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2年(2/2)
我坚持由我支付全部租金——每年一千二百美元——其实我付不起,但这能让房子在名义上是我的,而不是我和阿兰娜的。我这是想骗谁呢?
今天晚上,嘉儿对费奇说:“洛根给我们在米斯蒂克租了栋房子。”他面色阴沉地看着我:“一朝殖民者……”老东西一晚上心情都很差。他和我一言不发地坐在一起——姑娘们都上床睡觉了,阿兰娜在收拾厨房——他摆弄着自己抽烟斗的一套工具,将那可笑烟斗的烟锅擦得亮锃锃的,用大拇指捋着烟丝。
突然,他说:“你认识邦尼·威尔逊[12]吗?”
我说我知道他是谁,还说我读过不少他的书。他也是反英者俱乐部的忠实成员吧。
“智慧超群。”费奇边说边朝天花板喷出气味浓香的蓝色烟雾。接着,他用烟斗柄指着我:“英国革命是什么时候?”
“一六四〇年。奥利弗·克伦威尔。处死查尔斯一世。建立保护国。”
“错。应该是在这里,一七八七年。是盎格鲁—撒克逊的资产阶级建立新社会的时候。你们的制度还是旧制度,从查尔斯二世以来一直都是。你们应该爆发的革命实际上发生在这里,发生在大西洋彼岸。这正是你们如此仇恨我们的原因。”
“我们并不仇恨你们。”
“你们当然仇恨我们。邦尼也这样认为。你们现在有两个截然不同的英语社会,它们是一七八五年自共同根基分离开来的。我们的社会是革命的、共和的;你们的社会是要维持原状、支持王室的。这就是我们永远无法和平共处的原因。”
“对不起,可是——无意冒犯——我认为这完全是无稽之谈。”
“我料到你这种阶层和教育水平的英国人就会说这种话。难道你还不明白吗?”他对我哈哈大笑,“你恰恰证明了我的观点。”
我任由他信口开河。真是个讨人厌的混蛋老头。
8月17日,星期日
我喜欢说这样的话——“无意冒犯”“恕我直言”“依我浅见”——实际上,它们总是暗示着完全相反的意思。在和费奇争执(这开始让阿兰娜有点抓狂了)时,我时不时拿它们来攻击他,因为它们能让我在自命不凡、彬彬有礼的外表下,表达截然反对的意见。午餐时,我们就礼节问题又争论起来。我说,在美国,好的礼仪是加深和促进社交的一种方法,而在英国,它是保护隐私的一种手段。他拒绝接受我的推论。
去新伦敦市签了租用米斯蒂克房子的文件,付了定金。阿兰娜负担了购买家具、装修和翻新的费用。我的独立自主到此为止。嘉儿和艾琳娜给我写了封感谢信,塞到门缝底下。她们都是好孩子。我非常喜欢她们。
11月5日,星期三
去詹妮特的画廊参加盛大的画展。休伯有三幅画展出,我们应该全买下来,但我不愿付那个价格。过去这六个月,画价的涨幅令人担忧——我感觉大家都突然开始争抢起了这些未经时间检验的年轻艺术家。总之,詹妮特还展出了巴尼特·纽曼和李·克拉斯纳的画。她是个聪明姑娘。这是场真正的盛会:像一场充满火药、背叛和阴谋的好戏。令我烦恼的是,画展似乎大获成功。弗兰克为自己的新发现欣喜若狂——不是佩特,是纳特·泰特[13]——他所有的作品转眼间就卖掉了。后来,我见到了这位天才泰特:他是个安静又英俊的高个男孩,让我想起我在瑞士监狱的狱卒保鲁斯。他安静地站在角落喝威士忌,我很高兴地看到,他穿着灰色套装。整个房间里只有我们俩穿着套装。他满头浓密的深金色头发。詹妮特异常兴奋,她说她吸了海洛因(可以做这个?),鼓动我也试一点。我说我年纪太大了,玩不了这些把戏。我买了一幅休伯的画和一幅马瑟韦尔的画。买不到纳特·泰特的画了,我非常喜欢他的画——以非写实的大胆风格画了各种桥,灵感则来自克莱恩[14]的诗歌。我明白弗兰克说他有脑子是什么意思了。
正要离开时,我碰到了泰特,我问他有没有什么画愿意私下出售,他非常奇怪地回答,我得去问他的父亲。后来,帕布罗(詹妮特·费尔泽的狗)在房间中央拉了一大堆狗屎,拉里·里弗斯跟我讲的。
看起来,艾森豪威尔[15]要轻松取胜了。
12月25日,星期四
伦敦。特彭泰大道。在萨姆纳与母亲和恩卡纳茜欧吃了一顿令人压抑又沮丧的午餐。母亲似乎日渐衰老——还是够机警,但明显瘦了很多,干瘪了很多。我们吃了火鸡和煮成灰色的球芽甘蓝。恩卡纳茜欧忘了煮土豆,母亲冲着她大吼,恩卡纳茜欧说反正这些英国食物都挺恶心的,说完开始大哭——我让她们相互道了歉。两瓶红酒我喝了大部分(我很明智地带了这两瓶酒——家里只有白朗姆酒)。我没有告诉她们阿兰娜的事。
在我坐飞机来这儿之前,我向阿兰娜求婚。她答应了,立马就答应了。她又是流泪,又是大笑,基本上是不知所措。我感觉她等我求婚已经等了好几个月。那天是星期六,我带艾琳娜和嘉儿去中央公园散步。艾琳娜想滑冰。嘉儿和我坐在露台看台上一边看着她(她滑得相当好),一边吃着椒盐卷饼。嘉儿突然毫无来由地用严肃且深思熟虑的语气说:“洛根,你为什么不和妈咪结婚?你们结婚了,我会好开心的。”我吞吞吐吐地转移了话题,当天晚餐(只有我们)时,我便求婚了。是的,阿兰娜确实对我有着肉体上的巨大吸引力,我也喜欢她,可如果摸着良心,我不能说我爱她。要是你爱她,那你怎么还会和詹妮特·费尔泽发生关系呢?阿兰娜说她爱我。问题是,芙蕾雅之后,我想我不可能再真正爱上别人了。不管怎么说,我是开心的,我认为。还不仅是开心:我们要结婚了,我是满足的、幸福的。我习惯结婚的状态;我不习惯一个人——我既不期待也不享受一个人。然而,总有个念头挥之不去:我之所以和阿兰娜结婚,是因为这样一来,嘉儿就能成为我生命中的一部分了。也许,我爱的人是嘉儿……我这样想大概非常愚蠢:她不可能永远都是这个迷人又滑稽的五岁小孩呀。管他呢,人生得意须尽欢。比起其他人,我更应该遵循这条人生法则。
[一九五三年二月十四日,洛根与阿兰娜·鲁尔结婚,一场安静的平民婚典,一些朋友和他们的孩子出席了婚礼。泰特斯·费奇患了流感,无法出行,他是这样说的。
纽约日记至此沉默了两年有余,直到一九五五年初才重新开始。洛根离开了他在柯尼利亚大街的公寓,住到了阿兰娜位于河畔大道的家。他们还是很喜欢米斯蒂克的房子(洛根叫它米斯蒂克之家),它与纽约的家形成了可爱的对比。他继续管理利平之子画廊,但他和马吕斯·利平之间的休战状态又开始显现出紧张的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