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年(1/2)
1月30日,星期四
我和嘉儿屈指可数的秘密见面之一。随着年龄的增长[43],她的五官变得愈发分明,我也更清楚地从她身上看到了阿兰娜的影子。她的头发现在很长——好像跟其他人一样,但她可爱的本性没有变。她在电话里压低嗓音,为我们的见面做好了一切安排:“来麦迪逊大道和七十九街交叉口的餐厅见我。我可以待一个钟头。”我们坐在餐厅后面(我背对着门),我们喝咖啡时,她抽起一支香烟。她美术成绩很好,想去上艺术学校,可阿兰娜和彼得曼连听都不听。“你和妈妈离婚真是太遗憾了,”她带着成年人的苦涩说,“你这样的后爸有意思多了。就连艾琳娜(她翻了个白眼)也这么觉得。”她列举我的优点:我是英国人,在艺术圈工作,认识所有有趣的艺术家,在全世界各个地方都住过,写过小说,进过监狱。说得连我都开始觉得自己了不起了。我告诉她,她不管什么时候需要帮助,我都会帮她。我向她做出小小的承诺,握着她的手说这些话时,喉咙都哽咽了。有几年,我们曾是一家人,我说,我爱你们两个姑娘,我看着你们长大。什么也改变不了这一点。我和你妈妈没有继续下去,这跟你和我还有我们之间的感情没关系。你无论什么时候需要我,我说,我都会陪着你,亲爱的——一直,永远。我看到泪水涌上她的眼眶,于是我转换话题。不知为何,我突然问她肯尼迪被枪杀时,她人在哪里。在学校,她说,在上数学课。校长走进来,宣布了消息。每个人都开始痛哭,包括男生。那你又在哪儿呢?我正给在巴黎的本打电话。他应该能看到电视节目,因为他突然说:“天哪,有人朝你们的总统开枪了。”我说:“好吧,好吧,很搞笑,本。”接着我听到哈尔玛在画廊的尖叫,我知道事情是真的。
2月27日,星期四
五十八岁。上帝呀。我觉得我不想费那个劲儿,再搞一次年度总结了——太令人沮丧了。
健康:还行。没有新掉牙齿。几个月没吃右苯丙胺了。饮酒也更有节制。我吃午餐时给自己一杯鸡尾酒的量,但晚上我可能还是喝得太多了。抽烟:要是不出门,就每天一包烟。有点超重,长了点小肚子。头发越来越少,也越来越白了。但你还是能认出变老后的洛根·蒙斯图尔特,不像本·利平,他现在是个又肥又秃的老头了。
性生活:足够了。娜奥米·米歇尔(现代艺术博物馆的一位策展人)是我现阶段的女朋友。我们的关系是相互尊重、彼此宽容的——但可以更有趣一点。时间允许的话,我们每周约会一到两次。
精神:有点抑郁。出于某些原因,我越来越担心自己的未来。我可以无限期地待在纽约,经营“利平之子”,想做多久就做多久,或者,能做多久就做多久。我的收入还不错,我的公寓也很舒适。我报刊文章的产出数量和影响力也相当令人满意。我周围都是有趣且成熟的人;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想去欧洲旅行,我就能动身;我在伦敦有一套小公寓。那么你还在抱怨什么呢?我想……大概是因为我从来没有真心期待过自己的生活会是这样吧。那些年少时的梦想和雄心呢?那些打算要写的引人入胜的巨著呢?
