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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上高中那一年,母亲最终还是回到了职场。她走出家和社区,来到芝加哥熙熙攘攘、高楼林立的市中心,在那里找到了一份银行行政助理的工作。她买了一套职业装,开始了每天通勤的生活。她乘公交车向北到杰弗里大道,如果和父亲的出门时间碰巧一致,她就搭父亲的别克车走。对母亲来说,这份工作正好可以让她换换环境,而对我们家来说,多一份收入也是必要的。父母要负担克雷格在天主教会学校的学费,而且也在考虑他上大学的事,后面紧跟着还有我。
我哥哥那时已经完全长大成人了,是一个动作优雅的大高个儿,两腿像是装了弹簧,是本市最好的篮球运动员之一。在家里,他吃得很多。他一次能喝掉几加仑 [1] 牛奶,吃掉一整张大比萨饼,经常从晚饭到睡觉前一直在吃东西。就像他一直表现出来的那样,他既能做到从容随和,也可以注意力高度集中,他有很多朋友,成绩也好,还是一名引人注目的运动员。他曾经参加过一支暑期业余联赛球队,在中西部地区打巡回赛。球队里有一位未来的超级巨星—伊赛亚·托马斯,他最终入选美国职业篮球联赛名人堂。克雷格上高中前,就已经成为芝加哥市几所顶尖公立学校篮球教练争抢的对象,他们的队里需要克雷格这样的球员。这些球队会吸引大批人呐喊助威,也会吸引大学的星探。但是我的父母态度坚决,他们认为克雷格不能为了打篮球而耽误其学业发展,高中运动场上的辉煌毕竟是过眼云烟。
迦密山学校似乎是最好的选择,里面有一支实力强劲的天主教联盟篮球队,课程标准也以严格著称,值得父母一年交几千美元的学费。克雷格的老师们都是身着棕色长袍的神父。他班里的同学百分之八十都是白人,其中许多人有爱尔兰天主教背景,来自偏远的白人工人阶层社区。高三结束时,第一级别的大学球队已经向他抛出了橄榄枝,其中几个很可能为他提供全额奖学金。但是,我父母还是坚持,他不应该限制自己的选择,要争取进入自己能力所及的最好的大学。至于学费,他们会想办法。
可喜的是,我上高中时学费全免,自己只需要支付公交车费。我幸运地通过考试进入了芝加哥第一所全市统招的高中—惠特尼·扬高中。学校位于卢普区西边一处破败的街区。刚刚成立几年,它就发展为芝加哥顶尖的公立学校。惠特尼·扬高中是以一位民权斗士的名字命名的,1975年正式对外招生,目的是在“跨区校车接送制度” [2] 之外,提供另一种积极方案。学校坐落在北城和南城的分界线上,那里有深具前瞻性思维的老师、崭新的硬件设施。学校招生的原则是,机会面前人人平等,只以学业表现作为唯一录取标准,不考虑人种肤色。芝加哥市教育委员会制定的录取配额制是:百分之四十给黑人学生,百分之四十给白人学生,百分之二十给拉丁裔或其他族裔学生。但实际上,情况有点不同。我上学的时候,学校里百分之八十的学生都不是白人。
高中开学的第一天,去学校对我来说是一次全新的长途冒险。路上要花一个半小时,搭乘两次公交车,在市中心换乘,神经绷得紧紧的。那天早晨,我五点就起床了,全身上下穿的都是新衣服,还戴了一对漂亮的耳环,心里有点打鼓,不知道在公交旅程的另一端,这些是否会被接受。我吃完早饭,不知道午饭会在哪里吃。我跟父母道别,不知道过完这一天我是否还是自己。据说高中是会改变人的。惠特尼·扬高中对我来说,完全是一个陌生的地方。
学校非常漂亮,设施很先进,比我去过的所有校园都要好。学校由三栋立方体形状的大楼组成,其中两栋大楼之间还有一个别致的玻璃空中走廊,横跨杰克逊大道。教室是开放式的,设计得很用心。有一栋楼专门用于艺术教育,里面有供合唱团练习和乐队演奏的专用房间,还有用于摄影和陶艺课程的教室。整个校园建得像是一个用于学习的圣殿。学生们从学校的大门拥入,在开学的第一天,他们就已经志向明确。
惠特尼·扬高中共有约一千九百名学生,在我看来,他们都比我成熟和自信,似乎可以完全掌控自己的每一个脑细胞,在全市统一考试中答对的每一道多项选择题都为他们注入了能量。我感觉自己很渺小,我曾经是布林茅尔的高年级学生,此时却是高中最低年级的学生。下了公交车,我注意到很多女孩在背着书包的同时还拎着女式小提包。
