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1/2)
在科拉巴警局拘留室二楼,坚韧钢门的后方,有四间大囚室。一条走廊连接这四个房间,房门全开在走廊的同一边。走廊另一边隔着钢网,可俯瞰警局的四方院。楼下还有囚室,卡诺之前就被关在一楼的某间囚室里。只关押一、两夜的短期犯,关在一楼。可能在科拉巴拘留室待上一星期或更久的人,则走那金属梯,或像我一样被拖上金属梯,通过滑拉式钢门,进入地狱的前厅。
钢门后面没有门。四间囚室,每一间都经由假拱门进出。假拱门比一般房子的门道稍宽一些,每间囚室大约九平方米。走廊宽仅容两名男子擦肩错身而过,长约十六米。走廊尽头有男用小便斗与钥匙状蹲式马桶各一个,都没有门。小便斗上方有一个水龙头,用来梳洗及饮用。
四间囚室和走廊,若挤上四十个男人,那种不舒服还可忍受。结果,第一天早上,我醒来时,发现一共关了两百四十人。那地方就像个蜂巢、白蚁丘,一大群蠕动的人体紧挨在一块,手或腿活动的空间小得可怜。马桶里的大便堆到及跺高,尿池溢了出来。屎尿的恶臭阵阵传来,直到走廊的另一头。又湿又闷的雨季空气里,充斥着呻吟声、窃窃私语声、谈话声、抱怨声、大叫声,还有每隔几小时犯人发火发出的尖叫声。我在那里整整待了三星期。
第一间囚室,也就是我第一晚过夜的那间囚室,只关了十五人。那囚室距厕所的恶臭最远,室内干净,有地方可躺下。住在那里的人都是有钱人,有钱到可以贿赂警察毒打任何一个想擅自挤进这囚室的人。这囚室,人称泰姬玛哈,住在里面的人,被称作 pandrah kuar ,也就是十五位王子。
第二间房关了二十五人。从他人口中得知,他们全是窃贼,先前已至少坐过一次牢,随时可能为了保住自己在囚室里的地盘,用下流的手段偷袭别人。他们的房间,人称chor ahal ,意为小偷之窝,他们则被称作ka is ,意为黑帽子(类似兰吉特的麻风病人),因为在恶名昭彰的阿瑟路监狱,判刑确定的窃犯得穿囚服、戴黑帽。第三间房挤了四十个人,肩挨着肩靠墙坐着,轮流到房间中央的小空地舒展筋骨。他们没有第二间房里的人凶恶,但自傲且积极。他们死守自己坐的刁、小空间,竭力抵御新来者的入侵。他们时时处于压力下:每天至少有一人打输,把地盘让给更凶狠的新来者。但第三间房最大的容量是四十人,且很少超过那上限,因而那间房被称作chaaliss ahal ,意为四十人之窝。
第四间房,按照拘留室里的俗语,称作dukh ahal ,也就是受苦之屋,但许多人偏爱用科拉巴警察替这最后一间囚室所取的名字:侦察室。新关进来的人,首度穿过钢门走进长廊时,有时在第一间房碰运气。那房间十五个人的每个人,还有走廊上的不少小跟班,会站起来,把他推开,用言语威胁要他滚开,大叫着下一间房!下一间房,混蛋!扭动的人体,拼命把那人往走廊更里面挤,那人可能会想进第二间房。这时,如果那间房里没有人认识他,碰巧位在门口附近的人会猛然出手,打他的嘴。下一间房,操你妈的!这时,忐忑不安的那人,被推着往走廊更里面移动,如果想进入第三间房,会遭到站或坐在第三间房门口的两、三个人拳打脚踢。下一间房!下一间房,禽你姐的!这个新来者被人一路推挤到第四间房,侦察室时,会被当作是老朋友般受到热切的欢迎。进来,朋友!进来,兄弟!
