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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年夏天,父亲开车沿着连接伊利诺伊州和新泽西州的平坦公路,把我送到了普林斯顿。但这不是一次简单的父女旅行,我的男朋友大卫也在车里。我受邀参加一个特殊的夏季新生培训项目,为期三周,它的目的是弥合“准备上的差距”,让某些即将入学的新生有更多时间适应大学生活,并提供很多帮助。我不太清楚我们被选中的原因,不知道我们的申请资料中的哪个部分使学校认为我们可能会从这个项目中受益。在培训中,我们需要阅读课程大纲,并提前熟悉校园各建筑之间的路线。不过,此前两年克雷格也参加过这个项目,它似乎是个机会。所以我把行李收拾好,和母亲告别,然后上车出发。离别时,我和母亲都没有掉眼泪或者很伤感。
我离家心切的一个原因是,在那之前几个月,我一直在芝加哥市区的一家小型装订厂的流水线上工作,操作着一把工业用胶枪,每天工作八小时,一周五天,工作乏味得让人想自杀。不过这也让我更加觉得上大学是个好主意。大卫的母亲在那家装订厂上班,是她帮我们俩找到了这份工作。我们整个夏天都在并肩作战,因此工作变得还可以忍受。大卫比我大两岁,他聪明而温柔,是个高个子的英俊男孩。他和克雷格先成了朋友,那是几年前,大卫过来看望他住在“欧几里得林荫路”小区的亲戚,在罗森布朗公园的篮球场上认识了克雷格。最后,我们俩成了男女朋友。我上高中的时候,大卫到州外读大学,刚好没有成为我学业上的干扰因素。但在节假日和夏天,他会回到位于芝加哥西南远郊的家和他母亲一起住,并且几乎每天都开车过来找我一起外出。
大卫脾气随和,比我之前交往过的男朋友成熟。他会坐在沙发上和我父亲一起看球赛,跟克雷格开玩笑,同我母亲礼貌地聊天。我们有过真正的约会,去红龙虾餐厅吃我们认为高档的晚餐,还去看电影。我们在他的车里亲热。白天在装订厂,我们拿着胶枪边干活边聊天,旁若无人地说着俏皮话,直到最后无话可说。我们两个对这份工作都算不上投入,只是想攒点上大学的生活费。我反正很快就要离开,也不打算再回到这家装订厂。从某种意义上说,我已经离开了,我的心已经飞往了普林斯顿的方向。
所以,在那个8月初的傍晚,当父亲、男友和我一行三人下了一号公路,驶入通往普林斯顿大学校园的那条宽阔的林荫大道时,我已经做好了迎接新生活的充分准备。我准备好了把两个行李箱拖入培训期住的宿舍;准备好了和一起参加培训的同学(主要是少数族裔和低收入家庭的学生,还有几个运动员)交朋友;准备好了吃食堂的饭菜,记住校园地图,征服他们给我的任何一个教学大纲。我到了那里,我上“船”了。那年我十七岁,我的生活终于启航了。
只有一个问题,那就是大卫。我们从宾夕法尼亚州一进入新泽西州,他看上去有一点儿沮丧。当我们把行李从车的后备厢里拿出来时,很明显,他已经感到孤独了。我们交往了一年多的时间。我们彼此表达过爱意,但我们恋爱的环境是欧几里得大道、红龙虾餐厅和罗森布朗公园的篮球场,也就是我刚刚离开的地方。当父亲像往常一样费力地从驾驶座上站起来,拄着他的手杖站定时,我和大卫站在暮色中,相对无言。看着面前那片像绿宝石一样干净整洁的草坪,旁边就是我要入住的石头城堡似的宿舍,我想,我们当时都突然意识到,我们俩可能还有一些重要的事情没有讨论。这次是短暂的分别,还是因为分隔两地而彻底地分手,我们也许有不同看法。我们还会去看望对方吗?会写情书吗?如果要保持恋爱关系难度有多大?
