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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是唯一一个告诉我大胆去做的人:消除顾虑,向着会让自己开心的方向前进。贝拉克认为你尽可大胆地跳到一个未知领域,因为你不会死,但这对我的祖父、外祖父乃至席尔兹、罗宾逊家族的每一个成员来说都算是个令人吃惊的消息。
“别担心,”贝拉克说,“你可以做到的,我们会想出办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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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来说一说司法考试的事。它是任何初出茅庐的律师在执业前必须迈过的一道门槛,就像是一个成人礼。尽管各州考试的内容和结构有所不同,但是参加这个考试被公认为梦魇般的经历。考试共持续两天,总共十二个小时,从合同法到关于担保交易的艰深法则,考察你掌握的所有知识。贝拉克很快就要参加这个考试,而我是在三年前参加的伊利诺伊州司法考试。那是从哈佛毕业后的夏天,我主动提前两个月进入盛德工作,这被认为是刚参加工作的律师上进的表现。与此同时,我还参加了一个司法考试复习班,硬着头皮啃一本厚得像砖头一样的模考练习册。
也是在那个夏天,克雷格和珍妮丝在丹佛举行婚礼。丹佛是珍妮丝的家乡,她请我做她的伴娘,我欣然应允,而且迫不及待地早早就进入了角色。我这么做有很多原因,其中一个是我在普林斯顿和哈佛连续用功读了七年的书,终于可以放松一下了。我对着婚纱欢呼雀跃,还帮忙策划新娘的婚前单身派对。凡是能让婚礼那天更欢乐的事情,我都不遗余力地去做。换句话说,比起复习侵权行为的构成要点,想象哥哥在婚礼上念结婚誓词要让我兴奋得多。
那个时候,考试结果还是通过邮局寄送的。到了秋天,司法考试和哥哥的婚礼都已经结束,一天,我上班时给父亲打电话,让他看看有没有邮件寄来。“有的。”我问里面有没有给我的一个信封。“有的。”“是不是伊利诺伊州法律协会寄来的?”“是的,没错,信封上写的寄件人是这个。”我请他拆开信封,一阵窸窸窣窣的响声过后,电话那头沉默了好一会儿。
我没及格。
我这辈子没有一次考试不及格过,除非算上幼儿园那次,我在全班同学面前站起来,没有读出老师举着的拼读卡片上的单词“white”,而我居然没有通过司法考试。我觉得无地自容,对不起每个教过我、鼓励过我和雇用我的人。我不习惯失误,实际上,我经常努力过度,特别是在为某个重要时刻或考试做准备时,但是这次我想蒙混过去。现在想想,这应该是我上法学院期间对学业不感兴趣的一个衍生结果。我的热情在学习中被耗干了,那些深奥难解、与现实严重脱节的课让我感到厌倦,所以我在法学院最美好的回忆就是在学校的法律援助所做志愿者的时光。在那里,我可以帮人拿到社会保障金的支票,可以跟做事出格的房东对峙。
但是,我还是不能接受自己不及格。它带来的刺痛感伴随了我几个月,即使我在盛德的许多同事都承认他们的司法考试也不是一次通过的。那年秋末,我全力以赴,认真准备补考,后来轻松通过了。除了自尊心的问题,考试没通过其实对其他事情并没有任何影响。
几年后,回想起这件事,我对贝拉克的表现多了几分好奇。他在上考试复习班,到哪儿都带着复习的书,但是好像翻看得并不勤,或者说,他的准备程度并没有达到我这个过来人认为应该达到的标准。但是我也不会去唠叨他,或者举我当年的例子跟他讲不充分准备的后果。我们两个太不一样。首先,贝拉克的脑袋就像一个塞得满满当当的行李箱,他能随意从里面抽取各种类别迥然不同的数据。我叫他“数据男”,因为在谈话中他总能列出一些数据来支撑他的观点。他的大脑差不多像照相机一样,能过目不忘。事实上,我并不担心他能不能通过考试,但让人有点恼火的是,他自己也不担心。
所以,我们就提早庆祝了,在他考完试当天,1991年7月31日,我们在市区一家名叫戈登的餐厅订了位子。这是我们最爱的一家餐厅,在特殊的日子里,我们常到那儿庆祝。店里有柔和的装饰艺术风格的灯光,雪白的桌布,菜单上还有鱼子酱和油炸洋蓟馅饼这样的菜品。当时正值盛夏,我们的心情很愉快。
在戈登,贝拉克和我常会每道菜都尝尝。我们喝马天尼酒,点上开胃菜,配着主菜再选一款好喝的葡萄酒。我们漫无目的、心满意足地聊着天,也许还有点儿情意缠绵。快吃完饭的时候,贝拉克微笑地看着我,谈起了婚姻的话题。他握着我的手,说虽然他全心全意地爱着我,但是他依然看不到结婚的意义何在。瞬间,我感到血液冲上我的脸颊。这就好像触发了我身上的一个按钮,而且是大大的闪着红光的按钮,就是你在某个周围挂着警告标志和疏散地图的核设施上能看到的那种。真的吗?我们现在要讨论这个话题了?
