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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维护安全(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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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安全专家

保罗·琼斯

在伦敦,大概有28,500条街道,这么多街道里,我没有去过的可能只有几条;而有的街道,有的房子,我则是去了一遍又一遍。很多时候是房客自己的问题——比如他的大等离子电视刚被偷走,他就去买了一台新的,然后把包装箱丢在前花园的显眼处。这不就是犯了常识错误吗?很多类似的事情。要么是警察知道这座房子里住了一堆怪人,就总是上门搜查。有时候,你看到那种作案手法,就知道惯偷又来了一次。你禁不住这么想:为什么不换个好点的门呢?大家对这种安全问题真是太随便了。每个被偷过的地方,门都换了,但即使换了门,盗贼也能轻而易举地再踹门进去。这种事情层出不穷,所以我们公司得以凭借这个业务运营了二十年啊。

我们坐在哈默顿的一家酒馆里,切尔西比赛的声音淹没在他柔软的利物浦口音里。他做过多年建筑工人,后来转做摩托快递员,再后来就去做损害控制相关 (1) 的事情了。他喝着福斯特啤酒,周五夜间的迪斯科音乐伴随着闪耀的灯光在我们身边响起。

很多人都跟我说,你可以来帮我装一个新门么?我说好的,女士。她问,要多少钱呢?我说,那就取决于你要什么样的门了,要挑的话,可是有上千种门供您挑呢。从安全角度来说,你可以买一块平门板,它是用坚固的木材制作出来的,很安全,但一点都不透光。如果你要找上面有嵌板的门,最好选那种嵌板非常小的,因为如果嵌板太大,有些特别瘦的人也可以从嵌板挤进来。“硬木”就是字面的意思,是很坚硬的木头,但同时也比较脆。有一点没人会告诉你,那就是“硬木”一脚就能踢开。在伦敦,人们会花30万英镑买下一个一居室,但完全没意识到他们家的前门跟厨房橱柜用的是同一种木材。要不是门破了,他们永远也不会留意到这个问题。

他们中有的人会这么说,啊,要不是你告诉我,我肯定永远想不到这一点。其实,大部分事情和道理是显而易见的,当然,只是对我们这些在安保行业的人而言。如果保险公司坚持,申保人家的门必须达到某个标准才能受保,伦敦的盗窃案,特别是发生在晚上的盗窃案,应该可以减少50%以上。

很多人在安装新门锁的时候,不愿意花100英镑来买一个好锁;当然,这是因为对他们来说,钱是很紧张的。即使对那些自己拥有房子的人来说,他们被盗之后,赔偿损失的也不是他们自己,而是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一般来说只会赔偿与损失等值的费用。如果他们有一扇便宜的门和两个便宜的锁,那保险公司也就只会赔那么多。这是对门锁进行升级的好时机,但很多人不愿意花这个钱。你也没法说服他们花这笔钱。

一般来说,老房子的安保状况都还不错,因为老房子的门通常是用风干木材来做的,而且安装妥当。但是在码头区大部分价值不菲的公寓里,门的质量都很水。这种门只要被踢一下,就会以两种方式裂开:一是蝴蝶铰整个松动掉落;二是蝴蝶铰本身断裂。他们会说:“有人锯了我的门!”我很遗憾地告诉你,没有,没人锯你的门,这只是因为你的门太廉价了。这扇门基本上除了满足防火的最低标准——内门能保证让火烧至少半小时而不破裂——没有任何其他更重要的功能了。

伦敦一些有钱人的家里却安置着档次最低的门。我想这就是报应吧。这些人都好蠢。他们住在伊斯灵顿价值200万英镑的房子里,离环境最差的贫民区也就30米的距离,在这样的情况下,这些人居然“聪明”到把自家的钥匙放在门厅架子上一眼就能看见的地方,还“贴心”地做好标记——这是前门钥匙、后门钥匙、窗户钥匙。只要用一根竹条,上面搞个挂钩,从投信口伸进去,就能把他们家的钥匙搞到手。还有些人把钥匙放在厨房抽屉里,还是最显眼的那个抽屉,也就是清洁橱柜上面的那一格。他们甚至十分“大方”地不装窗帘。有人还在靠窗的桌子上放价值1200英镑的手提电脑……这一切,外面的人都看得一清二楚。

