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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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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势转强。

纸箱垮了。

我开始打起哆嗦。

我在洛根广场街头的第八天,贾森·德森本人在我的钱盒里丢了一张五美元钞票。

没有风险。我已是面目全非。

皮肤被晒黑,长出胡子,完全一副贫穷潦倒的模样。

我家这一带的人很慷慨。我每天都能吃上一顿便宜的晚餐,还能存个几美元。

每天晚上,我就睡在埃利诺街四十四号后面的巷子里。

这俨然成了一种游戏。当主卧室的灯熄灭,我便闭上眼睛,想象自己是他。

和她在一起。

有几天,我觉得自己的神志不太清醒。

阿曼达曾经说过她对以前的世界感觉越来越虚幻,我想我明白她的意思。我们会将现实与有形物质——也就是能以感官体验到的一切——联想在一起。虽然我不断告诉自己,在芝加哥南区有一个箱体能带我到一个心想事成、不虞物质匮乏的世界,我却已经不相信有那样的地方存在。我的现实就是这个世界,这种感觉一天比一天强烈。在这里我一无所有,是个无家可归、污秽不堪的人,我的存在只会引发他人的同情、怜悯与嫌恶。

附近有另外一个流浪汉站在人行道中央,扯开了嗓门,自言自语。

我在想,我和他有很大差别吗?我们不都是迷失在一个因为某些超乎掌控的因素,而使我们再也无法认同的世界中吗。

最令人惊恐的是有些时刻似乎出现得越来越频繁。在这些时候,即使是我,都觉得神奇箱体的想法听起来像是疯子的呓语。

有一天晚上,我经过一家酒品专卖店,发现自己有足够的钱随便买瓶酒。

我喝掉一整瓶一品脱装的珍宝牌(j&b)威士忌。

然后发现自己站在埃利诺街四十四号主卧室里,盯着躺在床上、盖着交缠成团的毯子、正自熟睡的贾森与丹妮拉。

床头柜上的时钟显示凌晨三点三十八分,尽管屋内悄然无声,我却因为喝得太醉,可以感觉到脉搏不停击打着耳膜。

我拼凑不出是怎样的思考过程把我带到这里来。

我现在满脑子只想着:这是我拥有过的。

很久以前。

这个美丽的人生梦想。

此时此刻,当房间不停旋转,我泪流满面之际,我真的不知道以前那个生活是真是假。我朝贾森那侧的床边跨前一步,眼睛已渐渐适应黑暗。

他睡得很安详。

我太想要他的这一切,想到就好像已经实际领略到了。

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来拥有他的生活,来取代他。

我想象着将他杀死,或是掐死他,或是往他头上开一枪。

我看见自己试着成为他。

试着接受他的丹妮拉成为我的妻子,接受这个査理成为我的儿子。

这间房子的感觉有可能跟我的房子一样吗?

我晚上能睡得着吗?

我在凝视丹妮拉的同时,能不想到她真正的丈夫在被我杀害前两秒钟、脸上流露的恐惧吗?