我相信,我们这一代人受到了战争的诅咒,那场“大冒险”(对我们这些没有缺胳膊断腿还侥幸存活下来的人而言)硬生生中断了我们的人生——我们的鼎盛时代。它持续了那么久,将我们的生活不可逆转地一分为二——“战前”和“战后”。每当我想起一九三九的自己,又想起一九四六年我变成了什么样子时,我不禁为自己可怕又悲惨的遭遇感到心碎……我怎么可能装作什么都没发生一样继续下去呢?也许,在这样的情况下,我的成就还不算太差,毕竟,我的《洛根人生秀》一直进行着——我也还有时间去写《八重奏》。
(6月)
莱昂内尔死了。好了,我把这句话写下来了。愚蠢又毫无意义的意外。不能怪任何人,只能怪他自己。事情是这么发生的。
一天早上,大概六点钟,梦迪给我打电话,泣不成声地在话筒那头尖叫:里奥病了,他醒不来,他动不了。我让她打电话叫医生,然后赶紧坐上出租车,朝市中心赶去。我到的时候,医生已经在那里了,他告诉我,莱昂内尔死了。他是在自己的呕吐物里溺死的[44]。
原来,梦迪和他吵了一架,就出门去布鲁克林某处的俱乐部看乐队表演。在她离开之前,莱昂内尔就在嗑药和喝酒,厨房里已经有一个空的杜松子酒瓶和好几个空的啤酒罐了。他醉得不省人事,在地板的床垫上昏睡过去,他的脑子被卡在奇怪的角度——他陷入了酒精和安非他明作用下的昏迷状态。他的身体开始反抗,他吐了,他仍在昏迷,脑袋又被牢牢卡住——他被溺死了。他的肺里全是从胃里吐出的液体,他是被活活溺死的。可怜的傻孩子。可怜又可悲的莱昂内尔。
我给洛蒂打电话。她尖叫起来。她用紧张而刺耳的声音说——我永远、永远也不会原谅她说的这句话——她说:“你这畜生。都是你的错。”
葬礼上有四十来个人,我几乎都不认识,看到属于莱昂内尔的这个小世界聚集在一起,我很感动。洛蒂送来花圈。我自然只能去找梦迪,我们抱头痛哭了一场。她说那天是她的生日——她十九岁了——那正是他俩争吵的原因。她想去太浩湖庆生;而他想去新奥尔良。她说她不能再住在那套公寓了,我说她可以住我家多余的那个房间。从那以后,她就住在这儿了,我想,这对我们都好。她走到哪里,都像带着护身符一样带着莱昂内尔的那本《湖畔别墅》(“他很喜欢那本书,洛根。”)。
(7月)
我决定今年夏天不回伦敦和意大利。我故意让自己全身心投入工作:我自认为明智地买了一些波普风格的作品,但主要还是选了第二代抽象表现主义的大量优秀画作。潮流变了,顾客和收藏家们都在竞相追逐沃霍尔、戴恩、塔兹和奥登伯格这些人。
梦迪在村里的一家咖啡馆找到了工作,我们同时出门上班。她有自己的钥匙,可以自由来去。我得说明,她绝大多数晚上都待在家里。我喜欢有她在家——她是个热情又单纯的女孩。我们一起看电视,叫中国菜或比萨外卖,我们聊起里奥——她惊讶地得知他竟然是莱昂内尔爵士(“所以,要是我们结婚了,那我不就成了,爵士夫人?”)。她带我初尝了大麻的微妙愉悦感,而我则基本上放弃了巴比妥酸盐和安眠药。约翰·弗朗西斯·伯恩对这种状态表示赞同。我晚上如果出门——去参加画展开幕式或晚宴聚会——那梦迪就会在家等我。我多希望我还留着米斯蒂克的房子啊,不过,我们在这座气候炎热的城市里也挺开心。我收到很多周末聚会的邀请,可我觉得,我没法带着梦迪去休伯家或安·金斯伯格家,所以我跟他们说我在忙着写作。