有很多装修过的维多利亚式房屋,门内有一只装有电线的小小的灰色盒子,主人可以通过远程按钮把门打开,让客人进来。这种装置很流行。但这种装置即便是新的,也有三四毫米的松动空间。别人一推就进去了。我要告诉家里用这个装置的人,你们被偷就是因为楼下门上的这个小装置。你可以把它升级,可以把它换掉。买一个大灰锁吧,不要把这么脆弱的小东西放在你家门框上。这样你家才会更安全。不过,这是对那些好人的忠告;对那些不太好的人嘛……总之,这些人他妈的这么懒,下楼来给人开个门又怎么样呢?这样,这些问题就都没有了。

警官

科林·亨德里克斯

现在是下午两点半,我们在北伦敦警察局的停车场。两位警官坐进一辆灰绿色的福特蒙迪欧汽车的前排,这辆车没有挂车牌,在北伦敦的住宅区里很是显眼。汽车仪表板上的贮物箱上粘着一小段胶带,格栅里透出蓝色的光。“还有这个。”坐在驾驶座上的科林说道,把那个便携式旋转卤素灯泡拿出来,这个灯是安装到车顶做警车灯用的。

“你们叫它什么?”我坐在后排,问他。

“科杰克 (2) 灯。”他说。

科林接到的第一个任务是去处理在瑞士小屋的一家炸鸡店发生的事故。事态不算紧急,所以他到了才把警笛鸣响,并且把蓝色灯光打在商店门口。我们一路开过去,路上的车都让开路,这是我第一次目睹车水马龙的伦敦马路让一辆车畅通无阻。

◇◆◇

到今年九月,我就任职满十五年了。正式做警察之前,我当过两年志愿警察,也就是纠察 (3) 。我想我决定要做警察时应该是13岁左右。很多人都这么想过,但长大之后都没有实现,不是吗?但是我很坚持,我不想上大学。

刚做警察时,要跟着一个有经验的警官——一个老大哥——这个人通常有十五到二十年的经验,万事通,连笔都不用带。你要当他的小跟班十周。老大哥们会故意带你去看那些令人难过的场面,在这十周里面,每天不干到深夜肯定是走不了的。他们会狠狠地操练你,所以一整天下来,你的工作时间会相当长,要处理别人不想处理的各种垃圾事情。

到我19岁时,我已经出现在别人的家门口,处理各种纠纷了。一般而言,那些情况会交给有经验的警官负责处理,但当时他们已经放手让我独自处理了。我在去往目的地之前,完全不知道那里会发生什么。可能是婚姻纠纷,而你要告诉那个男的:赶紧离开,否则把你拘捕。他会说,哦,是吗?我孩子都比你大,小子。

现在,我已经成为训练年轻警员的人,也就是有经验的警官。我们发现过上吊自杀的人,我走进去检查,然后说,好吧,他已经死了。这些新人脸色都绿了,转身冲到门外,吐了一地,周围的邻居们看着,然后想,唔……人们会忘记警察也是人,而很多时候,我们要去面对那些会把自己吓得屁滚尿流的情境。我们也会害怕,但既然穿上制服,就要去处理。你别无选择。如果有人在房子里说,你进来,我就杀了你,多数人面对这样的情况会报警,然后等警察来处理。但我们能这么做么?

警服其实也是我们的盔甲。我们的裤子和长袖衣都很酷。在伦敦,你如果是男警官,要穿长袖衫,打领带,戴帽参加每个仪式性的活动,不管天气如何。即使外面热得要命,我们也要穿上黄夹克。在世界上的其他地方,警察可能穿马球衫、轻便的迷彩裤和运动鞋,看起来还是又帅又正式,而且高效。但我们是女王的警队,全世界的媒体都看着我们。这是很大的舞台啊。

福特蒙迪欧汽车在尤斯顿路碰到拥堵,我们向前缓慢地移动着。他轻轻按喇叭,旁边一辆车上的女士转过头来看着我们。“不要打电话了。”他用口型对那位女士示意。那位女士露出尴尬的微笑,把手机放下来。