有些人盘得以为自己真受欢迎,一进去才知误上贼船。挤在那又暗又臭房间的五六十个人,立即围上来打,把他们的衣服剥得精光。抢下来的衣服,按照领取者名单分配掉,那名单是根据严谨而不断调整的尊卑顺序拟出来的。误上贼船者,身上每个凹洞都会被彻底搜索,好找出首饰、毒品或钱。凡是值钱的东西,都交给侦察室的老大。在我被关押的那几个星期里,最后一间房的老大是个壮硕如大猩猩,而没有脖子的男子,发际线距离他唯一的浓眉,只比拇指厚度稍宽一点点。新来者收到又脏又破的衣物(抢到新衣物者所丢弃的衣物),用以蔽体。这时候,他们有两条路可走:离开这房间,走到挤得无法想象的走廊里,跟住在那里的上百人争夺地盘,或者加入侦察室群体,等待其他新来的倒霉鬼受骗进来,大肆掠夺。根据我在那三星期里所观察到的,每五个在最后一间房被毒打、搜刮一空者,大概有一人会选择第二条路。就连在走廊里也有尊卑之别,也有小小立足之地的争夺,也有跟人动粗耍狠强夺别人地盘的事。靠近前门而距厕所较远的地方,地段最好;但就连飘着恶臭,屎尿溢到地板上,烂泥般钻乎作呕的走廊尽头,也有人为了争夺屎尿烂泥里堆积较浅的方寸之地大打出手。
那些被迫待在走廊尽头,被迫每日每夜站在及踩深的屎泥堆中的人,有一些最后不支倒地而死掉。我在那里时,就有一人死在拘留室里;另有几个人被抬出去时,状态已几近干我觉得根本不可能唤醒的昏死状态。其他人诉诸暴决之气,得以在这个混凝土蟒蛇的肠子里,一分又一分、一小时又一小时、一米又一米的、一天又一天的、一个人又一个人地往前推进到可以站立、活下去的地方,直到这条巨蟒将他们从钢嘴吐出来为止。
我们一天只能吃到一餐,每天下午四点供餐。大部分吃木豆和拉饼,或者吃加了稀薄咖哩酱的米饭。清晨也有一些茶和一片面包。警察在钢门处发食物,囚犯有心排成两条整齐的人龙,井然有序走往钢门后方,然后离开。但人群的拥挤,饥饿的难耐,少数人的贪心,使每次领餐都一团混乱。许多人没拿到食物,饿了一天或更久。我们每个人进拘留室时,都会收到一只扁铝盘。那盘子是我们唯一合法的随身物品。没有刀叉——用手吃,没有杯子,喝茶时把茶舀入盘子里,嘴巴贴着浅浅的茶水吸着喝。但盘子还有其他用途,首先是用来制作临时的应急炉。把两只铝盘折成v 字形,充当架子,上面就可以放第三个铝盘。在两个折弯的铝盘之间,扁平的铝盘之下,放进燃料,炉子就大功告成,可用来把茶或食物重新加热。理想的燃料是平板橡胶凉鞋,这种橡胶鞋点燃一头后,会缓慢而均匀地烧到另一头。燃烧的烟刺鼻浓烈,带着油性煤烟,煤烟落在哪里,就附着在哪里。侦察室每天晚上在某个时候会点起两个这样的炉子,脏污的室内地板和墙壁,还有住在其中的每个人脸上都因此被熏黑。这两个炉子是侦察室几个头头的收入来源之一,他们替第一间房的有钱人加热茶或储存食物,收取费用。守卫允许白天时送进食物和饮料(给买得起这类服务的人),但夜间不准任何东西送进牢门。为了舒适不惜血本的那十五名王子,早已打点过警察,取得一只小蒸煮锅和七个用来存放茶、食物的塑料瓶罐。藉此,在禁止送东西进来的夜里,那些王子仍能享用热茶和点心。
铝盘充当炉子自有其寿命,一旦变脆、瘪掉,就不能再用,因此时时需要供应新铝盘。食物和茶,乃至用来当燃料的橡胶凉鞋,都可以换成钱,因此对此需求也始终不断。最弱的人始终保不住自己的凉鞋、盘子和食物。同情他们而把盘子借给他们的人,得啼哩呼噜赶快吃完自己的食物,好让他们拿盘子去领取食物。警察在钢门处发送食物,前后只有六七分钟,而在那期间内,往往有多达四个人,以那种方式,用一只盘子轮流填饱肚子。
每天我望着那些饿昏头的人的眼睛,看他们在警察舀出最后一份食物时,眼巴巴看着其他人,用手指把热烫的食物速速扒进嘴里。我每天看到他们眼巴巴在看,在等待,担心自己分不到吃的。他们的眼神,让我们对人类有了真实的认识,而我们只有在残酷而绝望的饥饿里,才可能意识到那份认识。我把那份认识融入我的内在生命,而我内心的一部分,在看到这一幕时已碎掉,且从此未愈合。
每天晚上,在第一间房,泰姬玛哈房,十五名王子享用在侦察室用临时炉加热的热食和热甜茶,然后舒舒服服大脚一伸睡觉。