如果可以分类的话,我对高中的种种担心,大部分都可以归为同一个问题:我是否足够优秀?入学第一个月,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我,同时,我也开始适应新环境,每天黎明前起床,穿梭在学校各大楼之间上不同的课程。惠特尼·扬高中分为五个“舍”,作为其成员的大本营,这是为了让学生在高中生活期间建立密切的关系。我分在了“金舍”,负责我们的是一位副校长—史密斯先生,他家恰巧也住在欧几里得大道,离我家不远。过去几年,我一直帮史密斯先生家做零活,比如临时帮忙照看孩子们,给孩子们上钢琴课,训练他家不听话的小狗。在学校看到史密斯先生对我是个安慰,好像在我的社区和惠特尼·扬高中之间有了一座桥梁,但这并没有抵消我的焦虑。
我们社区只有几个孩子在惠特尼·扬高中上学,其中有我的邻居和朋友泰利·约翰逊,还有我的同学齐娅卡—我们俩从幼儿园就认识并且一直在进行友好竞争,还有另外一两个男孩。我们中的一些人会一起坐公交车上下学,但是在学校,我们分散在不同的“舍”,所以不能总是结伴而行。我也是第一次身处没有哥哥暗中保护的环境。之前,克雷格以他随和讨喜的方式,让我一路走得很顺利。在布林茅尔,他善良懂事,老师们很喜欢他,在孩子中间他也是受尊重的酷小子。我一直生活在他带来的阳光下,走到哪里,人们都会说那是克雷格·罗宾逊的妹妹。
而现在,我只是米歇尔·罗宾逊,这里没有人知道克雷格。在惠特尼·扬高中,我需要靠自己的努力来站稳脚跟。我最初的策略是先不说话,暗中观察一下班里的新同学。这些到底是什么样的孩子?我只知道他们都很聪明,那种聪明是经过证实的、经过精挑细选的。显然,他们是本市最聪明的孩子。但我不也是其中之一吗?我们—我、泰利和齐娅卡—能到这里来不正是因为我们和他们一样聪明吗?
事实上,我并不确定。我不知道我们是否和他们一样聪明。
我唯一知道的是,我们来自一所位于黑人居民占大多数的中产阶层社区的学校。但是,假如我们还不够聪明呢?如果搞了半天,我们不过是最糟的学生中最好的呢?
在学校迎新会上,在上第一节生物课和英语课时,在食堂笨拙地尝试认识新朋友时,这个疑问一直在我脑子里挥之不去。不够优秀,不够优秀—这是对我的出身以及我已经建立的自信的质疑。它就像一个恶性细胞,会不断裂变再裂变,除非我能找到方法阻止它。
……………………
我发现,芝加哥是一个比我想象中大得多的城市,因为我当时每天上下学加起来要坐三个多小时的公交车。在75街上车后,一路上会像走迷宫一样经过无数站,车上很挤,没有空座,经常得站着。
在漫长的旅程中,我透过车窗似乎可以逐渐看到整个南城的模样。在清晨的微光中,街角商店和烧烤店还没开门,篮球场和铺砌整齐的游乐场上空无一人。我们向北来到杰弗里大道,向西驶入67街,然后再向北,转来转去,每过两个街区就停一站,让人上车。我们会穿过杰克逊公园高地和海德公园,芝加哥大学的校园就在这些公园里,藏在巨大的铁艺门后面。时间好像过了一万年,我们才终于上了湖滨大道,沿着密歇根湖一路向北到达市中心。
我向你保证,坐公交车心急也没用。你上了车就只能乖乖忍着。每天早上,我都会赶在高峰时段抵达密歇根大道换乘到市区的公交,上车后沿着范布伦大街向西走,这一路上的风景比前一程要好看,我们会路过有金色大门的银行大楼,看到高级宾馆门外站立的侍者。透过车窗,我看到穿着西装、裙子和高跟鞋的时尚男女,拿着咖啡赶去上班,他们的忙碌中透着一种自负。我当时还不知道这样的人叫职场人士。我也不知道他们必须要拿到什么样的学位,才能进入范布伦大街两旁高大的写字楼。但是,我喜欢他们脸上坚定的神色。