我以前在伊斯灵顿片区工作,在那里处理过不少可怕的事情。我出去跟朋友聚会时,他们会说,伊斯灵顿,那是多么美好的地方啊,很时髦啊。我就不说什么,只是看着他们。我们说,世界上有两种极端,富裕和贫穷,但这两者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是互相隔离的。即便我现在有钱,即便你把房子以半价出售给我,我也不愿意住在伊斯灵顿。我知道那里发生过什么。我亲眼见过。

有人曾经对我说,在伦敦警察厅工作三年,你就比在别的郡工作十年的人都有经验。在伦敦以外的地方当警察,可能值一个晚上班只会接到一到三个出警电话,但是在伦敦的一些辖区,电话简直没完没了。接电话时,你不能用不耐烦的情绪来对待,比如说——这“只不过”是又一个有人死亡的车祸,“只不过”是又一具在公寓里发现的尸体……久而久之,你会陷入一种自动模式里:接电话,出警,情绪却完全不在状态,只是做你该做的事。

警察工作不是特别难,你边做边学习,还可以把生活中其他方面的经验也带到工作里来。对待受害者,按照你心里最诚实的想法去做,或者按照你认为能够帮到他们的方式去做,就是对的。比如,你面对一个刚被人抢劫的受害者,她可能被人掐住了喉咙,还被拽到了黑暗的街角,她手指上的所有戒指都被抢走了……这种事情在伦敦很常见。你不可能站在那里,一点同理心都不流露,不问她们要不要叫救护车,不想办法把她们从现场带走。这肯定不可能。你要把她们带到一个暖和的地方,比如一家咖啡店,让老板提早关门,让顾客们出去。这种事情是常识。但有些人缺乏这种意识,会把受害者留在街上,让她坐在人行道上把眼珠子都哭出来,让她自己想怎么办。受害者可能只是需要一条温暖的手臂拍拍她的肩膀。你要问她,你还好吗?如果她反应不好,你得随机应变。

在伦敦,你会遇到很多无法预料的情况。在一个周日早晨,我很困倦,一点也不想工作。我跟一位同事一起巡逻。这位同事是个强壮的家伙,受过很多训练,现在是一名持枪警察,也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有时候都不敢想象,如果那天他带了枪会怎样——当然,其实我是能够想象的。我们接到一个电话,一名女子报警说,她被她的男友施暴了。我们开车过去,女子说她的手指受伤了。我看了一下她的手指,然后想,这没事啊。一根手指而已。那是周日早上,我们都觉得这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儿;要是发生在周五晚上,我们可能会警觉一些。我敲了敲门,一名年轻黑人男子来开门,他很健壮,只穿着短裤,别的什么都没穿。他问,咋了?我们穿着制服,所以他知道我们是警察。我说,伙计,早啊,我们来自什么什么警察局;我们接到电话,你的女友说她被你施暴了。他说,没发生这样的事,然后想把门关上。我马上把一只脚伸进去,说,等下,伙计,我们是来调查的。女子站在我后面说,啊,对啊,我的手指。我心想,真希望我不在这里,赶紧处理完去喝杯咖啡,这里肯定没什么事儿。整条街死气沉沉。我问那名女子,你想起诉他吗?——就是一句套话,大家都知道的,类似于“你想声明一下吗”“你希望他被捕吗”。她说,对啊,我要告他,我要他从我的房子里滚出去。我们说,好吧,那我们就进来了啊,现在我们有进入权了。男子说,你们不准进来。你们要是进来,我就把你们杀了。我说,伙计,没必要这样。这会儿,我的两只手还插在口袋里,我看看他,心里想着,他这么瘦,真要来攻击我们俩,就来呗。我本来站在门口,这时候我想,我受够了。我推开门,说,我真要进来了。男子说,我告诉过你们,我会杀了你们。他开始沿着狭窄的门厅往里走,尽头是一扇门。我们也就顺着门厅往里走,我说,伙计,不要离开我的视线。男子又说,我告诉过你们,我会杀了你们。我说,伙计,手拿出来。这时候我还在想,这不是什么了不得的事儿……这时,他突然朝我走来,说,我他妈的跟你说了,我会杀了你,现在给我滚出去。然后他拔出一把枪,抵在我的头上。这枪究竟是从哪儿拔出来的?我能清楚感受到它抵在我皮肤上的感觉。突然就有了一把枪抵在我的头上,这是我唯一一次被人用枪抵着。我只记得自己说,行,伙计,好的。然后我突然用空手使尽全身力气打了他一巴掌,枪飞了出去,我马上冲他来了一拳,才算逃过一劫。