是的。我们已经进行过很多次关于婚姻的讨论,各自的观点没有什么改变。我是个传统的人,贝拉克不是。显然我们两个的态度都很坚决。但是这并没有妨碍我们两个人—特别还是两个律师—对这个话题展开激烈的争论。在我们周围,穿着运动外衣的男士们和穿着漂亮裙子的女士们正在享受他们精致的晚餐,我尽可能地让自己的声音保持平静。
“如果我们彼此相爱,”我说,努力让自己的语气保持平和,“为什么我们不能用某种形式加以确定?你的尊严会因此受到任何损害吗?”
从这里开始,我们又开始重复之前讨论的点。婚姻重要吗?为什么重要?他有什么问题?我有什么问题?如果我们在这件事上不能达成一致,我们将来的关系如何发展?我们不是在争吵,而是在争辩,用的是律师的方式。我们互相攻击,分析盘问,显然我是火气大的那个,因为主要是我在说话。
最后,我们这桌的侍者端来了盛着甜点的盘子,上面盖着一个银色的盖子。他把盘子放在我面前,揭开了盖子。我当时情绪太激动,根本不想低头看。后来我低下头,看到本该盛着巧克力蛋糕的盘子里放着一个黑色的天鹅绒盒子,里面是一枚钻戒。
贝拉克调皮地看着我。他在逗我生气,在搞恶作剧。我反应了一会儿才转怒为喜。他故意惹恼我,是因为这是他在我们两个有生之年最后一次援引他的“婚姻无意义论”。事情就这样了结了。他单膝跪地,声音因为激动而有点儿发抖,真诚地问我,我是否愿意嫁给他,让他有此荣幸。后来我才知道,他已经提前跟我母亲和哥哥都提过亲,征求了他们的同意。当我回答“愿意”时,餐厅里的所有人似乎都开始鼓掌。
有那么一两分钟,我呆呆地盯着手指上的戒指。我看着贝拉克,想证实这是真的。他在微笑。他这么做我完全没想到。在某个层面上,我们两个都赢了。“好了,”他轻快地说,“这下你该安静了。”
在我答应贝拉克的求婚后不久,我也答应了瓦莱丽·贾勒特,接受了去市政厅工作的邀请。但在正式答复之前,我打定主意要介绍贝拉克和瓦莱丽互相认识,于是我们定了日子一起吃晚餐,大家边吃边聊。
我这么做有几个原因。首先,我喜欢瓦莱丽,很钦佩她,所以不管最后我会不会接受这份工作,我都愿意与她有更深入的交往。我知道贝拉克也一定会钦佩她。最重要的是,我想让他听听瓦莱丽的故事。和贝拉克一样,她小时候也在国外生活过一段时间,在伊朗,她的父亲曾在那里的一家医院做医生。后来她回到美国上学,这段经历让她拥有了看待世界的广阔视角,我在贝拉克身上也看到了同样的特质。贝拉克对我去市政厅工作感到担忧。和瓦莱丽一样,哈罗德·华盛顿任市长时,贝拉克也曾受到他领袖力量的激励,但是贝拉克对理查德·戴里所代表的保守政府没有多少好感。他曾经做过社区组织者。即使在哈罗德·华盛顿担任市长期间,他为了给基层项目争取到一丁点儿支持,也要跟市政府进行不懈的有时也是徒劳的斗争。虽然他全力支持我选择自己喜欢的工作,但我觉得他内心是有隐忧的,他担心我在戴里手下工作后,理想会幻灭,自信心会被消磨掉。
