一个一美元硬币大小的血斑。她右脸颊颧骨下方有一处淤痕,另一处淤痕在她的右腕上,是被手捏的。她双手空空,我稍微移动了她一下,以确认尸体下面也没有东西。

我检查了一遍房间,就我所知没有什么变化。我又走回厨房,也没发现有什么明显的变化。

后门的弹簧锁紧紧锁着,没有被动过手脚的痕迹。我走到前门,也没发现任何痕迹。我把这屋子查了个底朝天,还是毫无斩获。窗户没问题。女郎的珠宝都好好地放在她的梳妆台上(除了她戴在手上的两枚钻戒)。手提袋放在卧室的椅子上,里面有四百多块零钱,分文未少。

我又回到饭厅,跪在殒殁的女郎旁边,用手帕拭净冰锥柄上所有的指纹,然后同样也清理了玻璃杯、酒瓶、房门、电灯开关,还有其他我摸过或可能摸过的家具。

然后我洗了手,检查了一下我的衣服上是否有血迹,并在确定没有留下任何属于我的东西后,走到前门,打开门,擦拭干净内侧的把手,关上门,擦拭干净外侧的把手,离开了。

我在百老汇街上端的一家药房打电话给迪克·弗莱,叫他去我的旅馆。他在我之后几分钟到达。

“黛娜·布兰德昨天晚上或今天清晨在家里被杀了。”我告诉他,“被冰锥刺死的。警察还不知道。关于她我对你们说得够多了,你们应该清楚外面有不少人有理由杀她。有三个我想先调查——低语者、丹·罗尔夫和激进分子比尔·昆特。你知道他们的长相。罗尔夫脑袋受伤住在医院里,我不知道是哪一家,先试试市立医院。联系米基·莱恩汉——他还在监视芬兰佬皮特——叫他先放下皮特,帮你做这件事。查清昨晚这三个鸟人在哪里,还有时间也很重要。”

我说话时,这位加拿大小个子侦探好奇地盯着我。之后他本想开口说话,但又改了主意,嘟囔了一句“好”,便走了。

我出去找雷诺·斯塔基。经过一个小时的寻觅,我终于用电话找到了他。他人在龙尼街的一幢公寓里。

“你一个人?”我说我想见他时,他问道。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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