我被这个男的拖进客厅。地上有一把羊角锤和一把手持电击枪。床上放着一把菜刀。真可怕啊。他伸手去够那把电击枪,我想,老天,这次我真的完了。

然后我设法把他从我身上推开。他又伸手去拿那把锤子和那把刀。这时我们拿出了金属警棍。我想,这次我真的受重伤了。于是我用警棍一直打他,打到他一动不动。有那么一分钟,我以为我把他打死了。我的警长冲了进来。我们先前已经呼叫了紧急后援,于是所有人都知道了,整个世界都冲来了。警长到了前门。我站在那里,衬衫被撕破了,被抓伤和砍伤的地方布满血,整套制服都毁了。男人倒在地上,我站在他旁边,完全喘不过气,只是盯着他看,手里还举着警棍。他躺在那里,动弹不得。我的队长走过来,转身说,出去,走出去,走到外面去站着。不是因为我做错了什么;他只是想,老天,他估计吓坏了。那是十五年来唯一一次别人为我担心。我接到过很多有危险性的出警通知,也被攻击过好多次,被打昏过两三次,但这是唯一一次,事发过后我坐在那里想,老天啊,居然发生了这样的事。那天晚上,我坐在家里,情绪崩溃,全身颤抖。后来查出,原来那把枪只是仿制枪。

在亚历山德拉路住宅区,两位警官下车,顺着混凝土阶梯往上走到那个没有在法庭上露面的男子的住处。科林从投信口往里看。“什么都没有,”他说,“伦敦投信口真的很有用。从这个口子看进去,你就能看到你需要看到的东西。你能看到地板上铺了尘,看到房子的布局,或许还能瞥见一把刀,或是一个人。”这套公寓的主人是一个非常瘦弱的、刚来伦敦不久的泰国男人。他打开门,映入我们眼帘的是一条狭窄而昏暗的门厅。这本不应该是一套分拆的公寓,但里面的门上都标了号码。我们要找的那个男人不在;他的房间里只有一个脏脏的电饭煲。这时,别的房间传来微弱的声音。一番巡查过后,两位警官在那里站了很长时间,就为了听那个微弱的声音。泰国男人挪动着脚。“祝你学习顺利啊。”离开的时候,科林对这男人说。

我们以前是首都警队,一支武装部队。我们自我管治,并且决定自己行事的方式。我们不随便出警。在世界上别的地方也有很多这样的武装部队。后来,我们变成“首都警务服务”。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但变成这样,是因为警队的企业化改革。我们想成为一个服务系统,想要显示出我们在为社群做事情。这就是非常政治化的做法了。当我们还是警队的时候,我们对人们宣称这就是我们做事的方式——我们是专家,事情就该这么做。我们纪律严明,制定了一些严格的规定,比如“你必须剪短发”。你加入警队,长官就会告诉你要怎么做事。但有些事情没有变过。比如枪支:我们可以骄傲地宣布这个事实——我们可能是全世界唯一一支不带枪的警队,或者说世界上唯一一个警察不带枪的国家(好像新西兰的警察也不带?)。我不会带枪,除非有一天开始强制性带枪,那再说吧。

带着枪,你表现出的气质就不可能那么社群,也不可能那么礼貌了,因为你要变得更警觉、坚定才行。你不会说:“你好啊先生,您介不介意从车里出来一下呢?”伦敦警察身着帅气制服,就这样对人礼貌地打招呼。但是情况正在改变,不是吗?现在,你不知道司机在车里藏着什么,所以我们多多少少会说:“伙计,你好啊,从车里出来吧,我们想跟你说说你的驾驶问题。”这就是你跟人们说话的方式,不是吗?如果我们带着枪,走到一辆车旁边,别人会知道你带了武器,你就不是那个礼貌的伦敦警官了。

带着枪,你就要用别人能够理解的方式说话,所以在刚才那个情境里,我觉得正确的说话方式应该是:“你好,伙计,给我他妈的从这车里出来,马上!”你要骂脏话——我们的持枪警察就是这么做的。对持枪警察有不同的规则。他们也会获得更多尊重。

