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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部分 利斯本纳街(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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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过世后两週年,我们去了罗马。这算是巧合,但同时也不是:他知道,我们也知道,他必须离开纽约市,远离纽约州。或许欧文夫妇也有同样的想法,因为他们把仪式排在这个时候——在八月底,欧洲所有人都往外地跑,我们却飞到那裡,飞向那个失去了所有嘈杂人群、所有当地动物的大陆。

那个仪式在罗马的美国学院举行,苏菲和马尔科姆都曾在那裡驻留过,所以欧文夫妇出资设立了一个鼓励年轻建筑师的奖学金。他们还协助选出了第一位得主,是一个高个子、容易紧张但可爱的年轻伦敦女子,她做的大都是暂时性建筑物,以泥土、草和纸做出複合建筑群,随著时间会缓缓瓦解。颁奖仪式宣佈了奖学金得主、颁发了奖金,此外还举办了一个招待会,弗洛拉发表了演讲。参加的除了我们,苏菲和马尔科姆在「钟模」的合伙人之外,还有也曾在罗马驻留过的理查德和杰比。仪式过后,我们去了附近一家小餐厅,他们两个住罗马时都很喜欢,理查德还带我们看了那栋建筑物有哪些牆壁是伊特拉斯坎风格,哪些是罗马风格。儘管那一餐很美好,舒适又欢乐,但也很安静,中间有一度,我记得自己抬头,才发现大家都没在吃东西,全瞪著眼睛,看著天花板、看著盘子、看著彼此,各自想著不同的事物,但我知道,大家也不约而同地想著同样的事情。

次日下午朱丽娅午睡时,我们出门散步。我们的旅馆在台伯河这一边,靠近西班牙大台阶那一带,不过我们请司机载我们过桥到越台伯河区,走在那些又窄又暗、简直像是走廊的街道上,最后终于来到了一个小而简洁的广场,除了阳光没有任何装饰,我们来到一张石凳前坐下。一个留著白色大鬍子、身穿亚麻西装的老人也在石凳另一头坐下,看著我们点了个头,我们也朝他点头。

我们沉默地坐在那裡许久,晒著太阳,忽然他说他记得以前跟你来过一次这个广场,还说两条街之外有一家冰淇淋店很有名。

「我该去买吗?」他问我,露出微笑。

「我想你知道答案。」我说。他站起来。「我马上回来。」他说。「瑞士巧克力口味。」我告诉他。他点点头。「我知道。」他说。

我们——那个老人和我——看著他离开,然后那老人朝我微笑,我也对他笑。仔细一看,我才发现他其实没那麽老,大概只比我大几岁而已。我当时始终没办法(到现在还是没办法)把自己想成老人。我总是讲得好像知道自己很老,我总是埋怨自己的年龄,但那只是耍宝,或是让别人觉得年轻而已。

「他是你儿子?」那老人用义大利语问,我点点头。每回被人认出我们是父子,我总是惊讶又开心,因为他和我长得一点也不像。但是我认为,或该说希望,我们在一起的样子,一定有个比外形相似度更具说服力的证据,让别人相信我们是父子。

「啊,」那老人说,看著他走到一个转角,然后消失,「真是俊美啊。」

「是啊。」我也用义大利语回答,忽然觉得好哀伤。

那老人露出狡猾的表情,问我,或者比较像是陈述句:「你太太一定是个大美女吧?」随即咧嘴一笑,表示他在打趣,或是个恭维,因为我长相这麽平凡,却很幸运能有个美丽的太太,帮我生了一个这麽俊美的儿子,所以我不可能被得罪。我也对著他笑,说:「没错。」他保持微笑,一点都不惊讶。

