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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节(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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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gf华茨(1817—1904),英国画家、雕塑家。

[14] 伯恩-琼斯(1833—1898),英国画家。

[15] 波堤切利(1444—1510),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的画家。

[16] 纽曼(1801—1890),英国神学家和作家,牛津运动的创始人之一,1845年皈依罗马天主教并于1879年成为红衣主教。

[17] 麦考利(1800—1859),英国历史学家、作家。

[18] 赫拉克利特(公元前540—前470),古希腊哲学家,认为“火”是万物之源,永恒是一种虚幻,万物都处在不断变化的过程中。

[19] 引自古希腊诗人卡利马科斯(约公元前305—前240)所写的警句。

这会儿,当他又有声有色地讲述关于主考人和他靴子的逸事时,不禁大笑起来。

“这当然是件蠢事,”他说,“不过在这件蠢事当中也有些微妙之处。”

菲利普心里一阵激动,觉得真是了不起。

随后海沃德到伦敦去攻读法律。他在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租了几个十分雅致、墙壁上镶了木板的房间,设法把它们布置得就像他在学院里的房间那样。他隐约有些政治方面的抱负,自称是辉格党人。有人推举他参加一个属于自由党的,但绅士气息却很浓厚的俱乐部。海沃德的计划是先当律师(他想要处理大法官法庭方面的诉讼事务,因为那不怎么严酷无情),一旦对他做出的各项许诺兑现之后,就设法当上某个合乎心意的选区的议员。在此期间,他经常上歌剧院,结交少数几个情趣相投的富有魅力的人士。他还加入某个聚餐俱乐部,俱乐部的座右铭是:全、佳、美。他跟一个住在肯辛顿广场,比他年长几岁的女士建立了柏拉图式的友谊。差不多每天下午,他都要跟她在被罩子遮挡住的烛光下喝茶,谈论乔治·梅瑞狄斯和沃尔特·佩特。众所周知,任何一个傻瓜都能通过律师协会举行的考试;因此海沃德只是疲疲沓沓地应付着学业。他结业考试没有通过,却把这看作是对他个人的侮辱。也就在这个时候,那位住在肯辛顿广场的太太告诉他说,她丈夫马上要从印度回国来度假了,她丈夫尽管在各方面都无可非议,但终究是个见识平凡的男人,对于一位青年男子的频繁拜访,恐怕无法理解。海沃德感到生活中充满了丑恶,同时一想到自己还要再次面对吹毛求疵的主考人,就从心底里感到厌恶。他觉得干脆把脚边的球一脚踢开,倒是一个绝妙的办法。况且他欠下不少债务;在伦敦,想依靠每年三百英镑的收入像绅士那样生活,也很困难。他内心向往着威尼斯和佛罗伦萨,这两个城市被约翰·罗斯金[20]描摹得极为神奇。他觉得自己无法应付庸俗繁忙的法律事务,因为他发现,在大门上书写自己的姓名,根本难以为他招揽到诉讼的案件,而且现代政治似乎也缺乏高尚的品格。他觉得自己是个诗人。他退掉了在克莱门特法律协会租下的房间,动身前往意大利。他在佛罗伦萨和罗马分别度过了一个冬天,现在又来到德国,度过他在国外的第二个夏天,以便往后可以阅读歌德的原著。

[20] 约翰·罗斯金(1819—1900),英国作家、文艺批评家。

海沃德具有极为可贵的天赋:他对文学有着真切的感受力,能够把自己的激情源源不绝地倾注到作品中,使自己获得与作家相同的感受,看出作家的一切精华所在,然后别有会心地对他加以评论。菲利普也读过很多书,但是从不加以选择,而是拿到什么就读什么,现在遇到这样一个能在文学品位方面给他指点的人,实在是太好了。菲利普从城里藏书量有限的公共图书馆借来各种书籍,开始把海沃德提到的所有精彩作品一本本地念过去。尽管读的时候并不总是感到兴味盎然,但他始终坚持不懈。他热切地希望自己有所长进,觉得自己太无知,太浅陋了。到八月底,威克斯从德国南部回来的时候,菲利普已经完全处于海沃德的影响之下。海沃德不喜欢威克斯,对那个美国人的黑外套和夹花条纹呢裤子不以为然;每逢谈到威克斯那新英格兰的良心,就轻蔑地耸耸肩膀。听到海沃德辱骂威克斯,菲利普也暗暗得意,尽管威克斯对他格外亲切友好。但是当威克斯对海沃德说出几句不太中听的话语时,菲利普就马上发起火来。

“你的新朋友看起来倒像个诗人。”威克斯说,他那充满忧虑和怨恨的嘴角上挂着一缕淡淡的笑容。

“他本来就是个诗人。”

“是他对你这么说的吗?在美国,我们管他这种人叫标准废物。”

“可我们又不在美国。”菲利普冷冷地说。

“他多大了?二十五岁?他就这样成天住在膳宿公寓里写诗,什么别的事都不干。”

“你不了解他。”菲利普怒气冲冲地说。

“不,我很了解他。像他这样的人,我见过一百四十七个。”

威克斯的两只眼睛闪闪发亮,但是菲利普领会不了美国人的幽默,他噘起嘴巴,板着脸。在菲利普看来,威克斯似乎已到中年,实际上他刚三十出头。威克斯身材瘦长,好像学者似的,有点驼背,脑袋长得又大又难看,头发暗淡而稀疏,皮肤现出土黄色。薄薄的嘴唇,细长的鼻子,明显朝前突出的额骨,使他显得样子粗野。他态度冷淡,举止刻板,既无生气,也无激情,却有一种莫名其妙的轻浮气质,搞得一些性格严肃的人困窘不安,而威克斯出于本能,却天生喜欢跟这些人混在一起。他在海德堡攻读神学,而另一些也在本地攻读神学的同胞对他都心怀疑忌。他离经叛道的气息太浓,使他们望而生畏。他的那种奇特的幽默,也引起他们的非难。

“像他这样的人,你怎么可能见过一百四十七个呢?”菲利普一本正经地问。

“我在巴黎的拉丁区见过他;我在柏林、慕尼黑的膳宿公寓里见过他。他住在佩鲁贾[21]和阿西西[22]的小旅馆里。他那样的人成群地站在佛罗伦萨的波堤切利的名画前;他那样的人占满了罗马西斯廷教堂[23]的座席。在意大利,他葡萄酒喝得稍稍多了一点;在德国,他喝起啤酒来毫无节制。凡是正确的事物,无论是什么,他一概表示赞赏。不久,他打算写一部皇皇巨著。想一想吧,一百四十七部绝世之作,蕴藏在一百四十七位大人物的胸中;可悲的是,这一百四十七部绝世之作一部也写不出来。然而世界呢,照样在前进。”

[21] 佩鲁贾,意大利中部城市,翁布里亚区首府。

[22] 阿西西,意大利中部翁布里亚区的一个市镇。

[23] 西斯廷教堂是罗马教皇宫殿中的教皇礼拜堂。

威克斯一本正经地说着,但是在他这番洋洋洒洒的议论结束时,那双灰色的眼睛微微闪现出喜悦的神情。菲利普脸红了,知道这个美国人在嘲弄他。

“你在信口胡说。”菲利普气呼呼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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