瓦莱丽是帮忙消除所有担忧的不二人选。她之前为了追随哈罗德·华盛顿,彻底改变了自己的生活,而紧接着就失去了他。哈罗德去世后留下的空白也为未来提供了一个警示,后来我自己也向全国人民反复申述这一点:在芝加哥,我们犯了一个错误,就是把改革的所有希望寄托在一个人身上,而没有建立起政治组织来支持他的愿景。选民们,尤其是自由选民和黑人选民,将哈罗德视为救世主,一个象征,一个能改变一切的人。他也令人钦佩地挑起这一重担,激励了像贝拉克和瓦莱丽这样的人离开私营企业,进入社区公共服务和公共事业领域工作。但是在哈罗德·华盛顿去世后,他所激发的能量也随之消散了。
瓦莱丽也是经过思考之后,才决定继续留在市长办公室工作的。她向我们解释了为什么她认为这是正确的选择。她说感觉戴里是支持她的工作的,她也能为这个城市做些事情。她说,她更多是忠于哈罗德·华盛顿的原则,而不是他这个人。激励本身是肤浅的,你必须用艰苦的工作来支撑它。这个观点引起了我和贝拉克的共鸣,在那次晚餐中,我感觉有一件事已经确定,那就是,瓦莱丽·贾勒特是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了。虽然我们没有明确讨论,但是我们三个人似乎已经达成一致,要携手互助,走很长一段路。
我们订了婚,我换了新工作,贝拉克也确定要去戴维斯·迈纳·巴恩希尔&加朗,就是那家一直在争取他的公益律师事务所。剩下最后一件事要做,我们要去度假,或者更准确地说,我们是去朝圣。在8月末的一个星期三,我们坐飞机离开芝加哥,在德国法兰克福机场转机,等了很长时间,之后又飞了八个小时,在黎明前到达了内罗毕。我们在肯尼亚的月色中走下飞机,进入了一个感觉上完全不同的世界。
我之前去过牙买加和巴哈马,也去过几次欧洲,但这次是我离家最远的一次。即使是在黎明,我也立刻感觉到了内罗毕的陌生,或者说是我对于它的陌生。随着旅行次数增多,我开始爱上这种感觉,一个崭新的地方在一瞬间毫无虚饰地呈现在你眼前。空气的重量都和你习惯的不同,里面还有一种你无法辨别的味道,那是一种微弱的木头燃烧的烟味儿或柴油的味道,又或者是树上的某种花朵开放时散发的芳香。同一轮太阳升起来,但看起来跟你熟悉的就是有点不一样。
贝拉克同父异母的姐姐欧玛来机场接我们,她热情地欢迎我们。他们两个只见过几次面,第一次是欧玛六年前到芝加哥时,但是姐弟俩的关系很亲密。欧玛比贝拉克大一岁,1959年老贝拉克·奥巴马离开内罗毕到夏威夷留学时,欧玛的母亲格蕾丝·克兹亚正怀着她。(他们还有一个儿子,名叫阿邦戈,当时还在蹒跚学步。)20世纪60年代中期,老贝拉克回到肯尼亚后,和克兹亚又生了两个孩子。
欧玛皮肤黝黑,牙齿雪白,说话时带有很浓的英国口音。她笑起来很灿烂,让人感觉很舒服。我刚到肯尼亚,旅途劳累,没有力气和她多作交谈,但是坐在欧玛那辆破旧的大众甲壳虫汽车的后座,我注意到她笑起来的感觉和贝拉克很像,她的头部曲线也和贝拉克很像。显然欧玛也继承了奥巴马家族的聪明头脑:她在肯尼亚长大,也经常回来,但她是在德国上的大学,当时还在那里攻读博士学位。她能说流利的英语、德语、斯瓦希里语和她家乡的土语—罗语。跟我们一样,她也是回来看望家人的。