我也非常赞同警察佩戴摄像头的做法,这是一个很好的主意。总有些人想杀害警察。他们会身着西装革履,到法庭上说:“我什么都没做。”警察这时就可以说:“是吗,我给大家看看这段录像吧。”录像里,这个人喊着:“我他妈的要捅死你!”让他被打脸真是太好了。

有图有真相,一幅图胜过一千个字;而录像替你讲了一百万个字,不是么?你还能有比录像更完美的证据么?录像是鲜活的,会展示出人的面部表情,是从你的视角拍摄的,也就是最好的证据。

后来,我们到朗代尔住宅区,他同样从投信口往里看,然后用可收缩警棍往里推。他们来这里是为了找另外一个没有在法庭上露面的男人。

门终于还是开了,一个操着土耳其口音的女人说,她的弟弟不在。两位警官往楼上走,路过几幅带画框的画,有画着玫瑰的,有画着猫的。整套公寓里弥漫着一股甜腻得让人作呕的气味。

“谁在厕所里?”他问。

“我弟弟,”女人说,“但不是你要找的那个弟弟。”她很快补充道。

“我们怎么知道呢?”科林说。紧接着我们听到从门后传来的金属撞击的一声咔嗒响。女人看起来很困惑。科林站得离门远了一点。

“他该不是要往外跳吧,啊?”

“他不在里面。”

“但里面有人。”

“是我另外一个弟弟。”

“他出来我才能确认啊,不是吗?”

又传来一次金属撞击声。两位警官手里都攥紧警棍。有些事情改变了。在北伦敦的土地上,我们被一堆玫瑰油画环绕着,整个情境在无辜与威胁之间来回切换。

门开了。

“我弟弟不在这里。”一个肥胖臃肿的男人走出来,身上裹着全套家居服。

伦敦七七爆炸案之后,我在沃伦街的警戒线周围忙了好几天。我们被下令去做各种搜查工作。这是首都警队的典型做法。在事情发生之后,他们才决定去嫌疑人的家里搜查;可是,马厩的门都关了,马肯定早就跑了啊。我们只好在街头做截停检查。我一直不知道我们究竟有没有情报。这些做法只是为了让公众安心,当然也是好事。做截停检查时,要注意不要表现出歧视的行为,不能只截停那些背着背包的亚洲人,即便到最后发现确实是亚洲人放的炸弹。它原本应该是以情报为导向的截停检查。如果你看到四个背着大帆布包的亚洲男人,说不定,他们就需要接受检查。很多人会截停白种商人,很明显这会把他们惹怒,不是么?这种时候还是要用常识啊,不是么?我不是说穿着商务套装的白人永远不可能是炸弹客——他也确实有可能是。但是在这种时候,我们收到的指令就是做搜查,而我们手中没有任何关于自杀式炸弹客的资料。截停检查是一种非常有争议性的权力,但也是对我们而言最好的权力——可以让别人停下来,我们对其进行搜查。把他们的自由拿走五分钟,就能让他们意识到现在有权力的人是你。我们通常会这样说:我们怀疑你做了什么什么,不管你喜欢与否,现在我们都要对你做什么什么。如果你不合作,我们会对你使用武力。我们会给你警告。如果你反抗,我们只能使用武力,强迫你合作。

有时候,上面的人让你去做截停检查,结果我们找到目标物件的数量跟拘捕数量不相称——这就成问题了。所以,你知道,伦敦x区的携带刀具问题正在上升,上面的人就会把大量资源和警力调配过来做截停检查;问题是,可能一整周的行动下来,你会发现截停年轻黑人的数量比例上升了50%,依照该区域的人口统计数据,这必然就有问题,由于少数族群被截停的数据比例上升而扭曲了整体数据。你如果做了50次截停,而只有一次搜出了武器,那这个数据也是不成比例的;一个月做了1,000次截停,只找到三把刀,这怎么可能呢?这个时候上级会说,我们在这个地方加强截停力度,是为了对这种、那种犯罪方式做出反应。但是会有很多青年领袖站出来说,我们的年轻人老是被你们截停。哎,这是因为他们凌晨三点钟还不回家,成群结队地站在那里,还全都戴着卫衣帽子,不然就是穿着新型夹克衫,用帽子遮住头,戴着大护目镜,又把拉链一直拉到能遮住面部的地方。我们从警察的角度来看就觉得这些人很可疑。我能理解他们为什么会觉得自己被不公平地对待,但我们必须这么做。