他回来时,那个老人已经离开了(离开时跟我点了个头,拄著枴杖)。他买了一个装在甜筒裡的冰淇淋给我,还买了一杯柠檬冰沙要带回去给朱丽娅。我真希望他也买了一份给自己,但他没有。「我们该走了。」他说,于是我们起身离开。那天夜裡他很早就去睡了,次日,也就是你的忌日,我们完全没看到他,他在柜檯留了张字条,说他出去散步了,明天再跟我们碰面,说他很抱歉。于是我们也出去走了一整天,我以为有机会在路上碰到他,毕竟罗马这个城市不大,但结果没有。那一夜我们更衣就寝前,我想到自己一整天都在经过的每条街道、每堆人群中寻找他。

次日早晨,他出现在餐桌旁,看著报纸,脸色苍白,但对我们露出微笑,我们没问他前一天做了什麽,他也没主动说。那天我们只是在市区裡閒逛,三个人很不好控制,走在人行道上太宽,于是我们排成一列,每个人轮流当领队,但我们只去有名的地点、人多的地方,不会有隐祕的回忆、不曾发生亲暱的举止的景点。快到水管路时,朱丽娅望著一家小珠宝店的小窗,我们走进去,三个人把那家小店塞满,每个人轮流把她在窗外看中的耳环拿起来细瞧。那耳环非常精緻:纯金,密实而沉重,形状像鸟,眼睛处镶了圆形的小红宝石,鸟喙叼著金枝。他买下那对耳环送给她,她不好意思,但又很开心,朱丽娅向来不太戴首饰。但他看起来很高兴能送她礼物,我看他高兴也跟著开心,朱丽娅也很欢喜。那天晚上,我们跟杰比和理查德会合吃最后一顿晚餐,次日早晨我们离开,北上去佛罗伦萨,他则回纽约。

「我们五天后见了。」我告诉他,他点点头。

「好好玩。」他说,「祝你们玩得愉快。我们很快就会再见了。」

我们的汽车开走时,他站在那挥手;我们坐在后座,回头跟他挥手。我还记得当时希望挥手能传达我说不出口的讯息:不准你乱来。前一夜,趁他和朱丽娅跟杰比聊天时,我问理查德这几天我们不在期间,能不能麻烦他发短信随时告诉我们状况?理查德答应了。他几乎恢复到了安迪希望的体重,但中间有两度倒退,一次在五月,另一次在七月,所以我们还在持续监视他。

有时,感觉我们的父子关係好像是倒退著走,随著他年纪渐长,我对他的担心没有减少,反而增加;随著每一年过去,我都更加意识到他的脆弱,也对自己当父亲的能力更没信心。雅各布还是婴儿时,我发现每过一个月,我就更有把握一点,好像他待在这个世界越久,就能扎根扎得越深,好像光是活著,就宣示他拥有这个生命。当然,这个想法很荒唐,而且以最可怕的方式被证明是错的。但我忍不住想:活下去会产生牵繫的力量。然而在他人生的某一个点(如果非得指出的话,我想是在凯莱布之后),我感觉他像是搭上了热气球,被一根长长的绳子固定在深入地面的木桩上。但每一年,那个气球一直扯紧那根绳子,想要挣脱,飘向天空。在底下的我们就设法把那气球扯回地面,回到安全的状态。所以我总是为他担惊受怕,同时也很怕他。

你能跟一个你害怕的人真正发展出感情吗?当然可以。但他还是令我恐惧,因为他拥有力量,我却没有。如果他自杀了,如果他把自己从我手上夺走,我知道我还能活下去,但我也知道那种人生很乏味;我知道之后我会永远纠结著想找到解释,不断仔细检视过去,想找出自己哪裡犯了错。当然,我知道自己会多麽想念他,儘管之前他尝试过,他也终将离开,但我始终没能变得更能面对,也永远无法习惯。