欧玛安排我和贝拉克住在朋友闲置的一处公寓里,那是一个简朴的一居室,在一栋没什么特色的煤渣砖大楼里,大楼外面刷成了亮粉色。在刚到的头几天,我们因为时差的原因感觉疲惫不堪,走路都慢半拍。或者也可能是因为内罗毕的节奏,这里做事的逻辑和芝加哥截然不同。这里的道路和英式风格的交通环岛,挤满了行人、自行车、汽车,还有一种叫“马踏途”的交通工具,它随处可见,是一种私营的小型公交车,开起来摇摇晃晃,车身上画着五颜六色的壁画和献给上帝的贡品,车顶上堆着高高的行李,车里根本挤不进去,乘客有时就在车外紧贴着车身,看起来很危险。
我现在在非洲了。它让我感觉兴奋、疲惫又新奇。欧玛那辆已经老掉牙的天蓝色甲壳虫汽车,经常需要推着才能发动起来。不知谁给我出的馊主意,为了这趟旅行我还买了一双新的白色运动鞋,在推了一天车之后,鞋已经变成了肉桂色,上面沾满了内罗毕红棕色的尘土。
贝拉克之前来过一次内罗毕,他在这里比我更自在。我是个游客,举止笨拙,明显就是外来者,虽然我们的皮肤也是黑色的。街上的人有时会盯着我们看。虽然我并没有期待马上融入这里,但我来的时候还天真地以为我会对这片大陆有一种天然的亲近感,毕竟它是我从小到大想象中的故土,好像来到这里就会让我感到完整。但是,非洲不欠我们什么。作为一个非洲裔美国人,身处非洲所感受到的那种中间状态,是很奇特的。它让我感到一种难以形容的悲伤,一种在两块土地上都漂泊无根的感觉。
几天后,我依然没有适应,而且我们两个都开始喉咙痛。贝拉克和我吵了一架,具体因为什么我已经记不清了。肯尼亚有很多令我们惊奇的见闻,但是我们也很疲惫,这导致我们开始吹毛求疵,最终不知怎么就火冒三丈了。“贝拉克太让我生气了,”我在日记里写道,“我觉得我们两个毫无共同点。”我的思绪从这里蔓延开去。作为我沮丧情绪的发泄,我在那页下面重重地划了一道长长的口子。
像所有交往得还不太久的情侣一样,我们在学习如何吵架。我们不经常吵架,即使吵也是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事。通常在我们其中一个或两个人都非常疲劳或压力大时,积压在内心的火气就会爆发出来。但是我们确实会争吵。且不论好坏,我一生气就会大喊大叫。每当有事情激怒了我,那种感觉是强烈的生理上的,就像是一个火球在我的背上跑,然后爆炸,力量大到有时我都想不起来自己当时说了什么。而贝拉克常常能保持冷静和理智,说起话来滔滔不绝,这也让人恼火。我们过了很多年才认识到,我们彼此就是不一样的,我们是各自遗传密码和我们的父母及父母的父母灌输给我们的一切的总和。慢慢地,我们学会了如何表达和克服我们的恼怒和偶尔的愤怒情绪。现在我们吵架,就远没有当年那么夸张,经常速战速决,不管吵起来有多激烈,我们始终记得彼此是相爱的。
第二天早晨,我们醒来,看到内罗毕蔚蓝的天空,感到身体也充满活力。我们基本摆脱了时差带来的疲惫,找回了快乐和生活规律的自己。我们和欧玛约在市区的一个火车站碰面,三个人坐上一辆窗户上安着板条的列车,向西出了城,目的地是奥巴马家族的故乡。我们坐在靠窗的位置,车厢里挤满了肯尼亚人,有的带着装着小鸡仔的篮子,还有的带着从城里买的笨重家具。我再次对自己生活的变化感到惊奇,我这个土生土长的芝加哥女孩,原本规规矩矩地当着律师,而坐在我身边的这个男人,突然有一天出现在我的办公室,名字怪怪的,带着异想天开的微笑,神奇地把一切都颠覆了。我把目光投向窗外,看到了非洲最大的城市贫民窟—基贝拉社区—从眼前掠过。那里杂乱无章,到处是低矮的棚屋,有波纹状的锡屋顶、泥泞的道路、露天的阴沟,是我从未见过也无法想象的一种贫穷状态。