我们必须要好管闲事。我们必须要正面与人对峙。我们也必须搜查人们的包,必须问他们在干什么,否则你就没有对工作负责。

接近晚上10点,出警电台响了最后一次。有几波年轻的索马里人穿着统一颜色的衣服,从查令十字车站坐上地铁北线。“紫色是佩卡姆小枪团的颜色。”科林说。他们晚些时候会在莱斯特广场的特罗卡迪罗玩乐中心集合。所有争斗将在西区上演。“上级已经授权,可以使用《刑事和公共秩序法》第60条了,”他说,“第60条被授权,是因为收到了可靠的情报;这条法律给我们权力,让我们可以在卡姆登区无理由地截停任何人。通常来说,截停检查只能在有理由的时候才能进行。”他伸手出去,把科杰克灯放在车顶。车开动了,活力满满。车流又一次分出一条路来,为他让道。

我们到达卡姆登镇地铁站时,几个年轻黑人刚好在警官们面前摊开手臂。“把手放下,”一位警官说,“这里不是美国。”

“为什么要搜查?”一个年轻人问。

“因为这里是莱斯特广场。”警官回答。

“我什么也不知道。”年轻人说,

“我们在按照《刑事和公共秩序法》第60条做事,”警官又问,“你多大?”

“14岁。”

他穿着浅蓝色的鞋子,鞋带看起来像是浅紫色,不过在卡姆登镇地铁站的亮光之下,也有点趋近于深紫色。亨德尔的《水上音乐》正从扩音器里传出来,试图安抚卡姆登的人群。地铁里偶尔播报着:“女士们,先生们,地铁北线为您提供上乘服务。”

搜查结束,年轻人把手放下来,从墙边走开。

另一名警官截停一个索马里男孩,他穿一件蓝色上衣,上衣一侧有紫色条纹。

“你穿的是哪个帮派的颜色?”

“我穿的是蓝色上衣。”年轻人对着墙说。

“那紫色代表什么?”

“这是蓝色,不是紫色。”

“我们可以让你把这些帮派颜色都去掉。”他说。

年轻人直起身子,身体对每一次轻微拍打做出反应。有些警官戴着紫罗兰色的塑料手套。紫罗兰色的手套,浅紫色的条纹,知更鸟蛋蓝色的针织衫。

“这是蓝色好吧,”那个年轻人说,“不是紫色。”

暴乱目击者

尼克·史密斯

天气不错。这是一个晴天的傍晚,我精神饱满。在伦敦,阳光和煦的时候,人们一般都心情很好。前一晚,在布里克斯顿出了大事,事情波及到佩卡姆,但我都没往心里去。我以为事情都会被控制住的。我准备回家,当公交车靠站,应该是68路车吧,我总算在上层车厢找到一个座位。我听着手机上的音乐,然后接到一个电话。是我朋友打来的,他问我是否安好,说佩卡姆出事了。公交车接着开过大象与城堡站。几分钟之后,公交车停下来。

引擎停了。很快,几个人下了车,一群人往几个站在那里的警察围过去。人越来越多。看到公交车在十字路口前面停下,真是很奇怪。警察好像也对目前的状况没什么准备。还有车从侧道开到主道上,鸣着笛希望通过。路障把堵住的车队拉得很长。汽车想要绕过公交车往前开。到处都是人。情况看上去令人烦忧,但暂时还没有会发生任何麻烦事的迹象。没有任何信息。人们开始质问警察。有人好奇,有人困惑。没有警察穿戴任何防暴设备。这是2011年8月。

我决定沿着侧道走过去,绕过警察。另一个女人也决定这么做。正当我们走着,一个男人突然超过我们,走上另一条路,手里抓着一堆手机设备。他叫喊着什么,像是在自吹自擂,我没有听清楚。我想我当时也在猜测会发生什么。我继续往前走,走到人群中间。