接著我们回到纽约,一切如常:艾哈迈德先生来机场接我们,载我们回公寓,门房那儿已经有几袋食物,这样我们就不必去杂货店採买了。次日是星期四,他过来跟我们一起吃晚餐,问起我们这几天旅行看到什麽、做了什麽,我们告诉他。那天晚上我们一起洗碗,他递给我一个碗要放进洗碗机时,手一滑在地板上摔破了。「该死!」他大吼,「真是对不起,哈罗德。我太蠢了,太笨手笨脚了。」我们告诉他没关係,没事的,但他只是越来越生气,气到双手开始颤抖,气到开始流鼻血。「裘德,」我告诉他,「没关係的。这种事难免的。」但他摇头。「不,」他说,「都是我。我搞砸了一切。我碰到的一切都会毁掉。」他低头捡起碎片时,朱丽娅和我隔著他的头面面相觑,不知该说什麽、做什麽才好:他的反应太小题大做了。但自从那回他把盘子摔到餐厅对面的牆上后,之后几个月还发生了几次这样的事件,让我从认识他以来第一次明白,他心中原来有那麽多愤怒,他每天要多努力去控制这股怒气。

他第一次摔盘子之后,过了几星期又有一次。那是在灯笼屋,他已经好几个月没去了。当时是早上,才刚吃过早餐,朱丽娅和我要出门买东西,我去找他,想问他有没有什麽想买的。他在卧室裡,门开了一条缝,我看到他在做什麽之后,基于某个原因就没喊他,也没有走开,只是站在门外悄悄观察。他已经戴上一边的义肢,正要戴上另一边,我从来没看过他没戴义肢的样子。然后我看著他的左腿伸进托架内,把弹性袜套拉起来套住膝盖和大腿,再将裤管拉下盖住。你也知道,这些义肢上的脚仿造了脚趾和脚跟的形状,我看著他穿上袜子,接著穿鞋。他吸了一口气站起来,我看著他走了一步,再一步。但就连我都看得出哪裡不大对劲,那些义肢还是太大,而他依旧太瘦。我还来不及喊他,他就失去平衡往前摔在床上,有好一会儿都没动。

然后他伸手脱掉义肢,先脱一边,再脱另一边。有那麽片刻,那两根还穿著袜子和鞋子的义肢看起来就像他的真腿,他彷彿硬是扯断了自己的小腿,我还半期待地会看到一道血喷出来。结果他只是拿起一根义肢朝床上打,打了又打,用力得发出闷哼,再把义肢摔在地上,坐在床沿,脸埋进双手,手肘撑在大腿上,无声地前后摇晃著。「拜託,」我听到他说,「拜託。」但接著他什麽都没再说,我很羞愧地静静溜掉,回到我们的卧室,模仿他的姿势坐在床边,等待著我不知道的状况。

那几个月,我常常想著自己尝试在做的事情,想到要让一个不想活的人继续活下去有多困难。首先你得尝试讲道理(你有那麽多值得活下去的理由),然后尝试利用罪恶感(你欠我),再尝试用愤怒、威胁、恳求(我老了;不要这样对待一个老人)。但接著,一旦他同意,你这个哄骗的人必然会进入自我欺骗的状态,因为你看得出他很吃力,他多麽不想活下去,光是存在这件事都让他耗尽心力,于是你每天就得告诉自己:我做的是正确的。让他做他想做的事是违背自然法则及爱的法则的。你会利用每个快乐的时刻,抓紧它们当成证据,看到没?这就是人生为什麽值得活,这就是为什麽我一直逼他尝试,即使那一刻无法抵消其他大部分的时刻。你会想,就像我以前对雅各布的想法,子女是要用来做什麽?是要抚慰我吗?还是我抚慰的对象?如果抚慰对你的子女再也没有用,那麽我的责任是不是允许他离开?然后你会再想:可是那太恶劣了,我做不到。

所以我还是继续尝试,那是当然。我试了又试。但每个月我都可以感觉到他越退越远。不太是外貌的关係;到了十一月,他恢复到原来的体重,总之是理想体重的最低标准,而且气色从来没有那麽好过。不过他变得安静了许多,虽然他向来很安静,但现在他很少讲话。我们在一起时,我有时会看到他盯著某个我看不到的东西,脑袋轻轻一扯,像马在抽动耳朵似的,然后又回过神来。