我们在车上坐了好几个小时。贝拉克后来开始看书,而我继续盯着窗外,内罗毕的贫民窟向后闪去,一片碧绿的田野映入眼帘,然后火车隆隆向北到达了基苏姆镇,欧玛、贝拉克和我在那里下车,外面是赤道附近地区特有的酷热,我们最后又上了一辆“马踏途”,一路颠簸着穿过一片片玉米地,最终来到了科盖洛村,他们的祖母就住在这里。
我永远都记得肯尼亚那个地方深红色的泥土,非常肥沃,有一种原始的感觉。路边的孩子叫喊着跟我们打招呼,他们黝黑的皮肤和头发上都沾着这种泥土。下车后我们又热又渴地往贝拉克祖母家走,最后到了一个干净整洁的混凝土住宅,旁边是一块菜地,还养着几头奶牛。萨拉奶奶就住在这里,他们都这么叫她。她个头儿矮小,身材丰腴,目光睿智,笑起来满脸皱纹。她不会讲英语,只会讲罗语,对我们远道而来看望她表示高兴。在她身旁,我觉得自己非常高大。她好奇地仔细打量着我,好像要确定我是哪里人,怎么会来到她的家里。她问我的第一个问题是:“你爸爸是白人还是妈妈是白人?”
我大笑起来,在欧玛的帮助下,我告诉她“我是纯种的黑人,基本是美国最黑的人”。
萨拉奶奶觉得这很有意思。她似乎觉得什么都很有意思,还取笑贝拉克不会说她的语言。我被她的轻松快乐吸引了。到了傍晚,她杀了一只鸡为我们做了一道炖菜,我们配上一种叫乌伽黎的玉米糊一起吃。其间有邻居和亲戚过来问候年轻的奥巴马姐弟,祝贺我们订婚。我感激地狼吞虎咽,不久后太阳落山了,夜色开始笼罩村庄,这里没有电,我们能看到头上夜空的点点繁星。来到这个地方让我感觉像是一个奇迹。我和贝拉克睡在一间简陋的卧室里,听着周围玉米地里传来蟋蟀的叫声,还有我们看不到的动物的窸窣声,在这个小屋里我们感觉舒适而安全。我还记得身处这片广阔的土地,内心升起敬畏感。我有一份新工作、一个未婚夫、一个大家族,甚至还有一个认可我们亲事的生活在肯尼亚的祖母。这是真实的:我被抛出了我自己的世界,而目前感觉一切都好。
[1] 瓦莱丽·贾勒特(valerie jarrett,1956─ ),白宫政府间事务与公共交往领域的高级顾问和助理,对奥巴马内阁很有影响力,也是一名非洲裔美国人。
[2] 芝加哥市政厅与县办公室,芝加哥市政厅是芝加哥市政府的所在地,县办公室则用于库克县事务的办公。
[3] 吉姆·克劳法(ji cros),泛指1876年至1965年间美国南部各州以及边境各州对有色人种(主要针对非洲裔美国人,但同时也包含其他族群)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的法律。这些法律上的种族隔离强制公共设施必须依照种族的不同而隔离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