大卫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事情有点混乱。我知道我要什么,但我不知道用什么言语表达。我希望有一天,我对一个男人的感觉会让我不顾一切,让我陷入一场暴风骤雨般的冲动中,就像所有最美好的爱情故事中描写的那样。我的父母在十几岁的时候爱上对方,他们还一起参加了母亲学校的高中毕业舞会。我明白十几岁时的爱情有时也是真实且长久的。我相信会有一个人出现并成为我的一切,他性感、可靠,对我的影响直接而深沉,让我愿意为他做出牺牲和妥协。
但他不是现在站在我面前的这个男孩。
父亲最后打破了我和大卫之间的沉默,说该把我的东西送到宿舍里去了。他在城里的一家汽车旅馆给他和大卫订了一个房间。他们计划第二天出发回芝加哥。
在停车场,我紧紧地拥抱了父亲。他手臂上的肌肉因为年轻时练拳击和游泳的缘故很结实,那时他每天要用手杖支撑着自己四处活动,手臂锻炼得更加结实了。
“要好好的,米歇尔。”他放开我,脸上除了骄傲,没有流露出其他的情绪。
然后他先上了车,贴心地给我和大卫留出一些隐私空间。
我们一起站在砖石铺砌的道路上,两个人都局促不安,拖延着时间。他凑过来亲吻我,我的心一阵狂跳。这个部分总是让人感觉良好。
但是我清楚,虽然我现在正抱着一个真正关心我的善良的芝加哥男孩,但就在不远处,一条灯火通明的小道从停车场通向一座小山丘,后边是一个方形的庭院,几分钟之后,那里将是我的新环境、我的新世界。我感觉有点紧张,这是我第一次离家住校,离开我唯一熟悉的生活。但是我心里明白,长痛不如短痛,干脆利落地分手是更好的选择。第二天,大卫打电话到我的宿舍,问在他走之前我能不能出来吃个便饭或者我们能否在城里最后一起散散步,而我咕哝着说了些我在学校很忙、觉得两地恋爱行不通的话。我们那天晚上的告别是最后的告别。我当时就应该直接跟他说,但是我没有勇气,那样的话,说的人和听的人都会很伤心。所以,我就让他那样离开了。
我发现,原来生活中有许多事情我都不了解,最起码对20世纪80年代初普林斯顿的校园生活不了解。作为暑期培训生的几周过得忙碌而充实,周围十几个孩子都是好相处且让我觉得熟悉的类型。接着,秋季学期正式拉开了帷幕,学校迎来了大批的学生。我把东西搬到了新宿舍,那是派恩楼的一个三人间。我从宿舍三楼的窗户看到有几千名学生拥入校园,大部分都是白人,他们带着音响、羽绒床品和一架架的衣服。有些学生是坐着豪华轿车来的。一个女孩甚至有两辆豪华轿车随行,而且是超长的那种,里面装的都是她的行李。
普林斯顿的白人和男生占绝对优势,这一点无法回避。学校里男生的数量几乎是女生的两倍。在我入学那年的新生中,黑人学生的占比只有不到百分之九。如果说在参加培训项目时,我们感觉自己是学校的主人,那么现在我们是扎眼的少数派,就像一碗白米饭里的几粒罂粟种子一样。惠特尼·扬高中的学生是比较混杂的。我从未置身于一个白人占多数的社区,也从未因为自己的肤色而在人群中或教室里引人注目。这让人不安、不舒服,起码开始时是这样,我就像被丢进了一个奇怪的新玻璃容器,一个不属于我的环境。
然而,就像任何事一样,你要学会适应。有些适应是容易的,甚至能让人安心。首先,这里似乎没有人担心犯罪问题。学生房间的门经常不锁,自行车随意地停在楼外,女生们的金耳环就扔在宿舍的洗手池上。他们似乎对这个世界有无限的信任,他们在这世间大踏步前行似乎完全有保障。而对我来说,这需要适应。几年来,我在往返惠特尼·扬的公交车上,一直默默地看管着自己的东西。晚上回家走在欧几里得大道上时,我手里会拿着家中的钥匙,钥匙尖冲外,随时准备保护自己。