从这条街往后走就是沃尔沃思路。那是一段安静得有些可怕的路。我回头看一眼远处的警察和空空的公交车,再回头来,往另一条路上看,看到一群人聚集在街角的商铺附近。典当铺和投注站的玻璃门被人踢破了,但窗户还是完好的。别的商店则遭受严重的损坏。看起来像是有人用砖头砸破的。玻璃像蜘蛛网一样碎裂开来。

在我前面是一群人——人数不多不少,大概有15个——他们在不断想办法进入富乐客 (4) ,撬着、摇着金属百叶窗,百叶窗发出咔嗒咔嗒的声音。富乐客周围也围着一群像我一样的人,看起来像是被困在这里。但有些人是来凑热闹的,他们不愿离开,正享受地看着这一场景。

整个场面并不野蛮,看上去还挺克制的。我本可以回到有警察的那边去,但不知道为什么,我走到这里,却并未感到紧张。毕竟还是大白天呢。而且也没有看到有人特别愤怒。在此上演的只有贪婪和投机,毕竟这是个偷盗的好机会。如果有人被抢劫,现场应该会可怕很多。这里没有让我感到恐惧,也没有什么恐怖主义的氛围——人们在互相帮助,不论肤色,黑人、白人、棕色人种都有。东西足够多,每人都可以拿到一份。好像大家都知道最重要的是要找对鞋号。鞋号很重要。因为鞋号,所以我们看到了这“互助”的一幕。

我从未经历过这样的事,也从未想过这样的事会在伦敦上演。我眼前的这些人并非来自别的国家,也并非偶然出现在伦敦,他们可能就是某天在公交车上坐在我旁边的人——是这些人在砸商店。

我在想办法到处看看,所以没有留意,不小心重重地撞到一个男人身上。他用一条围巾遮住半边脸,看起来不像个无辜的旁观者。他块头很大。就算是在普通的一天,你也不想跟这样一个人撞到一起。可惜我就是不小心撞了上去,他当时的样子,看起来简直是有点高兴。他一点都不在乎。他忙着做别的事呢。我跟他道歉,他说“没事,亲”之类的话。这时候,我感到自己似乎也成了他们中的一员。他不知道我是谁,只知道我不是警察。我跟他是同一边的。我也可以跟街上随便一个人搭话,对他说:“我们何不一起去旁边那家店拿点东西呢?”我没有这么做,虽然我本可以这么做。

我的确有一种感觉,当时那里肯定有一些坏人,一些警察能认出的人。但也有一些人,他们是刚好碰上这等场面,我能够理解他们。在爱顾商城 (5) 外面散落的dvd碟片,我为什么不捡起来呢?这些碟片看起来像是从一个大盒子里散落出来的。一个人绝对拿不走那么多碟片。人们在选取他们想要拿回家的那些。我不想参与这种行为,但我站在那里,看着几个女人捡起一些碟片塞进自己的车里。那些戴着大头巾砸店的人——不,那肯定不会是我。然而,我要是当时才十六七岁,还在做兼职,可能也会受不住诱惑。我看着那些碟片,一边想着,我还有好几箱影碟没看呢。《火线》都还没看完呢,干吗捡新的?但我绝不是担心被抓。我很确信没人会找我的麻烦。

再走了一段,我看到沃尔沃思路上躺着一台平板电视机。我其实很想把它捡起来看看,别人为何把它丢掉,但又担心我捡的这个动作,或者我朝它看几眼,别人对此会有何想法。这似乎也不是一件容易解释的事情。

我感到很平静。昨晚有些地方起火了,伦敦好几个不同的地方都起火了,但我走在沃尔沃思路上时,只感到平静、放松。好多商店的窗户都被砸坏了,人们在富乐客散落的货品中挑挑拣拣。没有人说话。只有忙碌。

我离开富乐客,继续往回家的方向走。经历这般场景之后,我仍然觉得难以置信。公交车停下来时是七点,等我到家时,已经八点半了。我是一个人住的。我给朋友回了一个电话,告诉他我一切安好。你可能看过洛杉矶暴乱的电视镜头,但那只是在美国发生而已。我知道在伦敦也发生过暴乱,但那是1981年的事,那时候我才3岁,对我来说并不真实。那种大规模的暴乱,没人在乎警察的状况,还有光天化日之下的碎玻璃——那不是我认识的伦敦。我感觉不到自己身在伦敦。

