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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彩笔(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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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书华是我们县的作家。他是我爸的老友,我叫他老叶叔叔。我和他儿子是初中同学。

每个县都有几个作家。他们多半在体制内工作,业余喜欢写上几笔,写的多是乡土风物、生活记趣、童年回忆之类,有时也讴歌盛世。他们在艺术上野心不大,下笔平和端正,但文笔往往不错,那是一种年深日久的自我修养。老叶叔叔就是其中之一,他也写那种老式的散文,花上两三千字来描绘清晨散步时的遐想、公园里一条小径四季的变化、当知青时吃过的野菜等等。这种文字,对一般读者来说,不够有趣味性,没销路;在文学圈的人看来,又不够有深度,太陈旧。但他的文笔尤其好,能看出对文字的温情和耐心,我一度很喜欢看。他在县文化馆工作,散文只在地方刊物上发表过,所谓名不出闾里。在小县城里,大家对这样的人是有几分敬意的,但也不太多,只有在家中小孩作文成绩不好时,才想起有这么一号人。

大学时我念的中文系,免不了迷过一阵子文学。我自己也写了几年,不得其法,明白没有天分,于是作罢了。有一年为完成论文,我啃了好多现代派名家的作品,他们大都写得怪诞、沉重、扭曲,用迷离的呓语架构出一种貌似深刻的东西,我看得头疼欲裂,眩晕不已,差点就厌恶起文学来。寒假回家,我偶然拿起厕所中的一本地方刊物,看到了叶书华的名字,便睡眼惺忪地翻看起来。那是一篇描写在乡村一株柿子树下观看晚霞的散文。那些字句安宁、疏朗,如冬日的树林。语感真是好极了,让人不禁跟着低声念诵起来。我一下子就看进去了,很多年没从文字中获得这样的愉悦了。大学之后,我终日游走于西方大师之间,说实话,对这种乡土刊物上的乡土作家,是不太瞧得上的。这时,我却像从一家重金属摇滚乐肆虐的酒吧里逃出来,在后巷里呕吐之后,听到了天边清远的笛声。

从此我很爱看他的散文。得知他有个博客后,常追着看,有时还抄录一些段落。他的博客叫大槐宫,点击量很少,除了我以外好像也没什么人看。

后来他突然不写了。我身在异乡,自然不知原因,在博客上留言,他也没回复。和我爸在电话里闲聊时,谈及此事,我爸说:“这不很正常嘛?都老了,我以前爱打乒乓现在也不打了,膝盖受不了。”

今年九月,一个秋雨绵绵的周末下午,我午睡起来,打开电脑,无所事事地刷了一会豆瓣。想清一下浏览器的收藏夹,就点开来,一条条地删。瞥见老叶叔叔的博客地址,躺在收藏夹里好多年了,就顺手点进去瞧瞧。竟然有一篇没看过的博文,阅读2,评论0。我看了一下,是篇小说。他好像从没写过小说。语言风格也大不一样。我把原文贴在这里:

我不记得谈话如何开始。我不记得我怎么来到了这里,坐在这亭子下,听着石桌对面的老人娓娓而谈。他在谈论文学。声音很遥远,仿佛来自晋朝的某个清晨,又像在光年外的太空舱里同我通话。嗓音有一点沙,带着黑胶唱片的杂音。在我生活的小城中,平日没什么人和我聊这个,此时和他一聊,真是痛快极了。那些沉埋在我脑海深处的观点,像残破的瓷片,被他灵巧地拾捡起来,合拢成一只圆满的碗。我正听得入迷,忽然意识到这是一个梦。因为他引用了一句诗,这是我中学时写在课堂笔记背面的句子,连同那本子一并遗失了,不可能有人知道。

我们坐在公园山顶的小亭子下。公园笼在浓白的雾中,仿佛与世隔绝。我的梦从山脚开始。我看见小径边的茶花,几团暗红,湿漉漉的。我先是看见花,随后想到花是香的,香气这才翩然而至。沿着小径往上走时,我记起山头上有个亭子,于是亭子的轮廓在雾中冉冉浮现。这公园许多年没有来过,似乎丝毫未变。松树的姿态,虫鸣的节拍,石上青苔的形状,甚至松果掉落的位置都未曾更改。只是雾大得有点出奇。登上山头,见亭下站着一人。是个老人,穿着略显破旧的灯芯绒夹克,微微秃顶,眼袋有点像王志文。他很自然地同我说起话来。我并不认识他,但也不觉奇怪。梦嘛。就朦朦胧胧地应着。云雾漫上亭子,堪堪没过脚面,我们像仙人般凌虚而坐。好像是他提议,我们来聊聊文学吧。我说好,聊文学。于是聊起来。