在普林斯顿,唯一需要担心的事情就是学业。周围的一切都是为服务于学生而设计的。食堂有五种不同种类的早餐。我们可以坐在亭亭如盖的大橡树下或者在开放的草坪上扔飞盘减压。学校的主图书馆建得像一座老式的教堂,有高高的天花板和光亮的硬木桌子,我们可以把课本摊开来安静地学习。在这里我们受到保护,就像裹着一层茧衣,各种需求都会得到满足。我后来才知道,很多学生从小到大一直都处在这样的环境中,不知道还有其他不同的生活。
与这些相伴而来的是一个新词汇表,是我需要学习的。什么是“导修课” [1] ?什么是“复习日” [2] ?没人跟我解释学校行李单列表上的“超长”床单是什么意思,导致我买的床单太短,整个大一期间,我睡觉时脚都放在裸露的塑料床垫上。在运动项目上,需要学习的就更多了。我从前只熟悉橄榄球、篮球和棒球,现在才发现东海岸预科学校毕业的学生接触过的运动项目要多得多。长曲棍球是一种,草地曲棍球是一种,壁球也是一种。对于一个来自芝加哥南城的孩子来说,这有点让人头晕。“你加入赛艇队了吗?”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
我只有一个优势,那是从幼儿园起就一直拥有的:我是克雷格·罗宾逊的妹妹。克雷格这时念大三,是校篮球队里最优秀的球员之一。他和之前一样,有自己的粉丝。就连学校的保安见到他都会跟他打招呼。克雷格已经有自己的生活,我后来部分地融入了其中。我认识了他的队友和朋友。一天晚上,我和他一起在校外吃饭。在篮球队一位热情支持者那陈设考究的家里,我坐在餐桌前,眼前的东西让我大为惊讶,那是一个长满刺的绿色洋蓟,摆在一个白色瓷盘上,它和普林斯顿大学的很多东西一样,都需要礼仪培训才能了解。
这一年,克雷格给自己找到了一个称心的住处。他到第三世界中心做管理员,可以免费住在楼上的一个卧室里。第三世界中心这个名字很糟糕,但是用意很好,是学校设立的一个旨在帮助有色人种学生的机构。(整整二十年后,第三世界中心才更名为卡尔·a菲尔兹平等与文化理解中心,是以普林斯顿大学第一位非洲裔美国人院长的名字命名的。)中心是一座砖楼,位于展望大道的一角。展望大道上有很多都铎风格的饮食俱乐部,这些俱乐部是用豪华气派的石头建造的,就像豪宅一样,俱乐部的功能类似于兄弟会。
第三世界中心很快成了我的大本营。我们通常称呼它的简称c [3] ,这里会举办派对,还有餐饮合作社。有志愿者助教指导我们的作业,我们还拥有休闲空间。包括我在暑期培训中认识的几个好朋友,在空闲时间我们都会被吸引到中心来,其中就有苏珊娜·阿勒勒。苏珊娜身材高挑,眉毛浓密,一头乌黑发亮的长发像瀑布一样披在背上。她生于尼日利亚,在牙买加首都金斯敦长大,十几岁时跟家人搬到了马里兰州。也许是因为这个缘故,她的身上没有特定文化的印记。大家都喜欢苏珊娜,很少有人不喜欢她。她笑起来无拘无束,说话时带一丝岛上的人特有的活泼轻快,这在她疲倦或是喝醉时更加明显。我在她身上看到一种加勒比地区的人特有的轻松快活,这让她在普林斯顿大学勤奋好学的学生中很是显眼。派对上即使一个人都不认识,她也敢一头闯进去。她念的是医学预科,但是特意选了陶艺课和舞蹈课,只因为自己喜欢。