有个星期四,我们照例一起吃晚餐,我看到他脸上和脖子上有瘀青,彷彿他傍晚站在一栋建筑物旁边,太阳照射的阴影落在他身上。那些瘀青是深红褐色的,像乾掉的血,我看了猛吸一口气。「发生什麽事?」我问。「我摔倒了,」他只说,「别担心。」我当然还是会担心。下回我看到他时又有瘀青,就设法抓著他问个清楚。「告诉我。」我说,但是他挣脱了。「没什麽好说的。」他说。我至今不明白到底发生了什麽事:是他自己弄的吗?还是他让别人对他这样?我不知道哪一个更糟。我不知道该怎麽办。

他想念你。我也想念你。我们全都很想念你。我想你应该要知道,我想念你不光是因为你让他更好,我想念你是因为你。我想念看著你做喜欢的事情时得到的那种愉悦,无论是吃东西或追著网球跑或跳进游泳池裡。我想念跟你谈话,想念看著你在一个房间裡走动,想念看著你倒在草皮上被劳伦斯的一群孙子孙女压著,假装你被他们压得起不来(同一天,劳伦斯年纪最小的孙女,暗恋你的那个,曾把蒲公英绑在一起做了手环送给你。你谢谢她,戴在手上一整天,那天她每回看到你手腕上的手环,就衝向她父亲,把脸埋在他背部——这个我也想念)。但我最想念的,就是看著你们两个在一起;我想念看到你望著他,他望著你;我想念你们对彼此那麽体贴,想念你和他在一起时那种出自直觉、诚挚的关爱;我想念看著你们倾听对方说话,两人都那麽专注。杰比的那幅画作《威廉听裘德说故事》太真实了,那表情太准确了。还没看到画名,我就知道画中的你在听他讲话。

而且我也不希望你以为你走了之后,我们没有快乐的时刻、快乐的日子。当然是减少了,比较难出现,比较难引发,但还是有的。从义大利回纽约后,我开始在哥伦比亚大学教一门专题研讨课,兼收法学院学生和所有研究生。那门课叫「法律的哲学,哲学的法律」,由我跟一个老朋友合作授课。我们讨论法律的公平性、司法系统的道德基础,以及有时法律会如何牴触我们国家的道德观。教室就在锥蒙大楼241室,过了这麽多年以后!下午,我会跟朋友碰面。朱丽娅去上裸体素描课。另外我们在一个非营利组织当义工,专门协助其他国家(苏丹、阿富汗、尼泊尔)的专业人员(医生、律师、教师)在各自的领域找到新工作,即使这些工作跟他们之前在本国做的只略微相关:护士变成医疗助理,法官变成法律助理;其中我帮过的几个人后来去读法学院,我碰到他们时,就会聊聊他们现在学的,以及美国的某些法律跟他们原先所知的有多麽不同。

「我想我们应该一起做一个项目计划。」那个秋天我告诉他(他还在那个艺术家非营利组织做公益服务,我后来也去当义工,发现那个组织比我原先想的更令人感动。我原本以为那只是一群没有才华的文人想要创作,但显然永远不会成功。儘管事实上的确是如此,但我发现自己跟他一样,都很佩服这些艺术家,佩服他们的坚持,他们傻气、勇敢的信念。没有任何人、任何事可以劝阻他们不要过这样的生活,不要当个艺术家)。