嫌疑人

穆罕默德·阿尔·哈桑

我是在豪恩斯洛东站被截停的,警察怀疑我是恐怖分子。那时我正在去学校的路上,大概是早上八点半或者八点一刻。警察跟我说,我们在做随机检查,可以看看你的包么?他们看看包里,还对我搜了身,然后给我一张单据,单据上面有编码,表示搜查我的原因。编码好像是c26还是什么的,我把单据转过来,才知道它代表恐怖主义。我有些震惊。为什么我会被怀疑跟恐怖主义有关?你说是随机检查,但你单单抓住我,而让旁边十个人都离开了。很明显,他们看了我的学生证,上面有我的名字。我还背着个帆布背包,我是亚洲人。我做错了什么呢?他们可没说。

我的背包里只有课本、活页笔记本、笔之类的东西,别无其他。被人像那样搜查,真让我尴尬。其他人经过时,会看着我,然后想,天啊,他做了什么坏事?这让我觉得所有人都在以奇怪的眼神看我。警察这样处理真不好,他们就在众目睽睽之下搜查我。

我们在豪恩斯洛的一个青少年中心见面。他很高,坐在椅子上,弓着背,手拉着t恤衫的领口,他的t恤衫上装饰着好几个艺术化的骷髅头。

我一直认为我是属于伦敦的。我在这里出生,在这里长大。这里是我的家乡,就跟它也是别人的家乡一样。这很奇怪,因为我去伯明翰拜访表亲时,如果我跟他们说,我来自伦敦,他们会说,我的天啊,你来自伦敦!他来自伦敦!快告诉大家呀,是伦敦人来了!他来自伦敦,他可忙了,哇,来自伦敦耶。对他们来说,认识伦敦人,好像是天大的事一样。“对啊,我认识伦敦人。”——他们可以去跟朋友们吹嘘这件事了。

如果一个人说,我来自哪里哪里,听到的人会说,等等,哪里?但如果是伦敦就不一样了,人们都知道这是什么地方,知道这里有多繁忙,知道这里的生活方式是怎样,所有人都知道。你只要告诉别人你来自伦敦,就能开启一大段对话,他们想要了解更多关于伦敦的事,这种感觉真是奇妙。

◇◆◇

好笑的地方在于,在同一天,在回家的路上,我又被警察截停搜查了。对啊,我在上学的路上被怀疑为恐怖分子,被搜查,放学之后又来了一次。几年前,在我的学校里,有人被刀捅死了。所以为了加强安保,他们在地铁站的闸机口前面多放了一个金属探测器。我这一天回家时,口袋里揣着u盘,u盘表面和b接口部分是金属做的,所以我经过探测门时,探测器响起警报了。

他们把我带到一边,搜查了我的包,问了我一些问题,“你以前被搜查过吗?”之类的。我说,有啊,就今早。他们看着我说:“你是说真的么?”我就把单据给他们看。他们说:“一天两次,你怎么这么幸运啊。”我说:“是啊,也可以说是幸运吧。”然后他们就让我走了。

出庭律师

大卫·奥比里、杰瑞米·兰加和凯沙夫·古普塔

他们下班后,聚在一桌吃饭,面前摆着一盘泰国绿咖喱。衬衫最上面的几颗纽扣已被解开。他们很年轻,不用赶着回家去照顾家庭。

奥比里: 我是从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 (6) 那里买到人生第一顶律师假发的,只能去那里了。

兰 加: 呃,其实总共有两家埃德和拉芬斯克洛夫。不过无所谓,你只能买一顶假发,这才是重点。

古普塔: 我以为就那一家,不是么?

奥比里: 对啊,在赞善里 (7) 嘛。你要先在一个本子上登记名字。

兰 加: 我从来不理解这点,因为在别的地方也可以买到假发啊。只有他们要求人家登记。

奥比里: 但那些最有名望的法官、司法委员和辩护律师的名字都在上面。那可是一本名人录。

兰 加: 过去有一个传统,你要把假发保持得非常完好,然后代代相传下去。但是现在新人进来,他们的想法是,他们如果要上庭,得在假发上踩两脚,把它弄破一点,因为他们不希望自己看起来像新人,而希望自己看起来有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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