后来,我们上大二时,苏珊娜又进行了新的尝试,她决定在一个名为“方帽长袍”的饮食俱乐部里“斗嘴”,这个动词对于普林斯顿大学的学生而言有特殊含义,指的是俱乐部选择新成员时进行的社交审查活动。我爱听苏珊娜从饮食俱乐部举办的宴会和派对上带回来的故事,但是我对“斗嘴”没有兴趣。我对自己在c找到的黑人和拉丁裔学生的圈子很满意,心甘情愿地置身于普林斯顿大学社交圈的边缘地带。我们的圈子虽然小,但很团结。我们会举办派对,跳舞一直跳到半夜。吃饭的时候,我们经常十几个人围坐一桌,这让我想起过去在外祖父家里和很多人围坐一桌吃饭吃很长时间的日子。
我想,普林斯顿大学的管理者不希望看到有色人种的学生抱团,而是希望来自不同背景的学生能够多元和谐地融为一体,以提高全体学生校园生活的质量。这是一个值得尊敬的目标。照我理解,提到校园多样性,理想的状态应该是大学宣传手册上经常展示的那样,一群仪容整洁、种族各异的学生在一起,微笑着学习和交往。但即使在今天,大学校园里白人学生的数量依然大于有色人种学生的数量,融入集体的重担多半要落在少数族裔学生的肩上。就我的经验来说,这未免有点要求过高了。
在普林斯顿大学,我需要我的黑人朋友们。我们为彼此提供安慰和支持。我们中的许多人进入大学时,根本不知道自己与他人的差距何在。慢慢地,你才知道你的新同学在高中时就上过sat(学术能力评估测试)辅导课或者具有大学水准的课程,有些人上的是寄宿学校,离家住校对他们根本不是问题。这就像你第一次上台进行钢琴演奏,发现自己只弹过那架琴键破损的钢琴。你的世界有了改变,而你要去适应变化和克服困难,和其他人一样“弹奏音乐”。
这当然也是可以做到的,少数族裔和贫困学生一直在奋起迎接挑战,但是这需要力量。无论是作为唯一一名黑人学生坐在课堂上,还是作为仅有的几个非白人学生参加话剧选拔或者参加社团,都需要力量。要想在这些场合侃侃而谈,为自己赢得一席之地,就需要付出努力,并拥有更高层次的自信。这就是为什么朋友们和我在每天晚饭时刻看到彼此,会感到某种安慰的原因,这也是为什么我们在一起能待很长时间并尽情大笑的原因。
我在派恩楼的两个白人舍友人都很好,但是我在宿舍待的时间不多,所以没有跟她们建立起很深的友谊。其实我没有几个白人朋友。回想起来,我意识到我自己要负一半儿的责任。我性格保守,总是固守自己熟悉的领域。有时你能在空气中捕捉到一种安静的、残酷的疏离感,那是一种微妙的暗示,告诉你“不要冒险,找到属于自己的人,然后待在那儿别动”,这是一种很难用语言表达的感觉。
我的一位室友凯茜在许多年后出现在新闻中,她惭愧地讲到一件事,而当年我们住在一起时我并不知情。她的母亲是一位来自新奥尔良的教师,当她听说自己的女儿被安排跟一个黑人住在一起时,不由得大为震惊,她找学校软磨硬泡,一定要让我们分开。她的母亲也接受了采访,证实了这件事,并讲到了背后的一些故事。在她本人成长的家庭里,以“n”打头的词 [4] 是家里人谈话常用的,她的祖父是一名治安官,经常吹嘘自己怎样将黑人赶出镇子,所以她听到自己的女儿和我住在一起时“深感惊骇”,她如此说。
而我当时只知道大一刚过了一半儿,凯茜就从我们的三人间搬走了,住进了一个单人间。我很庆幸当时我并不知道个中原因。