不知话题如何盘绕,他忽然说起韩愈的“小惭小好,大惭大好”,他说,无论一部作品在文学史上的地位如何,如果作者自己不满意,那么对他来说,这作品就是失败的。我点头同意,说《随园诗话》里有个说法,叫“可以惊四座,不可适独坐”,不能取悦自己的文章,再怎么让世人惊佩也没多大意思。他说,是的,反倒是作者越用心得意处,越不容易被人留意到。所谓“诗到无人爱处工”。我说,那就够了,“清香未减,风流不在人知”嘛。我从没和人聊得这么投机过,他也很高兴的样子,他说,我觉得像你写的“兴到闲拈笔,诗成懒示人”,这个状态就很好,介于“不示人”和“欲示人”之间,有个微妙的平衡。这时一缕奇异感让我寒毛直竖,这年少时的诗句我早已忘记。我明白身在梦中,且想起这公园早就不存在了,山头已被铲平,此处现在是个商场。我回忆起睡前我在修改一篇新写好的散文,文中试图描写竹林间的落日。我想写出余辉在竹叶间明灭不定的模样,却无论如何也不满意。这些年来,我已逐渐接受有许多事物无法用文字来形容这一事实。美景当前,人所能做的只有平静地收下这份美,连同那种无力感,试图付诸笔墨,多半是徒劳。抛下笔,我带着疲惫和怅然入睡。然后就飘坠进这座早已消失的公园。

意识到是梦后,周围的一切都暗下来,行将瓦解冰消。“如果你可以……”老人的声音响起,又把我牵扯回来,公园亭子,石桌石凳,重又明朗。他没来由地问:“如果你可以写出伟大的作品,但只有你自己能领受,无论你生前或死后,都不会有人知道你的伟大——你愿意过这样的一生吗?”

我想了想,问道:“你说的伟大,是那种孤芳自赏的意思吗?”

“不是,是绝对的伟大,宇宙意义上的伟大。伟大到任何人看到你的作品都会倾倒、折服、迷醉。但没有人会看到,这就像一个交换条件。”

我已到人生的中途,写作三十余年,自认为天分并无多少,但对文学的虔诚却少有人及。何况,这是个假设。我故作旷达地一笑,说:“当然了。为什么不愿意?”

他听了,点点头,从怀中掏出一物,缓缓地说:“这支笔是你的。拿好了。”我伸出手时,发觉我的右手散发着莹润的光,像灯下的玉器。疑惑间,他已把一支奇怪的笔向我递来,我接过它。过程毫不庄重,像接过一支烟。我端详起来。这笔只略具一个笔的样子,一头钝一头尖,材质不明,却像有虹霓在里边流转不停,光色莫定,绚烂极了。又像一根试管,盛满液态的极光。迷幻的色彩在笔杆上交叠又舒展。我盯着看了一会,似要被吸进去一般,连忙把笔插进衬衫口袋,抬头看时,老人已无踪影。亭子溶解在雾中,我醒来。

起床后,觉得神清气爽,精神饱满。回味了一番刚才的梦,我走到书桌前,拿出昨夜的稿纸。才看了几行便已羞愧难当,我敏锐地觉察到其中的杂质、裂痕和磨损之处。笨拙得像中文初学者的习作。我把它揉成一团,在另一张稿纸上疾书起来。早饭前就完成了。我用了两个结实的自然段就捕捉到了竹林中的落日,轻松地像摘一枚橘子,阐明了竹叶、游尘、暮光、暗影和微风间的关系,删掉了多余的排比和不克制的抒情。如果世上有且只有一种方式能如实留存住我在那个黄昏的所见所闻,那么方才我已然做到。昨夜我觉得满纸字句像铁栅栏一样困住我,左冲右突而不得出;此刻却仿佛在星辰间遨游,探手即是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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