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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6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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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奇就是个混蛋,骗子,他说他完全有权当个混蛋,因为他在意大利丢了条腿。我让他惹恼了我,我也是个混蛋,可怜又可悲的混蛋。

沿着河边散步,寻找美。看到美,但没有任何感觉。昨天晚上,我们两个人喝了一瓶半威士忌。霍奇臭烘烘的:我让他洗澡。他说他讨厌看到自己伤痕累累的残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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芙蕾雅史黛拉史黛拉芙蕾雅

芙蕾雅

史黛拉

芙蕾雅

史黛拉

芙蕾雅芙蕾雅芙蕾雅芙蕾雅芙蕾雅

自由的

正确的

永远被爱的年轻的

永远受宠的

史黛拉,我的女儿。芙蕾雅,我的妻子。史黛拉·蒙斯图尔特。芙蕾雅·蒙斯图尔特。

(这本日记全是这种满怀痛苦的涂写。)

开车带迪克出去,沿特威德河谷去皮伯斯。天气凉爽,风很大,第一批精疲力竭了的叶子从树上被吹落下来。一路上,他都在说他至今从未结婚是个错误。“现在你看看我,”他说,“谁还会要我。一条腿的酒鬼。”今天晚上,坐在炉火边时,我开始悄悄落泪——我控制不了自己,完全发自肺腑——我想起了芙蕾雅和史黛拉。“别哭哭啼啼了,”迪克说,“你只是在可怜自己,跟芙蕾雅和史黛拉没关系。她们都挺好的,她们现在是随风飘散的尘土。跟空气一样自由。她们没在想你。我受不了你这自怜自艾的样子,要么闭嘴,要么出去。”我差点要揍他。我去了自己的卧室。难以入眠。

这件事有必要写下来吗?在想办法(用牙签)把卡在两颗后槽牙牙缝间的一丝羊肉剔出来时,我体会到了一种只能被形容为“瞬时幸福”的感觉——是我得知噩耗后头一回。肉丝卡得非常紧,各种办法都行不通。最后弄出来时,我不由自主地笑了。应该是真的高兴。我的头脑开始健忘。我是在开始恢复吗?

霍奇又为芙蕾雅和史黛拉的事责备了我。爆炸的时候,还有其他十三个人也死了,他说,成千上万的伦敦人死于炸弹或火箭弹,很多是妇女孩童。数百万人死于这场战争。你要是德国的犹太人,那很可能你全家人都死在了毒气室——妻子、孩子、兄弟姐妹、侄子侄女、父母、叔伯姑嫂、祖父祖母。这是一场血腥又可怕的惨剧,但你只能把她们看作这场全球规模武装冲突的受害者,和其他数百万名受害者一样。战争中总有无辜的人死去。我们现在也是受害者。我说,你不能拿我的妻子孩子跟你的腿相提并论。我他妈的当然能,他冲着我咆哮。对我——对我来说——我失去的腿比你失去的老婆孩子重要多了。

睡不着,于是我在睡衣外面套了件外套,穿上长筒橡胶靴,在花园里四下走动。今晚是北方常见的繁星璀璨的清朗夜空。一只猫头鹰咕咕叫着,我穿过的某丛灌木散发出一团香气,芬芳扑鼻,清风送爽。我撒了泡尿,听到尿浇在砂石路上的哗哗声格外清晰,就像火焰燃烧的噼啪声。我到处溜达,什么也不想,只接纳感官提供的信息,也不觉得冷,就一直走,走到最早起来的鸟儿开始歌唱,晨曦的光芒开始让古老房屋和凌乱花园的颜色恢复如初。