不能。

不能。

清楚的意识排山倒海而来——令人痛苦、羞愧,但却也正是在我最需要的时候。

内疚与无数的细微差异将会使我在这里的生活变成地狱,不只让我忘不掉自己做过什么,也忘不掉自己还没做的事。

这里永远不会像我的世界。

我做不到。

我不想要这样。

我不是这个男人。

我不该在这里。

当我跌跌撞撞离开卧室,走过走廊,我忽然醒悟到,光是有这个念头就等于放弃寻找我的丹妮拉。

等于说要让她走。自认为得不到她。

也许事实确实如此。也许我再也没希望找到归路,回到她和査理身边,回到我的完美世界——那无边无际沙滩上,独一无二的一粒沙。

但我还剩下两支安瓿,在用完之前,我不会停止奋战。

我再次到二手店去买衣服——牛仔裤、法兰绒衬衫和一件黑色毛呢外套。

然后上杂货店买盥洗用具,还有一本笔记本、一包笔和一只手电筒。

我住进汽车旅馆,丢掉旧衣服,洗了这辈子最久的一次澡。

从我身上流下的水是灰色的。

站在镜子前,几乎就像又变回原来的自己,只不过因为营养不良,颧骨突出了些。

我一直睡到下午,然后才搭车前往南区。

电厂很安静,阳光从发电室窗口斜斜照入。

我坐在箱体门口,翻开笔记。

我自从醒来以后,便一直想到阿曼达在告别的留书中,提到我没有写下自己的感觉。

那就写吧。

我二十七岁。在实验室工作了一整个上午,因为进行得太顺利,差点又推托不去参加派对。最近常常这样,忽视朋友与社交活动,只为了多偷得几个小时待在无尘室。

最初留意到小后院最远角落里的你,是我站在木栈板平台上,啜饮着科罗娜加青柠,心思却还留在实验室。我想是你的站姿吸引了我——你被一个瘦瘦高高的男生困住,动弹不得。那个男的穿着黑色紧身牛仔裤,我认得他是这个朋友圈的人,好像是个艺术家还是什么的。我甚至不知道他叫什么,只是我朋友凯尔最近跟我说过:哦,那家伙跟谁都上过床。

直到今天我仍无法解释,总之当我看着他和一名黑发、黑眼、穿着藏蓝色裙子的女子——也就是你——攀谈时,心中忽然充满忌妒。我莫名地、疯狂地想要揍他。你的肢体语言隐约透露着别扭。你脸上没有笑容,双手抱在胸前,我忽然觉得你被困在不愉快的交谈中,也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在意。你拿着一只空酒杯,杯身残留有一条条红酒的痕迹。我心里有个声音催促着:去找她说话,帮她脱困。也有另一个声音呐喊道:你对这个女人一无所知,连她的名字都不知道,你又不是那个家伙。

我发现自己已在不知不觉中,端着一杯刚斟满的红酒,穿过草地向你走去,当你转移视线与我四目相交时,我觉得胸腔内好像有个零件忽然卡住不动,好像两个世界互相冲撞。当我靠近,你从我手上拿过杯子,就好像是你事先遣我去拿来的,你还露出轻松熟悉的微笑,仿佛我们早已相识。你想介绍我和眼前这位迪伦认识,但那个穿紧身牛仔裤的艺术家眼看淫欲无法得逞,便找借口开溜了。

接下来只有我们俩站在树篱阴影中,我心跳得简直快要失控。我说:“很抱歉打断你们,只是你看起来好像需要拯救。”而你说:“直觉精准。他是帅气,可是让人受不了。”我自我介绍。你跟我说了你的名字。丹妮拉。丹妮拉。

我们第一次相处时聊了些什么,我只有零星片段的记忆。主要记得当我告诉你我是原子物理学家时,你笑了起来,但不带嘲弄,倒像是你听到这番意外的话确实很开心。我还记得你唇上沾了红酒的样子。纯粹就理智而言,我一直都知道我们的分离与隔绝只是幻觉。我们全都是由相同物质组成,也就是在死亡恒星的火焰中形成后,爆发出来的物质碎片。对于这项知识,我真的从来没有彻骨的感受,直到那一刻,在那里,和你在一起。而且是因为你。

是的,也许我只是想上床,但我也好奇,这种缠绵的感觉可不可能证明有更深层的东西存在。这种特殊的思考模式,我明智地藏在自己心里。我还记得令人愉悦的啤酒气泡声和太阳的温度,接着当太阳开始西沉,我才发觉自己有多想带你离开派对,却不敢开口。这时你说道:“我有个朋友的画廊今晚开幕,想不想来?”

我暗想:我愿意跟你到天涯海角。

剩余安瓿数:一

我走在没有尽头的长廊上,手电筒的光线从墙面反射回来,不断闪动。过了一会儿,我在一道与其他门毫无差异的门前停下。

那是一兆一兆又一兆当中的一道门。

我的心跳得急速,手心冒汗。

我什么都不要。只要我的丹妮拉。

想要她的那种急迫感,我无法解释。

也从来不想试图解释,因为那种神秘非常美好。

我想要许多年前我在那个后院派对见到的那个女人。

尽管必须放弃其他心爱事物,我仍选择与她共度一生的那个人生。

我想要她。

就只要她。

我深吸一口气。吐出来。

然后打开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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