当然,王子也得用到厕所。上厕所叫他们觉得很不舒服、有失人的尊严,那种感觉就和最穷的人犯无分轩轻;撇开别的不说,在这点上,我们牢里的人几乎是人人平等。从第一间房,穿过走廊上横七竖八的肢体,最后抵达恶臭的沼泽区。在那里,有钱人就像其他人,用从衬衫或汗衫扯下的布条塞住鼻孔,嘴里叨着线扎手卷小烟卷,以去除恶臭。裤管拉到膝盖,凉鞋拎在手里,赤脚踩进屎尿里,蹲在钥匙状马桶上。马桶未堵塞,冲水功能良好.但每天有两百多个男人使用,每人每天使用一、两次,很快就会被没对准马桶拉屎的人弄脏。最后,成堆的粪便往下滑,滑进从浅便斗流出的尿池里,形成我们蹲马桶时,要走过的烂泥状秽物池。然后,有钱人走过秽物池,回到小便斗,在水龙头下(没有肥皂)洗过手、脚,再踩着一团团破布离开。那些破布团堆成像踏脚石般,用来在侦察室入口前围起一道临时堤防,防止秽物流进。为了讨得烟屁股或抽剩一半的小烟卷,会有人蹲在秽物池里,用破布替有钱人再擦拭脚,然后有钱人就可以长途跋涉,回到位干走廊另一头的第一间房。
第一间房的有钱人,看我是白种外国人,认定我有钱,因此,第一天早上我在他们房间醒来时,邀我加入他们。那种想法叫我震惊,因为我家信奉费边社会主义理念,我自小被灌输了刀巧一派人士的主张,执拗而不切实际地痛恨各种形式的不平等。他们的原则深植我的脑海,而且我年轻时走过革命年代,早已成为革命分子。那桩大业(我母亲如此称呼)的主张,仍有一部分被我奉为人生的核心理念。此外,我已在贫民窟跟这城市的穷人住了好多个月。因此,我拒绝了他们的提议(我必须老实承认,我心里其实不想拒绝),不跟有钱人享福,反倒奋力挤过人堆,进入第二间房,跟那些已不是第一次吃牢饭的凶神恶煞同住。在门口发生了短暂扭打,但眼见我一副为了在小偷窝挣得地盘不惜一战的决心,他们左腾右移,腾出了空间给我。不过,他们余恨未消。这些黑帽子人,一如各地自视甚高的坏蛋,谁也不服谁。不久,他们就制造出机会,测试我的斤两。
被逮捕的三天后,我从马桶左闪右避走回囚室的漫长途中,成群囚犯里有个人出手,想抢我的盘子。我用印地语和马拉地语大声警告,搬出我所知道最脏的字眼威胁。结果没效。那人比我高,比我重约三十公斤。他双手抓住我的盘子,离我抓的地方很近。我们各自使劲拉,但都没办法让对方松手。所有人静静看着。他们的呼吸声和呼出的热气,像涡漩的潮水般包住我们。我们陷入对峙。不是在此时此刻藉这机会树立威名,就是一败涂地,被赶到走廊尽头恶臭的秽物池。
那人紧抓着盘子往自己的方向拉,我借力使力,用头顺势往前冲,撞他的鼻梁,五次、六次、七次,然后撞他的下巴尖。群众突然陷入一片惊恐,十余双手用力推我们,把我们的身体和脸紧紧挤在一块。我被一群惊恐的男人紧压住,双手不能动弹,又不想放掉盘子,于是动口咬他的脸颊。我使劲咬,直到嘴里尝到血的味道。他立刻放开盘子,尖叫,拼命挥舞手脚,在走廊的人群里使劲地爬,想爬往钢门。我跟在后面,伸手抓往他的背部。他抓着铁栅门摇晃,尖叫求救。
我伸手要抓他的时候,守卫正插进钥匙开锁。我牢牢抓着他,他死命往门外逃,他的t 恤被紧拉在身后。一时之间,他定在那里,双腿在跑动,身体却几乎动不了。然后他的t 恤裂开,他摇摇晃晃逃出门,留下一大块布在我手里。他缩在守卫身后,背部贴着墙。脸颊上,我咬过的地方有裂伤,血从鼻子往下流经喉咙,流到胸口。此时门砰然关上。警察定定看着,露出费解的微笑,我用扯下的t 恤擦拭手上和盘子上的血,然后心满意足地将那块破布丢在门边。我转身,挤过不发一语的人群,再度在小偷房里坐下。
“很漂亮的一招,兄弟。”坐我旁边的年轻男子用英语说。
“谈不上,”我答,“我其实是想咬耳朵。”
“哇塞!”他脸部的肌肉抽搐了一下,撅起嘴。“但比起他们给我们吃的鬼食物,他耳朵大概更补,是不是,老哥。你为什么进来的?”“不知道。”
“你不知道?”
“他们在夜里逮捕我,把我带到这里,没告诉我我犯了什么罪,或为什么要把我带来这里。”
我没问他为什么进来,因为根据澳大利亚监狱不成文的规矩,得等到你喜欢对方而愿意把他当朋友,或讨厌对方而决定把他当敌人,才可以问对方是犯了什么罪进来。在澳大利亚,遵守这规矩的是老派罪犯,也就是知道有这项规矩的罪犯。我开始跟这类人一起服刑时,他们教我这规矩。
“他们狠狠打了你一顿,老哥。”
“坐飞机,他们这么称呼。”
“哇哇哇……塞!”他脸部肌肉又抽搐了一下,耸起双肩。“我痛恨那个他妈的坐飞机,兄弟!有一次,他们把我绑得太紧,我的手臂麻了三天才恢复知觉。而你知道,他们打了你之后,初丝龟子紧缠住的身体,胀得他妈的多厉害,na ?我叫马希什,贵姓大名?” “大家都叫我林。”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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