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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pter 5 1950年(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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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翻到背面,和主教一起诵读。

蒙上帝的恩典,承罗马教廷授权,教宗根据逐出教会的处罚规定,有终极的决定权,任何即将接受神职者不得有下列情况:或行为异常,或按照规范被逐出教会,或曾被上级逐出教会,或受禁令之处罚,或曾被停职,或为非婚生,或声名不佳,或被规范视为不适合接受神职的其他情况,或属于其他教区……

主教继续列举种种不可接受神职的情况,但我心中只有非婚生这个词。开始诵读诸圣祷文时,神职候选人伏身在地。我习惯性地跟着诵读那些余下的文字,乞求摆脱通奸的恶念,免受雷电、暴风雨这样的天谴,免受地震、瘟疫、饥馑、战争和坠入地狱这样的苦难。

即将被任命为执事的人都站了起来,走上前,到主教身旁跪着围成半圆。我仔细打量那些人,但还是认不出哪个是玛丽的弟弟。主教依次将手放在他们的头顶,但没喊他们的名字。接着,主教让他们抚摸《福音书》 [3] 祷告,之后仪式便结束了,他们排好队退回原来的位置。既然千里迢迢来了,我希望至少能解开我心中的疑团,可他们看起来差不多,没有特别之处,而且都很陌生。最后我从人群里挤过去,走出大教堂,来到外面洒满阳光的宽阔台阶上。

空气清新、冷冽,耳边全是各种日常的声音,我身后的音乐低沉而庄严。我从皮包里取出蓝盒子,将它打开。也许我需要刷新一下我的记忆,也许我能从阿德莱德的照片中看出某个特点跟其中一个年轻人相似,但这儿没有和她长得像的。盒式项链坠那么大的照片上,她盘着头发,眼神里没有畏惧,眉毛像翅膀一样弯弯的。我把纽扣推到一边,打开折起来的当票。

当票的纸已泛黄,上面写着一个简单的地址、编号和一段描述,字很小,写得很仔细。

一枚有瑕疵的镶嵌在黄金里的钻石。品相不错,一条维多利亚式金银丝嵌石榴石项链,每颗石榴石都有独立底座。

我想象着那年代久远的项链和戒指,想着它们戴在阿德莱德身上和我身上的样子。除了一条人工养殖的珍珠串成的项链,我没有任何首饰。

我走到路边,招手拦了一辆出租车,我坐进车后才决定要去哪儿。仿佛我早就打算好了,我把当票上的地址念给司机听后,便靠在龟裂的皮椅上。

我们行驶了几英里,街道越来越破旧,灰色的雪堆在路两边,形成两道冰墙。我开始怀疑我这样做会不会太疯狂了。还好,当铺还在,看上去仿佛一个洞穴,里面的物品一直堆到跟窗户一样高。我下了车,但并没给司机全部车费,我请他等我一会儿,然后走进当铺。招牌上写着“约翰当铺”。

店里的昏暗向外蔓延,我站在门外等眼睛适应过来。里面很冷,泛着一股酸味,照相机零件和破损的乐器随意堆放着,一个身穿几件外套、显得非常臃肿的年轻男子掀帘走了出来,双手撑在柜台上。

“当东西还是赎东西?”

“赎戒指和项链。”我把当票交给他。

他抿紧嘴唇。“一九三二年,”他看着当票上的字迹哈哈大笑,“这是老约翰先生收的,他已经去世了。”

他把当票还给我,但我没接。

“拜托了,”我说,“我相信如果你找的话,一定能找到的。它们对我很重要。”

他摸了摸胡子,没忍心拒绝。“你等等,”他叹了口气,“还有一盒典当的东西从没整理过。”

他从一堆报纸底下拖出一个扁平的铁盒,放到柜台上。盒子被分成很多小格,每格里都放着一些小物件,比如珠宝、战争勋章、坏手表、领带夹等。

他把所有的戒指跟其他东西分开,却怎么也找不到那枚钻石戒指。他在剩下的那堆东西里翻找着,把一条虬结成一团的发黑、纤细的项链轻轻推到一边,他用手指在柜台上把它展开。

“可能是这条吧。”他用脏兮兮的指甲刮着项链。

“这条?”我很失望。

“这儿曾发生过火灾,很多东西都沾上油和灰了。不过上面肯定是红宝石,也许打磨干净后就能看出来了。”项链太脏了,我不想碰,于是打开蓝丝绒盒,让他放了进去。我开了一张银行汇票,幸亏当时没买那条黑裙子。我把丝绒盒放在皮包最底下,然后走出当铺。