露西(桑塞姆)[1]带我去了利斯一家她很熟悉的老咖啡馆,我们在那里等船。她长胖了很多,开始有了白头发,可在不断发福的肉体之下,你还是能看到那个曾让我神魂颠倒的美丽女孩。她对我很亲切:听了迪克粗暴无礼的理论阐释后,她是完美的解药。我们喝了茶,吃了吐司和果酱。屋外,爱丁堡的雨水把灰色的煤烟岩变成天鹅绒般的黑色。露西在法夫的艾利有间小屋,她说,如果我“需要找个安静地方工作”,她乐意把小屋借给我住。什么工作?我说。你是个作家呀,天哪,她说,你得继续写作啊。她问我是否确定自己在做正确的事。我说我必须确定。我说,这是让我获得身心净化——一种一切终于要结束了的感觉——的唯一机会。

9月1日

我们明天将停靠雷克雅未克。过去这几天,一直在海上的感觉特别好。海上航行让人平静又放松。我一连好几个钟头站在栏杆边,望着大海和天空。为什么大海会让我们产生这种超脱感?是因为一望无际、海天相接的景色,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能无限靠近的关于无穷的视觉象征吗?这是我几个月来心情最为平静的时候。

雷克雅未克。给我的印象就是个小镇,到处是刷着油漆的混凝土建筑,各种大小物件上都盖着波纹铁皮和防水帆布。每次有什么事情拿不定主意时,冰岛人似乎就会用防水帆布把它盖上。我们靠岸时,下着倾盆大雨,一个小时内,我下了船,找到出租车站,排着队等车,被出租车送到酒店,雨停了,猛烈的阳光照下来,接着又下起雨,下起冰雹,又出了太阳。如果这就是此地的常态,那我会发疯的。我住在博尔格酒店。我午餐吃了德国香肠、腌黄瓜、烟熏三文鱼和一盘作为甜点的小蛋糕。现在,我要开始寻找居纳尔松了。

花了两天时间,我找到了居纳尔松;每个人都彬彬有礼又热心地回答我的问题。前台有个漂亮的女孩(名叫凯特琳·安娜斯多蒂尔),只要我请她帮忙,她就会帮我做翻译。原来,居纳尔松是冰岛农业部的公务员。我给他写了封信,交给门卫,告诉了他我是谁以及我就住在博尔格酒店。今天晚上,消息传来说,他,居纳尔松,既没有理由也不需要来见我。

这家酒店的酒水价格高到令人难以置信。

一大早,我去了农业部,工作人员都还没来,我就等着。我拦住一个看起来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问他是不是居纳尔松。我不是,他说,你怎么会认不出居纳尔松呢?他个头特别高。你看,他用手一指,他来了。我看着居纳尔松走进大楼:他半是好奇地打量着我。他确实很高,像个运动员,金色的头发,发色很浅,几乎接近白色。我心想:这就是芙蕾雅在失去我之后想要的男人……我觉得很难受。

我在外面一直等到午饭时间,居纳尔松出来后,我朝他走去,做了自我介绍。他比我足足高出半个头。他长着大大的鹰钩鼻,看起来健壮结实——这组形容词通常很难跟个子特别高的男人联系在一起,可他就像那种可以整天爬山的人。他见到我似乎无比烦躁,不过我说要请他吃饭时,他稍稍振作了一点。

他带我去了附近一家餐厅,点了一种炖鱼,搭奶油肉汁,配煮胡萝卜和热生菜。我什么都吃不下,只小口喝着贵到离谱的啤酒,他却像是给锅炉添燃料一样,把食物全送进自己嘴里。我只能认为,是他的身高和旺盛的精力吸引了芙蕾雅。从体格上来说,他几乎在每个细节上都和我恰恰相反。我个头够高,身材细长,但我的体态并不好看,行为举止也不急不慢。比方说,只要我能控制得住,我从来不会快步走路。

他吃完炖鱼,自然又点了盘甜蛋糕。把蛋糕全都狼吞虎咽地吃完了,他才好奇地看着我。

“真奇怪,”他说,“我感觉好像认识你。”他的英语说得很好,几乎没有口音。

“你大概听说过很多关于我的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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