我在普林斯顿申请的助学金计划要求我找一份勤工俭学的工作。我最终找到了一份不错的工作,被c聘为主任助理。不上课的时候,我就到那里帮忙,一周大约工作十个小时。我坐在中心的全职秘书洛蕾塔旁边,把备忘录敲进电脑、接听电话、导引前来咨询如何退课和报名参加餐饮合作社的学生。办公室位于楼前的一角,阳光充足,摆放着一些风格混搭的家具,看起来更像一个家而不是一个机构。我喜欢待在那里,喜欢做办公室工作。每次完成一项小的组织任务,我就会有一种小小的成就感。但最重要的是,我喜欢我的老板—泽妮·布拉苏尔。
泽妮是个黑人,聪明美丽,年仅三十。她来自纽约,做事干练,精力充沛。她穿着喇叭牛仔裤、坡跟凉鞋,脑子里总能同时冒出四五个主意。对于普林斯顿的有色人种学生来说,泽妮就像一个导师,是我们超级时尚又直率敢言的首席辩护人,并因此而广受爱戴。在办公室里,她同时操作着几个项目—游说大学管理层制定更多面向少数族裔学生的包容性政策,照顾个别学生的需求,想出新主意来改善我们所有人的生活状况。她做事风风火火,总是全速冲刺着跑出第三世界中心的前门,手里拿着几页纸,嘴里叼着一根香烟,肩上背着一个包,一边走一边大喊着向我和洛蕾塔交代事情。和她一起共事是种令人兴奋的体验,这也是我第一次近距离接触一位热爱工作的独立女性。此外,她还是一位单亲妈妈,有一个可爱且早熟的儿子,名叫乔纳森,我经常帮忙照顾他。
泽妮在我身上看到了某种潜质,尽管我当时并没有什么生活经验。她把我视为成年人,在我向她汇报学生反映的各种烦恼和管理纠纷时,她会问我的看法,并认真聆听。她似乎决心唤醒我内心更多的勇气。她问我很多问题的句型都是“你做过……吗?”比如,“你读过詹姆斯·孔恩 [5] 的作品吗?”“你质疑过普林斯顿在南非的投资吗?”或者“你觉得在录取少数族裔学生这件事上还可以做点儿什么吗?”大多数时候,我的回答都是“没有”,但是一旦她提了问题,我会立即产生兴趣。
“你去过纽约吗?”有一天她问我。
我的回答又是“没有”,但是泽妮很快就修正了我的答案。一个星期六早上,我、小乔纳森和另一位在c工作的朋友挤进泽妮的车里,她开车带我们全速直奔曼哈顿,一路上边说话边抽烟。我们离开了普林斯顿周边围着白色栅栏的马场,驶入拥塞的公路,直到曼哈顿的尖顶建筑逐渐映入眼帘。一路上,你能明显感觉到泽妮的状态越来越放松。纽约是泽妮的家,就像芝加哥是我的家一样。你不会真正了解自己对于家的眷恋,直到你离开后,直到你体会到漂泊感,就像一个瓶盖在异地的海面上漂浮。
不知不觉,我们到了纽约热闹的市中心,这里满街都是黄色的出租车,刺耳的喇叭声此起彼伏,在信号灯之间行驶时,泽妮依然把油门踩到底,直至红灯亮起前的最后一秒才踩下刹车。我记不清楚那天我们是有什么事要做,但是我们吃了比萨,去了洛克菲勒中心,开车穿过中央公园,还去看了高举着充满希望的火炬的自由女神像。但我们来这儿主要是处理一些实际事务。泽妮需要给自己充电,列了一串要做的事情。她有东西要取,有东西要送。她在好几个大楼中进进出出,把车随意地停在繁忙的十字路口,其他司机愤怒地接连按喇叭,留下我们在车里无助地坐着。纽约让我感到应接不暇、节奏飞快、气氛喧闹,它比芝加哥要缺乏耐心。但是泽妮在这里活力四射,看到违章过马路的行人,闻到马路边上小便和垃圾堆的味道,她都若无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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