回到法戈后,我把项链送到一个宝石工匠那儿。他将项链清洗后,修补好镶嵌部分,然后送了回来。当我看到放在白色棉布上的项链时,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上面的石头发出红宝石的光泽,堪配皇室贵族。我戴上项链,在卫生间的镜子前转来转去,照了很久。珠宝让我显得与众不同。如果穿上白色蕾丝镶边的低胸礼服,就能完美地衬出那条项链。那一整晚,我做晚餐、看电视时都戴着它。但临睡前我将项链取下放进了抽屉,那儿还放着米勒太太的信,还没回复。于是我在桌前坐下,用最好的信纸给她回信。

亲爱的米勒太太:

您的信从阿格斯转寄给了我,已经收到。在我看来,他是您的孩子,应由您决定是否告知他身世。他是我的表弟,他在阿格斯还有一个姐姐。他还有一个哥哥,但谁也不知道他哥哥的近况。我目前在法戈的迪朗德瑞希百货店工作,是那儿的时装模特。我的父母在北达科他州的阿格斯镇东头开了一家肉产品公司,生意挺好的。别无其它,我签上我的名字。

您诚挚的

斯塔·科兹卡敬上

1950年2月19日

我在信封上写好地址,贴上邮票,将信放进信封。尽管已是午夜,但我当时或许就应该立马出门寄信,因为第二天早上我又犹豫了。我要考虑的事已经够多了。

接下来的好几天,信一直放在梳妆台上。后来一天晚上,趁吉米还在来我公寓吃晚餐的路上,我收拾各类物品上的罩子,清理百叶窗和台灯。看到那封信时,我将它顺手塞到了针织亚麻布下。我需要室内的一切东西各就其位。

斯塔的婚礼

在嘈杂喧闹的波尔卡舞曲《六个胖公爵》的音乐声中,吉米·博尔的兄弟和表兄弟们挤在雷琴咖啡馆里,商量怎么把新娘从结婚舞会劫走,把她藏在哪儿,让吉米去找。因为喝了太多杜松子酒,他们什么都说好却又什么都没达成一致。一想到吉米大喊:“斯塔在哪儿呢?”他们就忍不住大笑,脸涨得通红、眼珠往外鼓,像要爆炸似的。一想到吉米气愤地跳进贴着厕纸、喷着剃须膏的林肯牌汽车,在三月寒冷的夜里发动引擎去寻找新娘时,突然闻到加热器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他们就笑得快岔气了。

“是林堡干酪的味道!”吉米的一个表兄弟就说了这么一句,另一个表兄弟便笑得前仰后合,撞上了卡车的栅板。

“他来了。”吉米的兄弟看着舞池,点头暗示。

吉米旋转着过来了,高个子,胖墩墩的。头发打着卷儿,嘴唇边的山羊胡很精致,这总算让他看起来不至于无趣。他脚步轻盈,是个跳舞的老手。斯塔在舞池里被他拖着,时而向前,时而后退,眼神呆滞,似乎要投降了。

“那科兹卡夫妇呢?你们觉得他们会生气吗?”吉米的兄弟说。表兄弟们打量着皮特和弗里兹,这对夫妇最近晒黑了,人也胖了,看上去和和气气的,呷着啤酒,还朝跳舞的客人频频点头,似乎并没有丝毫怒气。新郎和新娘眼下正在跳华尔兹。项链在斯塔的脖子上熠熠闪光,人造钻石在支撑起头纱的冠状头饰上闪闪发亮。她的礼服很特别,裙摆巨大,层层叠叠的,衣领上缀着珍珠似的珠子。这几个男人挤作一团,似乎看到了斯塔脸上发出的柔和的红光,看到了她若隐若现的可人之态,但这一切只不过是她戴的面纱和他们身上的酒精在起作用。事实上,斯塔的笑容冷淡,由于紧张和疲倦,她朝吉米身后看去时,眼神像刀锋一样锐利。

吉米的一个表兄弟看着她,轻蔑地哼了一声。

“这女人可真漂亮。”他不怀好意地说道。吉米的兄弟耸耸肩,噘起嘴。

“她一向自以为了不起,”他说,“以前天天吊吉米的胃口,现在明白自己找不到更好的了。”他眼神模糊,眨眨眼,没有向谁看,“今晚,她和吉米就互不亏欠了。”

这支舞结束后,斯塔把头纱缠在一只胳膊上,沿着走廊奔到洗手间。吉米的表兄弟看到后不约而同地站起来。吉米那个急性子兄弟领头,一个个醉醺醺的,摇摇晃晃地穿过舞池中的人群,朝斯塔刚刚经过的那条走廊奔去。那条走廊通向女洗手间,再往前便是用泥土夯成的停车场。