(8月)
问题来了。今天早上,我六点醒来,走进厨房煮咖啡。梦迪站在打开的冰箱旁,头发凌乱,睡眼惺忪,一丝不挂。她选出一盒橙汁,悠闲地从我身边走回房间,边走边说:“嗨,洛根。”完全是若无其事的样子。
不幸的是,我却不能装作若无其事。她曾跟莱昂内尔和乐队成员及他们的女友们同住,对她来说,随意的身体裸露也许是一天的常态。可对我来说,这好像打开了某个开关,我突然非常清醒地意识到,我是在跟一位十九岁的漂亮女孩住同一套公寓。我满脑子想的都是她的身体。我发现整个公寓的气氛也完全变了——现在,它像是充满了电,性感的电。我亲爱的折磨人的老天爷啊,蒙斯图尔特,她都可以当你的孙女了。是,可我也是血肉之躯,血肉之躯啊。今天傍晚,我坐着偷偷观察她在客厅走来走去,她拿起一本杂志,小口喝着冰茶。天气很热,她走到空调前,想离冷空气近一点。她跟我说着今天碰到的一个极讨厌的客人——我没有听,只是看。她说话时,用两只手把散落的头发拢到脑后,扭成厚厚的一把,盘旋绕到头顶,露出湿漉漉的后颈,好吹到更多凉风。她把头发拢起来时,我看到她t恤衫下的乳房也抬了起来。我只觉得舌头肿大,喉咙发干,一种无比直接又明确的欲望让我失去平衡,无法呼吸。我想要她,想要把她强壮年轻的肉体压在我的身下——或者让她在我上面,或者让她在我旁边。
今天晚餐时,我先发制人,采取了行动。我说我要去伦敦和巴黎出差,会离开六周左右,我不在家的时候,也许她搬去跟朋友住会更适合。“那这公寓怎么办?”她惊讶地说,“你的东西呢?你养的植物呢?”我会把中介找回来的,我说。(自从梦迪搬进来以后,我就取消了与清洁公司的合约。为什么呢?)“不用,不用,”她说,“我会帮你照顾植物的。我愿意。”她舔掉大拇指上的一点番茄酱。这些自然而然的动作现在对我来说简直无法忍受。好吧,我说,挺好。只要你不会觉得孤单。只要你开心。
8月21日,星期五
事情是昨晚发生的。必须发生。无可避免,殊为奇妙。我们都喝了很多酒。我站在厨房里,她走到我身后,张开双臂环抱着我,把头靠在我的背上。我觉得我的脊柱都要断了。她用“伤心”的语气说:“我会想你的,洛根。”我转过身。你是用石头做的,才可能没有反应。在那样的情形下,你被阉割了,才有可能控制自己。我们接吻了。我们走进我的卧室,脱光衣服做爱。我们抽了她的大麻。我们又做爱了。早上我们醒来,再次做爱,然后吃早餐。现在她去上班了,我写着这篇日记。她说,她几乎一搬来,就想这么做了。她认为,在某种程度上,这样做能让她更接近里奥。天哪。可她看得出来,我对她不感兴趣,她尊重我的想法,很高兴和我做朋友。后来,一切都变了,她说,她突然发现我也想要她,那这就只是个时间问题了。厨房里的那一瞬间打开了某个开关。当男人和女人相互有了感觉时,他们凭直觉就能知道,无须言语。他们可能什么都不做,但这种心知肚明的共同欲望已大白于天下——就像霓虹灯招牌一样,直白地说着:我想要你,我想要你,我想要你。
8月25日,星期二
在穿过公园大道去上班的路上,我满脑子想的都是梦迪。我朝左边看看,看到注射器造型的克莱斯勒大厦,在清晨朝阳的映照下闪闪发亮——如同一艘将要发射的装饰艺术风格的银色飞船。这是我在曼哈顿最爱的风景吗?