同时,在学校里,我也在暗暗收集一些数据,来确定我在同学中的位置。在此之前,我和社区外的孩子的接触,仅限于去几个堂亲表亲家做客,以及参加了几次市里在彩虹海滩上举办的夏令营,那里的所有营员都来自南城,家里都不富裕。而在惠特尼·扬,我认识了一些家住北城的白人孩子,芝加哥北城在我的感觉里就像是月球的背面,是一个我从没想过也没有理由要去的地方。更加有趣的是,我发现有一个叫作非洲裔美国精英的群体。我高中的很多新朋友都是黑人,但这并不代表我们的经历有任何相似之处。其中一些人的父母是律师和医生,而且他们之间早就认识,好像是通过一个名为“杰克与吉尔”的非洲裔美国人社交俱乐部认识的。他们度假时会去滑雪,或者出国旅游。他们谈论的事情我从没听过,比如暑期实习和传统黑人学院 [3] 。我的班上有一个对每个人都很友善的黑人男生,他的父母创立了一家大型美容用品公司,他家住在市区最豪华的一栋大厦里。
这就是我的新世界。当然学校里并不是所有学生都家境优渥,见多识广。还有很多孩子来自和我差不多的社区,他们付出的努力比我多得多。但是我在惠特尼·扬的前几个月,窥见了之前对我而言隐形的某些东西—特权和人脉,它们就像悬在我们头上的一些半隐藏的梯子和导绳,准备好把我们中的一些人而非所有人拽上天。
我在学校第一轮考试的成绩很好,第二轮也不错。经过了高一和高二两个学年,我开始建立起和在布林茅尔时一样的自信。因为每次考试我都能取得好成绩,几乎没有考砸过,所以我对自己的怀疑慢慢消失。大部分老师我都很喜欢。上课时我也不害怕举手了。在惠特尼·扬高中,聪明的孩子是无须担心的,因为这里几乎每个人的目标都是上大学,所以你无须掩盖自己的智慧,不用担心有人说你说话像个白人女孩。
我喜欢所有包含写作的课程,初级微积分则学得有些吃力。我的法语成绩也差强人意。在我前面,有些同学的成绩总是比我高一点儿,而且似乎学得很轻松,但我努力不让这个影响自己。我开始意识到,如果我多花一些时间学习,通常会迎头赶上。我不是门门功课都能拿a,但是我一直在努力,而且某些学期的成绩已经接近全a。
同时,克雷格被普林斯顿大学录取,搬出了家中后廊的卧室,从此,我们的生活中有了一个高66英尺、重200磅的空白。冰箱里备的肉类和牛奶明显少了好多,不再有女孩打来电话,一直占着线跟他聊天。他之前被好几所提供奖学金的大学录取,而且也算是一个篮球明星,但是在父母的鼓励下,他选择了普林斯顿大学,虽然学费要更高一些,但是他们觉得回报也会更多。克雷格在大二时,进了普林斯顿大学的校篮球队,这让父亲倍感骄傲。父亲走路不稳,需要拄双拐,但他还是乐于长途驾车。他用那辆旧别克车换了一辆同车型的新车,颜色是微微发亮的深栗色。每当从水处理工厂休假时,他就开十二小时的车,横穿印第安纳州、俄亥俄州、宾夕法尼亚州到达新泽西州,去现场观看克雷格比赛。
因为我每天需要坐很长时间的公交车上下学,所以和父母见面的时间也变少了。现在回想起来,那段日子他们应该很孤独,或者至少需要适应一下。我当时在外面的时间比在家里多。因为在车上站一个半小时太消耗体力,泰利·约翰逊和我想出了一个妙招,但是需要早晨提前十五分钟出门。我们先坐车去往相反的方向,往南几站就到了一个人少的社区,然后下车过马路,再上我们经常坐的往北走的公交车,这一站比我们平常在75街上车的那站人要少得多。我们对自己的小聪明很得意,沾沾自喜地坐下,一路便在聊天或者学习中度过。
晚上,我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的时候,已经六七点钟,匆匆地边吃晚饭,边和父母聊聊白天学校发生的事。等母亲一刷完碗,我就开始做作业。我经常带着书本到楼梯间放百科全书的角落里去,那里临近萝比和特里的房间,更加隐秘安静。
我的父母从没有说起大学学费让他们感到有压力,但我知道压力一直都在。所以当法语老师宣布她要带一个团去巴黎,但需要自费,让大家报名时,我回家压根儿没提这件事。这就是我和“杰克与吉尔”俱乐部那些孩子的差别,虽然他们中很多人现在都是我的好朋友。我有一个充满爱的整洁的家,可以负担我每天往返学校的交通费,晚上回到家还有热饭热菜等着我。除此之外,我不会再向我的父母提任何要求。
一天晚上,父母找我谈话,他们看起来有点困惑。母亲从泰利·约翰逊的母亲那里听说了法国团的事情。
“你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她问。
“因为那个需要很多钱。”
“这个不是你要操心的事情,米歇尔。”父亲温和地说,口气里有一丝不悦,“如果我们连知道都不知道,又怎么去做决定呢?”