事情就这样发生了。斯塔一踏出洗手间就被掳走了,但谁都没看见。当吉米和那些女服务生跳完舞后来寻找他的新娘时,她已沿三十号公路往北走了很远。斯塔坐在吉米兄弟的汽车后座上,夹在两个表兄弟中间,听着他们讲黄色笑话,闻着他们租来的西装外套上的汗臭味儿,被他们恶心得直想吐,说不出话来。

反正他们也不和她说话。寒冷的星光下,笔直的公路看起来很光滑。他们刚喝下的一品脱酒很快化为酒气散发出来。他们的口气里带着甜腻的杜松子酒味,这让斯塔难以忍受。有那么一会儿,斯塔想告诉他们她快吐了,必须让她下车,但她一开口说话,就发现自己声音低沉嘶哑。她猛地侧身,越过一个表兄弟结实的小腹,伸手去够后门的把手,这时几个男人才突然注意到她的存在。

“哎呀!”

“抓住她!”

“快一点!”他们的喊叫把斯塔逼回到座垫上,他们还笨拙地伸手按住她。斯塔蜷缩着,强烈的憎恨如一股电流从头顶传到脚底。她瞪着眼,在他们几个人身上来回扫视,恨不得用眼睛融化他们骨头上的肉。

“我们把她带到哪儿去呢?”吉米的兄弟开着车,终于想到这个问题。

“我不知道啊!”其中一个表兄弟回答,其他人跟着哈哈大笑,终于笑到没有力气了。接着他们安静下来,在思考着什么。

“我们今年冬天去冰钓吧。”其中一个说。接下来的半小时里,他们都在商量去哪个湖钓鱼,拖谁的钓鱼小屋过去。斯塔打了个盹儿,因为她心里认定他们一定会带她回去的。但他们尽兴地在夜里飙完车时,几乎忘记了他们中间还挤着斯塔。他们开车来到保留地一个没围栅栏的荒芜之地,院子里只亮着一盏小灯。

吉米的兄弟把车开到灯光范围内,停在一间摇摇欲坠的木屋前,这儿没门牌,但这些男人都熟悉这儿。

“哦!”一个表兄弟叫道,赞叹吉米兄弟的机智。

“赶紧让她下车,”吉米的兄弟指挥着后座的两个表兄弟,“把你的外套给她,这鬼天气真冷!”

一个表兄弟从车上跳下来,把斯塔抱下车,然后回到了车里。斯塔突然害怕起来,蜷缩在那件西装夹克里,但夹克上那位表兄弟的体温很快就消散了。吉米的兄弟按着喇叭、闪着车灯将车开走了。风像利齿一样撕扯着她的面纱,寒意从裙底涌上来,蔓延到手臂。

斯塔想尖叫。

“一群浑蛋!”她低吼。

车尾灯看不见了。风寒冷刺骨,快达到暴风雪的程度,斯塔在停车场上的汽车之间艰难地走着,来到那扇朴素的木门前,敲了敲门。没人答应。她站着等了一会儿,身后突然吹来一阵强风,将她的裙子吹起来盖到头上,像一把被风掀翻的伞,吹得她跌跌撞撞栽进那扇门。

她闯进一间小小的印第安酒吧,在那个寒冷的晚上,酒吧里坐着七个安静喝酒的老男人和两个大嗓门的女人,还有拉塞尔·喀什帕,他整晚都和那两个女人在一起。酒吧大门忽然打开,那十位顾客和一位服务生只见一张白色的网骤然张开,一个白球似的东西被刺骨的寒风吹进屋,朝他们冲过来。白球里的东西穿着高跟鞋,鞋跟又高又尖,双腿像剪刀似的动个不停,划出致命的弧形。一个老头的夹克被撕开,老头吓得连连后退。白球很是吓人,被大风吹得东倒西歪,发出怪异的低吼声,顾客吓得四处躲闪,以免被伤到。但这时门终于砰地关上了,风也停了。礼服渐渐垂下来,两只手臂露了出来,拼命把裙子一层层压下去,将礼服弄平。最后,弄坏的礼服下露出了一张脸。

“这他妈的是女王啊!”在一片惊奇和沉默中,一个女人说。

“闭嘴,”另一个挽着拉塞尔手臂的女人说,“她是个新娘。”

的确是个新娘,现在,每个人都看出来了。她站定了,虽然蓬头散发,但还算正常,只是那张脸松垮、愤怒、扭曲。她一言不发,剧烈地颤抖着。

[1] 1英寸约等于254厘米。——编者注

[2] 用于礼拜时跪着祈祷的一种可折叠的椅子。

[3] 包括《马太福音》、《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约翰福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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