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古典文学 > 伦敦人 > 第三部分 生活抉择

第三部分 生活抉择(1/2)

目录

他们站在吧台附近。尼克解释说,他们待会儿要去利物浦市中心吃午饭,下午要去威勒尔半岛工作,所以现在只能简短地聊一聊,走之前喝一杯半。不过看样子只能喝半杯。约翰是尼克的伙伴,跟尼克一起来的,此刻在旁边一圈圈晃着里面还剩一点酒的啤酒杯。

尼克拿着空酒杯对我说:“伦敦人。他们真是……”

“你真应该听听他说的,”约翰插进来说,“因为他在伦敦待过、生活过。”

“伦敦人……”尼克开口说道。

“他住的那个地方可真糟糕,那段时间太不好过了。”

“他们真是趾高气扬啊,”尼克继续说着——此刻,我们被斑点酒吧 (1) 叮叮当当的嘈杂声环绕着,酒馆里坐满利物浦的酒客——“一天到晚就只会说啊说啊说。他们老爱端着,这一点从足球队名都能看出来——阿森纳。饭桶。 (2) ”

“平心而论,他们不是伦敦的唯一一支球队啦。”约翰说。

“他们还有切尔西队嘛。这个名字里又带着什么?——切—尔—西。该死。 (3) 你看看伦敦的这些球队名,又是刺 (4) ,又是饭桶,又是该死的。米尔沃尔——这名字也烂,是另外一种烂。”

“还有西汉姆联队呢。”约翰说。

“汉姆,那不就是汉堡包么。”尼克这样说着,语气中透出一丝蔑视,但没有继续往下讲。

约翰喝着杯里剩下的酒。尼克把杯子放在吧台上,用手指敲着杯壁,让吧台服务生过来。

“他在伦敦可是经历了点事。”约翰解释说。

“我们不必聊那些吧。”

“真是很糟糕的事。讲都不能讲的。”

“什么也没发生。”尼克说。

“他提都不想提。他恨死伦敦了。”角落里的电视播放着12点47分开始的桑德兰赛狗比赛。赛狗从门里冲出来,在屏幕上狂奔着。

“那里还有一支水晶宫队呢,”约翰又说,“如果你真要把球队都数一次的话。”

“当然了,”尼克回答说,“问题是,伦敦有水晶宫这样的地方吗?没有啊。你去那个城市里找找,你肯定找不到的。”

◇◆◇

“人们都说,20世纪70年代的伦敦特别糟糕。”在我们开车前往格兰瑟姆镇外猎狐的路上,芭芭拉这么说,“有一段时间,都买不到汽油。但我记忆中的伦敦是一个美妙的地方。总是有谁的哥哥还是同学什么的,可以帮你在安娜贝尔餐厅订到位子。我们出去玩的时候,都穿着长裙,去干什么都穿长裙。他们说我们这么打扮挺土的。我记得一清二楚呢。我想,那时我们确实是挺土。”

那是一个晴朗的三月天,我们在建于19世纪的比弗城堡打猎,那是鹿特兰公爵的家。一排排运马车在停车场停着,用加粗字体刻着“注意:马出没”的指示牌随处可见。还有一块图示牌,指示着前往比弗冒险项目操场、骑马比武区以及玫瑰园的方向;不过重点在于今天是这个猎季的最后一天啦。猎人们都穿着闪闪发光的黑色长靴和马裤,穿过路边盛开的雪滴花,一路小跑着上山。持枪眼镜在桌上一字排开,供猎人们挑选。最有挑战性的事就是持枪时以优雅的姿势坐好,在马低头的时候不能大喘气。

猎犬们在预备好的马和骑手们身边玩耍,互相嗅着对方。它们轻轻咬着装过肉肠卷的碟子,爪子扶在低矮的石墙上,以此吸引人们的注意。

“我喜欢看猎犬围在猎人脚边的样子。”我后面的一个男人说道。“他得对它们更有控制力一点才行。”他的同伴说,“猎人要让猎犬都离自己近一点。”这两位都是中年人,双双穿着溅了泥点的威灵顿长筒靴,啃着由一个着装亮丽的年轻女孩用金属托盘端过去的香肠卷。

“我们是很土啊。”过了一会儿,离我最远的那个男人说,“我们一点都市气息都没有。”

“我倒是会去伦敦。”另一个人说,他的话语仿佛飘浮在空中,“没错,我会去,只不过每次去都是折磨。”

选择留在纽卡斯尔的人

她顶着一头金白色的头发,看起来好像认识住在纽卡斯尔的所有人。在这个晴朗的九月天里,她喝过晨间咖啡之后又开始喝茶——这一天,谢丽尔·科尔 (5) 离了婚,可是没有把自己的姓改回自己出生时的姓——特威迪。

伦敦是一个巨大的、令人感到孤单的地方。你要是去那儿,记得带上一点纽卡斯尔的习惯。在纽卡斯尔,你得用昵称来称呼你不认识的陌生人。亲、亲爱的、甜心、宝贝之类的。我朋友的母亲是一个非常传统的纽卡斯尔人,她叫所有人“我的小甜心”——对初次见面的人也是如此。在纽卡斯尔,有一种基本水平的爱。在伦敦,“基本水平”的感受是,你是恐怖主义者、强奸犯(或者两者皆是),一直到你找到办法证明自己不是。别人看你的时候,你能感到一股南方人特有的冰冷气息。就算你带着纽卡斯尔的习惯到那里,你的热情也无法维持多久。

要适应伦敦,得有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里,你的心会渐渐硬起来。我认识一个男人,他来自一个条件很差的社区,搬到伦敦之后,他就故意改变自己的口音。这种事情经常发生。当他回到纽卡斯尔时,他就说(她模仿他变化了的口音,说道),哇,这个地方真是变了好多啊。我还记得当初这里什么都没有,只有农田啊。哇哦,这个码头可真不错啊。他到伦敦后翅膀硬了,回来就净发表这种评论。我觉得真他妈有点烦人啊。

去伦敦,似乎就是为了要成为某种东西的一部分。但是这东西究竟是什么呢?这问题的答案可真是价值连城。所有人都去伦敦,因为这些人都在寻找、冀望;可只有极少一部分人能梦想成真。大部分人感到不适、疲惫、不快,房租把人压得喘不过气来。你究竟得到了什么呢?可能只是这种“我是伦敦人”的感觉什么的吧。

他们老是说什么泰恩河在我们的血管里流淌之类的话,这话真是感性。可是我们喜欢这样的老话,这些话听着很垃圾,但我们喜欢。有一天晚上十一点,我被警察赶下火车,就因为我在达灵顿火车站大声唱“纽卡斯尔我回来啦”。你懂的啊,我在用我们特有的那种幽默感点亮车厢。那天是约克赛马会的第三天,淑女日 (6) ,整个车厢都塞满了人。我并非有意搞破坏。然后售票员过来了。我不知道大家为什么不喜欢我这么做,我还以为这样做挺传奇的呢。

有这么一种伦敦人,无情而对未来充满野心,心肠冰冷,大约四十五六岁,从来没有谈过长期恋爱,看待事情总是很负面,心硬得很,还非常容易看低别人。那些来自纽卡斯尔后来却成为伦敦人的人,对纽卡斯尔的态度可差了。“天啊,你们这里都没有牙医吗?”“你都不知道后来发生了什么糟糕的事,就是他们放弃金丝雀码头那会儿。”——就是这种胡话。他们都很拼,因为他们长期以来都害怕低人一等。这些人,只知道拼命埋头工作,最终就变成除了埋头工作什么都不会的人。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书页 目录
返回顶部