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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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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操的时候,相熟的,眼波一流,眉语一渡,渐相远引,离人群而去。

“美丽冻人”的那位,穿了件紧身的薄毛衣,白色,质地很好。她身段的确不错,发育很好。做操的时候,紧身的毛衣把上身的曲线绷出来,高山深谷,该起的绝不平,该凹的绝不隆。高耸的双乳包在里面,最是那峰尖又把紧绷的上衣顶起一个绝妙的突起,阳光洒下来,淋出一个小小的浑圆的阴影,绝妙的阴影。

上帝呀,在这一切里我感到一种莫大的诱惑。

小时候读《十日谈》,看到那个从小与世隔绝的男孩,平生第一次见着女人。他父亲是个死心皈依天主的教徒,不许儿子看女人,吓唬说:“亲爸爸,让我带只绿鹅回去吧。”当时只是觉得好笑,现在,我笑不出来了,想那个古怪的和尚在壁上绘满《西厢》,说悟“她临去时,秋波那一转”。看来打过胭脂,即是圆通,悟破“情”字即成佛祖。

佛祖又怎样呢,他要是悟破“情”字,为什么还要大发善情,留书留经,普度众生呢?

翻野史,听袁中郎说,如果有人隔着珠帘听见钗坠地的声音而心不动念,那么这个人不是傻瓜,就是大智。

万幸的是,我不傻,也不聪明。

我不是不知道孟寻的一举一动意味着什么,即使我不知道别人,我还知道自己,知道自己对某个女孩子说一句浅浅的话,道一句普普通通的“早安”,送一片平常的贺卡,这一切琐事的背后都蕴含着什么。

我不是缺少热情,不是缺少勇气,我只是没有想清楚。

孟寻和别人太不一样。对别的女孩子,我可以对自己说,读书人书债寻常,爱酒人酒债寻常,少年人情债寻常。我可以学古人说,女人如衣服,时过境迁,气候变了,长袍就得换马褂。

小兄弟们请我喝咖啡,求我给他们讲讲追女孩子。端起脏兮兮的杯子,我好不容易找着个能放嘴唇的地方,啜一口:

“追女孩这东西,就像脸上长的青春美丽疙瘩包。没长的时候,看见别人长,显得很大气,很成熟,很有男子气概。随着时间推移,自己脸上也必然会长出来,你就总想着方儿,变着法,想把这些疱挤出去……”

孟寻和别人太不一样。她要的,不是她们要的。她要的,也是我要的。

理智告诉我,我永远不能给她,她梦想中的世界,她也永远不能给我,我梦想中的世界。有一种结果,是两个梦想的幻灭。

恐惧只是距离,美好只是距离。

感情告诉我,我需要一种融合,一种从心到身的融合。我需要一种火,一种烧得很旺很旺的火。我需要笑着,走进火中。

剩下多少自己,就剩下多少烦恼。

我轻轻对自己说:“酒鬼说,千万不要迟疑去打开一瓶到手的好酒。千万不要去吻一位你喜欢的姑娘。”问题是什么叫喜欢。

上课铃声响了,召唤鸟儿们快飞回笼来。我也把心招呼进去。它很不愿意,它恋着的天地,恋着的烟柳也不愿意。“你把愁忧借给树,它的摇曳也就是你的。”人多情,花草便也多情,不放人归。我多少体会一点隐士们的心情了。

课还是要上的,况且是化学课,况且,李老先生比往日越发可爱了。

大棉鞋,厚眼镜,冬装没下身,他还是那样老打扮。不同的是腕子上添了一块新手表,金链、黑表盘、金针,citizen。

“老师,几点了?”

这句话除了我问了两遍,一节课里我还听见别人问了三遍。

“干吗呀?不就是戴块新表吗?”

孟寻今天对我又是爱搭不理的。我想起一种病:打摆子。

我进门的时候,离着很远,她就把将会碍我的脚收回来。现在这副表情,披上黑袍就是个合格的修女。

我真想告诉她一些自己读书的经验:最不贞洁的诗是最贞洁的人写的,写得最清净的人生活得却最不干净。世界上最放纵的文字都出于和尚尼姑的手笔。

《心经》上说:“空不异色,色不异空。”别解之,就是空指和尚,色指艳冶。

难怪,在有些地方的语汇里,“小和尚”就是指的淫根秽源。

这里面有一种守恒。以己度人,自己小考的时候,床头必备一卷武侠,背书做题烦了的时候,跳出苦海,钻进刀光剑影里。作用有如录音机用的洗清带,书中半日,人间千年。咫尺万里,一洗尘烦,脑子清醒许多。

而大考的时候,就不是武侠小说够用的了。必须有一两卷“属皮匠的钉上就不放”的西门庆或是《春花女误泄风情》。

这些话还是不说为妙。我用眼光罩住她,把她的眼神拢进自己的眼神。

“笑一个。”

她想扭过脸去可我的眼睛把她的眼波糨得很死,像有一条无形的坚韧的绳子,不容她分神。

“笑一个。”

想起医生治小娃娃不尿的偏方,举起大茶壶“哗哗”一倒……

我先笑了,笑得很慢,很慢。眼睛牢牢地焊在她脸上。

就像小石子落在水里,我的笑落进她的面容里,轻轻溅起,缓缓地笑的涟漪漾开了。从面颊,到嘴角,最后淤在腮上的两个小小的酒窝里,这过程极慢极慢。文人们近乎麻木地用着“娇笑如花”这个词,今天我才晓得它的妙处。这笑绽开的过程,恰似那天我一夜未睡,守见的昙花的荣落。而这笑容的的确确,有一种比花香更沁人心脾的东西在。

“秋水,你是不是有过一个特别喜欢的女孩子?”

是茹亚。

声音本来并不大,可在她说出的一时间,所有的噪音都偶然地熄下来,所以显得大得吓人。接着是静,很静。黄根竟也歇了手,做题的笔尖在草稿上打点,虽然没回头。

我应该受宠若惊才对。引人注目,是男孩子梦寐以求的东西。他们为了与众不同,就拼了命地和别人不一样。有一次,踢球的时候,我忽然觉得全场的人蓦地活起来,奔跑、抢断、凌空像吃了几吨兴奋剂。扭头一看,真相大白。于是,我得出伟大的秋氏定理:要使男孩子把什么事干得漂亮,只要在他干事的时候,远远地有女孩子看着,即使他们不承认,或是装作没看见,不在乎。

可我现在,只想茹亚不是东西。

“好呀,报复起我来了。快呀。”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不是不报,时候没到。谁让我前天嘴不老实呢?

市侩的恶毒可以视为犬吠,如果理他,就无异于把自己放在和他同等的水平,所以韩信能俯身出人裤下。诗上说:“忍过事堪喜。”老实人的恶毒是揉进眼里的沙子,塞在牙缝里的肉丝,给你出其不意的浑身不自在。

最是读书人的恶毒,就像蚊子叮在脸上的包,不是疼,是痒,让你自己把自己脸皮抓破的痒。

可幸的是,我全身就算还剩一处丰满厚实的地方,就是这张面皮了。

我的眼睛没有动,仍是铸在孟寻脸上,对茹亚说:“没错。从前,有个很可爱,很可爱的女孩子。长得就像你一样。”

孟寻扳下头,眼很清,很亮。脸红。脸红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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