8月27日,星期四
下午六点半。我下班回家,拿着手提箱走在街上,突然看到一个男人穿着泡泡纱的套装,双手叉腰,抬头盯着我的公寓楼。有什么能帮你的吗?我问。他的脸松垮垮、皱巴巴的,长长的蓝色胡须早该剃了。对,他说,这幢楼里有没有一个叫萝拉·施密特的人?我摇摇头,说这里没有人叫这个名字——而我认识我所有的邻居。谢谢了,他说,说完便悠闲地走了。现在,我知道梦迪的真名了。“梦迪·史密斯”就是萝拉·施密特。我决定暂时不说这件事。
8月29日,星期六
接下来是事情的经过。我真是个傻瓜,竟然没把它当回事。昨天,梦迪和我照常一同出门上班。泡泡纱男人就在马路对面,跟另一个戴草帽的男人等着。梦迪看到他们,立马开始狂奔,像只野兔朝莱克星顿大道跑去。草帽男大叫:“萝拉,亲爱的!等等!”接着他们便要去追她。我张开双臂拦住他们,把他们拖住。喂!这他妈到底怎么回事?这时,萝拉/梦迪正绕过街角,他们永远都追不上她了。草帽男对着我大吼:“你这畜生!你这下流的人渣!你这变态!那是我的女儿。”那又怎么样?我说。“她才十六岁,就是这样,你就是坨恶心的狗屎。”我退后一步。不不不,我说,她告诉我她十九岁了。我们还庆祝了她十九岁的生日。“我们会报警的。”泡泡纱男人龇牙咧嘴地对我说,“你这窝囊的英国佬。”窝囊废!他又吼了一遍,然后便走开了。
我回到公寓,试着冷静下来。真他妈见鬼了。她看起来像二十五岁,连十九岁都不像——更别说十六岁了。我这个年纪,早已不再年轻,怎么可能看得出来一个十九岁的女孩其实只有十六岁呢?就连莱昂内尔也没看出来啊。这些女孩、这些年轻女人长得太快了。看看嘉儿——要我说,她像二十出头的人。可所有这些理由和辩解都是马后炮。我给杰瑞·舒伯特打电话,解释了目前的状况。他听完了。形势不妙啊,洛根,他严肃地说,在纽约州,发生自愿性行为的最低年龄是十七岁。低于这个年龄,不管对方是同意还是不同意,他们都可以判你三级强奸罪。强奸?那我该怎么办呢,杰瑞,我说,我向你发誓,她真的告诉我她十九岁了——她看起来还不止十九岁呢。杰瑞没说话。我该怎么办?你千万别说是我告诉你的,他说,但我要是你,我就会离开这里——赶快。
我照做了。现在,我回到挥汗如雨又缺少空调的英国伦敦,坐在我位于特彭泰大道的公寓里。
挂上电话后,我将各种必需的零碎物品装进三个手提箱。我把冰箱里的食物全部扔掉,把盆栽植物放到消防通道上,叫了辆出租车。我先去了画廊,把钥匙留在那里,说我必须紧急去一趟欧洲。司机开车送我到爱德怀德机场[45],我买了环球航空公司去伦敦的机票。我给梦迪工作的咖啡馆打电话,想留个口信。神奇的是,她居然在那里。他们会去找你的,我说,既然他们知道你住在哪儿,那就一定也知道你在哪儿工作。我才不管呢,她说。我跟她说了我的计划,给了她我在伦敦的地址和电话号码,恳求她回家,等到十七岁后再出来。你到底是从哪儿来的?我问。阿拉米达,她说。那是哪儿?就在旧金山旁边的一个小地方。回阿拉米达的家吧,我说,给我写信,等你真的满十七岁了就告诉我。她哭了。我爱你,洛根,她说。我也爱你,我说。我真是谎话张口就来。
注释:
[1]杰克逊·波洛克(jackn pollock,1912—1956),美国画家,抽象表现主义绘画大师。——译注
[2]弗朗茨·克莱恩(franz kle,1910—1962),战后美国画坛的领袖人物之一,抽象表现主义的代表画家。——译注
[3]威廉·德·库宁(wille,1904—1997),荷裔美籍画家,抽象表现主义最重要的艺术家之一。——译注
[4]罗伯特·马瑟韦尔(robert otherwell,1915—1991),美国抽象表现主义艺术家。——译注
[5]克莱蒙·格林伯格(cle,1909—1994),当时最具影响力的艺术评论家,“发掘”了杰克逊·波洛克。
[6]弗兰克·奥哈拉(frank o&039;hara,1926—1966),诗人,当时在现代艺术博物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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