「比方说?」他说。

「你可以教我做菜。」我告诉他,他用那种表情看了我一眼,就是要笑不笑、觉得很乐还不想表现出来的表情。「我是说真的。真正做点菜,让我多学六七道料理。」

于是我们开始了。每个星期六下午,他工作完,或是拜访过吕西安和欧文夫妇,我们就开车到加里森,有时只有我们两人,有时还有理查德和印蒂亚、杰比或某个亨利·杨和他们的太太,星期天我们就会做菜。在这个过程中,我主要的毛病又暴露出来,那就是缺乏耐性,根本无法接受无聊。煮菜时,我会跑去找别的东西来读,忘了我的义大利炖饭,结果烧成一堆烂糊,或者我会忘记把橄榄油裡的胡萝卜翻面,回来就发现烧焦了(看来烹饪很多部分是要轻拍、要泡、要观察、轻抛、转动、抚慰,这种种要求总让我联想到人类的婴儿期)。我的另一个毛病,他告诉我,就是坚持创新,这在烘焙中显然是失败的保证。「哈罗德,这是化学,不是哲学,」他总是这麽说,同样是那个半笑的表情,「你不能不遵守特定的分量,还希望做出该有的样子。」

「说不定烤出来会更好啊。」我说,主要是为了逗他,只要觉得有可能让他开心一点,我总是乐于扮演傻瓜。于是他笑了,真的笑了。「不会的。」他说。

但终于,我真的学会了一些东西:我学会如何烤鸡、煮水蒸蛋、炙烤比目鱼。我学会做胡萝卜蛋糕,还有一种加很多不同坚果的麵包,就是他以前在剑桥市打工的那家麵包店卖的,我常常去买,只是他的版本非常不可思议,有好几个星期,我烤了一条又一条这种麵包。「好极了,哈罗德,」有一天他嚐了一片说,「看到没,等到你一百岁,就可以自己做菜了。」

「什麽意思?自己做菜?」我问他,「你得替我做菜才行。」他听了对我露出微笑,一种哀伤、奇怪的微笑,什麽都没说。我赶紧改变话题,免得他说出一些话,我还得假装没听到。我总是试著影射未来,拟出几年后的计划,这样他一答应要做,我就可以逼他守住承诺。但他很小心,从来没答应过。

「我们应该去上个音乐课,你跟我。」我告诉他,其实只是顺口说说,没有什麽具体的想法。

他淡淡微笑。「或许吧,」他说,「没问题,我们再讨论吧。」顶多就是这样。

每回上完烹饪课,我们就会散步。去纽约州北部的那栋房子时,我们会沿著马尔科姆开出来的那条小径走,经过有回他痛得全身抽搐,我不得不把他留在那裡靠著一棵树的那个点,经过第一张石凳、第二张、第三张。到了第二张石凳,我们总会坐下来休息。他不需要休息,不像以前那样,而且我们走得很慢,所以我也不需要休息。但我们总是仪式性地停下来,因为从这裡可以最清楚地看到屋子背面,你还记得吗?马尔科姆当初砍掉这边的几棵树,于是石凳正好面对著房子,而如果你在屋后的露台,也正对著那张石凳。「这个房子太美了。」我总是这麽说,而且我总是希望他听得出我以他为荣:因为他打造的这栋房子,还有他在屋裡打造的生活。

我们从义大利回来大约一个月后,有回我们坐在这张石凳上,他跟我说:「你想他当初跟我在一起快乐吗?」他讲得好小声,我还以为是自己想像出来的,但接著他两眼看著我,于是我知道那句话不是我的幻想。

「他当然快乐,」我告诉他,「我知道他很快乐。」

他摇摇头。「有好多事我都没做。」最后他说。

我不明白他这句话是什麽意思,反正我不会改变想法。「无论什麽事,我知道那都不重要。」我告诉他,「我知道他跟你在一起很快乐。他告诉过我的。」然后他望著我。「我知道的。」我重複说,「我知道的。」(你其实从来没有明确告诉过我,但我知道你会原谅我;我知道你会的。我知道你会希望我这麽说。)

又有一回,我们坐在这张石凳上时,他说:「娄曼医生认为我该告诉你一些事情。」

「什麽事情?」我问,很小心不要看他。

「有关我是什麽,」他说,然后停顿了一下,「我是什麽人。」他修正了。

「唔,」我终于说,「那很好,我想更瞭解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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