我看着他们两个,不知道该说什么。母亲看着我,眼神柔和。父亲已经脱下了他的工作服,换上了一件干净的白衬衫。他们现在都四十岁出头,结婚近二十年了,从没去欧洲度过假。他们没去过海滩旅行,没有在外面吃过饭,也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我和克雷格是他们唯一的投资,家里所有钱都花在我们身上。
几个月后,我跟着老师还有十几个来自惠特尼·扬的同学一起,登上了飞往巴黎的航班。我们后来住在一家旅社,参观了卢浮宫和埃菲尔铁塔,从路边摊买了奶酪煎饼吃,还沿着塞纳河河畔散步。我们这群来自芝加哥高中的孩子说起了法语,虽然生硬,但起码我们开口了。出发那天,当飞机开始移动时,我从舷窗回望机场,知道母亲就站在黑色窗户后的某处,穿着冬天的外套,在朝我挥手。我记得飞机引擎启动时,声音大得吓人。然后它沿跑道滑行,飞离地面,向上加速时,我感觉胸口发闷,一股后坐的力量把我按到座位上,这种奇怪而短暂的适应过程过去之后,我终于感觉自己升空了。
……………………
和全世界所有的高中生一样,我和朋友们喜欢闲逛。我们闲逛时会在公共场所吵吵嚷嚷。在放学早或者作业少的时候,我们就结伴从学校到市中心,到有八层商场的芝加哥水塔商厦去。我们在那儿坐着电梯上上下下,买好吃的皆乐爆米花 [4] ,在麦当劳餐厅里占上几张桌子,只买一点儿吃的,却待上很长时间。我们在马歇尔·菲尔德百货公司里逛名牌牛仔裤和手袋店,经常有不太待见我们的保安偷偷跟着我们。有时,我们还会去看场电影。
我们一路上很高兴,因为我们自由自在,而且是和伙伴们在一起,还不用想学校的事情,所以这座城市看起来更加有魅力。我们是一群学着四处探索的城市孩子。
我大部分时间都和一个名叫桑蒂塔·杰克逊的同学待在一起,她早晨也会坐杰弗里大道上的公交车,但比我晚几站上车。她是我高中时期最好的朋友之一。桑蒂塔有一双美丽的黑眼睛,两颊饱满,举止像是一位充满智慧的女士,尽管她只有十六岁。在学校,她报名参加了所有可以报名的美国大学先修课程 [5] ,而且几乎都拿到了高分。当所有人还在穿牛仔裤时,她已经穿上了裙子;她的嗓音清澈而有力,多年后,她作为罗贝塔·弗莱克 [6] 的伴唱参加了巡回表演。桑蒂塔很深沉,这是我最喜欢她的地方。她和我一样,在人多的场合可以轻狂搞笑,但单独相处时我们会严肃认真起来,两个少女哲学家一起讨论大大小小的人生问题。我们坐在桑蒂塔家二楼房间的地板上,一聊就是几个小时,谈论我们的烦恼、未来的人生目标以及我们对世界的认识与不解。桑蒂塔的家是一栋都铎风格的白色房子,在杰克逊公园高地,那里是南岸社区的富裕地段。作为朋友,她是很好的听众,也非常有洞察力。我也努力做到和她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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